四川省高級法院以成都市雙流縣法院發生的塌方式腐敗為案例攝製了廉政警示教育專題片《蛻殤─雙流法院貪腐案警示錄》、《「小官巨貪」警示錄》。
表面看他們是因貪腐受賄被判刑,其實是他們參與迫害法輪功,把善良的好人誣判、送入監獄遭了惡報。
據明慧網曝光,自中共迫害以來,截止到二零一二年,雙流縣有二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長的八年。七十一歲的李克全女士,遭四年半的監獄迫害後離世,曾遭七年冤獄,七旬老人董紹太含冤離世。
一、因果報應真實不虛,昨天誣判好人,今天自己入獄
1、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成都市雙流縣法院原院長楊明忠受賄一案在成都中院開庭審理。經查,楊明忠涉嫌受賄二百餘萬,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個月。楊明忠歷任大邑縣法院院長、雙流縣法院院長。
2、二零一四年八月,成都市雙流縣法院原副院長何曉敏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何曉敏任職期間利用分管執行工作職務之便收受競買人賄賂十萬元。
3、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雙流縣法院原執行局副局長洪俊受賄被判刑十年六個月。經查,洪俊,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三十萬元,扣押在案的現金人民幣三十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4、二零一四年十二月,成都市中級法院依法判處雙流縣法院原辦公室主任彭宏劍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易軍因犯貪污罪,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零一三年五月至十月,雙流縣法院原辦公室主任彭宏劍夥同原辦公室副主任易軍,利用具體管理縣法院執行款專戶的工作便利,採取偽造執行款支付審批表的方式,將執行標的款專戶中的三千萬元陸續轉入私人賬戶,彭宏劍、易軍各分得一千五百萬元。兩人將部份贓款用於購買汽車、房產、商鋪以及其他購物消費。
楊明忠、何曉敏、洪俊、彭宏劍、易軍當年在雙流法院任職期間橫行霸道,貪得無厭,以迫害法輪功獲取「政績」,最終毀了自己。他們的頂頭上司四川省成都市中級法院院長牛敏,二零一五年一月四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也被帶走調查。據悉,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成都市檢察院指定武侯區檢察院對牛敏的妻子徐勤正式立案調查。
牛敏任職期間,深得原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信任。李春城曾任成都市市長,市委書記,是中共迫害法輪功元凶周永康的重要成員之一,任職期間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被查處遭惡報。
那些還在昧著良心企圖以誣判好人往上爬的法官們,牛敏、楊明忠、何曉敏的今天不就是你的明天嗎?甚麼時候了還不清醒,我們不忍心看到你們的下場和他們一樣,我們希望你們有一個未來!
二、被雙流法院迫害致死、非法判刑的部份法輪功學員
曾遭七年冤獄 七旬老人董紹太含冤離世
重慶市江津區德感鎮法輪功學員董紹太,在結束七年冤獄的一個月後,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含冤離世。
董紹太生前曾多次被中共「610」人員、警察關押在洗腦班、看守所、重慶西山坪勞教所、四川德陽監獄、阿壩監獄等黑窩裏。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三日上午十點,雙流縣法院對已被非法關押半年多的董紹太老人非法開庭。來自北京的兩位維權律師衝破各種阻撓與刁難,為董紹太做了無罪辯護,有理有力,擲地有聲。雙流縣法院對已被迫害致生命垂危的六十八歲老人誣判七年重刑。董紹太當庭提出上訴。
董紹太在四川德陽監獄(後轉入阿壩監獄)期間多次因病危被送入四川金堂監獄醫院搶救。當這位原本身心健康的老人,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九日走出阿壩監獄時,已經是心、肺等很多個器官衰竭,行動、說話吃力,要人攙扶。回家才一個月,董紹太就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含冤離世,終年七十四歲。
李克全遭冤獄迫害離世 女兒被劫洗腦班五年
居住在四川雙流縣的李克全女士,七十一歲,遭四年半的監獄迫害,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出獄後,不能站立,吃喝拉撒一直都在床上,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日含冤離世。其女兒樊英遭受五年冤獄後,於二零零八年四月被「六一零」惡徒直接從成都市女子監獄劫持至新津洗腦班迫害近五年。
李克全 |
二零零八年十月八日,李克全被雙流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當時她是打著點滴,由四個法警抬到法庭判的,無法站立,在法庭上一直坐著。而且這個非法判決期限中,她在醫院呆的四個多月的時間都不算。這次打著「公開審理」的旗號,其實是秘密審理,根本不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不通知家屬、不允許旁聽,家屬不知道、當然也就不可能為自己的親人請律師。中共惡黨迫害好人心虛,還在法庭周圍布滿了惡警及便衣特務。
非法庭審後,她被從醫院轉到雙流看守所,是被兩名刑事犯背到監舍裏的,並且將她的坐凳(就像幼兒學走步的那種圈圈椅)帶入。她上廁所全是坐在圈圈椅上,根本無法蹲,甚至手連褲子都不能提,都需要別人的幫助,吃飯也要別人喂,洗澡別人幫她洗。在四川省女子監獄,惡警專門找了三個包夾看管她,直到四年半冤獄滿才放了她。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二日,李克全出獄後,由其小女兒帶到廣元市旺蒼縣的家裏。由於她的身心受到嚴重的摧殘,回家後吃喝拉撒一直都在床上,腳無法站穩,直到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日含冤離世。
成都鄧小明被枉判六年半重刑
成都華陽法輪功學員、原華陽中學教師鄧小明,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日被成都雙流法院非法庭審,兩位北京律師秉持正義為鄧小明做了無懈可擊的無罪辯護,並當庭指控偵查機關和公訴機關五項罪名。但雙流法院完全無視法律,在根本沒有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對鄧小明枉判六年半重刑。鄧小明當庭表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