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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第一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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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貴州省第一女子監獄以前又叫羊艾監獄(羊艾農場),位於貴陽市西南郊,距離市區42公里,於二零一零年二月掛牌成立,繫在原羊艾監獄基礎上從新組建而成。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以來,貴州第一女子監獄(以下統稱第一女監)成為貴州非法關押女性法輪功學員的主要黑窩,至少130名被非法判刑的女性法輪功學員都被劫持到該監獄迫害,其中7人被迫害致死,有的疑被摘取器官。

十六年來,由於中共竭力掩蓋迫害,封鎖消息,明慧網報導的案例僅僅是實際發生案例的一小部份。

(接前文

(三)安順市(西秀區、平壩縣、普定縣、鎮寧布依族苗族自治縣、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紫雲苗族布依族自治縣): 20人

40、王善春(王尚春):被枉判十四年

安順紫雲縣法輪功學員王尚春,由貴陽市南明看守所轉到貴陽市第一看守所,被看守所惡警用「死人床「酷刑折磨迫害,四肢被反仰銬在硬木床上長達五十二天,衣食無法自理。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貴陽市烏當區法院以所謂「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的罪名對多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王尚春被枉判十四年,劫持到第一女監在七監區受迫害。

41、郭玉仙:被枉判三年

郭玉仙:六十七歲,安順黔安酒廠職工。郭玉仙二零零零年三月底去北京信訪局上訪被抓回行政拘留十五天,被勒索現金(數量不詳)。被強迫參加第一期洗腦班。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被非法行政拘留半個月,轉刑事拘留至二零零一年元月初,交二千元保證金後釋放。後被強制參加第四期洗腦班。因參加集體煉功被非法處以治安警告處分一次;二零零一年六月五日去紫雲縣散發真相資料被惡人舉報,被紫雲公安局非法抓去非法關押至七月十二日轉至安順二看,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又被非法劫持到第一女監七大隊勞改三年;獄警不准家屬探視和送東西。

42、陳鼎媛:被枉判五年

陳鼎媛:一九四五年生,都勻市人,住都勻市小圍寨鎮王家司家園小區。

因為父母被劃為「歷史反革命分子」,爹死娘嫁人,跟著奶奶在白眼和歧視中喝藥伴長大,全身上下多種疾病反覆交叉發作,幾十年,在沉痾中苦熬,悲苦疼痛。

一九九六年春走進法輪大法修煉。通過短短幾個月學法、煉功,去掉了多年的疾病,體驗了真正「無病一身輕」的美好。

二零零一年一月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和平請願被抓,陳鼎媛在房山看守所被打昏睡了兩天,全口牙鬆了,腰斷了,腳骨傷了,被押送回都勻,非法關押在都勻看守所。因絕食反迫害,被暴力灌食。在房山被弄傷的口腔全部潰爛,之後不到一年半時間,掉牙十七顆。

酷刑演示:灌食
酷刑演示:灌食

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檢察院起訴陳鼎媛,五月二十一日都勻市法院以李學安為首的審判庭,非法庭審陳鼎媛,枉判重刑五年。二零零一年七月至二零零五年底在第一女監服苦役,從七大隊到五大隊,每天十多個小時做奴工,被強迫洗腦,不讓接見,限制一切行動,被包夾拳打腳踢,常被打翻在地。七月被罰在烈日下站軍姿,跑步,受盡凌辱和折磨。五十六歲被迫害進監獄,二零零五年底從女監出獄時,已經六十一歲了,原單位不辦理正常退休,衣食無著落。

陳鼎媛為了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堅持信仰,被打、被關、被遊街批鬥、被判刑入監,被監視居住,她及其他家祖孫三代(包括親家)也因堅持修煉大法受到諸多形式的迫害、恐嚇,兩家三代 二死三囚,餘者株連。兒子梁榮祺被枉判六年,兒媳李青被枉判九年,至今仍在監獄受迫害,多年一直不准探視。

43、李青:被枉判九年

李青:三十多歲,安順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三日貴陽、興義警方聯手,七十多名警察在興義市包圍了李青一位女同學的家,同時暴力綁架了李青。後來李青被非法關押到貴陽市白雲看守所,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貴陽市白雲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主審 劉家玲(音))。同年十一月被貴陽白雲區法院非法判刑九年。劫持到第一女監,不許家屬探視。

44、劉群英:枉判六年

劉群英:安順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二日下午,劉群英在散發真相資料時被跟蹤,在西秀區新大十字被綁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安順市西秀區虹機廠洗腦班,十一月十六日非法開庭後被轉到安順市第二看守所,十二月初下達判決書,被重判六年,劉群英提出上訴被維持原判,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劫持到第一女監,而此前她在虹機廠醫院被非法關押的五個月不給她算刑期,上面寫的是監視居住。

劉群英曾多次被無理關押和被非法勞教,受盡折磨,剛剛從勞教所回來不久的她又被非法判刑。由於惡黨長期的迫害,已經被迫害的一貧如洗的家更是雪上加霜。

45、程華:枉判三年

程華:七十多歲,安順市人,安順市西秀區東關辦事處退休職工。她在單位從事獸醫工作,跋山涉水辛辛苦苦為人民工作幾十年,累的一身病。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二日發真相資料時被誣告,非法抓到黑石頭看守所非法關押110多天,在看守所被惡警三天兩頭提審,殘酷折磨,勒索罰款兩千元才放回家。二零零二年一月,已到臘月廿七日,幾個惡警再次闖到程華家,騙說去問幾句話,又把她劫持到洗腦班迫害40多天。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九日程華家再次被抄家,母親八十多歲,剛剛從死亡線上緩過來,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沒人護理。惡警說去一會兒就回來,把程華劫持到黑石頭第二看守所,非法判刑三年。非法關押到第一女監。監獄惡警指派四個犯人寸步不離的跟著她,還強迫她和犯人一起勞動。

程華的孩子聽信了謊言毒語,離家出走,幾年未歸,丈夫與她離異。在程華被非法勞改期間,家裏因無人看管,被小偷洗劫一空。東關辦事處「綜治辦」的負責人高徵友、李兵以執行上級命令為藉口扣發退休金已有多年。程華老母親與她相依為命,無任何經濟收入,程華被投監後老母生活無依靠,只好東奔西走挖野菜度日。

46、曾燕現:刑期不詳

曾燕現:安順普定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九日明慧大陸綜合消息顯示:曾燕現被非法關押在第一女監七大隊保植廠後勤隊迫害,刑期不詳。

47、郭永仙:被枉判二次共九年

郭永仙:六十六歲, 安順酒廠退休職工。二零零一年郭永仙在紫雲縣講真相被綁架,被安順西秀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劫持到第一女監迫害,二零零四年才回到家中。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郭永仙講真相時,又被西秀區惡警呂詠梅等綁架,隨後又帶了六個男惡警去郭永仙家搶走了手提電腦等財物,非法關押在安順第一看守所。安順西秀區法院對郭永仙非法判刑六年,於九月二十五日劫持到第一女監八大隊(八監區)繼續迫害。家屬未收到法院的判決書。

48、唐伶:被枉判四年

唐伶:四十多歲,黎陽個體戶。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九日晚被安順國安非法抄家,在九月三十日以「監視居住」名義放回。十月二十六日晚,安順國安又對及其店鋪進行非法抄家,並將其名下的所有銀行存摺、存單抄走(3萬餘元)。唐伶被非法關押在安順市鎮寧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年後,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份被安順市西秀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到第一女監迫害。

49、齊家琴:被枉判七年

齊家琴:一九五八年四月出生,原安順市國營黎陽機械公司職工。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二零一一年前的中秋節,惡警闖到齊家琴父母家中將她綁架,非法判刑七年,將她劫持到第一女監迫害。以下是迫害事實:

二零零四年九月底,齊回老家和父母過中秋節,安順國安一行五、六個人以查戶口為由把齊家琴綁架。他們像土匪一樣抄家,搶走三十多樣物品。凌晨,惡警用黑布蒙上了齊家琴眼睛押往安順某處,派人一天二十四小時三班倒看守,每班四人,逼齊講出講真相的情況。十八天後把齊押往安順市第二看守所。十一月五日半夜十一點五十分下了逮捕證。二零零五年十月八日,安順法院開庭非法判齊家琴有期徒刑七年。齊不服上訴,法院非法維持原判。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三日,齊家琴被劫持到第一女監。

齊家琴多年來遭受的其它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單位的行政領導萬髮根、治安負責人兼邪黨支書熊伏清、公安邪黨書記宋炳貴、辦事員陳志軍、趙陪英(女)等,為了執行「六一零」的指示三天兩頭找齊談話,逼她放棄大法修煉。騷擾波及全家,他們在路上截住齊丈夫,要她丈夫逼她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全家整天生活在提心吊膽的驚恐之中。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平壩公安局和廠公安科的人到齊的辦公室將抽屜內外翻了個底朝天,然後,一行六、七個人押上齊到家。他們把齊家的攝像機、錄放像機、影碟機等都搶走了。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把齊強行綁架到平壩戒毒所,齊被非法關押在戒毒所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五日,廠公安科邪黨書記宋炳貴、辦事員陳志軍、趙培英把齊劫持到中八勞教所辦的 「洗腦班」,強行灌輸假惡暴的東西,趙培英每天記錄下齊的一言一行。

50、魏駿濤:被枉判四年

魏駿濤:六十四歲,原安順市安酒廠退休職工,家住安順市開發區宋旗鎮安酒廠宿舍。

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被安順市國安局,安順市開發區政法委,安順市開發區公安分局610、安順市開發區宋旗鎮派出所惡警莫秋林(女、指導員)、張春祥,安順市開發區安洒廠小區居委會主任趙霖等綁架到安順市黑石頭第二看守所進行迫害。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被非法判刑四年,由宋旗鎮派出所惡警直接從黑石頭第二看守所劫持到第一女監迫害。

51、林蘭芬;被枉判六年

林蘭芬:安順安大廠退休職工。二零一二年年初,林蘭芬因散發真相資料被惡人舉報後遭綁架,非法關押在安順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重判六年,二零一二年九月中旬劫持到第一女監迫害。

52、代頂英:被枉判四年

代頂英:平壩縣高峰廠職工。代頂英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在家中被平壩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警察非法抄家時強行搶走的電腦等私人物品。二零一五年三月六日,平壩縣法院對代頂英秘密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第一女監迫害。

53、潘映梅:被枉判三年半

潘映梅:六十八歲,安順藥材公司退休職工。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六日潘映梅和丈夫吳伯通到貞豐縣講真相,被非法抓捕,關押在貞豐縣看守所,到八月份,潘映梅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直接劫持到第一女監。吳伯通被非法判刑五年先送貴陽金西分流中心,吳伯通被惡警從貞豐看守所劫往貴陽分流中心時,身體還很健康,他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被劫持入都勻監獄,突然於九月十一日上午七時三十五分被迫害致死,遺體被惡警當日強行火化。

第一女監派十餘人押潘映梅到都勻看了一下丈夫吳伯通的遺體,就立即將潘映梅帶回女監。潘映梅要求讓吳伯通的妹妹親眼看一下,被惡徒以來不及為藉口拒絕。

54、龍阿姨:被枉判五年

龍阿姨:姓名不詳,家住安順車輛廠。據明慧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報導:二零零四年八月的同一天,龍阿姨與兒子大雙同時被非法從家中綁架。

大雙被關押在京西分流中心,看管大雙的獄警從牢房中調來一名牢頭對大雙拳打腳踢達一個月之久。使本已身體極差的大雙因不能休息,病情加重後發展成肺結核。在沒有得到治療的情況下被非法判刑三年,非法關押在都勻監獄,後隔離關押在監獄醫院。龍阿姨被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第一女監。

55、陳華:酷刑不詳

陳華:六十多歲,安順東關獸醫站退休職工。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三日被非法抓走關在安順二看年底釋放,被強迫參加第五期洗腦班,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又被綁架關在二看。後陳華在第一女監七監區受迫害。具體刑期不詳。

二零零八年七月中下旬,安順市西秀區惡人在區政法委「610」頭子譚志安的操縱下,以開奧運會為藉口,非法把陳華等法輪功學員七人非法關押到「安順市貓貓洞水庫管理所」洗腦班,

56、張恩榮:枉判五年

張恩榮:七十三歲,安順市第一幼兒園的退休老師,修煉法輪功十多年,身心受益。二零零四年在九月三十日晚九點鐘左右,張恩榮在安順市南馬大道邊貼真相不乾膠,被一出租車司機舉報後被西航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在安順市第二看守所,十月二十七日非法勞教三年,後被劫持到貴州女子勞教所迫害。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張恩榮和楊翠紅等七名法輪功學員被安順公安局與西秀區分局十幾個警察綁架,安順市西秀區檢察院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起訴張恩榮等,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九日,西秀區法院不通知家人秘密開庭欲重判她們,後被非法判刑五年。

64、唐文蘭:枉判七年

唐文蘭:安順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七年,非法關押在第一女監。

(四)、六盤水市(鐘山區、六枝特區、水城縣、盤縣):9人

57、吳學蘭:被枉判十五年

吳學蘭:四十五歲,六盤水人。吳學蘭二零零三年被綁架,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被貴陽市烏當區人民法院非法判刑十五年。在第一女監裏受盡了惡警的摧殘,被非法關押在八監區三中隊的第一天,惡警白菊等指揮犯人把她拖到田裏按在泥裏,強迫勞動。後來她被關在五中隊,曾被惡警甘明慧、周孔仙、吳祥芬及其他犯人用電棍打,並且不准她購買生活用品,不准下樓,後走路都很吃力。

58、李毅:被枉判十一年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在貴陽市李毅和丈夫馬天軍因講真相,被興關派出所綁架,被劫持在貴陽市南明區看守所、遭受六天日夜輪番140多個小時不讓睡覺的精神摧殘和肉體的非人折磨。李毅被從貴陽市南明區看守所轉到貴陽市第一看守所,遭受死人床酷刑,不能正常大小便。

二零零三年五月李毅被貴陽市南明區法院非法枉判十一年,被劫持到第一女監。

李毅2003年於第一女監七大隊,惡警指使犯人用屎尿從她頭頂上潑下濕透全身,李毅的眼睛已經被迫害得看不見了。

李毅和馬天軍是夫婦,馬天軍是六盤水市水鋼觀礦學校教師,二零零三年五月和妻子李毅一起,均被貴陽市南明區法院非法判十一年,馬天軍被非法關押在都勻監獄,被迫害致癱瘓。

59、李維華:刑期不詳

李維華:二零零四年元月被關在水城看守所。李維華在第一女監七監區服刑期間因絕食抵制,李維華被捆綁在死人床上迫害、動彈不得長達半個月之久,導致李維華腰部上的肉潰爛。並遭到強行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三唑嗆),致使李維華失去記憶,無法入睡,全身疼痛,並經常遭到包夾人員辱罵毆打。惡警大隊長孫鳳雲叫包夾人員黃冬梅拿臭襪子強行塞到李維華的嘴裏,當時李維華的嘴就被塞出血了。後因喊法輪大法好,惡警田維維當著包夾人員的面毒打李維華,包夾人員范永碧將李維華的臉給抓破了並留下一道深深的傷痕。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60、王何琴:刑期不詳

王何琴:四十六歲, 六盤水市水城第一中學教師,王和琴是該校優秀高中教師,升學率達百分之百,因修煉法輪大法,被趕下講台。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王何琴曾六次被非法抓捕,多次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多次被非法抄家。

王何琴於二零零四年元月二日下午被該校校長周昭華,王庭雲,主任李連,蔣國海等人綁架。綁架王何琴到洗腦班,逼迫寫「三書」,威脅「態度不好」就下崗,開除,勞教。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八日,王何琴被當地惡警陶貴林跟蹤綁架,被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五年元月二十日,王何琴到郵局郵寄真相資料時,被臨時協警翁天友、片警耿春等跟蹤綁架。當天動用消防警從樓頂吊下破窗而入房內抄家,王何琴被刑事拘留,被關押在六盤水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六日,鐘山區法院刑事審判庭(主審劉燕)開庭非法審判王何琴,後被非法判刑(刑期不詳),劫持到第一女監迫害。

王何琴的母親何靜明也遭到迫害。其母法輪功學員何敬明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九日被當地610綁架毆打成背部90度羅鍋形,直不起腰來,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才被放回家來,三個多月生活不能自理,後經學法煉功而漸漸恢復。

61、莫代瓊:被枉判十六年

莫代瓊:六盤水市衛生局職工。二零零二年七月莫代瓊因插播大法真相被綁架,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貴陽烏當區法院在貴陽烏當區一偏僻地方,在沒有陪審、沒有辯護律師、沒有通知家屬到庭的情況下,以法輪功學員插播大法真相電視「有罪」為由,將莫代瓊、王尚春、杜貴寧、吳學蘭、鄭剛等十二位法輪功學員判刑,莫代瓊被非法判刑十六年。法庭沒有給法輪功學員陳述的時間,最後作了非法判決。

莫代瓊被劫持到第一女監七監區迫害。

62、鄧桂仙:刑期不詳

鄧桂仙:六十多歲, 水城125水泥廠的退休職工。鄧桂仙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日被水城市國安從家中綁架,並被抄家,後被非法判刑關押在第一女監四監區(原八監區)遭迫害。獄警乘她們坐車疲勞,又累又餓時,對她們施壓,寫下放棄信仰的所謂「四書」。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五日,獄警利用「包夾」徐家新(貪污犯)強迫鄧桂仙在烈日下行走了三個小時。同年七月,徐家新利用貴陽賣淫女徐敏栽贓,陷害鄧桂仙,說鄧桂仙偷拿徐敏的衣服,妄圖達到敗壞大法及法輪功學員鄧桂仙名譽的目的。

63、孔福芝:刑期不詳

孔福芝:七十多歲,水城法輪功學員。孔福芝在第一女監四監區(原八監區)遭迫害,獄警謝鳳仙利用孔福芝的善良欺騙和矇蔽她。謝鳳仙以安排兩個包夾照顧孔福芝的飲食起居為名,實際上是嚴密監視孔福芝的一言一行,對孔福芝的生活並沒有真正的關心和照顧。孔福芝七十多歲,上廁所多次摔倒在地。

64、楊梅:枉判四年

楊梅:五十四歲,盤縣月亮田礦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十六年遭到了中共的殘酷迫害。

二零零八年奧運會期間,楊梅在回家的路上,被惡警查到了包裏的真相資料,楊梅被劫持盤縣公安局進行迫害,又轉到看守所迫害,被非法判刑四年。

楊梅在第一女監裏獄警用隔離,洗腦、坐小板凳、抽血斷食,幾個犯人包夾一個法輪功學員,直到楊梅生命垂危精神恍惚,於二零一一年才放回。

楊梅二零零一年曾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非法關押在中八女子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三年五月才獲釋。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惡警張兆江騷擾楊梅、王雲龍夫婦,要求到盤關派出所抽血,被夫婦倆拒絕。一家人長期流離失所、靠打零工艱難度日。

65、王秀梅:被枉判四年 

王秀梅: 盤縣法輪功學員。王秀梅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六日在盤縣紅果發真相資料被綁架,當晚被非法抄家,在盤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年。後被非法判刑四年,王秀梅提出上訴,但法院置事實和法律於不顧維持原判。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底,王秀梅被劫持到第一女監迫害。

這已是王秀梅第三次被迫害。二零零七年王秀梅在單位給一名車間書記講真相,被非法勞教一年九個月,被迫和丈夫離婚,女兒也不認母親,這是她第二次被送勞教迫害。回到單位後繼續受到沒人性的迫害,三天被迫交書面悔過材料,安排幹重體力活,王秀梅在二零零三年被迫害摔傷致腰骨折,幹重體力活身體受不住被迫辭職。

74、鄭偉超:枉判三年

鄭偉超:盤縣乾溝橋礦務局老師,76歲,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和女兒陳蓉同時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一日出獄。

75、陳蓉:枉判三年

陳蓉:40多歲,盤縣乾溝橋礦務局職工(會計師),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和母親鄭偉超同時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一日出獄。

76、關沐春:枉判四年

關沐春:60多歲,盤縣白果鎮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於二零一六年元月出獄。

77、鄧貴仙:枉判四年

鄧貴仙:1950年生,水城125水泥廠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五月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非法關押在第一女監。

(五)桐仁地區(銅仁市。江口縣。玉屏侗族自治縣 石阡縣。思南縣。印江士家族苗族自治縣。德江縣 沿河土家族自治縣。松桃苗族自治縣。萬山特區):2人

66、陸軍:被枉判二次共十二年

陸軍:五十多歲,銅仁師專教師。一九九八年開始煉法輪功,是大家公認的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後因堅持信仰,陸軍多次遭受迫害。二零零零年被判刑四年。出獄後,仍堅持修煉,二零零八年再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在銅仁市看守所迫害,同時還被搶走了五千元現金。在銅仁市看守所期間,看守所所長、獄警指使犯人毒打陸軍,致使她半個月無法下床。二零一零年八月被秘密庭審,後法院誣判陸軍八年徒刑,警察搶的五千元法庭隻字不提。陸軍被非法關押在第一女監。

67、馬相群:被枉判五年

馬相群:玉屏縣大龍鎮吳家坡村法輪功學員。馬相群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第一女監迫害。在羊艾監獄馬相群遭邪惡五大隊女獄警李梅毒打二次,並在菜裏下不明藥物迫害,二零零八年八月回到家中。

馬相群受到的其它迫害: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年中,馬相群被大龍鎮派出所惡警姚林松(派出所原所長)、楊波(派出所所長)、胡曉勇(玉屏縣公安局刑警中隊長)、李東平(玉屏縣中共國保原大隊長)、阮建平(於屏縣中共公安局原科長)非法拘留二次,非法送勞教一次(三年)。

二零一零年八月初,銅仁市玉屏縣大龍鎮國安、派出所等人員半夜闖入民宅將馬相群等法輪功學員再次綁架。

(六)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興義市 興仁縣 普安縣 晴隆縣 貞豐縣 望謨縣 冊亨縣 安龍縣):6人

68、付秀瓊:被枉判五年

付秀瓊:興義一中職工,一九九七年三月得法修煉後,身心發生了很大變化,給單位節約了不少醫藥費。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付秀瓊多次遭迫害。二零零零年元月到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兩個多月,二零零零年三月她又一次去北京上訪,之後被非法投入貴州女子勞教所勞教三年。

二零零三年元月二十四日,興義一中又一次配合公安局抓捕她,以莫須有的罪名又判她三年勞教,並綁架到貴州女子勞教所。她在那裏受盡了折磨,二零零三年九月五日中午被十一個吸毒犯打昏,兩天沒吃一口飯。

熬到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出獄回家,她找興義一中領導陳玉先安排工作,陳說付秀瓊沒有「改造」好,不能安排工作,並且還要開除付秀瓊,同時強迫付秀瓊搬家,興義一中多年不發給付秀瓊一分錢工資,使得付秀瓊生存十分困難。

二零零八年九月三日,付秀瓊、陳俊峰在貴陽市雲岩區租住房內被市公安局、雲岩分局、貴烏路派出所惡警綁架,把他們反銬了十八小時多,非法關押在百花山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元月六日貴陽市雲岩區法院非法庭審,付秀瓊被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第一女監。

69、史卓慧(史作慧):被枉判二次共十年

史卓慧:興義市第一中學教師。因修煉法輪大法被多次迫害,先後被非法關押在興義市看守所、洗腦班、被兩次抄家,兩次被非法判刑,零零一年被興義市「610」綁架、抄家,枉判五年,劫持到第一女監,在七監區受迫害。

二零零五年史卓慧回家後,由於仍堅持信仰,講被迫害真相,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在大街上再次被黔西南州、興義市「610」邪黨惡人綁架、抄家,非法關押在興義市看守所迫害。後再次被非法判刑五年,非法關押到第一女監受迫害。

70、吳順英:被枉判三年

吳順英:四十九歲,興義一中英語教師。

吳順英因在課堂上講大法真相,於二零零二年三月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被戴著腳鐐手銬非法關押在黔西南州看守所。後劫持到第一女監。

在女監,獄警指使犯人將吳順英從監房二樓拖至監外田間曝晒於烈日下,衣服,褲子被磨破,被獄警指使的包夾學員毒打、倒起從樓梯上拖起跑,後腦勺被摔了三個洞,全身青一塊紫一塊,獄警還命令罪犯們不停地拖著她繞圈,直至疲憊不堪暈倒為止。

71、謝國花:刑期不詳

謝國花:興義法輪功學員。謝國花等法輪功學員在州看守所被惡警世俊,蔣發恩毒打,強行戴腳鐐九個月之久,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被武警毆打,強迫按手印滾指紋,被戴上腳鐐手銬,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六日被硬拖上車劫持到第一女監。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電擊、棒打、踩踢

中共酷刑示意圖:電擊

在第一女監謝國花被獄警甘明慧、鄒孔先捆綁、被電棍電擊,獄警聲稱用電棍是行使權力,打死法輪功學員也不犯法。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三日凌晨謝國花和李青等法輪功學員在興義市再次被綁架。李青被判刑九年,謝國花刑期不詳。

72、晉化仙:刑期不詳

晉化仙:六十多歲,興義法輪功學員,被判刑期不詳,據【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六月六日】大陸消息顯示,晉化仙被非法關押在第一女監迫害。

73、羅德榮:刑期不詳

羅德榮:興義法輪功學員。據【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六月六日】大陸消息顯示羅德榮在第一女監遭迫害。羅德榮被迫害得頭腦不清。

74、楊麗紅:枉判五年

楊麗紅:50多歲,興義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非法關押在第一女監。

(七)畢節地區(畢節市 大方縣 黔西縣 金沙縣 織金縣 納雍縣。 威寧彝族回族自治縣 赫章縣):9人

74、張應梅(張映梅):被枉判四年

張應梅:大方縣法輪功學員。張應梅二零零零年因去北京證實法,後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張應梅因講真相被惡人舉報後被抄家,關押在大方縣看守所,惡警稱只要張應梅供出資料來源和其他同修,即放了她,被她拒絕並絕食抵制。張映梅絕食一個多月,生命垂危。看守所曾派武警強制灌食。

二零零五年四月張應梅被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到第一女監迫害。

75、陳碧群(琴):被枉判四年

陳碧群:畢節市法輪功學員。在二零一二年十月二日,畢節市七星關區的惡警魏紅在七星關區老客車站綁架了正在發真相資料的陳碧群、蔣祖瓊二人,非法關押在畢節市七星關區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畢節市法院陳碧群等進行了協議庭開庭,陳碧群在協議庭中對在場法官聲明,修煉法輪大法沒有錯,不違法。

二零一三年九月陳碧群被七星關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非法關押在第一女監。

76、代勤藝:被枉判二年

代勤藝:五十一歲,金沙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代勤藝、劉開秀、張清會在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下午三時左右,畢節地區金沙縣法院非法庭審三名法輪功學員。代勤藝被非法判刑二年,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後被非法維持原判。二零一五年元月十二日,代勤藝已從金沙看守所被劫持到第一女監。

77、劉開秀:枉判一年半

劉開秀:六十四歲,金沙縣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劉開秀、代勤藝、張清會在真相資料時被綁架。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下午三時左右,畢節地區金沙縣法院非法庭審三名法輪功學員。劉開秀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二零一五年元月十二日,劉開秀已從金沙看守所被劫持到第一女監。

78、張清會:枉判三年半

張清會:七十七歲,金沙縣法輪功學員。張清會,劉開秀、代勤藝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在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中共警察綁架。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下午三時左右,畢節地區金沙縣法院非法庭審三名法輪功學員,張清會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一五年元月十二日,張清會已從金沙看守所被劫持到第一女監。

據悉,張清慧老人的身體狀況很差,令人堪憂。

79、耿廣祥:枉判七年

耿廣祥:六十多歲,威寧縣工商局職工。耿廣祥修煉前百病纏身,得法修煉後身心健康,她向世人講述自己修煉大法身心受益的真實情況,被惡人誣告,被判刑長達七年之久,非法關押在第一女監。

80、李萍:刑期不詳

李萍:四十四歲,黔西縣法輪功學員。據【明慧網2005年3月7日】消息,李萍被非法關押在第一女監。刑期不詳。

李萍的丈夫張正湘是原畢節地區黔西縣農業銀行行長。張正湘是位公認的廉潔奉公、能力出眾的好領導。由於堅持修煉大法,也被惡黨枉判五年。夫婦二人被抓時留下一個八歲大女兒。

81、蔣祖瓊(群):被枉判二次共十二年

蔣祖瓊:四十七歲左右,原畢節市自來水公司職工。由於堅修大法,被非法判刑七年。在第一女監七監區受迫害。蔣祖瓊丈夫早逝,她被非法判刑時唯一的兒子在讀大學。

在二零一二年十月二日,畢節市七星關區的惡警魏紅在七星關區老客車站綁架了正在發真相資料的蔣祖瓊、陳碧群二人。非法關押在畢節市七星關區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畢節市法院蔣祖瓊等進行了協議庭開庭,二零一三年九月蔣祖瓊被七星關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非法關押在第一女監。

82、嚴成麗:刑期不詳

二零零一年八月六日晚嚴成麗等幾名法輪功學員到黔西縣城講真相時被綁架,關押到黔西看守所。他們被剝奪了法律賦予的一切應有的權利,並且受到了非人的折磨。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後嚴成麗被非法判刑後劫持到第一女監,刑期不詳。在羊艾監獄七大隊獄警指使犯人於二零零二年三月至八月對嚴成麗經常進行暴打,時間長達半年之久。

(七)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凱裏市。黃平縣。施秉縣 三穗縣 鎮遠縣 岑鞏縣 天柱縣 錦屏縣 從江縣 雷山縣 劍河縣 合江縣 黎平縣 榕江縣 麻江縣 丹寨縣):4人

83、趙秋芝:被枉判三年

趙秋芝:五十八歲,原錦屏縣工商所法輪功學員。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二零一零年三月講真相被錦屏縣國保大隊惡警林昌洪、龍華文等惡人綁架,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趙秋芝被誣判三年,於二零一一年四月被劫持到第一女監迫害。

趙秋芝於一九九六年得法修煉,原來多種疾病神奇般不翼而飛,特別是有雞蛋大的子宮肌瘤,在煉功幾個月的一天自動排出。一九九九年後趙秋芝多次被迫害。二零零四年八月被綁架到凱裏洗腦班迫害一個多月。二零零六年九月又被非法劫持到貴州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從勞教所出來,單位一直扣發其退休工資。

84、汪仁芝:被枉判十年

汪仁芝:六十歲,凱裏市法輪功學員。

汪仁芝:六十歲,凱裏市法輪功學員。

汪仁芝和文繼國、包正韋於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九日被凱裏市公安局綁架,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七日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律師進行了有力的無罪辯護。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凱裏市法院對三位法輪功學員判重刑,文繼國十二年,汪仁芝十年,包正韋八年。三位法輪功學員當即上訴至黔東南州中級法院。十月九日中級法院不尊重事實,枉法瀆職,授權委託凱裏市法院不通知律師內定維持原判,並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把他們劫持到都勻監獄和第一女監。

85、羅琴先:刑期不詳

羅琴先:凱裏市法輪功學員。據【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二月五日】報導羅琴先在第一女監七監區受迫害。刑期不詳。

羅群先受到的其它迫害: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一年都被凱裏市公安局惡警李凱等綁架,非法關押在凱裏二龍路收教所時絕食反迫害,李凱為此阻止,騷擾恐嚇羅群先。後羅群先被劫持到貴州女子勞教所勞教。

二零零零年五月,在勞教所羅群先等法輪功學員因抵制迫害,顧興英將羅琴先關禁閉室十天,每天只給一頓飯,並用兩大音箱對著禁閉室的門,音量開到最大放搖滾樂,一放就是一整天,為的是防止羅琴先在裏面煉功。羅琴先態度堅定,不放棄修煉,一次被顧興英罰做深蹲1000個,幾次被罰站通宵,第二天還要完成做兩個足球的任務。

積極參與迫害羅琴先的凱裏市地質六隊公安科長羅大紅,二零零四年末突然患腦癌,於二零零五年元月初死亡。

86. 李銀銳:被枉判十年

李銀銳:36歲、黔東南三穗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李銀銳被貴陽市興關派出所惡警用電棍電大腿、背部,用鞋底惡狠狠的在臉上左右抽打幾十下,打的她雙眼冒金星,整個腦袋疼痛 難忍,耳朵裏一片轟鳴。四個警察把她摁倒地上,把她的嘴撬開灌辣椒水。灌完辣椒水,又拿用礦泉水瓶子裝的白色液體繼續灌,這樣反覆折磨到深夜。惡警還將她雙手銬住,用寬口塑料膠帶從嘴到頸部來回繞頭幾圈,把嘴封得嚴嚴實實。再用黑色塑料袋從頭頂往下套,到脖子時就拴好打結,就這樣在黑暗的深夜裏對她拳打腳踢。,等酷刑折磨,惡警一邊迫害摧殘李銀銳,一邊狂吠:「你要『真善忍』,那就叫你嘗嘗甚麼是真殘忍!」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李銀銳被劫持到貴陽南明看守所後,非法提審時,李銀銳遭受六天六夜一百六十八小時的酷刑折磨,多個小時不讓睡覺的精神摧殘和肉體迫害。造成她雙手和雙腳在一個多月以後還是麻木沒有知覺,導致在今後的歲月裏也留下了後遺症。

二零零三年五月八日、五月十六日貴陽市某法院非法審判多位法輪功學員,並判重刑,李銀銳被枉判十年,二零零三年五月被李銀銳劫持到第一女監七中隊。在經歷了七年多的非法關押和封閉式的摧殘迫害後,才得以回家。但出獄後我仍遭監控,不能自由生活、工作。

(八)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勻市 福泉市 荔波縣 貴定縣 甕安縣 獨山縣 平塘縣 羅甸縣 長順縣 龍裏縣 三都水族自治縣 惠水縣):7人

。87、溫榮華:被枉判十年

溫榮華:都勻法輪功學員,2002年7月因插播大法真相片被非法判十年,於2003年8月22日在貴陽烏當區一偏遠地方被非法開庭。據【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二月五日】消息,溫榮華曾在第一女監五監區受迫害。

88、江會(江西菊):被枉判三年

江會,女,1974年生,都勻市法輪功學員。江會(江西菊)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都勻市看守所,後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秘密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被劫持到省第一女子監獄第四監區迫害。直到一個多月後,省勞改處和監獄來了幾個人找到江會的家屬要求家人配合,家人這才知道江會已經被判刑。

江會此前曾多次被迫害,第一次被迫害是在都勻市奉合鄉寫大法標語,被綁架、抄家。然後被勞教一年,在省中八女子勞教所受迫害。第二次是二零一四年七月底一天,八個公安闖進她家,抄走了大法書及光盤,幾十元生活費。並被關押在都勻市戒毒所迫害了38天後才放回家。

89、冉素華:被枉判兩年半

冉素華:都勻市劍江化肥廠職工,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後,冉素華遭中共不法人員綁架勒索、強制洗腦、非法勞教、非法判刑等迫害

二零零一年元月冉素華和都勻十四位同修上北京上訪,二零零一年三月四日在鬧市區都勻火車站,將冉素華等十七名法輪功學員強行捆綁胸前掛牌示眾,冉素華被勞教二年半,在中八女子勞教所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日獲釋出獄。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晚冉素華從洗腦班走脫,流離失所在外。後去鳳岡縣講真相被綁架,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九日被劫持到鳳崗看守所。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冉素華被白德新、陳指導員、何豔劫持到第一女監。

冉素華被轉到女監八監區迫害。在包夾犯人監視下,經常被打罵,一切言行都受到限制。後獄警把她轉到八監區二中隊樓上反鎖在房間裏,由兩個犯人監視著,不准煉功。包夾陳世梅威脅說:不聽話打。誰不轉化就不准和家人見面,叫包夾整治。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八日冉素華結束了兩年多的冤獄。

90、劉英才:被枉判三年

劉英才:都勻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九月,劉英才、肖立群等因講真相被都勻都勻新華派出所、虹橋派出所警察綁架,在未經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將她們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

劉英才被枉判三年,被非法關押在第一女監迫害。

91、肖立群:被枉判四年

肖立群:都勻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九月,劉英才、肖立群等因講真相被都勻都勻新華派出所、虹橋派出所警察綁架,在未經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將她們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

肖立群被枉判四年,被非法關押在第一女監迫害。

92、李霞:被枉判七年

李霞:四十四歲,貴定縣法輪功學員。
李霞:四十四歲,貴定縣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四日李霞被綁架。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上午貴定縣人民法院借黔南州人民法院(地點位於都勻市)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來自北京的律師到庭作了無罪辯護,李霞八十多歲的老母親在家人的攙扶下到庭作證,後李霞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李霞被劫持到第一女監。

93、張雷:刑期不詳

張雷: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出生,家住平壩縣紅湖機械廠,因修煉法輪功被學校開除。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日張雷被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區分局拘捕,非法關押於貴陽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在公安一處被惡警用手鏈、腳鐐吊在門上還踢她的腳鐐,然後又灌辣椒水。在二看被睡死人床,後非法判刑送第一女監迫害。刑期不詳。

九、外省在貴州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1人

94、伍生英:枉判六年

伍生英:香港籍法輪功學員。伍生英是郴州法輪功學員肖嗣先的妻子,肖嗣先是湖南省郴州市嘉禾縣石橋中學一名骨幹教師,先後多次被非法關押。二零零九年七月,伍生英與肖嗣先下鄉招收學生時,散發真相資料遭人誣告,被當地警察綁架到習水縣迫害,惡警強行將伍生英八個月的胎兒引產,然後以莫須有的罪名將伍生英判刑六年,劫持到第一女監(丈夫肖嗣先被判六年半,關押在都勻監獄迫害),關押期間,她一直堅持自己無罪,絕食反迫害,要求無條件釋放,身體極度虛弱,多次昏迷。

十、在第一女監受過迫害地區不明的學員:28人

95、黃立紅:刑期不詳

二零零一年黃立紅曾被關押在盤縣看守所。八月的一天,黃立紅等法輪功學員堅持在室內煉功,被惡警發現,拉到室外戴上手銬、腳鐵鏈在太陽下暴曬一天,惡警不給他們吃飯,回到室裏仍然戴上腳鐵鏈。後惡警偽造了材料,黃立紅被非法判刑,刑期不詳。後劫持到第一女監,在女監黃立紅多次被獄警指使人毒打、使用種種惡毒手段迫害妄圖迫使她邪悟,放棄修煉。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三日黃立紅等法輪功學員再次在興義市被綁架,後期情況不詳。

過去和現在被非法關押在羊艾監獄刑期和所屬地區不詳的法輪功學員還有以下27人:

劉淑玲、鄭準超、李光梅、李冬梅、陳遠秀(二年)、李玉玲(李玉林)、晏世娥、楊光英、齊順容、陳玉蘭、王招圓、祝明珍、丁燕、陳玉蘭、祝明珍、劉苓、倪忠美、唐文萍、馬相琴、劉玲、吳學英、王玲、周永會、王顏清:李元幼、李淑靜、陳碧琴。

善惡有報是天理,歷史上一切迫害正信的都沒有好下場。女監教育科科長王友發於零五年底至零六年初患白血病死亡,年四十一歲。從查出白血病到死亡僅一個月時間;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二日、新年正月初六,第一女監發生火災,從十二日下午一直燒到十三日上午,貴陽市出動了9輛大型救火車,損失慘重,這也是對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懲罰和警示。所有參與迫害的惡人,都將受到人間和天理的制裁和審判!曾經遭第一女監非法關押迫害的貴州法輪功學員如周若芳、鄒金英、陳鼎媛、李銀銳等都紛紛控告江澤民,同時已將在第一女監所遭受的迫害作為事實依據投遞兩高院。

奉勸至今還在參與迫害的各監獄獄警們,不要為了短暫的利益出賣自己的良心,認清真相,留給你們的時間真的不多了,儘快彌補對法輪功所犯下的罪行,給自己留一條生路吧!

附:參與迫害的相關責任人:

單位:貴州省第一女子監獄;
地址:貴州省貴安新區湖潮鄉羊艾茶場
郵政編碼:550032;電子郵箱:2641487400@qq.com
辦公電 話:0851-83380667;83380762、8338083、83380761、83380209;

(一) 以前的人事信息:
監獄長:王紅;副監獄長 :宋建華;
副監獄長:王玉蘭:(此人最邪惡是賣力迫害法輪功學員提到這個位置上的)
羊艾監獄醫院電話 0851-83380422 院長:楊知春電話0851─83380830
吳榮祥政治處 :13809406072;13984868872
女監獄警名單:甘明慧、鄧潔、王儀(儀:同音)、孫燕萍、田維維、孫鳳雲、白菊、周孔仙、吳祥芬
四監區:但隊長,隊長肖某,劉隊長(男),龍隊長(男)、熬大隊長四大隊隊長(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大隊) 肖銀輝 13608517561
周慧蘭:四監區隊長
場部:吳科長、何科長、醫生帥某。
五監區:何清、謝大、謝鳳先、宋大隊(電話13985420446)
四監區包夾人員:服刑人員段成品。
五監區包夾:服刑人員朱洲。
八監區:少年犯教育班:蔡春玲。
帥科長13518518031
金警察13885195749
安院長13984876296
二零零七年成立了所謂的「法輪功專管大隊」即「四大隊」,隊長有:王義、黃春、周青、汪星群。

(二)現在的人事信息:
潘志歡:監獄長;
王強書:副監獄長;
李政才:政委;
紀委書記:王夢君;
唐壽任人事警務科副科長
羅 薇任教育改造科副科長

2015年7月17日以下12名正式任職:
彭瀟璇任組織宣傳科副科長;
劉袁圓任勞動保障科副科長;
張倫強任信息技術科副科長;
吳顯英任後勤管理科副科長;
趙英華任監獄辦公室副主任;
王 英任生活衛生科副科長;
羅 薇任心理矯治中心副主任;
唐壽歡任教育改造科副科長;
任 妍任獄內偵查科副科長;
陳 瓊任監獄財務科副科長級兼公司財務科副科長;
張 靜任勞動改造科副科長;
鄭豔芬同志任團委副書記。
2015年6月3獄政管理科杜建、一監區吳量、雷霄、三監區令狐燕、五監區馬靜、十監區蘭紫瑜調監獄指揮中心工作。
2015年6月3日二監區楊瑾瑾調獄政管理科工作;二監區沈虹調三監區工作;三監區胡芮綾調刑罰執行科工作;七監區劉雨調獄內偵查科工作;教育改造科林文俊調一監區工作;實業公司企業管理科唐雋調工會工作;警務督察隊彭秀芳調教育改造科工作。
經2015年6月2日監獄黨委會議研究決定:
喻紅任七監區一分監區分監區長,免去其七監區三分監區政治指導員職務;
王學英任七監區二分監區政治指導員,免去其七監區二分監區分監區長職務;
馮文慈任七監區三分監區政治指導員,免去其七監區一分監區分監區長職務。
經2015年4月22日監獄黨委會議研究決定:
王瓔任二監區三分監區指導員,免去其四分監區指導員職務;
王芳任二監區四分監區指導員,免去其一分監區指導員職務。
2015年4月28日醫院張懷興調監獄辦公室工作
2014年10月23日組織宣傳科楊東森調辦公室工作
經2014年8月21日黨委會議研究決定:
鄧昌霞任監察科科長,免去其獄政管理科科長職務;
李雁任心理矯治中心主任,免去其紀委副書記、監察科科長職務;
楊慢任獄政管理科科長,免去其心理矯治中心主任職務;
2014年8月28日任免職的通知:
鄧昌霞任監察科科長,免去其獄政管理科科長職務;
李雁任心理矯治中心主任,免去其紀委副書記、監察科科長職務;
楊慢任獄政管理科科長,免去其心理矯治中心主任職務;
田景麗任獄內偵查科科長,免去其十監區監區長職務;
宋志英任十監區監區長,免去其六監區監區長職務;
孫鳳雲任醫院政治教導員,免去其獄內偵查科科長職務;
楊家仁任六監區監區長,免去其六監區政治教導員職務;
鄭健生任六監區政治教導員,免去其醫院政治教導員職務;
韓豫任警察督察隊副隊長,免去其五監區副監區長職務。
經2014年6月13日監獄黨委會議研究決定:
龍俊清任六監區副監區長,免去其十監區副監區長職務;
黃世娟任八監區副教導員,免去其八監區副監區長職務。
經2014年6月9日監獄黨委會議研究決定:
肖遠翾任二監區黨支部書記、監區長,免去其勞動改造科科長職務;
汪維山任三監區黨支部副書記、教導員,免去其監獄機關第三黨支部書記、辦公室主任職務;
芶登敏任四監區黨支部副書記、監區長,免去其八監區黨支部副書記、教導員職務;
高 惠任五監區黨支部副書記、教導員,免去其三監區黨支部副書記、教導員職務;
馮 卓任勞動改造科科長,免去其監獄辦公室正科長級兼公司辦公室主任職務;
陳靜霞任監獄辦公室正科長級兼公司辦公室主任,免去其五監區黨支部副書記、教導員職務;
潘德安任四監區黨支部書記,免去其四監區黨支部副書記職務;
楊 瓊任監獄辦公室副主任,免去其警務督察隊副隊長職務。
經2014年2月12日監獄黨委會議研究決定:
徐本谷任監獄財務科正科長級兼公司財務科科長;
蘇強任刑罰執行科科長;
田冬梅任人事警務科科長;
楊慢任心理矯治中心主任,免去其獄政管理科副科長職務;
楊雪林任一監區教導員,免去其信息技術科副科長職務;
田維微任一監區監區長;
蔡華任二監區教導員,免去其七監區副監區長職務;
芶登敏任八監區教導員;
張崢嶸任十監區教導員。
經2014年6月13日監獄黨委會議研究決定:
彭瀟璇任組織宣傳科副科長;
劉袁圓任勞動保障科副科長;
張倫強任信息技術科副科長;
吳顯英任後勤管理科副科長;
趙英華任監獄辦公室副主任;
王 英任生活衛生科副科長;
羅 薇任心理矯治中心副主任;
石福玉任服刑人員指導中心副主任;
唐壽歡任教育改造科副科長;
任 妍任獄內偵查科副科長;
陳 瓊任監獄財務科副科長級兼公司財務科副科長;
張 靜任勞動改造科副科長。
(三)女監上級主管單位:貴州省監獄管理局
單位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金陽南路明誠景怡苑
郵編:550081 辦公室電話:0851-85825041;負責人:丁健;傳真:0851-85817510
獄政管理處負責人:鄭遠航;聯繫電話:0851─85812203
刑罰執行處負責人:曹建雄 聯繫電話:0851--85842327
教育改造處負責人:李獻;聯繫電話:0851--85846080
勞動改造處負責人:陳靜;聯繫電話:0851--88576792
生活衛生處負責人:李曉柏 聯繫電話:0851--85819849
監獄發展規劃處負責人:丁虹 聯繫電話:0851--85814016
財務管理處負責人:何堅 聯繫電話:0851--85814068
勞動保障處負責人:吳平蓉 聯繫電話:0851--85822584
後勤管理處負責人:馬亞麗 0851--85820468
獄內偵查處負責人:唐建華 聯繫電話: 0851─85821024
警務督察處負責人:於紅光 聯繫電話:0851--85810503
信息技術處負責人:蔣大鶴 聯繫電話:0851--85818812
政治部負責人:張國武 聯繫電話:0851--85819455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人:韓衛聯繫電話:0851--85817797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人:王建增 聯繫電話:0851--85819512
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劉學軍 聯繫電話:0851─85827370

趙金龍:
職務: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何 川:
職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獄政管理處、教育改造處、獄內偵查處工作);
劉建平:
職務:局黨委副書記、政委
劉學軍:省監獄局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
吳躍: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省監獄管理局第一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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