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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地稅系統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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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法輪功是以修煉真善忍為宗旨的佛家上乘功法,不用出家,在社會各行業階層都可以修煉,從做好人做起,不斷地提高心性,指導人們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矛盾、問題向內找,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在地稅部門工作的法輪功學員們,堅持原則,淡泊名利,不貪不佔;秉公執法,不徇私情。

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發生後,長春地稅系統的這些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也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長春市涉外地稅分局三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高繼東被迫害離世,長春市農安縣地稅局的法輪功學員潘剛二次被勞教迫害,被非法判刑八年,現仍被非法關押在監獄。

一、三十三歲的高繼東被迫害離世

高繼東
高繼東

高繼東,男,長春市涉外地稅分局的員工,家住汽車廠。一九七三年三月七日出生,畢業於吉林省財稅專科學校,一九九六年參加工作於長春市地方稅務局涉外分局,會英語德語、法語、意大利語四國語言,並自考法律專業。自一九九七年末走入法輪大法修煉以來,真、善、忍的法理使他更加明白了人生的真諦。在工作和生活中,他按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淡泊名利,樂於助人,深得領導、同事和親朋好友的喜愛與器重。

一九九八年,單位給他撥房款十三萬元,他買房子(毛坯房)用了十萬多元,還剩二萬多,當時售房單位說,他們可用此錢買裝潢材料,算在購房款中,但他認為自己要按大法法理去做,那樣是不真實的,就把剩餘的錢如數退回了單位。後來聽說這件事的人,都非常佩服他。

迫害發生後,他遭到多次綁架,被非法拘留三次,遭洗腦班迫害兩次。因絕食抗議遭灌食,手銬,強行輸液等迫害。

三次遭綁架拘留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學員的全面迫害,一時間成千上萬的煉功人被非法抓捕、抄家,在大法中身心受益的高繼東,依法去省政府上訪,為大法討還公道,當時被非法扣留,晚上才放回。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高繼東在家裏,被汽車廠楊柳派出所(現已合併到安慶派出所)綁架,後來他被送到大廣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後,又被帶到住地派出所,警察和街道的人一起逼迫他放棄信仰,又非法關押半個月後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高繼東隻身到北京上訪反映受迫害的情況,被綁架,關押在北京昌平,遭到刑訊逼供,不讓上廁所,不許穿棉衣等方式迫害。

兩次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一年三月,高繼東拒絕參加詆毀法輪功的造謠誹謗大會,在三月六日下午下班前,他被單位綁架,說是去所謂的「學習班」,被送到興隆山洗腦班迫害長達四個多月。二零零一年七月中旬,高繼東開始絕食抗議非人迫害。七月二十一日晚,已骨瘦如柴的高繼東身體出現異常,被送到長春市醫院才通知家屬。從此以後單位一直不讓他上班,進行經濟上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六月,高繼東再次要求上班,單位局長同意。上班半個月後,單位局領導找他談話,要送他去洗腦班。他當時講了自己上次在洗腦班被迫害的親身經歷,告訴領導,那裏只是迫害人,沒有道理可講。自己以生命為代價進行抗爭,才擺脫了迫害。為了不再次遭迫害,高繼東不去上班,同時,在家裏給單位局長寫信,表明自己的觀點,並打電話給綠園區610辦公室,講洗腦班的迫害情況。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幾天後,單位打來電話,說幾位局長研究同意,他可以上班。回到單位僅十天左右,於七月二十三日下午二點多,汽車廠錦程公安分局在單位把他綁架,進行非法審問、恐嚇,關到錦程公安局地下室,用手銬,銬在鐵椅子上一夜。他第二次被送進興隆山洗腦班。此次綁架,是單位和公安有預謀的設好了圈套,與當時的涉外地稅局局長王矛有直接關係。

這次高繼東自綁架之時起,便開始絕食絕水,抵制非法迫害,洗腦班用野蠻灌食來折磨他。惡人陳聞專(音)用筆往他耳朵裏捅,每天灌食1-2次,大約灌了四、五天,這時他開始吐血,惡警怕出人命就停止了灌食。

警察們把他呈「大」字型,用多重膠帶緊緊綁在鐵床上整天打點滴,危險時就拉去醫院檢查,說沒危險繼續迫害,他堅決抵制迫害。一次竟有六個人,分別踩在他胳膊、腿等處,椅子壓在前胸,又有惡人沈某坐上,致使他肋骨骨折。

八月六日,他們認為人要不行了,逼家屬拿錢,第三次送往醫大一院分院搶救治療,經醫院檢查是電解質紊亂,心臟、胃和肺都已嚴重衰竭損傷。

洗腦班的恐怖、高壓,邪惡之徒輪番暴虐,並挖苦諷刺、污辱人格,使高繼東身心受到了極大的摧殘,這次從洗腦班出來以後,被迫流離失所在外,於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五日含冤離世。

二、潘剛六次被綁架,被冤判八年

潘剛,男,五十八歲,農安縣地稅局公務員。修煉法輪功後時時嚴格按「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工作兢兢業業,遠離吃、喝、卡、拿、沾,跟他出去辦事的人,都說他是傻子,因為他們也得不到實惠和好處了。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一手發動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潘剛因堅持信仰做好人,被單位違法停發工資十多年,並多次陷害使其身陷牢獄飽受酷刑摧殘。潘剛又於二零一零年遭非法冤判八年,現仍被非法關押在公主嶺監獄遭受迫害。

第一次遭綁架

九九年七二零以後,農安縣地稅局把潘剛非法監禁在單位,因不寫誹謗大法的東西,被單位送進拘留所。在拘留所裏,經常遭到管教毒打辱罵和體罰,挨凍受餓,苦不堪言。即使這樣,每天還要交二十多元的伙食費,不給收據。

單位負責洗腦迫害的主管局長彭延福曾說:如果你能和大多數地稅幹部一樣,吃、喝、嫖、賭、抽、並收受賄賂,我就不管你了。

第二次遭綁架勞教摧殘:被打掉兩個腳趾蓋,撬掉兩顆門牙,踢折一根肋骨

二零零一年元旦,農安縣寶塔派出所的警察崔平、柴立冬早八點強行把潘剛綁架,並關進拘留所,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把家洗劫一空。在拘留所裏,刑警隊趙雲龍、姚國慶對潘剛拳打腳踢,後又把潘剛摁倒在地,用一根一米多長的四稜木棒子狠狠打臀部,把木方子都打折了,又用打折的木棒子繼續打,直到累的打不動為止。第二天,又繼續打,把潘剛臀部都打成青紫色。管教劉中曾對潘剛拳打腳踢,逼做各種姿式的體罰。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把潘剛送九台飲馬河勞教所迫害。四月份時勞教所裏警察逼迫法輪功學員超體力勞動,期間,潘剛兩隻腳被勞教犯人林躍民用槓子撮的青一塊紫一塊,兩個大腳趾蓋全部脫落;惡人林躍民還用板子砍後背、腰、腿,使潘剛走路艱難。

酷刑演示圖:十指插針
酷刑演示圖:針扎手指

迫害期間絕食反迫害,被野蠻灌濃鹽水摧殘;不配合迫害被衛生所的金大夫用針頭扎腳心、手指肚、人中等部位,當時鮮血四濺;又叫勞教犯人把腮幫子都揉搓破皮了。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在教導員李雲波的指揮下,勞教犯人尹春龍用鐵器把潘剛的門牙撬掉兩顆。十二月份被分隊長郭一平用電棍電出大便。受盡酷刑後被非法超期關押一個多月放回。

第三次遭綁架:剝奪一切經濟來源並送進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二年二月初從九台勞教所回家後,單位讓潘剛上班但不給開工資。為了生活,潘剛要找另外的工作,他們不但不允許。相反,還要他天天到單位「報到」。由於斷絕了經濟來源,潘剛一家祖孫三代六口人生活無法維持。六月末他年邁的父母雙親被迫去了農村,導致一家骨肉分離。

潘剛到長春地方稅務局人事處諮詢工作之事,農安縣地稅局副局長姜日紅報復潘剛。於二零零二年九月末找來寶塔派出所警察把潘剛綁架到洗腦班關起來。並揚言送勞教。潘剛深知勞教所的殘暴及邪惡, 第三天晚上他從三樓頂上拽著電話線跳下去,當時摔的腰椎骨錯位。潘剛逃出洗腦班後,單位勾結派出所到處抓他,逼得他流離失所。

第四次遭綁架勞教:常常是舊傷未去,又添新傷

二零零三年一月潘剛進京證實大法,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駐京辦送往農安。三月被農安縣公安局送往長春朝陽溝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剛入所就被洗冷水澡,然後一頓毒打,絕食後用鐵器撬牙,灌濃鹽水。在五大隊裏,經常挨管理科高志錄毒打,常常是舊傷未去,又添新傷。

酷刑演示:
酷刑演示: 野蠻灌食

三月份,被惡警教唆勞教犯人張鐵軍、萬有光、韓志遠三人把頭摁在上床的梯子裏,用鐵管子打臀部、大腿及腿肚子,被打的一道道青紫的傷痕,又強迫每天坐在水泥地上。勞教犯人韓志遠曾叫囂說:「這樣對待你們都是大隊幹部的意思,就是要在身體上摧殘你,在語言上刺激你,在精神上折磨你,在行動上規範你,在飲食上節制你,在經濟上封鎖你,叫你活著難受,想死留口氣。」正如他所說一年多的勞教生活使潘剛九死一生,在這座「人間地獄」歷盡酷刑折磨。

七月份潘剛等被非法驅使到所外幹重體力活。潘剛想到自己修「真、善、忍」沒有錯,反被綁架並非法關押不合法,於是出走,不幸被惡警抓回,把臉都打變形了,然後關進小號。

酷刑示意圖:背銬
酷刑示意圖:背銬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二日,朝陽溝勞教所開大會誹謗大法。潘剛厲聲斷喝:閉嘴,不許誹謗大法。惡警們窮凶極惡,對潘剛進行了慘無人道的折磨。所長王延偉還親手扒下潘剛的衣褲,往身上澆水後再用電棍電;後把雙手背銬,再將鎬把插入,手銬深深銬進肉裏,抬起放下,不斷重複,累得惡警大汗淋漓,直到抬不動為止;被關小號三十三天,沒有鋪蓋,雙手被銬抻九天,最長時間一天長達二十多小時,直到造成他的一雙手腕潰爛化膿才停止。

酷刑演示:抻刑
酷刑演示:抻刑

使用各種刑具迫使其放棄大法,被潘剛拒絕。潘剛以絕食抗議,被野蠻灌食,將門牙又撬掉一顆。不能吃飯,只能喝奶,骨瘦如柴,遍體鱗傷,不能走路,滿身是疥。酷刑折磨導致下身潰爛幾個月不能穿褲子。有時整宿不讓睡覺,第二天還讓幹活。一次因潘剛堅持煉功,遭到毒打,並在十一、二月份天氣裏,被扒光衣服,弄到水房。犯人打開窗戶,向他身上潑水,十幾盆下去,人也被凍僵了。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最後潘剛被迫害致全身肌肉嚴重萎縮,體重約有八十斤,每天坐如針氈,度日如年,全身流膿淌血。雖然這樣,到期仍不釋放,又被他們非法加期三個月,加期到期還不釋放。潘剛勞教加期期滿時,家人去接得知潘剛又被單位送進「洗腦班」繼續迫害,最後導致精神恍惚。由於他不停的遭受迫害,致使他的老母親盼子不歸含冤離開人世。

第五次遭綁架勞教 單位又做假證三進魔窟──關小號一百五十天,吊銬六十天

二零零四年六月七日潘剛從洗腦班出來後,地稅局局長張義文、副局長姜日紅仍不准他上班,剝奪了他作為公務員應享受的一切待遇。就連二零零零年年末獎金和二零零二年上班期間工資也不給,經濟上的迫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難,只能靠兒子和妻子打工養家糊口。

零五年一月他又到長春地方稅務局請示工作,人事處的王處長和黨務處的曲書記接待了他,曲威脅他:「再不准你來找上班和工資的事,否則給你找個吃飯的地方。」

零五年二月二日他到單位去,局長張義文找來國保大隊的人把他抓走。二月六日張義文派司機出車以假證把潘剛又送長春朝陽溝勞教所。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在朝陽溝勞教所,潘剛因抵制迫害被多次毒打。三月末又被轉到葦子溝勞教所迫害,被關小號一百五十天,被吊銬六十天,最長時間一天吊長達十八小時,使身體和雙腳都變了形,導致幾次昏死。在這次被迫害期間,潘剛的老父親由於擔心兒子的生命安全,精神受到巨大的刺激,不久也含冤離世。臨終竟沒能見上兒子一面。

第六次遭綁架 單位再次勾結國保 冤判八年重刑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日上午,潘剛在一家副食店講真相時,被惡人構陷綁架,惡警從他身上搜去鑰匙闖到家裏抄家,家裏十幾歲的孩子阻攔,被推到一邊,他們從天棚到地板搜個遍也沒拿到甚麼東西,就把所有的書都拆成一張一張的照相,臨走把孩子的新筆記本電腦拿走兩個月以後才要回來。

四月二十四日國保大隊王世福、王維鑫等人又來家要電腦說檢查一下。家人問為甚麼三番五次的到家來,其中一個警察說:不是我們要來,是地稅局領導非要給潘剛判刑,不判刑都不行呀。

潘剛被國保綁架後身體極度虛弱,被農安看守所單獨關一個監室,怕別人知道。後送勞教被拒收,又送往長春勞改醫院迫害。家屬曾往返於國保大隊、看守所、法院、地稅局之間繼續要人和講明真相,告訴他們信仰沒錯、做好人沒錯,都被以各種理由推托。

後農安縣法院對潘剛進行秘密審判,戒備森嚴,法院門口布滿警察、警車,還有噴水車,害怕家屬和法輪功學員知道後去要人。就這樣潘剛被偷偷的枉法冤判了八年重刑,送到公主嶺監獄遭受非人的迫害。

潘剛從二零零一年被停發工資,取消一名國家公務員應有的一切待遇。然而潘剛並未被開除,他十多年的工資哪裏去了?地稅局領導為甚麼極力要給潘剛送進監獄可想而知。潘剛這一切遭遇皆因江澤民一己之私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現其家屬要求法辦迫害元凶江澤民,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公民的合法權利。

三、德惠市林宏飛遭迫害經歷

德惠市地稅局幹部林宏飛,今年四十三歲。自一九九六年十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在生活上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踏實做人,認真做事。在工作上,堅持原則,不徇私情。在單位同事們都知道他因為修煉法輪功以後不貪不佔,秉公執法,受到領導的讚譽和同事們的好評。

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發生後,當地勝利派出所執行從上到下的指令,對林宏飛多次電話騷擾並到單位施壓,德惠市地稅局領導及人事科也多次找談話,給他及家人帶來巨大精神壓力。林宏飛曾被三次非法拘留,一次非法勞教,並被非法判刑。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晨煉時被德惠市勝利派出所警察執行江澤民的命令驅散,後來被登記。多次受到當時的片警李振權的騷擾,逼問簽字等。至此,單位也多次敏感日打電話騷擾、做工作找談話,逼簽字等。

前三次綁架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依據憲法規定信仰自由,依法去北京和平上訪。在北京市天安門廣場因煉功被北京派出所警察綁架,關到地下室鐵籠子裏,後被非法押送大興縣紅星派出所非法詢問。受到冷凍、銬手銬、不讓休息等手段折磨。並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後轉到長春駐京辦事處,轉回當地被德惠市政保科接回。後被政保科張慶春勒索五千元(已死亡)取保候審、辦理人是政保科的葛旭權。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為了維護法輪功信仰自由的權利。再次依法去北京和平上訪,在北京市天安門廣場被北京派出所警察綁架,關到地下室鐵籠子裏,因中途從唐山倒車,被轉到唐山駐京辦事處迫害,被用膠皮棒子毆打屁股黑紫色出現水泡。後轉回當地被政保科張慶春等勒索一萬元,辦理人是政保科的老毛。

在二零零一年,年底審核的公務員考核上,林宏飛被德惠市地稅局所謂「評」為「不稱職」。而根據公務員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公務員考核主要考察德、勤、能、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績」即工作成績。林宏飛因為修煉法輪功,在單位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秉公執法、不徇私情,一直身受單位領導和同事的好評。

二零零二年五月,在自己家樓下(家中已事先被警察第一次非法搜查時,安裝竊聽器)被當時的吉林省德惠市政委李金,指揮布屬的刑警隊修闖、王春生、李峰等綁架,在刑警隊李金動手打了他,後來因抵制迫害在公安局院裏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被帶到當時德惠市公安局長郭廣田辦公室,當他要求信仰自由應無罪釋放時,被郭廣田打了耳光,後被德惠市政保科關到德惠市看守所。

在絕食抗議期間,遭德惠市看守所丁日松、劉玉湖及看守警察等指揮犯人灌食,二零零二年六月被德惠市法制科押送到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在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新生大隊關押,當時所長王彥偉,新生大隊大隊長朱慶春,副大隊長虞鐵。

由於省、市六一零頭目傳達江澤民的命令,在那裏見證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暴力洗腦和強制轉化,他曾從早到晚連續坐塑料小板凳承受體罰,為此我曾幾次絕食抵抗非法關押,要求無罪釋放。後被獄醫李大夫用開口器灌食,轉送長春市公安醫院。在此期間,家屬因救人心切被副所長王偉剛勒索數千元。

在勞教所關押期間,被德惠市政保科和刑警隊兩次非法提審,甚至提出意欲暴力外審,被勞教所方面拒絕。因信仰無罪,在轉回當地醫院絕食期間走脫。

第四次被綁架,遭殘忍折磨

在顛沛流離期間,二零零三年正月在哈爾濱市被哈爾濱市公安局五處綁架,期間遭多名哈爾濱市公安局不明真相警察的迫害,主要手段和方式有使用膠皮手套、膠皮棒子毒打,往鼻子和嘴裏抹芥末油、用電手槍電擊手心、腳心、眼睛、耳朵、嘴、牙齒、生殖器等部位,還用鐵椅子和鐵絲和電手槍連電,甚至還揚言威脅要送殮人爐!更為卑鄙無恥的是在非法暴力審訊期間,他們還強迫一法輪功女學員撫摸他的隱私部位。

被他們化名「朱溫」非法關押在哈市道裏區看守所,在2號牢房被犯人施以彈眼球、捏睪丸等殘忍手段迫害,後轉4號牢房被犯人王龍慶採用打火機燒耳朵、數肋條、撅胳膊腿、灌鹽水、澆涼水等方式迫害。

後來被轉回德惠市看守所,曾絕食抗議近兩個月,期間被多次灌食。後被當時德惠市檢察院公訴科的孫永超非法起訴,在德惠市法院被當時的庭長王繼生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三年過年期間被押送吉林監獄非法關押。

在吉林監獄受迫害事實

吉林監獄是迫害法輪功正信的黑窩,因江澤民的密令的層層傳達,致使這裏有很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殘。

二零零三年因信仰無罪不剃光頭,被當時吉林監獄八監區鄭獄警押送「矯治中心」固定床上固定三十七天。固定床手腳全被固定每天24小時,吃喝拉撒都在上面,夜間不能正常休息,有專門犯人看管,時間一長屁股局部潰爛,當時犯人「刀尖」在教育科警察指使下在他身體固定時採用搓胳膊、搓腿、鼻孔插煙頭、傷口撒鹽、用鐵棍子打腳趾頭、打肚子企圖強制轉化。

二零零四年因絕食要求無罪釋放,被當時吉林監獄六監區陳獄警送小號灌濃鹽水後轉嚴管一個半月,每天除吃飯、喝水、上廁所(5到10分鐘)外從早上五點半坐到晚七點,保持坐姿不許動。

二零零五年因寫勸善信和不參加學習,被當時吉林監獄九監區潘獄警押送嚴管迫害一個多月。

經濟方面:家屬被勒索錢財三萬多元,林宏飛的工資自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德惠市地稅局只發基本工資240元,直至二零零五年三月被長春市地稅局局長宋有才以紅頭文件停發工資至今,十多年來,工資應補累計約二十多萬元。

四、榆樹市地稅局幹部劉鳳明

法輪功學員劉鳳明,是榆樹市地稅局幹部、國家公務員。由於堅持信仰「真善忍」,堅定修煉法輪大法,先後二次被非法勞教;三次被非法拘留;二次被綁架到洗腦班;被非法監視住所一個月;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七年間被停薪停職,八年裏不發一分錢生活費。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開始,榆樹市公安局就將榆樹市地稅局修煉法輪功的劉鳳明定為重點迫害對像,主管地稅局工作的副市長唐雲彪直接「幫教」找其談話,給單位領導施壓,局長曹東暉積極配合絞盡腦汁,為逼迫劉鳳明放棄煉法輪功,把他分配到離市區五十里地的鄉下工作。

三次非法拘留、非法勞教

迫害之初,並兩次綁架到派出所和地稅局單位住宿,整晚不讓睡覺,派出所所長孫井和布置惡警在耳旁大音量播放邪惡錄像,逼他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與中共邪黨保持一致。

一九九九年九月劉鳳明去北京上訪回來,被榆樹市公安局以「擾亂社會治安」為由非法拘留一個月後,送往吉林省九台勞教所,非法勞教迫害一年;單位不發一分生活費,他家人找單位領導,局長曹東暉說是「六一零」不讓發,讓他把文件拿出來說沒有。

再次被非法勞教三年

劉鳳明為維持四口之家生活,被迫外出打工,流離失所。在二零零二年,三月劉鳳明被非法抄家,後被綁架到長春市寬城區公安分局。在非法審訊中坐「鐵椅子」、澆冷水吹風扇,造成嚴重心臟衰竭,劫持到長春市吉大第二醫院,次日又轉長春市公安鐵北醫院繼續迫害。一個月後劫持到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非法迫害三年。

二零零七年七月劉鳳明回單位上班,榆樹市「六一零」李奉林等人幾次到地稅局騷擾,找單位領導問誰讓劉鳳明上的班,領導說你們有不讓上班的文件嗎?李奉林支支吾吾的說「有啊」,地稅局領導說那就給我們看看吧,複印一份。李奉林說那不行,不能看、更不能複印,這是機密文件。地稅局領導正義拒絕:「甚麼機密文件不敢見光。就憑口頭不讓人家上班,找我我不敢。」

第五次、第六次綁架迫害

幾次騷擾不成,李奉林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上午,親自帶人強行將正在辦公的劉鳳明綁架到長春市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七日晚六點多鐘,榆樹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范洪凱、楊樹才、石海林、李春和等四人在沒有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闖入劉鳳明家中綁架抓人,因其不在家綁架未遂,將大法書籍及大法師父像片強行抄走。為達到迫害目的,二零零九年十月九日,李笑、李春和等人再次到劉鳳明單位將其綁架,進行非法拘留十五天的迫害。

第七次綁架洗腦迫害

二零一三年八月七日上午,在榆樹市「六一零」李鳳林的指使下,榆樹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范洪凱、李笑、李春和等人,將正在上班的劉鳳明強行綁架到榆樹市「經委洗腦班」迫害,非法關押十天後才將劉鳳明放回家中。

在這場迫害中,長春地稅系統的法輪功學員都曾經被迫害,而高繼東已被迫害致死,林鴻飛不能正常上班,潘剛現仍被非法關押在監獄,還有這些法輪功學員在經濟上都被單位停發或減發工資,使他們在承受不該承受的精神和肉體上的壓力的同時,經濟上又遭受巨大損失多達數萬元。

正是元凶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才造成了這一場場本不該發生的人倫悲劇。現這些法輪功學員和正義的家屬已依法起訴,希望國家最高檢察院檢察官能公正執法,同時強烈要求依法對被控告人江澤民的犯罪行為予以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並予以法律制裁。

結束這場邪惡的迫害,清算元凶江澤民的所有罪惡,還法輪大法公道,還我大好何山。

有關責任人員及電話:

吉林省地方稅務局原局長唐志平
長春市地方稅務局原局長宋有才
長春市地方稅務局原涉外分局局長王矛
農安地稅局原局長張義夫
德惠地稅局原局長婁萬華
榆樹市地稅局局長曹東暉(已遭報,因貪污判無期徒刑)

吉林省地方稅務局局長 辦:0431-88549080
省局人事處辦:0431-88549075
長春市地方稅務局局長辦:88519999
市局人事處辦:88566900 88562700
市局監察處 88562709 88565071

長春市地稅局電話號
局長: 043185278001(辦公室)
人事處處王處長 043185278025(辦公室)
副處長 043185278026(辦公室)
監察室處長 043185278039(辦公室)

長春市地方稅務局涉外分局
地址:長春市西安大路1845號  郵編:130061
電話:0431─88507935 88582170 88582245 88582264 88582230
88582253─2254  88582230─2232

農安地稅局局長: 舒曉春  0431-83236186     13944861310
地稅局副局長:姜日紅   0431-83222048     13689833456
地稅局副局長:李彬    0431-83269777     13943102345
地稅局副局長:喬臣    0431-83220339     13630533795
地稅局副局長:蓋世賢   0431-83223818     13943073378

德惠市地方稅務局
局長: 電話:87206999 (辦)
辦公室:87206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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