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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流浪十多年 許宏麗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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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二日】河南省新鄉市四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許宏麗女士,在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迫害,被非法開除公職,十幾年來沒有身份證,沒有固定工作,居無定所。許宏麗女士二零一五年九月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還法輪功清白。

許宏麗女士控訴說:「我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四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打出橫幅:法輪大法宇宙真理,向廣大民眾講清法輪功真相,當日被一群警察拖拽進警車,送往天安門派出所關押。先被關鐵籠子,用警棍照著我臉部猛打,立時眼睛腫脹、青紫瘀血。第二天又將我弄到地下室,四個警察同時用警棍、電棍毒打折磨我近兩個小時,電得我渾身痙攣,幾近昏迷,一雙大腿像爆裂一樣疼痛,渾身上下出了一身水,他們甚至邪惡的用電棍電我陰部,將電棍插入我口腔放電取樂(這次過後一個月我才正常行走)。最後他們打累了,累的滿身出汗了,就說:我們這兒對人是最好的,呆會兒把你轉移到別處,會對你很殘暴的。」

中共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棍電擊
中共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棍電擊

「這十幾年來我就是這樣這幾天那幾天這樣的流浪過來的,其中的辛酸無人能知,其中生活上的不便,對於我一個年輕女性來說,更是無人能曉。其實就在這二零零二年的整個夏季我都是每天晚上到街心公園草地上藉著其他乘涼的人一起在草地上過夜的,……甚至於冬日的深夜呆過深山溝壑、睡過馬路邊兒冬青叢。白天還好打發,經常是中午、晚上去學校,主要是大學裏。在水龍頭上洗洗臉,喝足了水,再用水瓶子灌滿。而夜晚就常是我最難熬的遊蕩在街邊、巷尾……」

許宏麗一家四人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巨大。然而在江澤民的「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指令下,一家人在身體、精神及經濟上都遭受巨大傷害:母親(呂玉珍)被非法超長刑事拘留,時間長達兩年四十天(期間被非法送勞教兩次,勞教所拒收,關押洗腦班兩次);哥哥被非法勞教半年,並被限期遷出廣東省戶口,否則註銷;許宏麗本人被綁架派出所兩次,被非法行政拘留一次十五天,被非法刑事拘留三次,共計七十七天,期間被戴手銬、上繩、電擊、暴打、關鐵籠子、強行輸液、不讓大小便、奴役;並被單位強制寫保證書、非法開除公職;十幾年來沒有固定工作,居無定所。弟弟被綁架至派出所兩次,被非法行政拘留一次十五天,被非法刑事拘留三次,共計五十二天,也被迫長期有家難回。

以下是許宏麗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一、修煉法輪功,頑疾痊癒,身心健康

我叫許宏麗 ,今年四十七歲,原是河南省新鄉市婦幼保健院一名病案管理醫師。一九九七年我看到母親一身疾病煉法輪功煉好了,火暴脾氣消失了,感到非常震驚。因為從我記事起,她在我們兄妹面前總是愁眉苦臉,一會兒胃疼,一會兒脖子疼,特別是胃疼,常年不能正常吃飯,瘦的皮包骨,一米五八的個頭,體重只有八十多斤。尤其到了一九八五年,剛進入四十歲的她已是滿頭白髮,別人都以為她六十多歲呢!每天一身沉重的騎著自行車上班時,總有人問她:還沒退休呢、還上班呢?工作單位照顧她身體差,將她以工代幹安排了在辦公室做一些簡單的工作。可就是這樣,到了一九八八年時,她已經不能每天堅持去上班了。於是就在自己四十四歲一生中貢獻社會的最好時期,在單位辦理了內退(致使近三十年來工資總比同齡的退休人員少一半兒)。也就在她修煉法輪功一個星期後,臉色紅潤,走路腳下生風,神采飛揚。母親這翻天覆地的變化,使我親眼目睹大法的神奇與超常,在歷時兩年的徘徊、猶豫、觀望之後,慎重做出了決定:我於一九九八年三月在我三十歲時開始了修煉法輪功!

之後,折磨我二十年的痛經痊癒了;十多年的腳氣病好了;自己從沒有當成是病的腰痛、髖骨骨尖兒痛、失眠症也徹底消失了。真正親身體驗到了甚麼是無病一身輕的真實感受。之所以說「折磨」二字,是所有認識我的人的同時感受。每一次的疼痛過程持續四十八小時,每分每秒生不如死,能讓我頭撞到牆的機會,是當時對我最大的恩賜,卻也減輕不了絲毫的痛苦,嘔吐出食物、水、胃液及至綠色的液體一汪(當時十二歲的我還不知是膽汁),仍要繼續嘔吐,真有要把心吐出來的直覺。兩天兩夜的煎熬後,總能一口氣喝下一滿鍋水,因為這期間喝一口水都得吐出來,母親幹聽著我「渴死我了渴死我了」的叫喊也無能為力。因為廁所在戶外,每每鄰居都過後說我這兩天活得就像鬼一樣。幾乎所有知道我病情的人都給我母親提供過給我治病的醫院、婦產門診的地址、各類藥方、偏方、祖傳秘方,曾為尋得一劑方藥到過深山宅院,跑遍市級醫院、省級醫院,最後到了北京協和醫院,都無能為力。絕望之際,只能大量服用止痛片,可是吃進去的止痛片也瞬間就嘔吐出來,只能滿嘴的苦藥苦似乎能稍稍的轉移一些身體的苦痛。

嚴重失眠症更是如此,可我因為從小就這樣,所以竟也以為所有人都是這樣,所以每當夜晚家人睡下後,我睡不著時不時的做出甚麼事情,發出響動時,我就佩服父母兄弟,他們竟如此寬容我,我弄出聲音影響他們入睡,他們也不責備我(實際是:我弄出的那點響聲影響不了別人的睡眠),而我則是在別人哪怕有一點的走路聲音,我都難以入睡,所以家人則時時都在我的「小聲點、電視關小點、別走路行不行……」的責備怨吼聲中小心翼翼的遷就著我。

當時年少的我從頭到腳沒有一處舒適的地方,甚至這時嚴重的痛經已經蔓延至腦部神經,兩側太陽穴像有成群的蟲子每時每刻的爬,右耳一刻不停的「嗡嗡」聲(和心跳的頻率同步,大概我自己聽到了右側頸動脈跳動的聲音),直至十八歲高三那年剛過完年開學近一個月,我大腦突然失靈一片空白,連最簡單的常用字也想不出怎麼寫。無奈之下,就在班主任老師「你在我們班目前前十名的成績,可是能上重點大學的」期待中不得不休學(我所就讀的一中是我們這個城市最好的學校,最後別說重點大學,連個大專都沒能如願)。最後在歷經一年的門診、住院、各種觀察、治療及又是甚麼偏方的稍稍恢復一段時間後,於次年臨畢業考試前,報名了準考證,應試了畢業考,勉強拿到了畢業證(這所重點高中起點很高,又極正規正統,所以一般要想來混個畢業證是很難的)。高考前夕,我已完全打消了參加高考的念頭,因為我覺得如果各科都不及格還不如未參加考試更有臉面一些。

在我母親「你就只當上考場玩一圈兒,要不這輩子沒進過高考考場、不知道高考考場甚麼樣多遺憾」的勸說中,參加了高考,被一所中專學校錄取,畢業分配後在一家婦產醫院工作,即本市婦幼保健院。心裏想著:能天天守著專治婦科的醫院,這下有希望了。

全醫院的同事都知道我的這個病,今天這個專家主任這個治療方案,明天那個專家主任那個治療方案,不是專家主任的主治醫師、住院醫師也都如同我的街坊鄰居、親戚朋友一樣,不時的給我提供各種針對此病的治療信息、偏方、秘方,最終的結果也是我蠻有信心治療的最後一站、北京協和醫院得出的,終生不能治癒!

就這樣二十年的青春在無盡的病痛折磨中度過,直到我修煉了法輪大法!我對大法給我及我全家帶來的美好的感激之情無法用語言表達。

一九九八年三月開始修煉法輪功!通過學法煉功,道德提升,思想境界得到了昇華。煉功後不知不覺中我的身體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胃脹、咽喉痛、心慌、氣短的症狀也都一一消失,頑固的便秘完全恢復了正常(一、二十年的服用著果導片兒、酚酞片兒,喝著濃濃的瀉葉水、硫酸鎂直至通便靈。時不時的能聽到誰說起已經三天沒有大便了,心急如焚,沒法活似的,簡直全家人都得跟著翻了天似的,我就想我十天半月大便一次,那我就不活了?有那麼嬌氣嗎?記得有一次,我抓了一把瀉葉,沏了一杯水,已經反覆衝了五杯,顏色已由第一杯的黑咖啡色變淡成了剛透一點微黃色,已近似白開水沒有一點味道,我小姨以為是我喝剩的淡茶葉水,端起喝了兩口,半天功夫接連上了五趟廁所,才趕忙想起問我杯子裏的是甚麼水?一大家子人笑彎了腰,而我第二天仍沒有中斷每日必服的通便藥物,仍然幾天沒有大便)。多年的全身乏力等疾病好了,皮膚白裏透紅,精神狀態特別好,多年的抑鬱不見了。

法輪功神奇的健身效果在我身上得以體現,身體健康、精力充沛,取代了以前易感冒、易疲勞的狀態,使我能以更好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最重要的是法輪功教人按真善忍修煉心性,修煉後在不長的時間便改掉了以前很多的不良嗜好,並在和人發生矛盾時學會了忍和向內找自己的不是,使得家庭更加和睦。凡事先他後我為人著想,在工作上兢兢業業,對於利益得失看淡。十七年從未打過針吃過藥(只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被關押期間被強制輸液一次)。

二、堅持修煉遭受種種迫害

法輪功對社會是百利而無一害,然而江澤民卻因小人的妒嫉心悍然發動了一場對法輪功的迫害。以下是我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後遭受迫害的事實:

一九九九年八月所在工作單位書記、工會、人事科、保衛科、宣教科等多人找我談話,被要求要放棄信仰,對我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壓力。領導強制我離崗在臨時的一個辦公室(平時做宣教用)寫保證書,工資只有一百元基本生活費,後又到後勤、保衛科、門衛等部門去當臨時工使用,一直到二零零零年五月非法開除我時,工資一直是一百元基本生活費。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我找單位請假一週,可單位領導不予批准。主管副院長直言相告:你是法輪功不准請假!結果給我家庭造成許多麻煩和損失。

(一)講真相被吊銬、手背麻木近一個月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毒害學生及廣大市民的誣陷誹謗法輪功圖片展在我市文化宮招搖上市,誹謗污衊法輪功。為了向我市廣大市民講述法輪功的事實真相,要求不負責任的執法部門取消毒害人的圖片展,我和許多法輪功學員都去那兒講真相,集體煉功。我和許多功友們都被警察非法抓走,關押在市拘留所。

在被紅旗區東街派出所非法提審時,東街派出所所長王治文指示手下將我雙手向後背銬在一起,然後拴住手腕手銬處吊在窗櫺上,腳後跟挨不著地,呼吸困難,幾近窒息。兩小時後,他們將繩子解開,「砰砰」我兩隻胳膊重重落在窗台上。他們讓我把胳膊從窗台上拿下來時,我已經不知道自己的胳膊在哪兒!我的手背神經已失去知覺,兩隻胳膊已不聽使喚。所長王治文及片警楊明輝讓我前走一步,兩隻胳膊才從窗台上垂落下來,致使之後我手背麻木近一個月。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背銬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背銬

可是這些「執法」人員在我被折磨成這樣時,又將我踢坐在地上,抓住頭髮往牆上撞,之後又背銬銬在窗台上三小時,在他們對我用盡各種折磨後,將我背銬在車棚鐵柱子上兩天兩夜,不讓吃飯,不讓睡覺。我就這樣蹲不下、坐不下地站了兩天兩夜。片警楊明輝還用惡語侮辱我,極盡下流。

酷刑演示:揪頭髮撞牆
酷刑演示:揪頭髮撞牆

我從拘留所出來後,即被所在單位市婦幼保健院開除公職。婦幼保健院領導利用手中的權力,竟偽造我「一貫工作表現差……連續曠工二十餘天……留用查看一年……參加法輪功非法聚會……」這都是他們的信口雌黃、誹謗造謠。我的工作表現全院職工盡人皆知,對我留用查看一年是秘密進行的,都沒敢讓我本人及全院職工知道,因為他們自己心裏也知道,罪名是被強加的,這一點誰都可以去市婦幼保健職工中去了解。說參加法輪功非法聚會更是對法輪功的造謠、污衊!我們只是在向有關部門說明法輪功的事實真相。最後單位以我「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為由,將我開除公職。之後,單位人事科長將我的個人檔案資料推給市人才交流中心時,還說:在單位工作表現極好,就是煉法輪功,也不知怎麼就迷到這兒了。這是人事科長替她自己及單位其他對我做出開除決定的領導在推卸責任,意思自己是身不由己是在積極響應國家政策!

(二)在北京被電棍毒打、電擊陰部、胸前、腹部……

二零零零年十月的一天清晨,我剛吃完早飯(八點鐘),轄區內新輝路派出所副所長韓秀雲、片警劉德勝和另一個臨時人員小武(小名)光天化日闖入我家,挨著房間搜查,見書就搶,我和弟弟跟他們去要書,他們就欲將弟弟劫持到派出所,在好心的鄰居阻勸下,才沒有得逞。那時候,派出所、單位、辦事處、居委會不時來家騷擾,干擾我們家的正常生活,我的親人們整天被嚇得提心吊膽的,精神受到很大的打擊,思想上造成了很大的壓力。

我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四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打出橫幅:法輪大法宇宙真理,向廣大民眾講清法輪功真相,當日被一群警察拖拽進警車,送往天安門派出所關押。先被關鐵籠子,用警棍照著我臉部猛打,立時眼睛腫脹、青紫瘀血。第二天又將我弄到地下室,四個警察同時用警棍、電棍毒打折磨我近兩個小時,電的我渾身痙攣,幾近昏迷,一雙大腿像爆裂一樣疼痛,渾身上下出了一身水,他們甚至邪惡的用電棍電我陰部,將電棍插入我口腔放電取樂(這次過後一個月我才正常行走)。最後他們打累了,累的滿身出汗了,就說:我們這兒對人是最好的,呆會兒把你轉移到別處,會對你很殘暴的。出了地下室後,我看到許多同修都是傷痕瘀血的臉,青紫、腫大。次日清晨,我整個腰部以下已完全呈碳黑色,很難蹲下,連去廁所方便都困難,褲子像粘在身上一樣很難褪下。

中共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棍電擊
中共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棍電擊

在派出所兩天兩夜後,十月二十六日我和許多同修被裝上汽車送往北京東城看守所。在看守所大院裏被編號又分流至東城各派出所。在和平裏派出所被關押在鐵籠子裏,四、五個警察輪番日夜做轉化,兩天兩夜後送回東城看守所非法關押。入所時在走廊裏被脫光衣服搜身檢查,隨身攜帶的一百元錢搜出後被強制購買看守所配置的棉被。其中一矮個女獄警在看到我的兩腿時「哎喲」一聲,問:「怎麼回事?」我說:「天安門警察打的」。我邊穿褲子,這時另一個正從值班室走出的獄警問:「怎麼了?」,她對著她耳朵小聲說:整個腰部以下全是黑的。在此被非法關押五十天,期間被強制手工勞動粘信封,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釋放。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上午九點,我在北京海澱區一同修家裏幫她照顧癱瘓在床的家人時,被海澱區北安河鄉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派出所鐵籠子裏,威脅我寫對法輪功的污衊言論。被我嚴詞拒絕後,惱羞成怒,揚言要將我送收容所。非法關押三天兩夜後釋放。

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在天安門廣場煉功,被五個警察拖拽進警車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後又送至北京懷柔看守所非法關押。那裏關了上百的法輪功學員。當天我們都被強制光腳站在已結冰的雪地裏,三個小時後,一些南方女學員被凍僵在雪地裏昏迷過去。一個年輕警察(看守所臨時抽調來的預審)連續搧我耳光、猛踹我後腰部,當時我感覺面部皮膚被撕裂一樣疼,而腰部的疼痛則使我嘔吐、眩暈。即使這樣,他們仍不罷休,一個男管教人員接著連續擰我的臉,轉著圈兒的擰我的臉,他說看著我的臉軟軟的有肉就想擰著好玩,還專門看看我的編號,淫邪的說:「我得記著你的編號,以後只要我值班就把你提出來擰你的臉,你信嗎?」他真的做到了「信守」他的惡言,以後他每隔三天就將我劫持至獄警的值班室擰臉…… 惡警對我們輪番施暴之後,夜間十二點又將我們集體弄至囚室外院裏空地上凍一小時;緊接著第二天上午又強制我們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在院裏擺出開飛機的架勢,而他們一個個人民的警察,則在我們身後用腳將他們認為姿勢不標準的踹翻在地。有幾個倒地後已不能自己行走,被警察架走後再沒見過。五天後野蠻給我們灌食,我看到前面已被灌食的同修有的在嘔吐,有的臉慘白,有的已走不成路。而正在我面前地板上正被灌食的一個閩南女學員正一口一口地順著臉頰往外流嘔吐物(是從鼻子插管灌的),就是這樣那些獄醫仍不停手。我被灌食後又被一姓黃的女獄警笑瞇瞇的用電棍電我胸前、腹部取樂。關押在此之前聽說懷柔看守所是人間地獄,到這兒來之後才真正知道這裏的預審、獄警變態扭曲之心理確是集古今中外之大全。

就在我被釋放前一天,這個黃姓女獄警和那個男獄警再次將我叫至管教辦公室,女的用電棍電擊我半小時,男的又連續擰我臉玩兒,一邊還無恥的說著:「你就要釋放了,咱們就見不著了!」就在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三日我無罪釋放時,看守所又將剛入所時從我身上搜走的二百五十元錢沒收,而剛開始進來時他們謊稱是給我們每個人暫存起來的,現在的說辭是扣作灌食費用。無辜被關押、強制被灌食,還得被灌食者本人出錢,這是怎樣的道理?!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四日(大年初一)我到天安門廣場打橫幅「法輪大法好」,被非法關押至宣武看守所。剛進去時,所有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都被排隊在大院裏,我被一不知姓名的警察一腳踢在肝腹部,癱軟在地,當即欲吐、腿無力站不起來。五天後,在看守所醫務室,一幫人拿著粗硬的膠皮管捅進我鼻腔,在新年的正月初五,野蠻給我灌食,造成鼻腔大量出血(直至出獄後鼻腔仍往外排出像米粒大小的硬結);第十天又用了五個勞動號男犯人將我綁在床上輸液,第一瓶液體(共準備了兩瓶液體,不知具體是甚麼藥)還沒輸完,我持續伴隨心慌、氣短,隨後開始大口大口出氣。這時他們叫來了兩個看守所有關負責人(從所有人對這兩個人的恭敬態度能夠看出應該就是領導),在裏邊房間像是在商定甚麼。不一會兒,即有人陸續從房間出來拔下仍扎在我手背上的針頭,架我坐進已停在醫務室門口的一輛警車內。警車開出看守所大門,大概經過了三個十字路口後將我卸下,我被釋放,這一天是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正月初十)。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三) 被迫沒有身份證、居無定所十多年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中旬一天晚上,在河南省新鄉市我家鄉一出租屋內,我和我弟弟同時被新鄉市衛濱區中同街派出所兩名警察以查身份證為由入室綁架,戴手銬將我倒銬在摩托車後座上拉至派出所院內。歷經五、六個小時威脅恐嚇後,於次日凌晨三點才將我姐弟倆送回出租屋處,並派兩人暫時在屋外不遠處監視了好大一會兒,天漸亮周圍鄰居有晨練的起床時,這兩個人才離開。我趁早上上班時間離開此處即找房東辦退房手續,由於之前我是提前先預交一年房費,又是我的原因退租,所以預付房費加上房間裏剛安裝的電話,這次對我的迫害直接經濟損失一千元。這對於一個當時流離失所靠打零工維持生計的我來說可是筆大數目。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我借住在同修家的單位宿舍樓單身房間裏,由於該同修被綁架,隨後被搜走身上鑰匙、抄家,我也無法再回去居住,又臨時幾天暫住在另一同修家的十平米房間裏,我和她家一家擠在這房間裏,給她們帶來的麻煩與不方便我只能在心裏默默的流淚。

這十幾年來我就是這樣這幾天那幾天這樣的流浪過來的,其中的辛酸無人能知,其中生活上的不便對於我一個年輕女性來說更是無人能曉。其實就在這二零零二年的整個夏季我都是每天晚上到街心公園草地上藉著其他乘涼的人一起在草地上過夜的,而每當午夜一過,乘涼的人漸漸稀少,到天亮我起身離開時,周圍已空無一人,就剩我一個孤零零單身一人了,在伴隨環衛工人早起掃帚「刷刷」的伴奏聲了。我甚至於冬日的深夜呆過深山溝壑、睡過馬路邊兒冬青叢。白天還好打發,經常是中午、晚上去學校,主要是大學裏。在水龍頭上洗洗臉,喝足了水,再用水瓶子灌滿。而夜晚就常是我最難熬的遊蕩在街邊、巷尾……

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三日我母親在經歷了長達兩年有餘的非法關押後無罪釋放。母親委託她的一個熟人找房子,給我租了一間小屋,我才算是有了一個固定的住所。可固定的住所也不固定,一年後出租屋房屋查戶口,我又被迫另找住處。多少次白天或黑夜,當我從一個地方搬到另一個地方時,我多麼渴望能有個幫手啊。母親因為被監視行蹤,甚至不能跟我有任何聯繫,想來幫我都不行。儘管簡單的「家具」、摺疊床、學習桌、小煤爐及被褥、鍋碗瓢盆兒之類的,也只有我唯一的交通工具自行車來托運,來來回回、反反復復的得好多趟,其中的艱難對於我一個女子來說是不言而喻的……

各位檢察官、陪審團成員,你們可能也都注意到了在我的訴狀中,在附帶材料中,缺失身份證複印件一項,覺的不夠立案的條件,這也恰恰是我控告江澤民邪惡流氓集團的又一實證!

這十幾年的顛沛流離都是在江澤民一手操縱下的邪惡流氓集團造成的。由於沒有身份證,我不能正常的租住房屋,沒有穩定居所,長期流離失所;由於沒有身份證,我不能正常的找尋工作,而只能從事社會最底層工作;因為沒有身份證,很多工作不能前往應聘;由於沒有身份證,我甚至不能外出乘坐火車;沒有身份證,我甚至今天不能站在這裏行使我作為中國一名公民公訴的權利是嗎?因為我知道你們有規定,沒有身份證不予立案。但這恰恰是我此控訴狀的核心部份,剝奪了我一個公民的身份權,而且,我知道立案在特殊情況下是有特殊典型案例存在的。所以我希望各位公正的檢察官會使我的這個訴訟成為沒有身份證而立案的典型個案,從而也能充份體現中國司法公正,體現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中國最高法院發布的《關於法院推行立案登記事件制改革的意見》中對受理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承諾的真實可信性。

此刻也許你們都在心裏問:我為甚麼不回家呢?這不是自找苦吃嗎?是的,有人不回家,是因為沒有家;而我不回家,是有家不能回!一位鄰居大媽幾次告訴我,在外邊再難也不要回家,警察已經來幾回趴在你家窗戶往裏看。而就在母親剛出獄到家當天,隔壁鄰居就小聲告訴母親:別讓閨女、兒子來家住,派出所、公安局一大幫人好幾次來你家抓她姊妹倆幾回了,還讓我們鄰居們啥時候看見她們姊妹倆及時彙報派出所。

一位阿姨也告訴母親,有一次公安局的竟拿著我的照片到她家裏要求配合抓捕我……之後半年內,我原所在單位市婦幼保健院兩個自稱是保衛科的人(我母親不認識)來我家告訴母親說是來通知我到單位上班,有通知職工上班不是人事部門而改為保衛科的嗎?一直持續到零六年母親在家裏一直被騷擾不斷,經常不是居委會(現在已改為社區)就是辦事處、派出所,還有公安局的,三五成群地到家裏打聽我和弟弟的下落。母親義正詞嚴地告訴他們:他倆得吃飯,要去打工掙錢養活自己!因為這些公安、派出所一直在試圖通過母親打探我和弟弟行蹤,從而實施抓捕,所以幾年來我和母親幾乎沒有任何聯繫,甚至都不能往家裏打電話!

(四)家人遭受的株連迫害

二零一三年一月我哥拿著鄭州市戶口準遷證從鄭州工作所在地來新鄉辦理其妻子及女兒戶口遷移手續(鄭州市規定購買房屋可辦理鄭州市城市戶口),新鄉市公安局牧野分局西王村派出所新榮小區片警石濤百般刁難,以我和我弟弟煉法輪功又不在家居住為由不予辦理。甚至我兩個表姐托熟人找他們公安部門本系統的同行、同事親自領著去,石濤也不給開具轄區證明,他揚言,必須要把我和我弟弟領到他面前,他才給辦理。

各位檢察官、法官、陪審團成員,有聽說我和我弟弟煉功跟我哥一家辦理戶口遷移有關係的嗎?結果我表姐托的熟人也不敢管了,他說:「現在派出所他們說叫他們兩個(我和我弟弟)來了只是問問事,誰敢打這個保票?他們要是把你表妹表弟兩個抓起來了,再萬一出個甚麼事(他知道已有幾千法輪大法弟子被殘酷迫害致死),那我可是本來想辦個好事幫個忙,別再又辦個壞事。現在我們公安部門的都是說了不算、算了不說。」接著我哥又一趟趟從鄭州趕來新鄉找各個渠道的熟人、朋友、同學來幫忙疏通、協調,也都被石濤一口拒絕。周圍熟悉的人都說怎麼這麼巧的趕在這片兒了呢,栽在他這溝溝兒了呢?整個過年前後我哥一直就在為能讓片警給正常出具一張此轄區內居民的證明而奔波!耽誤了正常的工作,就更不要說正常的生活了。用鄰居的話說,全家不是沒過好年,而是都沒過年!

我嫂子哭、姪女兒哭,眼看過了期限即使戶口遷過去,姪女兒也會失去高中考試報名資格(鄭州市教育局一直有規定,必須鄭州本市戶口方可報名鄭州一中等省重點中學)。學習成績一直在省重點初中名列全年級前五名,僅因為一個正常不過的戶口遷移就要失去升學的權利資格,她一個未成年的孩子根本接受不了,幾近精神崩潰。幾次欲跳樓,被我哥嫂攔住後,孩子身邊再不能離開人!而邪惡的江澤民流氓集團大搞株連政策,將這一切嫁禍在她的親人頭上,讓她去忌恨她的姑姑和叔叔(我和我弟弟),這讓一個初中生怎麼能夠承受得了這樣大的壓力?!她無法接受這個太殘酷太殘酷的現實,在就要初中畢業考試的前夕,已不能正常學習。我嫂子則在此片警石濤的唆使下到處找我和弟弟,和我母親大鬧,聲稱雇私人偵探要將我倆兒送至派出所也要辦成戶口,並說,判我和弟弟兩三年她出錢補償。一個善良的年輕母親為了給自己的孩子討回公道,在當權者的威逼、利誘、唆使蠱惑下,已全然沒了親情、沒了道義、沒了人應有的良知與行為,遂給片警承諾,只要辦好戶口,以此做交易,片警可以註銷我和母親、弟弟三人的戶口都行,並承諾可以親自當著片警面兒,將我家戶口本撕毀!隨後每天逼著我哥不上班開車從鄭州來新鄉找我和弟弟兩個人,我哥被攪擾的已心神不寧,兩次在公路上撞壞別人汽車,一次自己撞在路邊牆上。母親已出現神情恍惚,承受已到了極限。江氏邪惡之流真的要將我們一家弄得家破人亡才肯罷休嗎?

自此,我家戶口本就在我們的生活中消失的無影無蹤。不知是片警毀了戶口本?或是我嫂子毀了戶口本?還是被藏匿在何處?我們一家不得而知。因為從那以後我嫂子同時帶著我姪女兒與我母親我們一家徹底斷絕了往來,她已將仇恨深種在姪女兒幼小的心裏,至今我們一家再沒見到過孩子。

二零一四年二月,母親已年滿七十週歲,要辦理本市老年公交卡需持戶口本、身份證,而母親卻因為沒有戶口本不能辦理。以後生活中需要戶口本的地方還會有,這一切給我們造成的不該有的困難、麻煩,給我們造成的經濟損失,誰來彌補?浪費的時間、精力,造成的精神損失,誰又能補償得了?!

十幾年來沒有固定工作,居無定所,一生貢獻社會與家庭的最好時期,在江澤民操縱的中共警察等人員的不斷騷擾、恐嚇威脅、非法關押、長期流離失所等迫害中度過。大好青春年華流逝。人的一生能有幾個十年?

這次控告中所有提及參與迫害過我的人員,不在本次控訴範圍之內,只是想通過起訴江澤民,再給參與迫害者一次選擇善惡未來的機會。雖然自己遭受很嚴重的迫害,但還是想讓他們了解真相,明辨是非,能夠在大法弘傳之時受益。因為他(她)們也是受矇蔽毒害的眾生。其實從省、市到基層,他們也都承受著來自高層的壓力,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今天也將面臨正義的審判。但我目前只把江澤民列為控告對像,是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其實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控告江澤民,也是在為他們鳴冤。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眾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禍首。

在持續近十六年對法輪功的滅絕迫害中,不僅上億修心向善的民眾及其親屬被推入浩劫之中,中共也摧毀著人的良知和維繫社會穩定與持續發展的道德基礎,導致華夏民族的生存環境全面崩潰,也令全人類深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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