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眼於大處 求同存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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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最近,我們地區同修發生了多起因為執著自己的觀念而不配合,甚至互相指責爭論的事。有的同修因為真相信的一句話不認同而銷毀了信件;因為邀請函的一幅圖片不符合自己的觀念而不配合散發;因為散發真相資料塞進門裏還是放在門口或是貼在門上門邊而爭執不休……

宇宙有無量無際的眾生,每一個神都有自己的一套認識,如果都執著於自己的觀念、自我的認識,因為這些互相爭執而不配合,那真會天下大亂了。大法傳出二十四年了,許多同修形成有了一套自己的認識、做事的方式、救度眾生的形式,如意在自己的領域範圍,這是事實,但是恰恰是執著於自己的這種如意、完美,而排斥他人的做法。我理解,修煉要著眼於大處而不是小處,不要排斥,而要包容。

天地包容萬物是因為無我,宇宙更是包容了豐富多彩的生命,和他們無數的思想與行為。

從另外一方面來說,其實救人的實質是法,「真善忍」才是引起眾生本性共鳴的東西。外在的技能完美、完善,只有在大法弟子符合「真善忍」法理時,才能幫助啟發眾生佛性;帶有執著自我觀念所做的事情,即使表面做的再華麗優美,如果失去了「真善忍」的內涵,又能讓眾生認識到甚麼呢?舊勢力在這次正法中的自以為「完美」的安排,完全達不到更新宇宙的目地。所以,要著眼於大處,著眼於實質。

正法走到今天,同修的差距已經拉開了,各種心性都有,救度眾生是整體的配合,不是一個人的事情。用自己的心性,做事的方式,材料的精美,來要求別人也一致,是不合適的。你的認識在更高境界來看,還是永遠正確嗎?你的心性按照更高境界要求,不也是低的嗎?都得按照你的認識才能救人,那麼新出來的同修就不能做救人的事情了嗎?看到同修有不足,提出自己的想法就行了,只要不是破壞法,能達到的救人目地相同,就行了,求同存異,不一定非得爭個你對我錯。實在覺的有欠缺,可以默默的幫助同修修補的更完美,何必必須以我為中心、排斥同修呢?更不要採用拉幫結夥這個常人最不好的方式。

更重要的是,執著自我是一個大漏啊,正法中舊勢力被淘汰都是對自我的放不下。我的對,我的好,甚至於與創世主對抗,也要堅持自己的,這是一個重大的歷史教訓,我們不能不引以為戒。

師父告訴我們:「師父在最後等著你們!」[1]那麼最後是甚麼狀態、心性境界的要求是甚麼呢?師父講:「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2],這是對我們要求,其中包括了心性、形式、觀念、存在方式等各個方面。讓我們放下自我,趕快精進吧,別讓師父久等。

以上是個人的一點認識,引用師父講法部份還有更深內涵,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致台灣法會的賀詞》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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