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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徐州市沛縣蹤訓勇訴江後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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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沛縣支行經濟師蹤訓勇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遭受了十多年的迫害、二十餘種酷刑,造成他頸椎、腰椎、心肝脾腎等嚴重傷殘;他妻子精神長期受到打擊,壓抑、害怕、恐懼,身體上遭受極大的摧殘,至今生活幾乎不能自理。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國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蹤訓勇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因此又遭受了相關人員的騷擾、綁架、非法關押。

沛縣國保得知蹤訓勇訴江後,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日傍晚,國保大隊警察張宗建、侯連魁等三人在上海長寧區社區民警鄭建發等二人的帶領下,到蹤訓勇所在小區的家中非法抄家,搶走了一大袋子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多部手機等物品。蹤訓勇告誡他們不要迫害法輪功,這樣對你們不好,會有報應的。他們仍然一意孤行,還威脅蹤訓勇的家人,在他的家人面前,強行給蹤訓勇戴上手銬,把蹤訓勇綁架到長寧區新涇鎮派出所。

隨後,國保大隊警察把蹤訓勇劫持到醫院強行驗血、體檢,把他劫持到沛縣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期間警察多次對他非法審問,由於蹤訓勇不配合他們的非法審訊,他們就對他的家人說繳三千元押金就可以回家了。家人說沒錢,他們就說少交點也行,蹤訓勇的父親害怕兒子再遭牢獄之災受苦受罪,就給他們二千元錢,他們在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給蹤訓勇辦理了所謂「取保候審」。

蹤訓勇的父親在聽說蹤訓勇又被非法拘留後,七十六歲的老人憂懼、憤怒,吃不下飯,睡不著覺,躺在床上兩天,兩天後老人拄著雙拐勉強下床行走,一個星期後才漸漸好轉。蹤訓勇的兒子因為父親被綁架而擔驚受怕、氣恨惱怒,徹夜難眠,白天還要去工作上班,因為睏倦打瞌睡被領導批評,因為心中牽掛著父親,上班精力不集中而出現差錯,又被領導批評警告,還要被罰款,不久就被迫辭職了。

蹤訓勇本人因為被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好不容易找到的一份工作又丟掉了,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一萬多元。同時還給家中其他親人精神上造成極大的迫害和巨大的壓力。

二零一六年過年前,社區民警鄭建發和蹤訓勇所在小區居委會主任曹越、治保主任周克成以慰問為名,到蹤訓勇的家中談話,又錄像又拍照,雖然給蹤訓勇和他的家人說了一些安慰的話,但同時也提出一些要求和警告,又給蹤訓勇的家人造成無形的壓力和傷害。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江蘇省沛縣610辦公室副主任江德彥千里迢迢從沛縣來到上海,在上海長寧區610辦公室主任李某的帶領下通過蹤訓勇所在小區治保主任周克成找到蹤訓勇,把蹤訓勇叫到小區居委會辦公室進行了一個晚上的「談話」,最後要求蹤訓勇在一份寫有誣蔑法輪功內容的承諾書上簽字,蹤訓勇作了有理有據的解釋說明後,拒絕了在承諾書上簽字。他們在表示理解和尊重的同時,說有時間再找蹤訓勇談話交流。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蹤訓勇接到江蘇沛縣國保大隊警察黃某的電話,說叫蹤訓勇回沛縣辦理解除取保候審的手續,家中親人又是一片緊張和恐慌,恐怕回到沛縣不讓回來了,再受迫害,堅決反對他回去。經過蹤訓勇的一番解釋和苦勸,家人才稍稍安心。蹤訓勇回到沛縣,警察黃某給他辦理了解除取保候審的手續,同時還退還了押金二千元。

關於蹤訓勇遭受的迫害,請參考明慧網報導《遭11年迫害 20餘種酷刑 江蘇經濟師控告江澤民》、《江蘇沛縣經濟師蹤訓勇被迫害致嚴重傷殘》。

相關人員的電話:
沛縣國保大隊警察:張宗建:13852027765 0516-68866136(辦公室) 黃某:15252277696
沛縣610辦公室副主任江德彥:13605229078
沛縣610辦公室電話號碼:0516-68866230
沛縣看守所:所長劉紹倩:0516-68866528 崔光遠:0516-66886536
長寧區610辦公室主任李某:13311768990
長寧區新涇苑小區治保主任周克成:18017866757
長寧區社區民警鄭建發:13061996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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