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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沛縣經濟師蹤訓勇被迫害致嚴重傷殘(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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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沛縣支行經濟師蹤訓勇,堅持按真善忍原則做好人,遭中共人員抄家搶劫、綁架、強制洗腦、非法勞教、判刑等迫害達十一年多,歷經毒打、長時間不讓睡覺、打背銬、煙熏、用手猛力的抓大腿根部、用竹棍打、單腿蹲立、高壓電警棍電擊、拴地錨、逼做奴工、用銅版紙製長鞭抽打等二十餘種酷刑折磨和經濟與精神的迫害,造成頸椎、腰椎、心肝脾腎等嚴重傷殘。

蹤訓勇(迫害前)

蹤訓勇(迫害前)

蹤訓勇(迫害後)

蹤訓勇(迫害後)

蹤訓勇,四十七歲,本科畢業,原是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沛縣支行經濟師,沛縣鹿樓鎮任董莊村人。一九九七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名利心很重,做生意、搞投資均虧損失敗,身心受到很大傷害;常常嚮往美好幸福的感情生活,卻總是碰壁,心裏總是不開心,導致自己身體很差,患有鼻炎、胃炎、腸炎等毛病,整天不是這裏痛,就是那裏癢,有時一陣微風就能吹感冒,痛苦不堪。煉功後,學法修心向善做好人、看淡名利情,身體一天天好起來,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裏,體重增加了二十多斤,心情舒暢精神好,身心發生巨大的變化;在單位工作出色,成績突出,是業務骨幹;在家裏,與家中親人和睦相處,是個好兒子、好丈夫、好父親,那時時刻感到無比幸運,每天都處在學法得法同化法的幸福和喜悅之中。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以來,蹤訓勇因堅持按真善忍原則做好人,遭中共無理騷擾、抄家搶劫、綁架、非法拘禁、強制洗腦、非法刑拘、非法勞教、判刑等迫害達十一年多,歷經謾罵毒打欺侮、長時間不讓睡覺、強行戴上腳鐐手銬、強迫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打背銬、用鼻孔抽煙、用手猛力的抓大腿根部、用竹棍打、連續一百多個小時戴手銬、單腿蹲立、高壓電警棍電擊、拴地錨、被迫流離失所、逼做奴工、包夾(在勞教所和監獄,惡警利用勞教人員或犯人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二十四小時隨時隨處的監控迫害,把他們叫作「包夾」、「夾控」或者「連號」,最初叫作「協管」。實質上是充當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幫兇和打手,迫害「有功」者被減刑期獎勵。)嚴管、用肘搗後背、坐小凳子及繞銅絲線圈的塑料筒子、用鼓風機猛吹、穿皮鞋踢跺、用銅版紙製長鞭抽打、彈額頭、剋扣飯菜、不給水喝、非法開除公職、被剝奪與親人會見及通電話的權利等二十餘種酷刑折磨和經濟與精神的迫害,九死一生,給他的精神和肉體造成極大損傷。

十五年來,這場對法輪功的邪惡迫害給蹤訓勇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僅工資一項就達六、七十萬元,還不包括家人探視、請吃、送禮、非法入室搶劫等被勒索掠奪的錢財。

蹤訓勇的親人在這場邪惡迫害中也遭遇了淒慘的迫害。他的妻子在他受到冤獄後,精神長期受到打擊,壓抑、害怕、恐懼,身體上遭受極大的摧殘,現在經常大小便失禁,生活幾乎不能自理,頭腦幾乎不能自主,嚴寒的冬天把棉衣脫掉扔到河裏去,自己在寒風中凍的瑟瑟發抖,直到家人找到她領回家。他的兒子從上小學時起就不能在他的身邊了,他兒子所在小學、中學的老師可能都收到了當地縣「610」的告知,他們都曾在他兒子面前說起他的情況,好像了解不少,而且有的老師在課堂上讓同學們孤立他兒子,以至於沒有同學願意和他兒子玩,歧視他兒子,他的兒子學習成績很好,可是承受的精神壓力太大,包袱太重,長期的憂愁抑鬱,經常使孩子產生輕生的念頭,甚至幾次想跳樓自殺被家人抱住。他母親因兒子長期受冤獄而擔憂、牽掛、憂鬱成疾,曾躺在病床上半年多不能下地,有好多天都不能吃飯,造成身體嚴重損傷而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離世;他奶奶非常相信大法教人向善的道理,也曾聽過大法師父的講法磁帶,在他被非法囚禁在獄中時奶奶因病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去世,去世前口中一直念叨著他的乳名,牽掛著她心中疼愛的孫子。

多次非法拘禁 流離失所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人民銀行沛縣支行紀檢組長張昌允找到蹤訓勇,叫他看中共央視的新聞報導,其中有民政部、公安部的非法通告以及誣蔑法輪功的內容,看完後,該支行副行長胡傳省找蹤訓勇談話,逼迫他今後不許再煉法輪功了。緊接著沛縣公安局副局長魏嘉訓(男,當時大約有五十歲),及沛縣新城派出所警察柳東(男,當時約三十歲)和一名女警察(當時二十多歲)先後找到蹤訓勇,逼迫他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並強求他每天到派出所報到,不許外出;單位還無理要求他每天下班後不許回家,吃飯要家人送,住在單位,有專人看管(其實這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屬於非法拘禁,是在犯罪),給家人帶來了精神壓力和傷害。

二零零零年三月一日,蹤訓勇為大法鳴冤上訪,被沛縣公安局局長張豐程及四名惡警綁架到原沛縣車管所一賓館內(沛縣中共黨校對面,已拆遷)非法審訊,後被沛縣公安局非法刑拘,期間有三名惡警(當時大約都在三十多歲)還非法入室搶劫了他的家及他的辦公室,搶走了他的多本大法書籍、大陸法輪功學員法會交流錄像帶、大陸多地的洪法錄像帶、講法磁帶、煉功磁帶、愛華牌收錄機等個人財物,還在家中毆打他,三十七天後才沛縣公安局副局長王宜忠(當時負責迫害法輪功)接出並送回原單位,同時逼迫威脅單位領導對蹤訓勇嚴加看管,並逼迫他寫出對法輪功的所謂新的認識。

此後沛縣公安局政保股股長陳保友及成員孔令華多次找他談話恐嚇威脅,原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沛縣支行在沒有任何書面通知手續的情況下,行長曹培林口頭宣布每月只發給蹤訓勇工資三百元,仍然在原工作崗位上班。到七月中旬,單位再一次非法拘禁他,下班後不許回家,吃飯要家人送,住在單位,有專人看管,沒有通知結束的日期。在此期間,沛縣政法委書記姜朝福(遭惡報已死)帶領十多人到人行巡查,要求對蹤訓勇嚴加看管,不許外出、不許上訪、「不能出事」;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副行長兼紀檢組長束某(男,當時五十多歲)及徐州市中心支行行長王明津專程來沛縣支行直接參與了對蹤訓勇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蹤訓勇離開單位去北京再次為法輪功鳴冤上訪,後流離失所,期間沛縣支行紀檢組長張昌允曾到上海家人那裏騷擾,逼迫家人有蹤訓勇的消息要告訴他;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蹤訓勇被沛縣公安局政保股朱允開(男,當時五十多歲,現已退休)及原單位保衛科長孫沛遠(男,當時五十歲左右,現已退休)從上海綁架到沛縣看守所,在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後,又被劫持到拘留所洗腦班(責任人:縣「610」頭目陳勇、孔令華、張繼周,看守所長是蔡某某、汪某某、張某某、胡志明,徐州「六一零」 綜合協調處處長上官憲明(男,當時四十多歲)),期間,上官憲明曾多次找他談話;;後又被沛縣公安局政保股股長李傳忠(遭惡報得癌症死亡)和刑警大隊惡警湯盪從洗腦班強行戴上腳鐐手銬劫持到沛縣大屯煤電公司一賓館裏,強迫他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把他的雙手背銬在暖氣片上,嘴巴堵上,用鼻孔抽煙,還惡狠狠的抽打他,用手猛力的抓他的大腿根部,痛的他渾身抽搐,連天加夜的酷刑逼供折磨他,然後又一次對他非法刑拘一個月。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日,大年除夕,沛縣610(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的非法組織,類似「中央文革小組」與納粹蓋世太保)把非法關押在沛縣拘留所洗腦班的所有法輪功學員及一些在家的學員集中到沛縣看守所一大型會議室裏,強制收看中共央視一手導演策劃的、誣蔑陷害法輪功的所謂「天安門自焚事件」,沛縣電視台當時在現場採訪報導,強制學員發言表態,因蹤訓勇不配合邪惡的要求,他們就在後來的電視報導中連續多日誣蔑誹謗法輪功及法輪功學員,並在電視上給蹤訓勇一個特寫鏡頭進行誣蔑迫害,給他和他的家人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並給他們帶來極大的精神壓力和傷害;此後沛縣610還讓他的親人跪在他跟前,撕心裂肺的哀嚎著、哭求著、拽著、拉著、甚至讓家人打他,脅迫、欺騙家人參與所謂「幫教」,逼迫他的家人對大法和大法學員犯罪。

在江蘇方強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三月,蹤訓勇又被沛縣公安局政保股李德義(男,當時五十多歲,現已退休)戴上腳鐐手銬劫持到江蘇方強勞教所。

在方強勞教所,起初在入所隊從早晨五點到晚上六點高強度的訓練;後被分到三大隊,當時方強的春天依然是寒風凜冽刺骨,惡警每天逼迫從早上四點半起床出工到晚上六點多才收工,去挖河塘、用很粗的木槓子抬河泥 ,幹了近三個月。夏天拔稻秧、插稻秧、扛化肥、撒化肥、打農藥、拔水草,在酷熱的廣場上曬麥子等超負荷的逼做奴工;到後來逼迫接受所謂的轉化學習(其實是強制洗腦、侵犯公民的信仰自由),長時間的強迫不讓睡覺(又稱「熬鷹」),狂轟濫炸的洗腦灌輸中共編造的誣蔑法輪功的謊言。還時不時的遭到惡警及包夾各種各樣的侮辱、毆打體罰,如上身挺直,一腿半蹲立,一腿後蹬,一般人幾分鐘就受不了了,而惡警卻讓他整晚上這樣蹲立著,惡警拿著高壓電棍劈劈啪啪的閃著光隨時都會電在身上。有一次他收藏的一篇法輪功師父的文章被惡人搜出來交給惡警沈強(男,當時三十多歲),沈強把他叫到辦公室,不由分說就把他摁在地上用電警棍狂電。

惡警為了達到轉化他放棄信仰的目地,以教導員季華(男,當時四十多歲)、大隊長魏雲(男,當時三十多歲)為首的八、九個惡警圍著他,扒光他的衣服,把他成大字型銬在長條椅上,用高壓電警棍電他。在方強勞教所,惡警逼迫一個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可得四千元「獎金」;還迫使法輪功學員購買勞教所裏的高價生活用品變相索取錢財。在江蘇省勞教局教育處唐國防的精心策劃下,培養了一批又一批偽善心毒的警察和心狠手辣的打手,對法輪功學員的折磨迫害極其殘忍和野蠻。

流離失所 再次遭綁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潘緒軍、曹後存和王新春在沛縣原湖屯鄉政府洗腦班出走後不久,沛縣610主任陳勇到人民銀行沛縣支行辦公室找到蹤訓勇,叫他配合他們找人,並許諾找到後給他兩萬元獎金。後來因蹤訓勇不配合他們的非法抓捕迫害,被陳勇懷恨在心,並強加給他一系列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日,中國人民銀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長周金庭(男,當時五十多歲,現已退休)和紀檢監察科長闞延德(男,當時五十多歲,現已退休)在聽到沛縣支行誣告蹤訓勇依然在修煉法輪功、還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發放有關法輪功的真相光盤資料等情況後,專門來沛縣找蹤訓勇談話,說他煉法輪功的情況他們都掌握了,還說你跟共產黨作對絕沒有好結果,同時要求沛縣支行把蹤訓勇綁架到徐州市臭名昭著的睢寧縣洗腦班。當天晚上副行長胡傳省不讓他回家,在單位裏非法拘禁、看管他一個晚上,第二天蹤訓勇知道單位要把他綁架到洗腦班的事後,堅決不配合邪惡的要求,在臨近綁架前的間隙時間裏,被迫離開單位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

二零零二年九月七日上午,蹤訓勇在與當地一位法輪功學員聯繫時,由於該學員已被當地610綁架,電話被監控監聽,隨後蹤訓勇被山東省微山縣韓莊公安分局四名惡警(男,當時大約都在三十歲左右)綁架,當天下午就被沛縣公安局政保股股長李傳忠(得癌症已死)等六人劫持到江蘇豐縣一賓館內非法拘禁。在沛縣公安局副局長、610主任陳勇的授意下,他們對蹤訓勇非法審訊、酷刑折磨,連續五天四夜不讓睡覺,拳打腳踢,多人輪番毆打,還用竹棍打,使手、腳、腿、身上多處瘀血腫脹,連續一百多個小時戴手銬,還搶走了他的自行車及身上帶的三百多元錢。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一日,蹤訓勇被沛縣公安局(當時的公安局長是呂偉)非法刑拘,並被劫持到江蘇豐縣看守所。一個星期後因在監房內煉功,被監所裏的「號頭」史志文(男,當時三十多歲,貪污犯,被判刑七年)密告給了管號的警察陳某(男,當時四十多歲),惡警陳某把他用鐵鏈子拴在地錨上酷刑折磨迫害,日夜都不解開,白天坐在水泥地上,晚上睡在水泥地上而且還不能躺平、翻身,只能蜷曲佝僂著身體,一個姿勢睡覺,吃飯及大小便都要別人侍候。別人不高興,就得忍著,時值天氣炎熱,身上衣服發臭無法更換,就這樣被迫害了十天才解開。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蹤訓勇又被沛縣公安局政保股股長李傳忠等劫持到沛縣看守所,在沛縣看守所被強行剃髮、穿囚服、洗冷水澡、背監規、像犯人一樣靜坐,吃的食物豬狗不如,逼迫法輪功學員購買看守所裏的高價生活用品變相索取錢財,當時餐館裏五毛錢一份的綠豆芽炒肉絲,在看守所賣到十元一份,就像在押的人們說的「一頭豬能賣一輛桑塔納,一頭牛能賣一棟樓」啊!管號的警察姓李(男,當時四十多歲)。十二月十七日被沛縣檢察院批捕科科長朱信誠(男,現在約五十歲)非法批准逮捕,次日由沛縣公安局非法執行逮捕。

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零三年三月六日,沛縣檢察院以「沛檢刑訴(2003)30號起訴書」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潘緒軍、曹後存、王新春、蹤訓勇,非法起訴人:魏廣勤、曲濤、王國慶。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四日上午九時,沛縣法院在沛縣電信局二樓大廳秘密非法開庭庭審蹤訓勇、潘緒軍、曹後存和王新春四位法輪功學員,學員當庭指出沛縣檢察院起訴科科長屈濤(男,現在約五十歲)對法輪功的誣陷誹謗沒有法律依據(法輪功在中國至今仍然是合法的,屬於信仰自由),並說修煉法輪功好、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被屈濤當庭阻止並叫囂重判。現在世界上,任何一個法治國家都是按行為治罪,沒有按態度(思想)治罪的。一個人只要沒有實施犯罪行為,就不能定他犯罪,更不能因為態度不符合執法者的理念而加重對他的處罰。這也就是法律界所說的,思想不構成犯罪,態度也不構成犯罪。可是中共在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中,特別是在打著法律幌子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定罪判刑或勞教時,大都是根據法輪功修煉者的思想或態度進行的。從大的方面來說,根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來講,中國現行的法律找不到一條修煉法輪功違法的條款。那麼既然沒有這方面的規定,法輪功修煉者傳播法輪功功法,或揭露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這一切活動都是合法的,是在行使憲法賦予的信仰和言論自由的權利。可是中共公檢法在實際執法中卻完全按照中共的政策進行所謂的執法,這本身就是執法犯法。中共公檢法在執法犯法過程中有一個突出的表現,就是對法輪功修煉者按態度治罪。中共脅迫官員迫害法輪功的政策:「一票否決制」(單位有煉法輪功的不能評先評優)。

當時旁聽者有警察,沛縣公安局610成員陳勇、孔令華 、張繼周、燕憲偉等,被害人家屬、單位同事等幾十人。

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在沛縣正陽路原法院內,審判長章新古非法判刑潘緒軍九年、曹後存十年、王新春九年、蹤訓勇六年,沛縣「610」代表張繼周在場。非法判刑責任人:沛縣法院章新古、侯麗麗、扈傳朝、孔劍秋,當時的法院院長是黃學武。

蹤訓勇等依法上訴,徐州市中級法院來了兩人(男的,當時約五十多歲,個高;女的,二十多歲),非法提審後,沒有開庭,即維持原判。在非法起訴蹤訓勇的所謂證據材料中,有沛縣沛城派出所出具的二零零二年三月在沛城鎮發現的法輪功真相資料的誣告證明,有中國人民銀行沛縣支行副行長胡傳省、沛縣支行辦公室主任丁煜及沛縣610辦公室二零零二年八月收到法輪功真相資料的誣告證言證物等。

二零零三年九月,蹤訓勇被原所在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和沛縣支行以文件的形式非法開除公職。

老天示警 惡人遭報

在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之後,緊接著沛縣下了一場少有的大暴雨,淹沒了五十五萬畝農田(佔全縣農田的一半),數間民房倒塌(當時沛縣電視、報紙均有報導)。當政者的無道、民眾面對強權暴政的沉默,給百姓帶來的只有災禍。這真是古有竇娥遭冤大旱三年,今有沛縣四法徒蒙冤天降暴雨示警。

惡人姜朝福,男 ,原沛縣常務副縣長兼政法委書記,在任期間與原沛縣縣委書記李榮啟積極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召開全縣幹部會議推行迫害,在沛縣開辦多處洗腦班、同時脅迫沛縣各級官員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對沛縣迫害法輪功學員負有重大責任的縣政法委書記姜朝福的家人、親朋在為其岳父奔喪的路上遭遇車禍,造成八人死亡,一人重傷,其中包括姜的妻子、小姨子、司機等,而姜朝福卻借此機會大收財禮,發了一大筆黑財;此車禍發生在沛縣張寨鎮胥窪村頭、徐沛公路與鐵路交叉口下坡處,是小車司機開車鑽入一輛停在路邊修車的貨車底部,造成的人員傷亡,而姜朝福卻認定貨車司機負主要責任,給予重判。在其妻死後不到一百天,姜即和公路管理站的情婦結婚。

二零零四年,在江蘇省紀委對姜朝福貪污受賄審查期間,姜朝福死於沛縣漢城公園「春雨樓」(現已拆),此案曾引起當時沛縣官場地震,在姜朝福家中搜出的禮單中,涉及到沛縣許多大小官員。據說他的兒子腦子有問題,患有精神病。

610惡徒張繼周,男,現在約五十歲,二零零一年從沛縣商業局調入沛縣610,跟原沛縣610辦公室主任陳勇是拜把子兄弟,跟隨中共積極參與洗腦、非法判刑迫害沛縣法輪功學員,連他的中學同學蹤訓勇也不放過。二零零四年,其妻在一家飯館打工期間,被一個路過該飯館要飯的叫花子用一塊磚頭狠狠的砸在她的臉上,當時就血流如注,毀容破相了,現在還落下了一個深深的大疤,據她本人說,當時疼的都昏過去了,稍微再往上一點就把眼睛砸瞎了。

在江蘇洪澤湖監獄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蹤訓勇被沛縣看守所副所長(男,當時三十多歲)等劫持到江蘇省洪澤湖監獄非法關押。期間,強制在洪澤湖監獄入監隊近七個月時間,每天早上被逼四點半就起床,經常到晚上十二點才能休息;別人是一人一鋪,而他卻被惡警安排兩人一個鋪位;天天逼迫強化訓練、強化勞動,經常訓練勞動長達十八個小時以上,不准洗一次澡,不准洗一次衣服,而且連最差的飯菜也不給吃飽,每週一次一個小組十餘人只分到一碗鹹菜,還大部份被小組長剋扣;中午只有很少的菜湯伴米飯;有一段時間還給吃霉變的陳化糧;還要忍受著被惡警縱容指使的犯人的謾罵毆打欺侮,當時的主管隊長是韓步順、指導員是姜兆遠,入監隊駱隊長曾多次找他談話,逼迫他「轉化」。

後來蹤訓勇被監獄教育科科長湯錦超及曹新紅、童迎憲、葉志春等人劫持到所謂的監獄特優會見站進行強行洗腦、轉化迫害,每天被幾個邪悟包夾周永年、沙冠軍等人監視並灌輸邪悟邪說,天天播放惡黨編造的謊言進行洗腦,長時間的狂轟濫炸,精神和肉體同時承受巨大而痛苦的折磨,同時逼迫他寫所謂的轉化「四書」(認罪書、悔過書、決裂書、保證書),後又被劫持到八監區(現為十一監區)所謂「教育分監區」繼續強化洗腦迫害,每天強制觀看邪黨編造的污衊法輪功的謊言碟片及書籍,強迫寫心得體會,還被強迫做奴工。後來因向惡警聲明「四書」作廢,被惡警每天派包夾嚴管,並被剝奪了與親人會見、通電話的權利,直到二零零八年九月十日非法判刑期滿。

從二零零八年九月回家後到二零零九年期間又多次受到沛縣610人員鄭堅、燕憲偉、張繼周等人的騷擾、施壓、恐嚇。

在上海提籃橋監獄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零年一月,蹤訓勇因失去工作,隨家人在上海打工。上海世博會前夕,當地片警及所在居委會李某(男,當時四十多歲)逼迫他寫所謂的「承諾書」,否則離開上海。因張貼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資料,四月二十九日,他在上海長寧區的暫住地被長寧區惡警六、七人綁架,他們非法查抄了暫住地並搶走了多本大法書籍及有關法輪功的真相資料、手機、mp3等,在受到惡警錢俊、茅傑、魏理光、王俊等人的非法審訊後,被劫持到長寧區看守所;在長寧看守所,因不配合按照惡警的要求穿囚服、參加奴工勞動、進出門喊報告、抱頭蹲地等無理要求,受到二樓惡警穆某、四樓惡警胡某、吳某等人的毆打折磨。他們在擋住攝像頭後指使三、四個在押的惡人把他摁在地上,強行給他穿囚服,用皮鞋跺他的腳,用胳膊肘惡狠狠的猛力搗後背等方式迫害他。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蹤訓勇被上海長寧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朱麗群、代理檢察員高遜非法起訴,後被上海長寧區法院非法誣判三年六個月(審判長楊惠新、審判員周偉敏、陪審員戴玉清、書記員周筱燕),證人王國忠、湯龍根、李保奇、常璐穎、趙像靜涉嫌做偽證誣告蹤訓勇,致蹤訓勇被非法判刑。依法上訴後,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來了兩人(男的,當時約三十歲,高個;女的,當時三十多歲),非法提審後,沒有開庭,即維持原判。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非法判刑蹤訓勇的審判長陳星、審判員王曉越、代理審判員徐潔、書記員史政。

二零一一年三月八日,蹤訓勇被長寧區看守所劫持到上海青浦新收犯監獄先「報個到」,然後馬上被劫持至提籃橋監獄一監區三中隊。監區惡警主管隊長董靜毅命令惡犯高健先抄身,然後就被關進小監室面壁。董靜毅命令高健、朱文華、季海泉三名死緩及十年以上長刑期惡犯包夾「看管」蹤訓勇。

為了迫使蹤訓勇放棄信仰自由,看管惡犯們白天讓他坐在終日不見陽光、陰暗潮濕的3.3平方米的小監室裏面壁,一動不能動,不能出小監室半步,坐的是塑料筒子(它其實是一監區生產出口小型變壓器繞銅絲用的,直徑約二十釐米,連半個屁股也放不下,上面凹凸不平,坐幾分鐘屁股就痛的厲害,惡犯讓他每天長時間罰坐,而且坐在上面不能動,一動塑料就容易碎,碎了就要賠錢或者被毆打,甚至還要遭到更為嚴重的體罰。

坐在這樣的「老虎凳」上,雙手必須放背後,雙腳並攏,腰要挺直,頭抬高全身不能動,就這樣每天靜坐面壁體罰達十八個小時以上,不許洗漱,不許與任何其他人說話。除吃飯可休息五分鐘外,稍有坐姿不正就會招來看管犯的拳打腳踢。有一次頭靠在壁上,身體稍往前傾,被惡犯高健看到,腳上穿著皮鞋,跑到他背後,惡狠狠的猛踢在他腰上,疼的他當時就躺在地上直叫,惡犯高健叫來惡醫犯,惡醫犯說沒事。惡犯季海泉聽到說沒事惡狠狠的罵他裝的,還往他身上猛踢猛跺,惡警看到不管不問,轉身走了。後來當面反映給主管隊長董靜毅,表面答應帶他去醫院檢查,可從來都不見行動。

從此蹤訓勇小凳子坐不了了,每天只能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要解手只能扶著床邊慢慢挪到馬桶邊坐在床邊上解或坐在馬桶上,要走出去只能靠著牆邊慢慢挪動,痛苦不堪。就這樣惡犯也不放過他,每天早上半勺稀飯,中午一兩米、一點菜湯,晚上一兩米、一點菜湯,想喝點水都很困難,他們不給倒水,就這樣經常是一個多星期都沒有大便;有時逼迫他認罪,得不到他們想要的滿意答覆,就惡言惡語、拳腳相加,高健穿著皮鞋往他臉上跺,往他頭上、身上踢。惡犯朱文華自己說曾在勞教所、戒毒所等地方迫害過多名法輪功學員,使用過多種酷刑,如在門邊夾手指、摳眼睛、彈額頭、長時間蹲馬步等,對蹤訓勇除了惡言侮辱外,還惡狠狠的彈他的額頭,每次都彈出個大大的包才心滿意足;逼迫他每天都不能上床睡覺,只有到星期天時偶爾給睡四、五個小時,因為他們也困的受不了了。

為了加重折磨他,不讓他因疲勞打瞌睡,惡犯季海泉用畫報上撕下的銅版紙,自制了一根長鞭,用作刑具,自己愜意的躺在床上,當旁邊的蹤訓勇犯睏時,用此長鞭對著蹤訓勇的頭、臉、身上猛抽,抽出血印,抽的次數以百計。就這樣,原本體重一百六十多斤的蹤訓勇僅僅一個多月的時間就被折磨的皮包骨頭,走路扶著牆還打晃,連惡犯高健都說「看看瘦成啥樣了」。

二零一一年夏季七、八月間,惡犯高健、朱文華、季海泉為迫使蹤訓勇所謂的違心「認罪」,又想出了一個陰招,用冷水把蹤訓勇全身澆濕,用鼓風機對著蹤訓勇猛吹,他好不容易見到副監區長夏靖、主管隊長董靜毅,抗議長時間吹鼓風機,但惡警不予理睬,三名惡犯繼續用此陰招折磨迫害蹤訓勇持續2個多月。

提籃橋監獄教育科徐海洪和一監區主管隊長董靜毅二名惡警曾特地從上海竄到蹤訓勇老家江蘇沛縣,看到的是年邁的老人。之後,副監區長夏靖、警長董靜毅二名惡警又去了蹤訓勇上海的暫住地,見到了蹤訓勇的妻子和兒子,認定他們都屬於弱勢群體並且家鄉又在外地、認定他家人親屬沒能力替蹤訓勇維權、反迫害之後,於是就毫無顧忌的實施對蹤訓勇的迫害。惡警徐海洪多次找蹤訓勇談話威逼,一監區監區長惡警江偉、副監區長惡警夏靖、原副監區長(現六監區副監區長)惡警李松多次談話恐嚇,均被蹤訓勇拒絕接受。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日,從上午八點半左右蹤訓勇就被惡警董靜毅叫到上海提籃橋監獄一監區一樓獄警休息室,惡警江偉、夏靖、李松輪番對蹤訓勇恐嚇威脅並下最後的通牒,期間不給上廁所,不給吃飯,蹤訓勇不為所動,到下午四點鐘左右惡警李松惱羞成怒,首先拿出高壓電警棍對蹤訓勇施暴。隨後惡警江偉叫人把蹤訓勇帶到一房間牆角裏,三個職業施暴者江偉、夏靖、李松各手持一根高壓電擊器,一個對頭部,一個對上身,一個對下身,三根高壓電擊器同時對法輪功學員蹤訓勇的敏感部位電擊,如:耳根內側、頭頸、腋下、肘關節內側、膝關節內側,電擊時間長達幾個小時,電擊聲、喊叫聲不時從這個牆角發出,慘不忍聞……

蹤訓勇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回到家中。二零一三年十月到上海和家人團聚後,上海長寧區新涇鎮新涇苑小區片警鄭某(男,四十多歲)和新涇苑小區治安主任周某(男,四十歲左右)多次打電話和到家中騷擾威脅恐嚇,說:不要再煉法輪功了,給家人和蹤訓勇帶來巨大的精神壓力,使家人時刻感受到威脅和不安。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到家後,沛縣片警李存乾等三人曾給蹤訓勇拍照片,在電腦上留迫害的案底記錄。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晚上八時許,蹤訓勇在上海火車站南站候車回老家時,被上海鐵路公安處南站派出所吳凱、趙新民等人綁架、劫持並關押達十六個小時之久,還非法搜查他的行李包,搶走了他隨身攜帶的法輪功書籍及有關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資料、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神韻晚會光盤、金正電子收放機一部、內存卡、火車票等私人物品。

善惡必報

近年來,迫害法輪功中所使用的集古今中外一切邪惡之大全的手段不斷曝光,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的滔天罪惡正在受到全球譴責與抵制。善惡有報,天滅中共是歷史的必然!目前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高官薄熙來、李東生、周永康、徐才厚等正在受到中共卸磨殺驢的懲處。而且天懲的速度正越來越快、範圍越來越大、方式多種多樣(調查、雙規、逮捕、判刑、車禍、患病、天災人禍、禍及親人等),直逼迫害元凶江澤民。

作為法輪功修煉者,蹤訓勇表示,現在心中只有對於參與迫害者的悲憫和可憐,因為那些被中共利用來迫害善良好人的人,當惡報天懲、中共的卸磨殺驢、正義的清算到來時,他們也是受害者(先害人後害己)。而且法輪功是佛法修煉,迫害佛法修煉者的罪本人還不起,還要禍及親朋,結局更慘。法輪功學員不願看到這樣的結果,他希望所有參與過迫害法輪功的人員,能夠珍惜有限的時間,抓緊了解真相、明白真相,立功贖罪,才能擁有美好的未來。

希望善良的中國同胞,抓住這最後珍貴的機緣,順應天意民心,退出已加入的中共黨團隊組織(至二零一四年九月三退人數已達一億七千萬),才能在天滅中共的大劫難中保平安,擁有未來。

面對無辜迫害中的種種壓力、苦難和艱辛,真心期盼善良的人們伸出溫暖的援手,呵護和堅守住人性中共有的關愛、正義和良知。您的每一份關注、理解、鼓勵與支持,對於早日結束蹤訓勇和家人的苦難,都是一種正面的幫助和敦促,都是極其珍貴的,每個人的義舉也在為未來選擇和奠定著生命的永生與希望。「真、善、忍」──普世的價值將引領著我們堅定走過漫漫的長夜,迎來第一道黎明的曙光。

下載參與迫害蹤訓勇的相關單位、人員信息(5.4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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