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琳老師後來被告知: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延長六個月,到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丁琳老師在學校裏一直是被同事和家長公認的好老師,待人誠懇,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成績突出。因身患腰椎間盤突出,苦不堪言,到省城長沙手術治療也無濟於事,後來有幸修煉法輪大法,疾病得以康復。可是,就因為丁琳老師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講真相,多年來不斷遭受殘酷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丁琳老師進京上訪遭「六一零」人員蘭亦農、王勇等綁架到當地看守所關押,期間遭受犯人凌辱毒打;二零零零年夏被「六一零」頭目吳天錫強制校方人員綁架到本縣縣辦的洗腦班洗腦迫害;二零零一年五月因受人構陷被王勇、胡德真非法審訊,後被非法勞教,被迫害的只剩六七十斤,看上去一副瘦骨架,慘不忍睹。期間,妻子被迫離婚出走。二零零三年五月丁琳遭惡警石敦建、石朝勇、王勇等多次騷擾迫害,石敦建兩次帶人抄家;二零零七年十月被「六一零」人員王勇及遷陵派出所左毅等三人抄家;二零零九年夏天被「六一零」辦頭目付家強綁架到長沙市撈刀河洗腦班迫害一個多月。
下面是丁琳老師被教體局要求寫一份請求撤銷處分的書面材料,丁琳老師寫了下面的《我的一點想法》:
我的一點想法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二日我被保靖縣教育局下四十七號文:決定給予丁琳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即由小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降為小學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工資由八級降為十二級。我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教育局申請複審。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我被保靖縣教育局下五十五號文:決定給予丁琳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即工資待遇由八級降為十二級。我又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作出本決定單位的上一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但杳無音信,沒有回音。原因是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二零一四年七月份我去農村看望一同修是「非法」的,是不允許的。就此我想說說我的想法。
我是一九九八年下半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在修煉中,我認識到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佛家上乘修煉功法,根本理念是「真、善、忍」。知道了人們只有按照宇宙的特性「真、善、忍」重德修心性,人的道德才能提高上來,人的現狀才能改善,人才能自救,也才能擁有未來。也就是說,人只有遵循這個宇宙特性,才會脫離罪惡、脫離絕境、脫離苦難。我實踐著,同化著,實踐中暴躁的脾氣平和了,術後仍隱痛的腰椎盤突出康復了,工作更兢兢業業了……思想與物質身體都趨向純淨、平靜。身心的淨化理性的昇華,我受益了,我堅定的走在修煉法輪大法的路上。
生命是需要感恩的。我很感謝周圍的生命提供了我修煉的環境;我很感謝有緣的生命在我修煉過程中所遭遇的承受;由於自身修煉不足,也給範圍中的生命帶來麻煩,甚感歉意;同時感激著納稅人的供養。所以我總想把修煉法輪大法體悟到的美好與人分享,回報生命,告訴生命: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去農村看望同修也是抱著這樣美好的願望,與同修一起分享修煉的體會,這種走親訪友的禮儀,不偷不搶不賭不嫖不貪,對別人沒任何妨礙,不傷害任何人的行為怎麼能是錯呢?這也錯了甚麼是對?其實在逆境中堅守對「真善忍」的信仰,抱著重德向善價值理念,做道德高尚的好人在物慾橫流、一切向錢看的濁世裏已經是非常可貴了。
法律
中國憲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條,明確規定中國公民有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的權利。所以對法輪功的信仰是合法的,任何的打壓迫害都是違法的。法律應該是尊重事實,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然而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一系列的栽贓打壓迫害,正是建立在謊言基礎之上的。
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央視播放的「天安門自焚」錄像中,王進東面部燒壞,腿上的棉衣燒爛,但他兩腿間盛汽油的塑料雪碧瓶卻翠綠如新,最易著火的頭髮也還完整。警察拎著滅火毯在一旁等待,直到王進東喊完「口號」才把滅火毯蓋上……這到底是「自焚」還是「演戲」?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在聯合國會議上指出:「天安門自焚事件」是對法輪功的構陷,整個事件是政府一手導演的。獲第五十一屆哥倫布國際電影電視節榮譽獎的《偽火》揭示了二零零一年初「天安門自焚」的諸多疑點,證實了該案是政府為栽贓法輪功而炮製的偽案。
《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九九二年二月,統一後的德國,就「柏林圍牆衛兵開槍殺人」的案件舉行了公開審判。一九八九年初剛滿二十歲的東德青年克利斯定,偷偷爬上柏林牆企圖逃向自由。幾聲槍響,他成了這堵牆下的最後一個遇難者。開槍射殺的叫英格•亨裏奇,二十七歲。當然他也絕沒想到,短短九個月之後,柏林牆被推倒,而自己最終會站在法庭上,因為殺人罪而接受審判。他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說:「那個時候我只是要遵循法律和來自上級的命令」。但是法官西奧多•賽德爾對亨裏奇說:「並不是來自上級的每件事都是正確的」。亨裏奇被判有罪。賽德爾法官指出,這些衛兵雖然只是「處於一條很長的責任鏈條的最終端」,但是,他認為「當你代表權力機構來殺人時,任何人都無權無視自己的良心」,因為「他們違反了最基本的人權」。一位台灣作家曾問過一個擔任邊境守衛的東德人:「圍牆的守衛在改朝換代之後受審判,公不公平?」守衛說:「當然公平。……是上級命令他們開槍的沒錯,可是沒人命令他一定得射中呀!開槍可以說是奉命,不由自己;可射中,就是蓄意殺人!」
英格•亨裏奇的故事發生在德國的昨天,但類似的審判會不會發生在中國的明天呢?在這樣的審判來到中國之前,如果有人仍執行著「上面」迫害法輪功的命令,這種違背法律、道義的命令,真的要抓緊抉擇,將功補過。如果您有親朋直接或間接參與了迫害,請把這個故事告訴他們,請告訴他們:還有別的選擇。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報》列出了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五年中共官方認定的十四種邪教組織的名單(在百度輸「公安部七種邪教」可查),其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認定的邪教有七種,公安部認定的邪教有七種。人們驚奇地發現,法輪功卻不在這十四個名單中,原來中共自身認定十四種邪教的法律文件中根本就沒有法輪功。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根本信仰的教人向善、福益社會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當然不是「邪教」。說法輪功是×教,是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採訪時說法輪功是×教,以及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人民日報》發表特約評論員文章《法輪功就是×教》,此外,最高法院要求下級法院學習人大決定和兩院司法解釋的一個內部通知中,提到法輪功是×教組織。這三樣東西顯然不具法律效力,也不能作為司法依據,而且相關人員及機構違反憲法,犯有誹謗誣陷罪。
法輪功強調以「真善忍」為原則進行心性修煉,嚴格要求修煉者提高自身道德水平,已傳遍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被譯成三十九國文字,吸引上億不同族裔的修煉者,同時獲得各界褒獎、支持議案信函等共三千多項。法輪功屬於正法修煉。法輪功修煉者來去自由,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在各自的工作生活環境中做好人,他們是中國社會最和平善良的一群民眾,是中國社會道德的基石。
這些年來無論以何種形式迫害法輪功,都是違法犯罪行為。迫害法輪功是一個涉及上億人信仰的大冤案,不是小事。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行為已經構成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必將受到正義的審判。其實天懲的序幕已經拉開,人間的一切,都是天象變化的體現,參加迫害法輪功的高官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郭伯雄、徐才厚、王立軍、令計劃、蘇榮、王珉、馬建、周本順、張越等等頻頻落馬,背後彰顯的是「善惡有報」的天理。所有參與了這場罪惡的迫害者,必須全部負法律責任;如果誰想救贖自己,停止迫害,將功贖罪,才是唯一的出路!
人性
作為一個人,要升遷、拿獎金、養家糊口,這無可厚非。但是,作為一個國家幹部,別說甚麼「為人民服務的公僕」,您能否按憲法做,別欺負您周圍的百姓,我們認為這是基本的是非觀。
人生一世,總要面臨許多糾結肝腸的選擇。這些糾結主要來自於利益、道德良心、感情之間的衝突。熊掌和魚翅不能兼得時,我們總是想儘量平衡兼顧,這也是人之常情,但把握是非、保護良心更是人性所需。
關於政治,就我們個人和對周圍人的了解,飽經政治運動愚弄的中國人民早就成熟了,誰也不會再去給政治當炮灰。那麼,為甚麼這麼多人要和政府去理論法輪功的問題呢?因為修煉者真的受益了!當前中國社會很畸形,國家允許幹的很多事都不是好事,國家不允許幹的很多事卻不是壞事,獨立思考很重要。
我們想,以下兩點:1、全世界都在煉,各種膚色;2、在中國各地,那麼多的人在殘酷打壓下長時間地堅持著,足以證明法輪功能給人理性與實踐的昇華!對此,即使不理解也應該尊重,這是做人基本的教養。
建議
談到選擇,選擇前最需要確定的是標準,也就是按照甚麼樣的標準去選擇。我們的標準是,以人為鏡明得失,以史為鏡明興衰。
歷史演繹過我們可以參考的每一種角色。例如:秦檜及其手下,皆得惡果;有以裝病、裝無能保住良知的,皆得善果;也有頂住壓力為正義冤屈鳴不平的,終得正果。古羅馬迫害基督徒,最終遭遇四次大瘟疫毀滅性淘汰。
萬事皆有定數,氣數已盡,這是不爭的事實。江澤民要知道今天已經有逾二十萬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和家屬,向中國最高檢察院與最高法院控告、起訴他;江澤民要知道今天出國到哪裏都能見到法輪功,面對即將到來的正義清算,他當初絕不敢鎮壓!時至今日,也沒有後悔藥了,這就叫眾怒難犯。
名利乃身外之物,其實我並不在意別人對我怎麼樣,我更看重我對生命怎麼樣。佛家講善惡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善待別人就是善待自己,我真心希望生命有未來,有美好的未來!自己的善心與善舉會鋪就自己美好的未來,祝好人一生平安!我願與眾生結的善緣業緣皆得善解!
這些就是我的一些想法,對一個重德行善,要求自己道德高尚,工作踏踏實實、兢兢業業的人怎麼反而去處分呢?!這在倡導一種甚麼價值觀呢?請領導們解除這個處分決定。
保靖縣遷陵學校丁琳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