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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鄲武海明被誣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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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河北省邯鄲市肥鄉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武海明第二次開庭,主審法官審判庭庭長柳延峰。

在自由發言時武海明表示:我修煉法輪功沒有罪;公訴人對我所有的指控都是對我的誣陷。武海明被誣判三年徒刑。

當天庭審,審判長柳延峰宣布開庭後,兩法警將武海明帶進法庭,武海明被戴著手銬和腳鐐,隨即去掉了手銬,是武海明讓去掉腳鐐的。武海明的狀態很好。

律師問武海明:今天開庭,事前是否有人通知你?武海明回答,沒有。律師說:「請書記員記錄在案。」

公訴人宣讀指控 審判長質證 律師發言

公訴人栗文英首先宣讀了檢察院關於武海明一案《追加起訴決定書》;然後就又將九月二十日開庭時對武海明的指控內容重複了一遍。

對公訴人的每一個指控,審判長柳延峰都要讓當事人再次認證。

對公訴人的每一個指控,律師從不放過,並一一於以反駁、抨擊與否定:公訴人對武海明的指控與當事人被強加的罪名無關,並提醒審判長阻止公訴人對當事人進行沒有關聯性的指控。

特別是公訴人再次指控,把從武海明家裏搜出的週刊、正見、大法書籍及非法拍照等物都當作其犯罪事實、甚至把武海明的家都視作犯罪現場時,律師對其作出強烈抨擊及否定:從武海明家裏搜去的週刊、正見,是不同時期的版本,時間是持續的;從內容上看是獨立的、不是重複的。這就說明,這些週刊、正見是武海明長時間積攢下來作為圖書資料,供自己學習、欣賞或收藏的,並非自己印製和散發的(編註﹕即使是散發也完全合法,這些材料都是教人向善,對社會有益,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散發真相材料,是行使言論和信仰的權利,也是維護民眾的知情權),如果你們把當事人的家當成了犯罪現場,把從人家家裏搜去的東西當成人家犯罪的證據,這跟文化大革命的打砸搶、定罪沒有區別。如果是這樣話,那我們國家所有的人就都沒有安全感了。

法庭辯論

公訴人再次重複對武海明的指控,要求武海明回答她提出的問題。在武海明對公訴人提出反駁後,公訴人就收斂了許多,包括第一輪自由辯論,時間很短就結束了。

對公訴人的每一個指控律師都強調:公訴人的指控與當事人被強加的罪名無關聯;或者是此事與本案沒有關聯性。律師據理力爭,從不放過每一次機會。

自由辯論

第二輪自由辯論主要是律師講話,張讚寧首先指出:對當事人強加的罪名沒有法律依據,其罪名不成立。

針對公訴人《追加起訴決定書》,張讚寧律師講述了《律師異議書暨補充辯護詞》。

公訴人《追加起訴決定書》,所提主要問題:一是上海某單位打開了的武海明的計算機,發現裏面有法輪功東西多少條;二是發現武海明手機裏有法輪功東西多少條,即他們對武海明的所謂犯罪事實構陷補充。

律師認為《追加起訴決定書》名不符實,程序違法。並用檢察院《刑訴規則》第四百五十五條第(三)項規定,只有在「發現遺漏罪行或者遺漏同案犯罪嫌疑人」兩種情形時,才可以適用追加或者變更起訴;對於「指控犯罪事實不符的」 或者「事實證據沒有變化,但罪名、適用法律與起訴書不一致的,可以變更起訴;」本案既不存在「遺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也不存在「適用法律與原起訴書不一致」的問題,故不適用《刑訴規則》第四百五十八條規定。況且根據《刑訴規則》第四百六十一條規定:「 變更、追加、補充或者撤回起訴應當報經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並以書面方式在法院宣告判決前向法院提出。」然而公訴人卻沒有向法庭提供符合相關法律程序的證據。故《追加起訴決定書》因違反《刑訴規則》而無效。

針對公訴人對當事人的指控,律師再次從十一個方面講述了武海明無罪的辯護意見。

律師還宣讀了十一月二十二日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在《黨的各級組織和領導幹部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講話。其中心意思是中共邪黨的各級組織和領導幹部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強調司法必須獨立,再也不允許將個人意志凌駕於法律之上,誰要是頂風作案,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最後,律師請求肥鄉區法院遵照《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賦予法院的權力,排除一切干擾,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依法做出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公正判決。

當事人自由發言

在自由發言時武海明表示:我修煉法輪功沒有罪;公訴人對我所有的指控都是對我的誣陷。

繼續開庭後,審判長柳延峰宣讀了對武海明的判決書,武海明被枉判三年徒刑。
十一時五十三分庭審結束。

這次開庭柳延峰基本上沒有了上兩次開庭時的傲氣,對公訴人栗文英也不像上兩次那樣百依百順了。在律師講話過程中,栗文英再次對律師提出了指控,但這次柳延峰沒有聽栗文英的指控,說:公訴人的指控無效,律師繼續發言。並指出律師發言要儘量簡練些、撿主要的說。

柳延峰的一句「公訴人的指控無效」,把栗文英的威風一下給殺了下去,所以在律師整個的發言過程中公訴人栗文英再沒有一次指控,柳延峰也就沒有再打斷律師講話,所以這次律師對武海明的辯護是很順利的。

在第一輪自由辯論時,栗文英要武海明回答她提出的問題,武海明一句正念很強的反問,使得栗文英無言以對,看得出她很尷尬。所以這次兩次自由辯論,栗文英都沒有更多說話。

在本次開庭之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和同修們以各種方式給他講真相,也向上級機關及有關機構反覆郵寄資料、控告信。

希望有關機構和人員早日明真相,不再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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