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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內毆打律師 法院外綁架民眾(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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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河北邯鄲市肥鄉區法院非法庭審被綁架關押了近九個月的法輪功學員栗從春、李明濤、申有亮、王英茹、萬梅花、羅金玉六人。開庭前和整個庭審過程中,肥鄉區法院、檢察院和公安局等人員,執法犯法,明目張膽地在法庭內外踐踏法律,在法院內毆打辯護律師,在法院外綁架民眾,在法庭上阻撓律師辯護,不讓當事人說話。

一、法庭外戒備森嚴,警察攔截、綁架

開庭前,肥鄉公檢法如臨大敵,在肥鄉區法院外圍戒備森嚴,法院周圍布滿了公安、法警、便衣、特警、警車,三步一崗五步一哨,在通向法院的整個一條街被全部戒嚴,不准任何行人從路口通行。肥鄉區各街道都有公安警車、防暴隊和很多便衣在巡邏。

肥鄉公安警察以現在有「重大事情」執行任務為由,待人說話態度生硬、蠻橫不講理,隨便用手機給律師和去參加旁聽的家人拍照。旁聽人員對他們提出質問:你們是執法人員,你們應該為百姓服務,你們說話那麼蠻橫不講理、隨便給人拍照,你們嚇唬誰呀?你們把我們當成甚麼人了?

旁聽人員對公安人員的質問,招來很多民眾駐足觀看。這時便衣都上場了,一次次的驅趕圍觀的百姓,這才知道那些分散在周圍的很多年輕人都是他們雇佣的便衣,都是在暗裏監視法輪功學員的。

圖1:肥鄉區法院東邊路,通向法院後門路口,路口停有警察、警車。
圖1:肥鄉區法院東邊路,通向法院後門路口,路口停有警察、警車。

圖2:肥鄉區法院東邊路,路北頭路口警察和車。
圖2:肥鄉區法院東邊路,路北頭路口警察和車。

圖3:肥鄉區法院東邊路,路南頭路口警察、警車。
圖3:肥鄉區法院東邊路,路南頭路口警察、警車。

圖4:肥鄉區法院東邊路,路北段警察、警車。
圖4:肥鄉區法院東邊路,路北段警察、警車。

九時許,當事人的家人開車帶著兩名律師和六名參加旁聽的家屬向法院去,剛到法院東邊路丁字路口就被站得像一堵牆一樣的法警、公安警察阻攔住,還有很多便衣分散在周圍:我們的車被警察牆堵住了:幹甚麼的?答,我們是到法院參加開庭的。參加開庭的也不能進!必須得檢查。把車退出去!退出去!快點!他們一窩峰氣勢洶洶的亂吼。車上帶的都是甚麼人?答是律師,車裏面坐的都是律師?答兩位律師、後面那幾位是參加旁聽的家屬。攔路警察說:參加旁聽的也不能進,都把身份證亮出來!現在有重大事情,必須嚴格檢查!

律師出示了證件,但攔路警察還是不相信車上坐的是參加旁聽的家屬,就將庭長柳延峰叫來了,柳延峰給家屬發了旁聽證後才讓進去。

上午九點邯鄲市幾位法輪功學員去看望朋友生病的母親,路經肥鄉區,遭肥鄉防暴大隊人員攔截,一行六人被綁架。有三名下午分別被關押在邯山區火磨派出所、渚河路派出所和光明路派出所,十一日晚被派出所非法抄家。有二人被送邯鄲市拘留所。一名被非法關押在邯鄲成安行政拘留所拘留十五天。

法院開庭應該讓社會公民自由參加。五月一日省廳有通知,法院開庭都可以讓公民自由參加旁聽。可是這次六個當事人,柳延峰只給了十六個旁聽證,其他人一律不准參加。

二、法警兩次毆打董前勇律師

法庭裏面,審判長柳延峰和公訴人栗文英(女)狼狽為奸,倆人像失了控一樣,濫用職權、我行我素,毆打、謾罵、侮辱、恐嚇、哄、騙、壓、拖、拽、不讓律師喝水等手段都用上了。法庭裏沒有法律、沒有真理與正義、沒有人的道德與良知。

董前勇律師費了很多周折到法庭,法警不讓董律師帶包,並說必須檢查背包,董前勇律師向主審法官柳延峰申請說:隨身背包裏都是案卷材料,可以打開包檢查(法律規定,律師是不能被檢查的)。

董律師被法官帶到辦公室開包檢查。辦公室有一便衣男子對董前勇律師態度惡劣,出口傷人。董前勇律師詢問該人是誰,有人回答說:是邯鄲市中級法院的。董律師隨後問到:中院的人來此幹嘛?這時一個法警上前就扇了董律師兩個耳光,將董律師的眼鏡打落在地上後再故意摔壞。董律師再次質問法警為何打人?法警回答說:打人是強制手段的一種。

董前勇律師要求庭長柳延峰處理打人的法警,並提出向檢察院控告。庭長柳延峰惡狠狠的說:你去呀!董前勇律師隨後掏出手機準備聯繫開庭事情,法警以防止錄音為由將董律師兩部手機搶走。

董前勇律師又遭到法警隊長郭志強強制檢查手機,並將手機扣留。法警將董律師強行反扭雙臂搜查全身,進行人身攻擊。並將董律師公文包的鎖扣撕壞,把案卷等材料全倒在地上,法警還大喊著:「把東西全給他倒地上!」當時辦公室門開著,樓道裏的其他法官和法警都目睹了整個事件的過程,有一個警號132201的法警手持司法記錄儀全程記錄。

董前勇律師被搜包檢查完後,法警仍不讓董律師進法庭辯護,反而又被強行逐出法院。

三、審判長柳延峰當庭說謊、不讓辯護人講話

開庭後,庭長柳延峰宣布:董前勇律師沒有到庭。在柳延峰詢問有沒有要求迴避的時,張讚寧律師說我要求柳延峰迴避,並質問柳延峰,為甚麼董律師沒有到庭?張讚寧律師當庭指控柳延峰說假話:董前勇律師已經來了,是你柳延峰不讓董律師到庭還說人家沒到。柳延峰宣布指控無效,繼續開庭。張讚寧律師說:根據某條(具體條款待查)法律規定,要求審判長迴避,得由院長決定,你自己說了不算。但柳延峰不堅持原則,硬是宣布繼續開庭。

開庭前,張讚寧律師告訴一家屬給他帶上水。家屬買了三瓶水,他們不讓往法庭帶。家屬告訴他們是張律師特意告訴給他帶瓶水的,柳延峰就是不讓帶進去。張律師在辯護過程中幾次要求喝水,可是柳延峰就是不給水喝,有一個法警還說,喝甚麼水呀!庭長都沒有喝水。

庭長柳延峰與公訴人栗文英(女)狼狽為奸,在法庭一唱一和、配合默契的踐踏法律。栗文英指控的罪名,沒有一例能說明當事人破壞了法律實施的。

張讚寧律師為李明濤辯護,中間被打斷十幾次,在律師一再爭取的情況下,多少次都沒有講完他為李明濤準備的辯護詞。張律師在講話過程當中,正講著講著,柳延峰突然敲槌叫停:說你先停停一會兒再講,先讓某某律師講了你再講。下面旁聽的人議論:這法官是不是個法盲(外行)啊?啥也不懂、淨瞎指揮。

蒲鳳枝是李明濤母親,是李明濤的辯護人,可柳延峰就是不讓這些代理辯護人講話,蒲鳳枝因提議法官要講公平正義,在法庭上應該讓人說話而被柳延峰敲槌警告兩次。在第二次自由辯論時,按理說柳延峰就應該讓辯護人講話,但柳還是不讓人說話,誰說也只能說一兩句,第三句話說不完就被柳延峰阻止。蒲很氣憤,沒聽柳延峰鼓譟阻止,就多說了兩句,這時柳延峰就氣急敗壞地連敲帶吼:停!停!法警!法警!把她扔出去!這時所有的法警、值勤人員一哄而起,把蒲拖出了法庭。

肥鄉法院最近兩次開庭,公訴人都是栗文英,栗文英不懂法律、不懂庭審程序和法庭規則,依仗自己是檢察院起訴人,像個農村潑婦一樣沒有一點法律意識,惡說、瞎說、胡說、在法庭顯示自己,肆意阻止律師講話。律師每次講不了一個問題,就被她指控,柳延峰就敲槌阻止。有時候律師覺得這樣的庭審也太不嚴肅了,就不聽法官的阻止堅持說下去,柳延峰就多敲重敲,狂躁叫停,直到制止;如果律師再多說,柳延峰就停止你發言權,就再也沒有再講的幾會了。在武海明案開庭時,張讚寧律師就有兩個多問題沒有講完而被柳延峰強行阻止。

四、不讓當事人講話

就是自由辯論階段也不讓當事人講話。在前面的質證過程中,當事人因無辜被非法關押近九個月,想說說自己心裏話,但都被柳延峰阻止了,不過當時柳延峰曾經當庭作過承諾:自由辯論時給你講話時間。

柳延峰宣布第三輪自由辯論開始。這裏有柳延峰承諾給當事人安排的自由發言時間,我們就來看看柳延峰的醜惡表演:

柳延峰說:第一個發言的是栗從春,現在栗從春發言!栗從春還沒說三句話,柳延峰就叫停,栗從春很著急,在柳延峰鼓譟叫停和敲槌聲中多說了幾句:法律是公正的,你應該站在公平正義立場上,公正的對待我們!我七十歲了,我是老公安了!我也懂法律,你們應該讓我說話呀!你們為甚麼不讓人說話?!你們這樣做是對法律的踐踏、是對法輪大法的誣陷……

柳延峰打斷了栗從春的話,喊下一個、下一個李明濤!公訴人對你的指控,你有沒有異議?李明濤講:法輪功一九九二年傳出,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罪,訴訟人對我的指控是誣陷……被柳打斷了。柳問:申有亮你對公訴人對你的指控有沒有異議?申有亮還沒有回答,柳自己就回答了:沒有?是吧?申說,是。下面幾個就更不讓多說了,都是柳延峰提問,當事人回答有還是沒有。

就這樣當事人自由發言就結束了,時間一共才七分鐘。

不管是法官柳延峰還是公訴人栗文英,讀當事人的材料都特別急、快;說話模稜兩可,打馬虎眼;用的是當地口語。他們這樣做,一是叫你聽不懂;二是叫你沒有思考的餘地,就是他們做了手腳的也讓你很難聽的出來。他們把材料念過去了,當事人還沒愣過神來。在還沒弄明白他(她)念和說的是甚麼,他(她)就已經又開始了下一個問題。

所謂的「庭審程序」似乎都有,但都是蜻蜓點水一點就過,目的就是不讓你說話,一說就被打斷、叫停,再說就警告。你再說,如果是辯護律師的,就罷免你發言權,叫你再也沒有再講的機會;如果是家人代理辯護的,根本就不讓你多說,多說就警告,再說就被拖出法庭;如果是旁聽的就更別說了,在座位上稍一發聲,立馬就有一群法警圍上,拖的拽的呵斥的一齊上,旁聽人中就有一位女的,不知道犯了法庭甚麼規矩,差點被拖出法庭。

此次開庭,六名當事人,三名律師(一名被柳延峰逐出法庭)三名代理辯護人,共用時間四個小時,就是從上午九時二十七分宣布開庭,下午一時二十七分宣布庭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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