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江澤民利用掌控的中共和國家權力,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個人意志成立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同年七月二十日操控整部國家機器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迫害政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抄家、抓捕、判刑、勞教、酷刑折磨、活摘器官等迫害,嚴重敗壞了國家聲譽和社會道德,破壞了國家憲法及法律,使社會風氣急速下滑。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以下是王曉燕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一九九六年法輪功正盛傳中國大陸大江南北,我與丈夫陳振林、兒子陳泳岐一家三口有幸共同走入了大法修煉,按大法的標準「真、善、忍」要求努力向上做好人,身心發生著巨大的變化。之前,我們都體質虛弱,幾乎有個頭疼感冒、流行病甚麼的,都能攤上,而且離不開各種藥物。自從修煉法輪功後,藥物與我們無緣,冬天穿很少的衣服也不會覺得冷,更別說感冒了。就這樣,每天早晚,我兒子也跟我們一起到煉功點學法、煉功。一家人沉浸在幸福快樂之中。
一家三口被綁架折磨
可是1999年7月20日,被控告人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7月23日上午,城裏派出所幾個警察非法闖進我家進行搜查,在沒有向我們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把我和丈夫、上學的兒子(當時只有18歲)一起綁架到城裏派出所戴上手銬,然後關押在兩平米大小沒有任何通風設施、悶熱潮濕的暗室裏,裏面異味難聞,蚊叮蟲咬,不給水喝,不讓上廁所。
大概關押了3-4個小時後,又開始對我們輪番「提審」,強迫放棄煉功。我兒子在派出所同樣受到了非人的折磨,有一個警察反銬我兒子,手銬用力的向上提,把我兒子的頭踩在腳下,手銬嵌入肉裏太深,疼痛難忍,這樣持續了5分多鐘(兒子手腕上的這個手銬印兩年多後才退去)後又關進暗室。我兒子當時掙扎著要人權,有個五大三粗的警察張治國輕蔑的說,「人權?你有甚麼人權?」
中午12點左右,把我和兒子轉送到拘留所。在拘留所中,我兒子與搶劫、殺人犯關在一起,受到欺辱。這樣我兒子被非法關押了三、四天。說是放人,其實,是做鉺,想通過兒子抓其他大法學員。兒子去了親戚家,看到樓下有警車在巡邏,有時騎自行車,發現後面有尾追的。
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裏,三伏天十幾個人擠在幾平米的監室裏,熱得透不過氣,每天還要被提審,被警察訓斥,我們吃盡了苦頭,艱難的過了十五天。
因我丈夫的工作單位不屬地方管,當天晚上丈夫被部隊關押在禁閉室進行迫害,每天派人看管逼迫放棄修煉。二零零零年六月,部隊上又藉口我去北京證實法為由,再次對丈夫非法關禁閉進行迫害5天左右,放出來後,暗地裏監視。
2000年7月份,80多歲的老公爹知道了兒子被迫害的事情後,突然的精神打擊使他一臥不起住進醫院,當丈夫回家看望父親時,部隊又派一名軍人隨身跟蹤監視他的行蹤,本來回家看望老人想給老人一個安慰,結果老人看到兒子回家都有人監視,更是加倍的恐懼和氣憤,當兒子離開他不久,老人就含冤離世。
二零零零年七月丈夫到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當時北京大街小巷布滿了便衣和警察,當天就被警察非法抓進了天安門派出所,又送進一看守所。在看守所裏,警察指使監室犯人對他迫害,日夜輪流值班看管,不讓睡覺,不讓煉功。4天後被部隊人員押回本地直接關押在部隊,部隊領導逼他放棄修煉。他堅決抵制,部隊領導就從經濟上對他進行迫害,扣發工資,取消休假日,派人監視他的行蹤。
再次綁架迫害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晩上五、六點鐘,丈夫剛剛下班回到家,城裏派出所的警察張治國騙開我家的門,所長王兆震帶領一大幫警察蜂擁而入闖進我家,在我家亂翻一通。當丈夫制止他們的惡行時,王兆震勃然大怒,朝他小腹狠命地猛擊一拳,當時打得他摔在地上起不來了,緊接著把他的手反銬在我家的暖氣管子上。又一個警察拿著我家「法輪大法是正法」的膠印,蘸著紅印油在我家的牆上亂蓋一通,又往他臉上亂蓋,邊蓋邊叫罵著,那些髒話不堪入耳,旁邊站著有居委會與派出所的人都在看。
八點左右,兒子學完計算機課回家,發現門是半掩著,裏面很多人在叫罵,他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推開門後,驚呆了。他看到父親嘴角流著血,滿臉紅印,就問他父親怎麼回事?王兆震這才注意到我兒子進來,立即衝向我兒子奪下了兒子手中的記錄本。兒子質問「你們想幹甚麼?」旁邊一位20多歲的警察便朝我兒子臉上狠狠地砸了三拳, 兒子被砸得眼前一片漆黑,差點摔倒。惡警一邊砸,一邊說,你這樣的我見多了,看你囂張的。其他警察和居委會的人都在看著。
接著我下班回家,警察不由分說把我也銬在暖氣管子上。這次把我家抄了底朝天,家中的所有大法書和真相資料、錄音機、倒帶機、錄像帶。還搶走了5千元現金、高檔酒(前兩樣已歸還)、銅電線等貴重物品。
這樣折騰了一番再次把我們一家三口劫持到城裏派出所。在派出所裏,我們分別被審訊,一直折騰到晚上十一點左右,王兆震又通知部隊把丈夫帶走軟禁,對他施加壓力,強迫他放棄修煉「真、善、忍」,不放棄就開除工職。丈夫堅決不放棄。結果部隊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一日,非法開除了他的工職。
我在城裏派出所裏一個年輕的警察揪著我的頭髮,拳打腳踢,頭髮揪得一把一把的往下掉,臉被打得當時就腫了起來。就這樣折騰了好長時間,把我們又送進了拘留所。
在寒冷的夜裏,把我和另一位女同修關進了一個沒住人的閒屋裏屋裏像冰窟,兩個人只有一床幾乎沒有棉花的小破被,寒冷的北風直往屋裏灌,凍得牙喀牙,一夜兩人緊緊靠在一起,挨到了天亮,又把我們,還有我兒子,轉到了威海市看守所。
一到看守所就開始提審我和兒子。那時正是大年期間,外面下著雪,他們把我兒子的鞋襪脫掉,赤著腳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提審的警察不停地恐嚇,時不時的將涼水澆到我兒子頭上,並威脅「要將我兒子衣服扒光放到雪地裏罰站」,兒子指責他們的邪惡行為,卻遭到警察摑臉。第二天又提審並轉號讓牢頭整兒子,經警察授意,牢頭時不時地對我兒子拳打腳踢,並誹謗師父與大法,每天都要問:「還煉不煉了」?只要回答「煉」,就少不了一頓暴打與惡語攻擊。在號裏,每天只睡3個小時,並做苦工,強制背牢規,唱獄歌,苦工做不完不讓睡覺,並不斷加大做苦工的強度。頓頓喝清菜湯,與豬食沒甚麼兩樣,一個月瘦了20多斤。我兒子被拘留所、看守所兩次共非法關押34天。
我在看守所,六一零的劉傑、劉金虎不斷的非法提審我,沒得到任何口供,又進行更殘酷的迫害:三天兩夜不讓睡覺,戴著手銬連續提審。白天劉金虎審問,不回答他的問題就讓我在一塊五十平方釐米的框框裏蹲著,不准出框框,不准動,否則就用腳踢,邪勁上來就用腳踩我戴手銬的雙手,手銬都勒到手腕裏很深。晚上就是派出所的警察,分兩班輪流審訊,不讓睡覺,連閉一下眼都不行。張治國還狠毒的把我銬在椅子上,逼我到院子站著,當時是數九寒天,西北風飄著雪花,夜晚寒風刺骨,他卻逼我到院子站著,不讓進屋,不讓睡覺,他卻躲在屋裏睡覺。
就這樣折騰我三天兩夜,就非法勞教我三年,送到山東王村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裏也同樣遭到了非人的迫害,手段和上面的極其相似,強迫轉化,強迫勞動,每天幹十六、七個小時的活,不讓隨便說話,不讓隨便上廁所,還得逼迫寫認識,有時只能睡三、四個小時的覺。在勞教所我被非法關押了二年零兩個月,即2001年1月2日至2003年3月1日。
丈夫在勞教所遭慘無人道折磨
丈夫在二零零二年九月的一天,貼真相不乾膠時,被惡人舉報,再次被警察劉傑指使一夥人非法抓捕,並抄了我的家,又將丈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迫害一個多月。在看守所,丈夫為反迫害,絕食抗議,警察又以給灌食為由對丈夫進行折磨,用手銬把他的雙手、雙腳、銬在鐵椅子上,唆使犯人摁住頭和脖子,然後進行野蠻灌食。過程中,「省工作組」的人員以給我丈夫恢復工作的謊言欺騙我丈夫,讓他放棄修煉,並揚言堅持修煉就勞教。就這樣反覆提審,最後「610」將丈夫非法勞教三年。在丈夫拒絕在勞教書上簽字的情況下,強行把他送進了王村勞教所。
丈夫剛到勞教所,警察就找年輕體壯、兇猛打手,進行晝夜二十四小時車輪戰術,看管不讓睡覺,同時灌輸歪理邪說,逼迫寫所謂「三書」,一計不行又生一計。等夜深人靜時,把手銬鎖緊,關進避人耳目的地方,用毛巾堵著丈夫的嘴,然後用粘膠帶封上,只能鼻子喘氣,四個人開始對丈夫進行「按摩」:二人按住丈夫的腿,一人一條,用手用力捏腿的肌肉,另二人按丈夫的兩臂,捏的肌肉筋,痛的真是讓人死不了、活不成,往死裏整。這種刑罰時間不長,人就窒息過去了,等醒來後再繼續折磨你,就這樣讓你死去活來,活來死去。
不長時間,丈夫的兩條腿腫得就像一袋麵那樣粗,不能走路,不能站立,上廁所蹲不下。丈夫已經被折磨成這樣了,他們還不善罷干休,幾個猶大又拽著他的腿在暗室裏轉圈,不一會就又暈過去了,等醒過來再繼續折磨,拳打腳踢。而且還不讓上廁所,不讓喝水,然後再罰站,罰坐,腚坐在七、八公分寬的小板凳上不准動彈,每天二十多個小時,屁股都坐破了,流著血水,折磨到這種程度,接下來就強迫勞動,每天都要幹上十八個小時以上。
從二零零二年九月的某一天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歷時近一千天,丈夫熬過了生不如死的「勞教」期限。
我與丈夫從勞教所放回家後,我丈夫因在勞教所裏遭受酷刑的折磨,身心受到很大的損傷,身體虛弱,經常有不適感覺,吃不好睡不好,精神十分壓抑。因被非法開除公職,沒有經濟來源,虛弱的身體得不到營養的補充和充份的休養,加上居委會受「上邊」指示對煉功人的不斷騷擾和監視,精神壓力太大。在這樣的多重壓力下,為了生計,還得強撐著身體去找工作。幾經周折我和丈夫在同一個單位找了一份工作,老闆對我們也挺滿意。可不長時間,被「610」知道了,就到工作單位威脅老闆,叫我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如果不寫就要開除我們,否則就封單位的門,因為我們堅決不寫,被逼無奈,老闆只好違心地把我們煉法輪功的全辭退了。
後來丈夫只好幹一些體力活或零工,很低的收入。就這樣他身體狀況急劇下降,經濟條件又差,於2015年3月22日含冤離世,年僅62歲。如果不是近三年勞教所的無人性的摧殘,我丈夫決不會早逝。
不斷的監控、騷擾、威脅
我在二零零零年的六月,到北京上訪,為大法討個公道,回來後又被派出所的警察銬在暖氣管子審問一天,沒得到任何回答,最後又迫使我的單位停發我的工資,辦我一個月的「學習班」。每天單位派人,逼我寫「保證」。
我從2001年1月2日至2003年的3月1日被非法勞教,還被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共計被非法關押890多天,這期間沒給工資和一切其它待遇,也沒給交勞保費,單位還扣了3個月的工資,後來強行辦內退,每月只有400元的工資。
在我和丈夫被非法關押和勞教期間,我兒子精神上受到了嚴重的摧殘,生活上更是沒有保證,飢一頓、餓一頓,吃盡了苦頭,那段日子,他感到像天塌一樣,夜晚屢屢被惡夢侵襲而醒,坐愣半天,飽嘗了同齡人難以想像和承受的巨大痛苦。他說「逢年過節,看著大街小巷張燈結彩,鄰居們親朋互訪,胸口壓抑的難受又怎是言語能形容得了」。
那幾年由於我們的行蹤受到監視,居委會,派出所一有風吹草動,便找上門來騷擾,這期間也出現過多次警察闖入搜查。居委會的張玉秀更放出狠話說我兒子,「你煉法輪功,這輩子找不到對像」。行蹤被監視,找工作又受盤查,一到敏感日又要到派出所接受盤問,做筆錄,我兒子只好於2008年初忍痛離開了父母,去了陌生的異國他鄉。這一走就是八個年頭,當聽到了他父親去世的噩耗,痛苦的不能自拔。
本來我們這個小家庭,在「真、善、忍「大法的沐浴中無比的快樂幸福。可是這美好的一切卻被江澤民的滅絕人性的迫害政策毀掉了。關於我一家三口人遭受迫害的事例實在太多,又不能書面太詳細敘述。僅憑此文很難讓世人體會與理解這些年我們遭受的苦難。迫害過程中,直接參與迫害我一家的「610」人員和派出所的警察,究其根源都是「上邊」──禍國殃民的江澤民一手策劃、命令、指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