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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李黨被非法開庭 澄清控告江澤民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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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西安市李黨在蓮湖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家屬聘請的兩位律師為李黨進行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釋放,並指出公檢法相關人員的違法行為。

張讚寧律師指出僅憑訴江信就將人從家裏強行逮捕的行為是荒唐可笑的,也是無視法律的違法行為。同時從很多方面闡述了修煉法輪功的合法性和法輪功給社會帶來的好處,還從現在形勢分析繼續迫害法輪功的下場和歷史上相關的案例,還有訴江的合法性,對現場的法官、公訴人和610及法警進行勸諫,不要繼續助紂為虐。當時在庭上講了一個小時左右。

李黨也在庭上澄清自己修煉法輪功是無罪的,起訴江澤民更是公民享有的合法權利,並依照法律條文指出在抓捕過程中610的違法行為,包括私闖民宅和強行撬門等行為。

最終法官宣布休庭。

警察晚上撬門入室綁架、構陷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晚九點四十分,西安市蓮湖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張建剛、領著黃國橋、勞動南路派出所副所長王國強、民警王毅、李澤陽等十一名警察撬門闖入李黨家中,強行搜家,搜走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筆記本電腦、台式電腦、電子書、ipad等,以搜到的東西為理由,將李黨非法關押在西安市蓮湖區看守所。

非法搜家時,李黨父親質問:「李黨犯了甚麼罪?」國保大隊大隊長張建剛稱李黨控告江澤民,並以家裏有法輪大法書和平板電腦中的內容為理由帶走李黨。在問到片警王毅時,他說:「大法書和訴江都不是個事,他是涉及到其它案子。」

四月十一日,已七十多歲、腿腳不靈便的李黨的父親和母親來到勞動南路派出所詢問趙隊長,要求律師會見李黨。趙隊長回答說:「有的案子可以見,有的不能見;殺人縱火可以見,涉及到國家安全、法輪功的不能見;要見就要到分局法制科批條子後才能見。」

四月十四日上午,李黨的父母又去國保大隊了解情況,在走廊裏正好碰見國保大隊隊長張建剛,他正拿著誣告李黨的材料去給主管上級彙報,並準備遞交檢察院。李媽媽對張建剛說:「李黨這一家上有老下有小,判他一人,影響全家老小,這日子還怎麼過啊?搜家時連小孫女房間也不放過,把孩子嚇得多少天都緩不過來。你們為甚麼要把李黨騙出來,而不堂堂正正的呢?」張建剛沒有過多說話,也沒讓兩位老人進辦公室坐著說話,匆匆應付兩位老人就走了。

四月二十九日,作案警察報非法批捕,五月五日蓮湖區檢察院批捕科趙詩媛(女)非法批捕。六月六日,構陷李黨的所謂「案子」轉到蓮湖區檢察院公訴科。

李媽媽說,兒子被綁架關押的這些天,她不知哭了多少次,整晚整晚的失眠、咳嗽、生氣、肝臟部份感覺有硬塊,不舒服;李父親由於擔心兒子,天天焦躁不安,腦中時常出現兒子喊他的幻覺。更不用說李黨的妻子和女兒這一陣過的是甚麼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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