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件小事修去兩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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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一、去掉「不讓人說」的心

我是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的老弟子,說起向內找這個問題,覺得慚愧,很多執著心沒放下。師父多次在不同場合講法中,提醒大家遇到問題一定要向內找。學員交流文章常看,同修之間也經常切磋,但做起來太不容易,尤其觸及到自己心的時候,就更不容易了。

前一段時間,因女兒懷孕快生了,我和丈夫開車送她上班,回來時,都是我開車。當我開車時,丈夫挑毛病:拐彎大了容易刮蹭,一會又說,前邊紅燈別踩油門了,一路上就沒閒著。我雖然沒說甚麼,但動心了。

天天開車天天說。有一天說我:走直線方向盤不要老動,適當的調整一下就行……我終於忍不住了,我說:「那應該怎麼開呀?」說的時候,就變調了。我說:「也沒人告訴過我,我不知道。」他就說:「一說你就找理由辯解。」我說:「我說的是事實,駕校沒教過,你也沒告訴過我。」

當時,我就覺得我有理,開車中類似這樣的事很多。在這一段過程中,時不時的出現這樣的事。有一次,炒菜鹹了,他又說,我說:「我買鹽買錯了,買的是小粒鹽,所以放鹽就沒譜了。」他說:「你總為你的錯誤找理,從來不認錯,老這樣,你怎麼提高啊?」

他這句話使我一下想起師父講:「我會經常借用別人的口,你家裏的親人的口,甚至不管是誰的口,我都可以借用他的口來說你幾句,點化點化你,這是有的。」[1]這句話點醒了我,我靜下心來找自己的問題。

不讓人說是我的大執著,人家為甚麼說我?是我心裏有這顆心總不去,師父看到了才通過親人點化我,讓我儘快去掉提高上來。而我多次浪費了師父給我提高的機會,不注重實修,那是不是不聽師父的話啊?

在家庭中,沒把自己當作修煉人,想說甚麼就說甚麼。我體會到,在日常生活中,當每個念頭在頭腦出現,都應該想想那個念頭是不是在法上,如果發現是不好的東西,就發正念清除,因為修煉中我們所遇到的事沒有小事。牢記師父說的:「千萬要注意了啊,從現在開始,誰再不讓人說,誰就是不精進;誰再不讓人家說,誰就表現的不是修煉人的狀態,最起碼在這一點上。(鼓掌)誰在這一關上要再過不去,我告訴大家,那可就太危險了!因為那是修煉人最根本的、也是最應該去掉的東西,也是必須去掉的東西,不去你就走不向圓滿。」[2]

二、修去利益之心

在修煉過程,我一直認為在利益之心這個問題上我做的挺好。但前一段時間發生了一件事情,使我明白了,我不但做的不好,而且陷的很深。

我丈夫的三姐前些年在郊區買了一套一百多平米的房子,他們歲數大了,去一次也不容易,就想便宜賣給我丈夫。我們表示想要,在這期間,他們之間產生了點矛盾,這事就放下了。

後來我想這樣也不好,我和丈夫商量,我去三姐家緩解一下,再給她講講當前的形勢。我去後,三姐很好,沒提以前的事,但提到她的房二姐的兒子要買,而且還低價賣,當時我的心動了一下,但沒說甚麼。

可是回來的路上想了很多,回家跟丈夫說了這件事,丈夫也有點不高興。我說:你二姐和你那麼好,她知道你得肺癌,要買三姐的房,是因為那邊空氣好,她兒子買房肯定和她商量了,人都是自私的。說到這,我覺得不對,對丈夫說:「我錯了,你說我有甚麼心啊?」(丈夫每天煉功不學法。我每天學法都念出聲,大法弟子交流文章也念,他也知道一些法理。)他說:「你自己找吧。」我把這過程想了一遍,找到了利益心、怨恨心、妒嫉心、貪心、佔便宜心等心。找到後,我都嚇了一跳,心想修煉這麼多年,還有這麼多的人心沒去,真對不起師父為我們所承受。

一天,我學《轉法輪》時,師父講:「有的時候你看那東西是你的,人家還告訴你,說這東西是你的,其實它不是你的。你可能就認為是你的了,到最後它不是你的,從中看你對這事能不能放下,放不下就是執著心,就得用這辦法給你去這利益之心,就是這個問題。」

這段法深深的入了我的心,我一下明白我為甚麼以前很長一段時間,最容易出現一說就炸,受不得委屈、很容易發火的狀態了,為甚麼發火?不就是覺得自己是無辜的,被冤枉的,所以才會在那些具體的事中去糾纏,才會耿耿於懷,放不下嘛。如今,我明白了這是去利益之心的法理,於是我坦然的放下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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