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因「貪」迷失了自己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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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近一年,我們地區發生了幾起綁架迫害案例,其中幾人已被非法判刑甚至判重刑,有的被批捕。同修遭迫害的原因是複雜的,但這些迫害案例的一個共同點就是:邪惡抄家時劫掠了大量的現金、設備、耗材,這些都是其他同修的或用其他同修給的錢購買的,或者長期動用大法資源不聽勸阻的,這不能不讓我們反思。

一、幾起遭迫害案例的情況

有一個家庭資料點是同修出錢租的房子。出事後被邪惡劫掠的錢物折價超過十萬、一輛車被劫掠、一個存摺(具體金額不詳)被抄走、個人生活方面的損失好幾萬。存摺牽涉了好幾個人,劫掠的車牽涉了好幾個人,資料點還有兩個三退名單上注有本地兩個同修的名字。受此事牽連先後被綁架的有六人,幾人流離失所。邪惡把抄去的大量物品陳列「展覽」,大量公檢法人員去參觀,拍攝的大量照片、視頻在媒體刊登、播放。近期這個資料點的夫婦已被非法判刑,其中男同修的刑期是今年全國迫害案例中最長的,也是我們地區自七二零以後被判刑期最長的,他此前被迫害十二年。看到邪惡公布的照片同修都被震驚了,聽到邪惡誣判的刑期再次被震驚;另一個資料點僅抄出的打印紙就有十九箱,牽涉多人被綁架騷擾,目前還有三人被關押,其中一人被非法批捕;還有兩個資料點被抄的錢物折合都是好幾萬,同修已被長期關押、判刑;本地的A被舊勢力左右,長期以幫助、營救同修為名,用人心和同修情帶動一些法理不清的人搞大幫哄,乘機大肆動錢渾水摸魚。近期,A再次(以前遭過兩次迫害)被綁架批捕。

二、大量存錢存物、動錢動物的事長期存在

多年來我們整個地區因邪惡抄家、劫掠造成的損失巨大,無法統計,但是大量存錢存物、動錢動物的事仍屢見不鮮,而且大部份都是其他同修給的,並不是自己的。七二零以後,本地一些參與協調的人多數都被迫害過,有些被迫害幾次,其中一些人就是在「錢」上出了問題。本地以病業離世的同修中有的就是將同修給的錢用在個人生活上、挪用了。

有一對夫婦同修家二零零三年被邪惡抄去了兩車耗材和設備(車型不詳),二零零六年女同修病業離世,一年多後男同修又病業離世,邪惡在同修離世當晚就去抄家,被家人制止,幾個同修冒著危險當夜轉移了好幾大三輪車的東西。近十年過去了,當初轉移出來的東西有的還積壓在同修家裏,一些已經弄不明白是該用到哪的,有些已經不能用了。該同修家的耗材、設備基本都是其他同修給的錢買的。

B同修二零一二年將老家(外省)幾個亂法者帶到當地,期間多次召集交流。B表示要給來到當地的C和本地的協調人(包括A)買車。幾天後這些人走了,不久傳來消息,帶頭亂法者C暴病身亡,年僅五十多歲。二零一四年,B開車和另外幾人拉著幾十萬小面額的新幣從老家某省到另一個省,結果幾人剛到就被綁架,車和新幣被非法扣押。幾人被當地邪惡劫持回來,先後辦了取保候審,但邪惡一直利用手機監控他們,只要出門邪惡立馬就打電話恐嚇、騷擾。幾個月後其中一人到外省被邪惡網上通緝綁架關押,她丈夫(幾人中的一個)病業離世。後來B的車和部份現金要回來了,B又拿著幾十萬現金讓當地同修兌換,被制止。

有的人同修給多少錢、多少東西都敢接;有的拿著同修的錢多少都敢花、合適不合適都敢花;有些人拿著同修的錢貪圖便宜大量買耗材強塞給人;有些人貪圖省錢省事無論多少東西都敢要;有人將同修給的錢轉送給住院的同修、給受迫害同修的家人;將資料點的錢拿去給律師;有人將同修給的錢隨意挪用,動輒成千上萬,同修制止時還振振有詞:同修說了幹甚麼都行;有些人過去大量接收同修的錢攥在手裏,後來意識到不符合法了,不是坦坦蕩蕩找同修承認錯誤、將錢退回彌補過失,而是想辦法塞出去;有些同修好大喜功、證實自我的心不去,總是以常人「搞事業」的方式做證實大法的事,對待救人的項目,追求「轟動」效果,將人、財、物集中起來做「大事」。其實江氏流氓集團迫害大法採用「經濟上截斷」的打壓政策,邪惡時時都虎視眈眈的在盯著我們用錢用物上的漏,在干擾最大、損失最大、負面影響最大處下手。這種「搞事業」的做法不正是它們需要的嗎?「搞事業」造成的損失最終會算在誰的頭上呢?

常人之間的錢財往來,包括父母和子女、兄弟姊妹之間,能糊裏糊塗沒甚麼理由就給對方幾千幾萬嗎?能隨便接受別人幾千幾萬的現金、存摺嗎?能按照個人喜好隨意支配別人給的錢嗎?

三、大法弟子的錢是大法資源

還有同修多年來做資料都是用其他同修的錢,自己沒花過錢,動輒還進上幾十箱打印紙;有的資料點貪多貪大貪新,新的用上了,舊的就不管積壓著、壞的不扔不修;有些同修花自己的錢錙銖必較,但是面對大法資源卻一點不知珍惜、也不考慮安全隱患。

按照生活常識,自己家過日子不可能一次買幾年吃的米、油,不可能一次買幾個季節穿的衣服。常人還說有錢不壓半年閒呢!何況我們的錢是大法資源,是用來救人的。

大量存錢存物的人想:這是別人的,貪財、貪大、貪多、貪新;隨意挪用的人、給錢的人想:這是我出的。貪功、貪名,都沒意識到這錢是大法的,浪費、糟蹋大法資源也是在破壞法!

有一次交流用錢方面出現的問題時,大家談到文革時有人拆了寺廟把木料拿回家蓋房子,結果死的很慘。一個同修說:這事可千萬不能幹,過去都有講究的,寺廟裏一根柴棍子都不能撿回家的。大法弟子是走在神路上的人,大法弟子的錢是大法資源,和寺廟裏的錢物一樣,絕對不能貪佔、挪用。

四、根子上是「貪」心不去

大量存錢存物、動錢動物的事長期存在,暴露出許多的人心,根子上就是「貪」心太重,包括貪功、貪名、貪財、貪色、貪大、貪多、貪新等等。

釋迦牟尼十大弟子之一、智慧第一的舍利弗因為放不下自己辛苦積攢的黃金,曾多世轉生為毒蛇守護黃金。大法修煉中的人如果放不下對他人錢物的貪婪,那更是大漏呀!大量接受同修的錢物造成損失、隨意貪佔、挪用,罪上加罪,處心積慮漁利者的結局更是不堪設想。「人心勾的鬼上門」[1]。上述幾起迫害案例中有幾人是多次遭受迫害的,有的被迫害的沒房子、沒工作、沒收入,生活窘迫,是不是貪婪之心放不下造成的呢?雖然同修遭迫害的原因不是一兩句就能說清的,但放不下的「貪」心則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

師父關於存錢存物、用錢方面的講法很多了,也講過:「我們這個大法都不動錢不動物的,不存錢不動物的。」[2]師父還說:「過去釋迦牟尼佛領著弟子修煉的時候不讓弟子存錢存物,怕他們起對這個物質利益的執著的心,所以甚麼都不讓要,就一件袈裟,一個要飯碗。可是人往往都有很多心很難去。有一個時期很多人攢起這個要飯碗來了。有人說「我這個碗是銅的,我這個碗是玉的,我這個碗好看,我這個碗是銀的」。有的和尚攢了許多碗。」[3]《憶師恩》裏也有許多師父傳法時處理錢物方面的事例,都是我們修煉人要學的。

有人老是強調:師父說過:「我們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4]。但是,一邊幹著師父不讓幹的事、幹著破壞大法的事,這是個修煉的人嗎?

結語

現在大部份同修都在走自己的路,家庭資料點的用錢也不多,同修大多都是自己承擔的,不需要其他人大量動錢。給同修錢也一定要慎重,否則害人害己。

寫這篇文章不是為指責同修,只是想藉此提請目前資料點還大量存錢存物的、大量給同修錢的、拿同修的錢隨意挪用的,都好好找一找是否自己還有「貪」心;仔細檢查一下家中是否有長期、大量積存的東西,若有趕快和同修協商,儘快用掉;設備壞的趕快修,修好趕快用,修不好的趕快清理或者賣掉,儘量做到物盡其用、細水長流、及時清理。不要再貪佔大法資源,不要大量存錢存物,這方面的教訓太多太大了,真的不能再糊塗、再「貪」了。

正法修煉已經到最後了,帶著任何人心都不可能圓滿,無論「貪」的是甚麼都是要去的執著。師父說:「執著太重迷方向」[5],不要因「貪」迷失了自己回家的路。

不足之處請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警醒〉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美國東部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美國法會講法》〈紐約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
[5]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心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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