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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判三年 山東甄紅梅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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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2016年10月28日上午,山東省壽光市法院戒備森嚴,前後門附近、法院東邊南北道路、後門東西道路都布了警察、特警和便衣及車輛,對過往駐足人員盤查詢問,使其人員和車輛根本不能靠近和停放。羅列罪名構陷法輪功學員甄紅梅的公安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郭洪堂叼著煙捲,站在法院北門外。

10時許,壽光市法院在政法委「610」、公安局國保大隊挾持操縱下,對法輪功學員甄紅梅做了非法宣判。

甄紅梅被非法判刑三年,已向濰坊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甄紅梅等四位法輪功學員2016年5月14日到農村講真相,遭人誣告,被雙王城派出所非法抓捕,戴手銬、坐鐵椅子非法審訊。隨後,壽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郭洪堂及楊義貴、王春來,利用偽善、挑撥、離間、詐、騙等卑鄙手段對其四人誘供、並非法抄家。家人去壽光市雙王城派出所要人時,找郭紅堂問:法律規定派出所只有24小時關押人的權利,現在幾天了還不放人。郭紅堂揚言說:對煉法輪功的人不講規定。

9月20日,甄紅梅女士遭非法庭審,律師為甄紅梅作了義正辭嚴、有理有據的辯護,要求立即釋放。公訴人最後也說:煉法輪功不違法,但傳播資料就不行,請法庭從輕處理。

甄紅梅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法輪功不是邪教,相反它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是正的,對人對社會都有益,對家人有益,對朋友有益,我沒有危害社會。兩高的解釋不是法律,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刑法300條對法輪功無效,我修煉法輪功不違法,我傳播法輪功資料也不違法。最後甄紅梅要求:我沒有犯罪,請放我回家,與家人團聚。

張律師從四個方面對甄紅梅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張律師說:十七年來持續對法輪功的打壓,為甚麼還有那麼多人煉呢?因為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真善忍沒有錯。他們自己承受著苦難、坐牢、被抓被打的危險,為了大家能聽到真相,做好人,她們沒有運用任何暴力手段、也沒有過激行為,平和的向大眾說明他們是冤枉的、向人們傳播真善忍的理念。今天的主審官是資深的老法官,判過無數案件:搶劫、殺人、放火等案件,公訴人也是老資格的檢察官,經手過的案件無數,這些案子中有沒有一件是煉法輪功的人幹的?

張律師說:真善忍是普世的價值,法輪功教人向善,以真善忍為準則,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以真善忍為信仰做好人沒有錯。有信仰的人應該值得尊敬。這些年來對法輪功的打壓是錯誤的,從法律上來講煉法輪功沒有違法。每一個執法者對法輪功的問題應該秉承正義和良知,做出我們公正的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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