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7日,文東海律師到伊春市中級法院,跟梁翠榮案件負責人伊春市中級法院刑一庭祖蔭峰交涉,要求梁翠榮案開庭重審。
之前,律師沒來中院時,伊春市中級法院打電話向文東海律師要辯護詞,不想開庭,文律師氣憤地指責他們,中院就把電話掛了,文律師再往伊春中級法院打電話對方就不接了。
後來文律師來到伊春中院指出:「梁翠榮的手抖得都不能寫字,你們得調查一下,一定是警察代簽的字。」還提到證人翻供的事。文律師說:「這樣的案子你們還不重新審理,難道你們要徇私舞弊嗎?」對方說,我再調查一下看看簽字時有沒有錄像。
結果律師走後不久,伊春中院在律師沒交辯護詞的情況下,就下了判決。
2016年11月22日,黑龍江伊春看守所通知梁翠蓉家屬會見,梁翠榮的狀態還好。
已獲悉,黑龍江省伊春市中級法院對梁翠榮維持原判,準備近日送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