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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金州區劉亞洲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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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區法輪功學員劉亞洲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早上九點在金州區法院刑三庭被非法開庭,家屬在八點五十多分進入法庭,法院只允許進去五名家屬,其餘旁聽席上還坐著五、六名不認識的人,此案公訴人劉冬雪,審判長張麗。

公訴人劉冬雪列舉了劉亞洲的所謂證據,不過是從家裏抄出來的法輪大法書籍,光盤,兩個掛件,兩部真相電話,及家裏日常用的電腦、手機等,其中家裏日常用的電腦、手機等與本案無關,已返還家屬,對於此條,律師給予駁回。對於起訴書上書籍和光盤數量,與抄家清單嚴重不符,案卷明顯存在作假。而且持有書籍和光盤本來就是公民的合法權利。另外公訴人自稱通過核實,說有三個人接到了語音電話,但具體電話內容已記不清了,對於此條,律師給予駁回,必須讓證人出庭作證,否則不能據此當作罪證。跟別人打電話講真相,也是公民的合法權利。

公訴人劉冬雪還舉證說劉亞洲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份被刑事拘留過,對於此條,家屬和當事人都可以作證,當時劉亞洲是在家裏過正常生活,根本不存在被拘留的事實,這明顯是偽證。對於公訴人提出當事人觸犯了刑法三百條,律師當庭詢問當事人:「你破壞法律實施了嗎?」劉亞洲當庭回答:「沒有。」

劉亞洲當庭陳述了自己學法輪大法的最初目的就是為了強身健體,當時自己得了「白塞斯綜合症」,這種病的症狀是全身有粘膜的地方經常潰爛,患者根本不能吃飯,當時瘦的腰圍只有一尺七,到商店買褲子都買不到合適的,這種病醫院無法醫治,在被醫院宣判死刑的情況下,經家裏親戚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功,短短一個月時間內,身體就恢復健康,可以說是法輪大法給了自己第二次生命。

律師在做最後陳述時表達了三點意見:一、我的當事人沒有前科,案卷裏的行政處罰裁決書是偽造的,二、語音電話最多只撥打了十個左右,內容全是勸善的,沒有社會危害性,三、書籍和光盤只是個人持有,沒有對外傳播過(編註﹕即使傳播,也是對社會有益,毫無罪錯。)綜上所述,我的當事人完全無罪,希望法庭能從此案的實際情況出發判決當事人無罪。

整個庭審現場對於公訴人的指控,律師李對龍做了有理有據的辯護,劉亞洲正念十足,思維清晰的回答了各項問題及做了自我陳述,在這種正義之場下,公訴人劉東雪顯的說話語無倫次,思維混亂。庭審在上午十一點左右結束,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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