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葫蘆島中級法院開庭 董桂霞當庭講真相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遼寧省葫蘆島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董桂霞、李玉傑的上訴案進行二審開庭。庭審從上午九點半左右開始。

開庭前,法院違反了「開庭應提前三天通知當事人和辯護人」的法律程序,在前一天才告知。

過程中,審判長韓玲(女)和葫蘆島市檢察院公訴人(女)違背法庭規則,對兩位法輪功學員進行誘導性問話。公訴人照本宣科,例行公事一樣的走了過場。

針對「公訴人」的非法指控,董桂霞正念十足的說:「我修煉法輪功不違法。法輪大法是世界上最正的大法;我們師父是最偉大的師父,我在大法中修煉深深受益。」 董桂霞講到修法輪大法受益、善勸在場公檢法人員善待大法時,兩次被韓玲阻止。

董桂霞是戴著手銬、腳鐐、穿著拖鞋,不能行走,進出全部都是被五、六個警察拖著的。董桂霞要求去掉手銬、腳鐐,韓玲不理。

二審法院此次是公開開庭,沒有像一審法院那樣有國保在外阻止旁聽,只需在門口用身份證換取旁聽證。法庭沒有律師,董桂霞的親屬為她作了辯護。庭審過程持續了將近一小時,沒有宣判。

葫蘆島市綏中法院曾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和九月十八日對董桂霞、李玉傑非法庭審。主審法官是關樹森,公訴人是賀志廣。北京律師為董桂霞做了無罪辯護。

葫蘆島市綏中縣法院於九月三十日下達了對兩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決,判董桂霞有期徒刑七年半、罰金五千元;李玉傑有期徒刑一年、罰金五千元。

迄今,董桂霞已經絕食近四個月,至今還被每日灌食,每次都是多人按著暴力灌食迫害。


葫蘆島市中級法院刑事庭:
電話:0429-3166548、3166418
庭長韓玲
成員:項廣大、薛春來、陳長春、李強、張莞晨
葫蘆島看守所人員電話:
所長:梁科成:13898798686
所 長:鄭緒平 13998963869
教導員;馮 冰 13898984800
副所長;牟宗芳 13704298155
申政委:13904290354
教導員 劉長彪:13898940991
隊長:郝萬里:13998928999
張芳 13942993983
王科利 13904298536
趙凱 13898999963
趙士光 13898281177
李景泉 13898295119
張崇利 13604298555
劉國利 13898283499
趙麗 15942962099
王敬婷 13898787997
韓麗 15942962099
佟曉傑 13898799337
朱燕燕 13842981433
孫士穎 13704296929
費騰 15566720321
李密密 15942991177
趙力 13842988778
黃繼剛 13464388000
綏中縣法院相關責任人號碼:(區號0429)
主審法官:綏中法院刑庭庭長關樹森(曾枉法判決20多名法輪功學員):辦:6779935 手機:18042928850
綏中縣法院曹海英 院 長 辦6779999 手機13898991999
王亞歐 副院長 辦6779777 手機13904292558 宅6133299
呂志文 副院長 辦6779888 手機13942996666 宅2365866
明紹權 副院長 辦6779666 手機1589828898x 宅6651899
胡柏松 副院長 辦6779555 手機13500457733 宅2368733
王志武 副院長 辦6779987 手機15898223000 宅3924567
康立勇 副院長 辦6779222 手機13898936789 宅2314888
高琪偉 副院長 辦6779111 手機13842946000 宅6168000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