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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彭州市法院對白貴銀再次開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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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四年一月四日,法輪功學員白貴銀被警察綁架,關押在彭州市看守所至今,已歷兩年零九個月。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四川省彭州市法院對白貴銀再次非法開庭,對白貴銀誣判三年零六個月,整個過程前後進行二小時三十分鐘。

法庭內外除律師外全是警察、便衣、「610」人員等,還有警察、警車流動巡邏,在法院周圍布滿了警察、便衣、國保和各鄉鎮派來阻截當地法輪功學員的「610」等人員。這個庭審與往常庭審不一樣,戒備森嚴,如臨大敵,不准民眾旁聽。為甚麼?這不明顯了嗎?他們害怕民眾圍觀醜事敗露。

有幾個警察騎著摩托車繞法院一週巡邏察看,其中有警察和市「610」人員拿著像機對走近法院的人拍照並進行盤問和非法搜查。隨後有警車疾駛而入。法院審判庭院內、法院外也停著很多警車,其中還有特警的車。

在法庭陳述時,白貴銀說: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從根本上說都是為了救人的。我的那些設備也都是為救人的。我只是堅持我的信仰,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做事,沒有觸犯國家的任何法律,理應無罪釋放。

白貴銀家人聘請的律師出庭為他作了無罪辯護。律師強有力的無罪辯護,將彭州市公安局、檢察院構陷白貴銀的所謂「罪證」全部推翻,審判長和法官也都無話可說。

但是,彭州市法院無視基本事實和律師的無罪辯護,昧著良心繼續踐踏憲法、踐踏法律,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對白貴銀作出了無理判決,白貴銀被誣判三年零六個月。

誰都知道,法輪功學員以真、善、忍為指導,是當今世上最好的人。而彭州市「610」、公、檢、法、司卻仍然迫害好人,這不是文革再現嗎?善惡有報是天理,文革末期,公安局長和八百個警察不是遭處決了嗎?迫害法輪大法的血債派周永康、薄熙來之流不是正在報應嗎?

歷史是留給後人做參照的,誰做壞事誰都得償還,誰都推卸不掉責任。現在的法律文件還有終身責任制呢。在這裏我們再次奉勸那些還在幫助江澤民害人的「610」、公、檢、法、司人員以前車為戒,為自己選擇一個未來。

'停在法院外的特警車'
停在法院外的特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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