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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遭綁架關押 吉林省農安縣呂曉微控告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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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吉林省農安縣燒鍋鎮法輪功學員呂曉微一家人,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迫害,她本人更是多次被綁架、關押,曾被非法勞教。呂曉微已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現年三十六歲的呂曉微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是在一九九七年得法的,修煉之前,因為外傷所致,偏頭痛、心絞痛、胃痙攣、腰疼、腿抽筋、腳後跟皸裂、肩膀痛似有千斤重物壓著,晚上總是噩夢連連。煉功之後七個月所有病狀全部消失。

在九九年沒迫害之前,我們一家五口全部修煉。我父親只看兩遍《轉法輪》,肝硬化、肝腹水(嚴重到吐血)就全好了。

九九年上訪遭關押、毆打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我和大多數同修一起去省政府依法上訪。回家後,燒鍋鎮齊心村書記王連生、治保主任王洪剛、會計王文江等人多次到我家騷擾。後來又搶走我們的身份證,非法限制我們的人身自由。燒鍋鎮邪黨書記陳志、徐國力、徐廣義、李富等人時常去家裏騷擾。燒鍋鎮派出所的周洪林、李佔春、陸地等人也去騷擾。一次他們問我們是否去北京上訪,我們告訴他們沒想好,結果我和母親、姐姐被他們綁架到燒鍋鎮派出所又挾持到農安縣拘留所,迫害二十多天。參與迫害的警察:陳所長、劉梅濤、王曉峰、陶志偉、孫繼靈、黃獄警等。我的舅舅汲從斌被縣公安局政保科勒索二千元將我們保釋出來。

一九九九年初冬,我與四十多同修一起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女警綁架到懷柔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多天,參與非法審問的警察有耿長生。十多天後燒鍋鎮派出所的周洪林、村長李亞臣、齊心村大隊書記王連生等人將我綁架到燒鍋鎮派出所。懷柔縣看守所勒索伙食費一百一十七元。燒鍋鎮派出所勒索我父母五千五百元,如果不交錢,就用牽我家的牛、拉玉米、封我家的門相威脅。逼迫我寫保證,被我拒絕就把我挾持到農安縣拘留所迫害四十多天。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警察柴慶柱從板鋪抓住我的頭髮往走廊裏拖,路遇所長婁少軍,抬手打我兩個大耳光,臉腫了頭撞在門框上。他又叫喊拉我到外面凍著。半小時之後我凍得快暈了,陳所長用竹條抽打我和一位女同修(我不知道她的名字),逼迫我吃飯,如果不同意吃飯就不許我進屋。幾天之後我的身體極度虛弱,強迫給我打針。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劉尚寬(已遭報癌症死亡)勒索我舅舅汲叢斌二千元,拘留所勒索醫藥費、伙食費六百六十元。

母親、姐夫被非法勞教

與此同時姐姐呂紫微、姐夫李延民、母親汲叢琴都被綁架。母親、姐夫非法教養二年,被挾持到九台飲馬河勞教所迫害。在拘留所非法關押期間,母親和同修遭到柴慶祝、陶志偉等人的毆打,惡徒用皮帶抽頭部。他們給張麗紅上大掛,就是因為母親和同修在裏面煉功。惡徒強迫他們轉化。姐夫拒絕轉化被加期半年,挾持到九台飲馬河勞教所迫害。姐姐在舅舅的營救下,被勒索了七千元錢保證金才回到家。

我們進京上訪時派出所的警察闖進我家,在家裏沒人的情況下搶走櫃裏現金一千多元,搶走錄音機價值五百五十元。

在母親非法勞教期間,我數次去探視(有幾次遭到勞教所的無理拒絕)。母親曾告訴我二姨,警察們用電棍電她。

被劫持到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我和石春海去同修家回來的路上,燒鍋鎮派出所的周洪林、李佔春、陸地等人,將我倆綁架到派出所。在警車上我看見我的姐姐呂紫薇已被綁架在車上。李佔春非法審問,又把我們挾持到農安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參與迫害的有黃獄警(女),她用大法書打同修的臉。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在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他們放了我。這次公安局已經密謀非法勞教我一年。出去後我一直流離失所在外。

臘月二十九燒鍋鎮派出所的趙喜軍、李福成到我家推開我的父母強行將我綁架到派出所、又挾持到拘留所,我絕食五天後,政保科的張兵把我挾持到看守所。我的行李、衣物、一百七十元錢都被他弄沒。

幾天之後我被送到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非法關押四個月十七天,補足勞教一年的期限。非法勞教期間我被迫寫五書。獄警魏丹用電棍威脅、強迫轉化,白天非法勞役、晚上不讓睡覺。四個月後父親把我接回,派出所威脅讓我去報到。

九九年七二零之後,燒鍋鎮派出所的周洪林、李佔春、陸地,鎮政府的齊廣義、陳志、徐國力等人多次去我家騷擾,我們常常被他們叫到派出所,強迫照相、寫不煉功、不上訪保證,不寫就綁架,有兩三次。

二零零三年被非法拘留

為躲避騷擾,二零零三年我在外打工,在農安縣一曹姓人家做保姆,被其兒子惡意舉報,德彪派出所的警察把我銬在暖氣管子上,非法拘留十五天。我的姐姐在這時也被德彪派出所綁架,半個月後挾持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八年被綁架,之後被迫流亡

二零零四年我嫁到梨樹縣喇嘛甸鎮平嶺村。在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一夥便衣闖進我家,搶走我的真相光盤、資料。把我綁架到喇嘛甸鎮派出所,對我威脅、恐嚇、強迫拍照。我認識其中有梨樹縣國保大隊的王德軍、喇嘛甸鎮派出所的胡凱。我正念出走,流離失所。

二零零九年三位家人被綁架拘留、勞教

二零零九年我的姐姐呂紫薇、姐夫李延民和母親在家遭到燒鍋鎮派出所和一夥便衣綁架。母親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姐姐非法教養一年,姐夫非法教養二年。我去探視姐姐被他們無理拒絕。

二零一二年十月再次被非法拘留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上午,我獨自一人在母親家看電視,突然三個人非法闖入我母親家,其中有天興村治保主任李耀國、燒鍋鎮派出所副所長(姓張)還有一個胖子(也是派出所的、不知姓名)。李耀國叫著我的名字說;「呂曉微,讓你去燒鍋鎮派出所有幾句話問你。」被我正念拒絕。他們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我當時想到、師父讓我們給世人講真相、勸三退、救度眾生,他們這樣做,一定是被中共邪黨謊言欺騙、不明真相的,我很平靜的給他們講法輪功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的,講大法洪傳世界情況,只有共產惡黨迫害這群好人,我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沒犯罪,如果我真的犯罪做了甚麼壞事可以跟你們走。見我不被他們所動,他們給派出所所長打電話,不一會兒燒鍋鎮派出所所長王興友帶領三、四個人非法闖入母親家,不容分說,將我連拉帶抬,扔到警車裏,隨後惡人李耀國夥同其他倆人非法搶走了我的私人物品:兩部手機、一個mp3、一個mp5、一本《轉法輪》、一本《洪吟三》和幾本師父各地講法,還有放在床上的五十多元現金。

他們把我綁架到派出所審問,讓我坐在犯人的椅子上,我拒絕。我給他們講大法被迫害的真相,他們自知理虧,所長王興友見我說的有道理,雙手捂住耳朵不肯聽。然後就把我劫持到農安縣拘留所迫害,還揚言說:不「轉化」、不放人。

整個過程我的家人一無所知,父母回家見電飯鍋翻倒在地,也不知女兒的去向,後來經鄰居告知有一輛警車把女兒帶走。

傍晚所長王興友和一警察孫德峰把被摔壞的兩部手機送回,但裏面的四部手機卡全部取下拿走了。還欺騙我的父母說是我的前夫舉報的,我們也不願意參與此事。父母不知被矇蔽還信以為真,這就是中共邪黨的官員們幹的見不得人的醜事,就像《九評》說的,共產黨壞事做絕還要好話說盡。

在拘留所裏,我給其他犯人講真相,她們都很認同法輪功,以前都被邪黨謊言欺騙了,有的退出邪黨組織。

可是每天我都在惦記著年邁的父母,母親耳背,上火聽不清說話,父親整天喝酒消愁,這幾年被邪黨迫害的一家人很難團聚在一起,十月正是農忙秋收,需要我在家幫幫他們二老,我越想越著急回家照顧他們,怕他們經不起打擊身體垮了。我吃不下飯,絕食六天,身體瘦了很多,母親見到我大哭,怕有生命危險,拘留所怕承擔責任,才通知親人把我接回。當我回到家時,看到父母及大哥的口腔全是大泡,吃飯都不敢,見我無事才放心。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派出所的人再次去我父母家騷擾,企圖把我劫持到洗腦班繼續迫害,導致我又不能回家了,流離失所在外打工維持生活。

二零一三年六月陪同親屬探視遭綁架折磨侮辱

二零一三年六月五日,我和其他人陪同付貴華的女兒歡歡去農安縣五公里拘留所探視她剛被綁架的母親。我在拘留所外面林蔭路上的車裏,被警察強行拖下車,撕扯之間,致使我抽搐不止,就這樣也被警察拖到了警車上。劫持到古城派出所後,被兩人強行拖下車、被四人抬到屋裏扔到水泥地上。我當時穿著連衣裙,強行拖拽過程中,把內衣、內褲整個都露出來了……

我一直在水泥地上抽搐,開始有人還給我身下鋪上毯子,後來有一個人進來說:誰鋪的?!伸手就抽走了毯子。後來警察有的往我臉上、眼睛上、嘴上澆水嗆她,有的用煙想燒我的嘴、還往我嘴裏彈煙灰,用煙嗆我;有的警察穿皮鞋狠勁踩、碾我的臉、嘴;有一個據說是法醫的人用手使勁掰我因抽搐而僵硬的胳膊和手;還有一個男性警察口中不斷辱罵著不堪入耳的髒話,還有一個穿白背心的男警察下流地對我說:一會兒給你找四十個民工來……有人用手打我的臉。

期間一個小眼睛的女警察(當時是長頭髮,二十多天後剪成短發了,二十多歲)想盡辦法折磨我。國保大隊組長呂明選跟我的姐姐呂紫薇一會兒套近乎說自己和她倆有親戚關係,一會兒又騙呂紫薇說要讓我清醒過來的話,就放我倆走。還有一個夾著公文包、看起來挺斯文的610人員上來一腳就把我踢得翻了過去,後來又有人把我翻了過來。女警察逼我的姐姐讓我清醒,否則就不許她上廁所。

一個女警察用儀器在我胳膊上、腳脖子上測量之後說:是真的抽了。別的警察說那咋不吐沫呢?!她說「心抽」。但後來還故意說我是假裝的。就這樣我一直從上午十點多抽到晚上十點多。最後被強行弄到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身體受到很大損傷。

二零一三年八月被非法拘禁洗腦、拘留迫害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我在家中被農安縣國保和燒鍋鎮派出所合謀綁架。在我渾身抽搐的情況下,國保大隊呂明選把我背到車上,直接劫持到長春奮進洗腦班。當時呂明選哄騙說:不能讓呂曉微在那時間長了,三天、兩天就回來了。

我一直被非法拘禁在長春奮進洗腦班直到九月十七日洗腦班解體。在不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又被劫持到農安縣五公里拘留所非法關押。

我家人曾五次去洗腦班探視,但前三次都無法面對面見到我,只能在監視器裏見,看到我非常虛弱,家人反覆和洗腦班人員闡明觀點,就是:家人非常支持我煉法輪功,要是沒有法輪功,我早就沒命了。共產黨不讓煉,這不是要人命嗎!

第四次家人去見我,洗腦班企圖利用我父親達到「轉化」(實為轉壞)我的目的,同意我父親見了我。我表示:誰說的都不算,我就聽師父的。第五次洗腦班拒絕再讓我家人見我,稱:上次我見到家人後反而起到了不好的效果。

九月十七日,在洗腦班只剩我一名大法弟子的情況下,洗腦班被迫解散。我的所謂陪護人員原齊新村婦女主任滕豔玲已回家。

洗腦班找來燒鍋鎮派出所姓張的副所長、我所在地齊心村治保主任王洪剛,又把我劫持到農安縣公安局。在公安局,公安局人員威脅我還煉不煉,我說:煉!我死那麼多次了,都是法輪功救的我的命……公安局就要非法拘留我十五天。當地燒鍋派出所張副所長說:別拘那麼長時間了,都擱那裏(指洗腦班)呆那麼長時間了。這樣我被劫持到農安縣五公里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回家後當地派出所趙喜軍等兩個警察又兩次到我家騷擾。

二零一四年七月被騷擾、抄家,綁架未遂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早上三四點鐘,燒鍋鎮派出所的片警孫德峰和幾個人(兩個便衣)跳牆闖入我家中,在屋裏到處亂翻,搶走一張師父法像,四本《轉法輪》,一個mp3,一本《精進要旨》,一台筆記本電腦,包裏的幾本真相。他們讓我的媽媽把大門打開,所長張明後來的。

因為突如其來的一切,我心臟病突發,開始抽搐,姓孫的片警幾次讓我的父母把我叫起來,見我抽搐成這樣,我的母親讓他們找大夫,他們說找了,後來互助大隊書記(大夫)來了,此時已差不多過勁兒了。他給我把脈,孫片警問他,大夫說:誰能說準她一會兒啥樣?孫德峰還想再等一等看看我啥樣,所長張明說:「這誰能等起,撤!」就走了。

他們中有人想把我的摩托車拉走,我老父親阻擋,他們未得逞。當我抽搐時,我哥來了,對警察說:「我妹要是咋兒樣了,我一定告你們。」孫德峰還強硬的說:「當這些年警察了,就不怕別人告,你告去吧。」

我一家所受迫害都是這些追隨江澤民迫害政策的當地公檢法機關等參與直接執行的,罪魁禍首是被告江澤民。根據《憲法》第四十一條,現提起訴訟,提請司法機關: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繩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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