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遇到一件事,印證了師父的這段法。
二零一五年正月十五前幾天,我去三千里外的一個小城看哥哥。到家的第二天,嫂子帶我去理髮。我們一左一右正走在人行道上,突然從左後邊跑過來一隻泰迪小狗,繞過嫂子到前邊五米處,然後轉身跑到我腳前,趴在我的腿上,讓我抱它。我蹲下去把它托在手上,它一口就親吻在我的嘴上,這一下驚了我一跳。
小狗親完我就跳下去跑向它的主人。我這才發現它主人一家四口正拿著很多東西在路邊等車。他們看到發生的這一切,很不好意思的向我賠禮道歉,我笑著迎過去,告訴他們:這小狗哪世和我有緣,它是求我給你們講真相、做三退的,怕錯過機緣急的,才有這樣的舉動。
我告訴他們我是煉法輪功的,不是本地人,昨天才來的。我給他們講了很多真相,講了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真相,講了中共活體摘取器官牟利,講了三退的重要性。他們全家聽後都非常相信,都做了三退。這時小狗也謝我,站起來給我作揖。
當我走回嫂子身邊,她有點不服氣的說:它為甚麼繞開我直接找你?於是她回頭朝小狗走去,想試一試它。當她走到離小狗兩米遠時,小狗就開始吠,衝向前要咬她,不讓她接近。嫂子這才相信我的話:小狗是明確選擇我來救它的主人的。
其實,相遇的緣份是要兌現生命下世時的承諾的,是不能違約的。
註﹕
[1]李洪志師父經文:《各地講法五》〈二零零四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2]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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