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七年的修煉中,我親身體悟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超常;切身體悟到了師尊的慈悲呵護、救度。在江澤民流氓集團對法輪大法的血腥鎮壓中,我深知邪不壓正,邪黨怎麼能戰勝得了宇宙大法呢?這迫害佛法的滔天大罪遲早會被送上歷史的審判台。因此我盡力保留了被迫害時的證據,如十多年前被非法關押時親朋們到看守所上錢的收據(原件紙張已陳舊發黃)、在破亂的信封上寫的堅修大法和關心家人的家信(監室裏沒有信紙)、勞動教養決定書、洗腦班的學員守則、遭受經濟迫害的罰款單和剋扣的工資單及到本地政府機關單位上訪憑證等等,這些證據在訴江時都派上了用場,我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初向兩高(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出訴江「自訴狀」。
我想給特殊機構的人群講真相,雖然近十年來,我也一直在本地以上訪訴求方式講真相,如:到 「六一零」辦公室講、勸善;多次打市長熱線(他們有記錄);打電話到本地電視台找相關欄目尋求幫助。最近幾年,每年都到(或人去或打電話)本地信訪局上訪;找工作單位及上級部門信訪科和上級領導訴求等。通過自己修煉前後的身心變化和被非法迫害的遭遇來說明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功蒙冤!法輪大法洪傳世界,而唯獨只在中國大陸遭誣陷等,但受到時間、場面、環境氛圍的侷限,只能從自己被迫害的角度含蓄、引申、智慧的講,不敢直指江魔頭,沒有從法律層面闡明「六一零」非法組織的危害性等。
訴江後,我將控告江澤民的「自訴狀」打印了很多份,隨後到政府信訪局上訪。以前也多次來到這裏以我們單位剋扣工資對我進行經濟迫害為由上訪講真相,每次接待我的工作人員都不同,這次是一個姓王的生面孔,當他看到我寫的「訴江狀」的標題後嚇了一大跳,(可能出於自保吧)對我進行一番數落、攻擊後就進去打電話,其他的工作人員也都去接待另外的上訪人員,把我冷落到一邊。我就借題發揮與外面的上訪人員大聲講話,把話題轉到法輪大法好,法輪功已洪傳到世界上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中共黨已整體腐敗,薄熙來和周永康等高官入獄其實是因為迫害法輪功而遭報應;我國現在司法體系崩潰和道德底線的摧毀以及信訪制度的名存實亡是因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所致。我說現今中共高層兩派內鬥,實際上是圍繞對待法輪功問題的路線鬥爭,現在的領導人絕不會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而背黑鍋的。
裏外的人都豎著耳朵靜靜的聽著,接著我給一個對上訪已失去信心的男士講明真相後做了三退(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並告訴他危難來時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有神保祐。這時,我們單位的辦公室主任打來電話,說「六一零」通知他們,要求馬上將我從信訪局截回去。我說,大熱天的,你們也很忙,我是合理、合法的理性上訪,誰都知道法輪功學員不可能做任何違法的事,辦完事我就自己回家。他們應允了。
接著,我對先前板著臉的王姓工作人員說,其實你們端這個飯碗也不容易,請你在保護自己的前提下,善待法輪功學員!清算江澤民的時日不遠了,請你將我的訴江狀看後傳給你們局長看。他說不敢,會挨罵的。我微笑著說,你這點膽量都沒有?我這是寄給兩高的公開資料,我都不怕,你怕甚麼?把他逗笑了。接過蓋有公章的《信訪事項不予受理告知書》,便離開了這裏。
接著,我去了市人大信訪辦,因快到下班時間了,我簡單的說明了來意,呈上訴江狀副本,請求人大給予幫助,督促訴江立案!工作人員面色畏懼,連說:我只是個小人物,你這個題目太大了,我看不懂。我說,沒關係,我把這「訴江狀」放您這慢慢看,看後傳給同事們看,有機會的話,我們以後再聊。
隔天早晨,我帶著「訴江狀」來到以前居住地的社區居委會,只有一個副主任,以前幾次到這兒來沒見到過她,寒暄後切入正題。我說:「我因為堅持個人信仰遭到非法迫害,說來話長,這是我去年寄給兩高的訴江狀,您看後(了解情況)便於我們進行思想交流!」一會這兒的工作人員陸續到崗上班,一些居民也進來辦事,我在一旁等著。二十多分鐘後,一個中年便衣和一個年輕的著裝警察(手上好像還拿著警棍)緊繃著臉向我走來,中年便衣說:「你就是某某某吧?」我說:「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你是誰?」居委會的S主任告訴我說:「這是派出所的某副所長,主管綜合治理的,那位(指年輕的警察)是『110』警察。」我說:「您好!因為我們素不相識,請您出示您的警察證!」他不太情願的拿出了證件示於我,我說:「您來的正好,我準備下午去你們派出所找有關負責人交流思想。你看,這是我去年寄給兩高控告江澤民的『自訴狀』副本,這是我第二次被非法勞動教養的通知書複印件,這是我被單位非法剋扣工資的工資單複印件……」沒等我說完,他便拿出手機想徵求我同意後拍照。我說:「不用拍,這些複印件都送給你細看,了解我這麼多年在高壓下是怎麼艱難的活過來的,誰參與迫害了我的(控告書 上)都有詳細的記錄。中國大陸已有二十多萬法輪功學員用自己的真實身份明確的控告首惡江澤民,我們師父慈悲,要我們網開一面,給其他人立功贖罪的機會,請你們善待法輪功學員,給自己留一條退路!」他拿著這活生生的真相資料──「訴江狀」,非常友好的和我道別(帶著年輕的警察)離開了。
第二天早上,我又拿著一份訴江「自訴狀」去找居委會S主任(幾年前我就給他講了真相,並給他三退了的),我說,昨天的事讓我感到非常遺憾,我相信你不會糊塗的打「110」報警「邀功的」,可能是某副主任打的「110」,請你轉告她,這樣做對她不好,法輪功可是佛法修煉呀,迫害信神向善的人,那可是天理不容的呀!
個人經歷與體會,不妥之處,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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