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武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早晨七點半左右,在集市給世人講法輪功真相,被雄縣國保大隊兩個人(一胖一瘦),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綁架到公安局國保大隊,銬在宿舍的鐵床上,進行刑訊,毆打,將他的頭往鐵床上撞,逼迫他說出家庭住址。
之後他們國保隊的三個人,用車把李成武拉出公安局找他家,路上李成武拒絕帶他們去,他們就在車上打他,撅他的手指頭,逼他找到他家。當時家裏沒有人,這些人搶了李成武的鑰匙卻沒打開門,就在鄰居家找來大鐵鉗子。砸壞門鎖,強行入室非法搜查,搶走師父的法像三張、法輪圖形四張、全部大法書籍兩套多、筆記本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還有李成武租房房東的舊打印機一台、人民幣二千四百元左右(當天返給家屬一千元)、四個小播放器、一部老年手機,還有真相小冊子等所有和大法內容有關的字畫等物品。
李成武被拉回國保大隊,國保隊的人逼問、組織非法迫害他的黑材料,李成武不配合,不簽字。他們就把他帶到雄縣醫院,打他、強迫他做體檢、化驗血等五項檢查,當天下午四、五點鐘,就非法把李成武送進雄縣看守所,進行非法關押迫害。
酷刑演示:鞋底打臉 |
在看守所期間,剛進去的前幾天,由於李成武不承認犯法犯罪,拒絕做奴工幹活,不穿囚服,看守所的人就讓小號內的人天天打迫害折磨他。主要迫害手段:用手指彈眼球;經常用鞋底打他頭部,面部;衣服扒開打身體的其它部位,拳打腳踢;用拳頭擊打前胸、後背、兩肋等部位。沒幾天左側肋骨被打斷兩根(有醫院的證明)、呼吸困難、他們知道他肋骨被打傷後,就經常打他的肋骨,頭上被打的到處是包,用手捏陰莖,睪丸,用打火機燒他手,打火機燒熱燙脖子,用手掐大腿根內側等,天天羞辱謾罵。
中共酷刑示意圖:火燒炮烙 |
接下來國保隊和看守所聯合起來,操控小號內在押人員,對他加重迫害。晚上睡覺讓小號內值班人員看著他,不管他睡沒睡著,三五分鐘就扒拉他的腦袋,不讓他睡覺。沒辦法,他就起來煉功。表面上叫他煉功,卻只能坐在水泥地上煉,有時還往地上潑水,坐在有水的地方。白天就更不叫閤眼,閤眼就用手指彈眼球,或打頭和其它部位。
連續折磨他四天四夜後,凌晨四點多才叫他睡了兩個小時。中午別人都午睡時,李成武坐著休克了兩次。下午國保大隊張寶忠和國會民,又來到看守所,讓他承認犯罪,在逮捕通知書上簽字,罪名是「對涉嫌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李成武指出這是對法輪功的污衊,強加給他的罪名,他拒絕簽字,國保隊的人就走了。晚上李成武聽小號內在押人員議論說:「國保隊真狠啊」!
有一天晚上,看守所劉所長從小號觀察窗口卷著遞給小號裏的「號長」一張紙,小聲的交代著甚麼,嚇的不可一世的「號長」臉色都變了,回頭看了一眼做在地上的骨瘦如柴的李成武,沒接這張紙。劉所長走了以後,「號長」和兩個手下的人竊竊私語,不時的看看李成武,李成武感到他們又要加重迫害自己了。之後的迫害中,「號長」把握著尺度,害怕骨瘦如柴的李成武死在他們手上。沒幾天這個「號長」就突然被送往監獄服刑了。李成武認為可能是他沒有完全配合他們的迫害有關。
有一天上午九點多鐘,剛到室外活動的時候,值班的劉所長和一名幹警拿著厚厚的一沓資料遞給鐵欄內的在押人員,讓李成武在上面簽字,他不簽幹警就讓在押人員打他,他們說這是看守所的規定,必須得簽字。李成武一看第一張是看守所的,第二張以下全都是國保隊曾經讓他簽字他沒簽的構陷他的資料。李成武大聲的揭露他們的陰謀,事情敗露後,劉所長走過來說:「不簽就不簽吧」,帶著幹警拿著資料走了。晚上,小號內在押人員議論說:「咱們把他按在床上,把住他手按上手印,不簽字,就在他睡覺的時候,把筆放在他手上,替他簽上就完事了。」有人說:「不行,筆跡變不了,只有自己親自寫才是真的」。
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的一天,檢察院來了一男一女兩個人,拿著國保大隊構陷李成武的厚厚一沓材料,讓他承認構陷的內容,並讓他在批捕證上簽名。對他非法批捕的罪名是國保大隊構陷的,罪名是「對涉嫌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 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李成武拒絕回答問題、拒絕簽字。並指出他不知道甚麼是「會道門」這跟法輪功沒關係,是對法輪功的污衊,是對他的強加迫害。他們就走了。
九月末的一天,劉所長值班,氣急敗壞的罵小號內的人,表面原因是因為李成武前幾天在室外活動時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三個小號內的在押人員跟著叫好,有的也跟著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劉所長告訴「號長」再喊就打他。果然李成武剛一喊,「號長」就和其他人把他拖到監控看不見的地方,一頓暴打。看李成武依然不屈服,劉所長走過來說:「他願意喊就喊吧,別打了」。兩天後又是劉所長值班,兩個管事的告訴李成武:「今天劉所長班,你千萬別喊,喊我們就得打你,不打你所長就得收拾我們」。本來那幾天活挺多的,可這天室外活動卻不幹活了,也不下棋,打撲克了,顯然是布置好了。果然李成武剛一喊「法輪大法好」,他們就迅速把他圍起來一頓暴打。拳打腳踢,鞋底蘸水劈頭蓋臉的一頓猛抽,直到把他的頭部打出血,他們才停止。
李成武每天都在輕重不同的毆打、謾罵中度過。他的身體一天不如一天,出氣惡臭,在押人員說他形如骷髏,隨時都有生命危險。十月四日,萬般無奈之下,李成武絕食反迫害,到七天七夜後,就是十月十一日上午,把他調到五號監室,讓這裏的一個身體健壯的殺人犯對他毆打,威脅,用打火機燒他的手,讓他放棄絕食。遭到拒絕後,看守所的所長、副所長、幹警和值班大夫決定給李成武灌食。一張專用的大鐵床放到五號屋內,把李成武的四肢銬在鐵床上。從外面找來一男(約四十歲)一女(約三十歲),二人穿著便裝給他灌食。在押人員腳踩、手按不讓他動。女的動手灌,其他人員在旁邊看著。插了四、五次管子到胃裏,可食物灌不進去。他一次次呼吸被窒息,最後一次他幾乎停止呼吸,發出極度痛苦的叫聲。這個女的才把管子拔出來說:「不行,灌不進去,不能灌了」,又用管子量了幾次說:「下到胃裏了,灌不進去,不能灌了,」他們才停手。接著這個女的強行給李成武輸液,一天一夜也不知道輸了多少瓶,也不知道輸的是甚麼藥。看守所的值班醫生讓在押人員給他換藥瓶。殺人犯用襪子堵在他嘴裏,用火機燒他手,打他,和號長們一起讓他放棄絕食,讓他自己提出換屋,因為此時他身體發出的惡臭味,讓他們難以忍受。
十二日下午四、五點鐘,所長、幹警、值班大夫和給李成武灌食的一男一女進來停止輸液。打開手銬、腳鐐,讓他出小號。這時的他目光呆滯,視力模糊。到了前面的辦公室,國保隊的人已在那裏。看守所的人讓他在兩張紙上簽字,他模糊看到是看守所釋放通知書。他們威脅說不簽字就不放你出去。他仍然不簽字,他們就說不簽不簽吧。
家人已打聽到他在裏面絕食,擔心有生命危險。十二日下午四點多趕到看守所要人,經過一番交涉國保隊趕來才同意放人。但條件是讓家屬在取保候審通知書上簽字。遭到拒絕後,國保隊的國會民威脅說,不簽字裏邊不放人。家屬擔心他的生命安全,情急之下被迫簽字,這樣李成武才得以釋放。
李成武當時,人已瘦的脫了像,臉上顴骨腫的老高,保留著被毆打的痕跡。而且思維反應遲鈍,一些記憶模糊不清、混亂。經過十來天記憶才慢慢的逐漸恢復,在看守所遭受嚴重迫害的過程才慢慢的逐漸清晰。而且經醫院檢查身體左側的兩根肋骨已被打斷。
李成出生在黑龍江省偏僻的林區,從小體弱多病。長大後又染上酗酒的習慣,得了腸胃炎、肋前神經痛,吃藥也不好。一九九七年初,幸遇法輪大法,改變了他的人生。法輪大法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修心向善,提升道德水準,祛病健身有奇效。修煉後他馬上戒掉了酗酒等一切不良習慣,很快就達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狀態。妻子看到他的變化,也走入修煉。半年後,母親也走入修煉。很快扔掉了多年的藥盒子,無病一身輕。那時她已是七十歲的人了,生活的非常快樂。李成武的家庭雖不富裕,可平安幸福,其樂融融。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禍國殃民的江澤民出於妒忌,對法輪功瘋狂非法打壓。從此李成武幸福、快樂的家庭環境被破壞掉。二零零零年五月,他去北京上訪,要求還大法師父和大法清白,還大法弟子一個合法公正的修煉環境。被非法勞教一年後,又被強迫下崗、勒索罰款五千元,長期被監視騷擾,家庭生活極其困難。二零零七年,為了供孩子上學,生活所迫來到河北雄縣謀生至今。九年來他們夫妻二人無論是開小吃店還是打工,都按照師父教的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開小吃店得到顧客的一致好評。有顧客說他們是三個第一,衛生第一,服務態度第一,食品安全第一。後來打工在小區做保潔工作,工作兢兢業業,也得到物業和業主的一致好評和讚賞。都說現在找你們這樣的人太難找了。這次遭非法迫害,一位七十多歲的業主老太太跟李成武的妻子說:今天都四十三天了,該回來了,我給他數著日子呢。這樣的好人卻遭受如此迫害天理難容。
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人:
雄縣公安局國保隊:0312-5820300
郭軍學13903226585
張保中13803121575
國會民,此人是國保隊的書記員,10多年來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整理黑材料構陷法輪功學員。
雄縣看守所:韓軍青 13933212359
雄縣政法委:
書記楊雙玖5561855、13903128299
610主任:田浩成15833339856
雄縣公安局局長:王兵傑5811395、6386618、13303263222
副局長蘇世亮13831284666、1863020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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