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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在泯滅警察的人性和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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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二日】二零一六年九月三日,甘肅蘭州市城關區國保大隊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李福斌與他妻子鄭恕和法輪功學員方劍平,九月十四日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楊學貴,九月十九日蹲坑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周巍和妻子(晚上放回)。

九月十一日早上八點多,蘭州市公安局一幫便衣警察闖到法輪功學員王慶年家中企圖綁架王慶年,因王慶年加班不在家,警察將王慶年的妻子綁架到市公安局拘留三十多小時,並搶走王家的台式電腦、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及一些電子存儲器件。更為惡劣是,警察還將王慶年家中的QQ轎車,王妻維持生計的貨運車以及一輛因QQ車故障臨時借朋友的轎車(寶駿)共計三輛車強制扣押封存。警察還在王家蹲坑,結果綁架了上門的六旬法輪功學員周月蓮。

參與綁架的警察拉走了法輪功學員家中的很多私人財物,不論拉走多少,放在哪裏,改個甚麼名字,都不能改變這些物件是法輪功學員自己的私人財產,是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的,參與綁架的警察構成搶劫罪。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開始,蘭州市公安局26處綁架蘭州法輪功學員的事情頻頻出現,而且市局26處參與對甘肅省內的法輪功學員的綁架也屢見不鮮。蘭州市各縣、區國保大隊,很多時候出面綁架法輪功學員是直接受市局26處的指使所為。

以下是市局26處與蘭州市各分局國保大隊對蘭州法輪功學員實施的綁架、非法拘禁、酷刑折磨的部份案例。

最早遭受嚴重迫害的是蘭州法輪功學員袁江(清華校友,95年成為甘肅省義務輔導站站長),是遭市局26處綁架、酷刑折磨,離世時只有二十九歲。曾經幫助過袁江的五位蘭州法輪功學員均被市局26處綁架,被冤判入獄。其中一位被冤判入獄的法輪功學員,在冤獄期滿回家後十一天,因為長期的監獄迫害,導致出獄後舌根僵硬,無法說話。回家後直至離開人世甚麼話都沒有給家人留下。一位被冤判的法輪功學員,在監獄幾年一直說著同樣的一句話:「難道別人有難我就不能幫嗎?我幫了他我就有罪了嗎?」她問每一個獄警,問她們,「你們有難的時候難道你不希望有人幫你嗎?袁江當時的情況如果換成你,你覺得我是不是應該幫?」監獄的獄警面對她一次次的問話,也是同樣的一句話,「你沒有罪,你沒有錯。」

袁江的父母也遭到調查核實,是否在袁江臨死前照顧過袁江。袁江的父親在兒子死後,變得憂鬱寡言,經常一個人的時候放聲大哭,直至老人去世。這不只是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楚,這是兒子明明被冤自己作為父親卻無能為力的苦楚和對公道的無望。那位離世同修的兒女,至今不提有關父親的所有細節,永不觸及那曾經被灼傷的痛處。

每當記述這段迫害事實的時候,我都在哭,不是為袁江,不是為那些因幫助袁江被冤判的法輪功學員,是為那些參與迫害的警察,因為他們的所為直接踐踏著他們自己的人格和尊嚴,摧殘著他們自己的人性和良知。市局26處的警察,當初迫害過袁江的人現在幾乎都還在該處,仍在迫害著蘭州的法輪功學員,幾乎每一年都有被市局26處綁架後送入監獄的學員。

被蘭州市城關區國保大隊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賀建中,在冤判前,他年邁的母親一直寫著書面材料給各部門遞交,告訴相關部門,綁架賀建中沒有法律依據,並陳述警察在綁架賀建中的過程中的種種違法之處,可是最終賀建中被冤判、非法關押在蘭州監獄。不久,老人得到的消息,賀建中在醫院。當老人在醫院看到自己的兒子,聽到兒子的手術只有百分之五十的希望時,那個為共產黨賣了一輩子命的老人,那位一直挺著腰板、做事幹練果斷、堅強的老人,一下子垮了。老人對我說:「這一次建中把我直接打垮了。」老人知道自己的兒子是好人,可是自己無能為力,當曾經參與綁架賀建中的警察看到強撐著精神的老人的身影,如果你良知尚存,你真的會哭的。

被城關國保大隊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韓仲翠,不去說韓仲翠被綁架之後遭受了何等的折磨,她那個弱智的兒子因為韓仲翠被綁架,無人照管,大冬天在沒有生爐子的屋子裏挨凍受餓。韓仲翠的一個文盲姐姐一次次去監獄和各部門要人,還被監獄夥同當地政府人員多次威脅。

被城關國保大隊綁架的法輪功學員王有江,冤判後被監獄迫害的半身癱瘓,他八十歲的老母親因為兒子被冤,精神壓力太大,一次昏厥後導致半身癱瘓,翻身、上廁所都需要老伴照顧。老人看著自己半癱的身體,說:「我和有江癱的是同一面。」

這只是每一個被迫害法輪功學員家人所承受的傷害中的一點而已,更多的是無法用筆墨一段話或一篇文章能夠記述的。這些人,只是為了做個好人,只想說句真話:「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就這一點點想保持良善的心願,卻被我們的「人民警察」綁架、非法拘禁,被判以重刑在監獄遭受各種酷刑的虐待和折磨。

有一位從九九年開始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蘭州警察,告訴我,他看過法輪功的書和光盤,寫的真好,如果人人都學法輪功,這個社會只會越來越好。有一位從九九年以來參與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的蘭州警察說,他不想再做警察了,當警察的初衷是為了伸張正義,可是自己幹的是轉化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一位分局的刑警告訴我,很多案件他們完全可以破案的,可是,如果是當官的事,立馬去辦,很快就破案抓到兇手,輪到老百姓,幾個地方審批手續辦完,兇手都跑了,案子就不了了之。有位國保大隊的大隊長對我說,他抓法輪功,找了好久國家的法律依據,沒有。還有一位610辦公室主任,告訴我,她當了幾年的主任,沒有看到任何關於抓捕和關押法輪功學員的文件和通知……

市局26處的大部份警察我只是見過面,我看到他們在非法審訊法輪功學員時的無奈,那份工作使他們不願意讓認識的人知道,當我告訴他們不要再幹這份工作的時候,我看到他們眼神中的亮光;當有學員因為他們一次次迫害法輪功學員而痛哭時,我看到他們面對著這個學員,原先的氣燄一下子平息了;我看到他們不是因為痛恨法輪功學員而一次次去綁架、非法關押,而是那份每個月才給著三四千塊錢的工作而在那裏耗著;他們給法輪功學員做筆錄的時候儘量草寫,不願意讓自己的姓名出現在那些構陷法輪功學員的筆錄中。

蘭州市城關國保大隊的主要參與者,從二零一二年調入國保大隊起,在每一個被他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或家人面前,從沒有說過自己的真實姓名,法輪功學員不知道,明慧網不知道,世人不知道,可是他的良心知道,天理知道!

蘭州市公安局26處警察所面臨的所有困惑和無奈,都來源於中共對傳統文化的摧毀,對中國人信仰的強制剝奪,導致現在的人道德下滑,人人都深受其害。而法輪功的傳出,就是要中國人在對真善忍的認可和尊重之後,人人都會得到善報、福報。法輪功學員給世人傳遞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信息,希望每一位中國人都能找回我們為人的本性,找回老祖宗留給我們的為人的最基本的行為標準,找回我們人與人之間的那種發自內心的真誠,善良,那麼我們的生活才真的會有新的轉機。中共邪黨的「假惡鬥」害的是我們全中國人,包括老人、孩子,誰都不放過。

一位律師在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時說:「當我向辦案單位表明,我將為法輪功案件作無罪辯護意向時,曾被無數次問到同一個問題:你修煉法輪功嗎,你家有人修煉嗎?法輪功案件是敏感案件,你就不怕擔政治風險嗎?我回答說:我不修煉,我家和我所有的親屬沒一人修煉法輪功的。我知道辦理這類案件會有風險,但出於法律人的基本理念,法律必須平等地保護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權益。換言之,法律只有能夠保護他,才能保護你,才能保護我。正是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和政治安全,我才為法輪功作無罪辯護的。我為法輪功作無罪辯護,實際上就是在為自己作無罪辯護。」當時,包括主審法官、檢察官在內,都是點頭認可的。

假借法律之名,以利益為誘餌,唆使公檢法人員蓄意錯用法律給法輪功學員強加罪名,這不只是對法輪功信仰者的陷害,對真、善、忍這個普世價值的打壓,而是將參與其中所有的公檢法工作人員置於萬劫不復之地。十七年來,上百位律師、上千場的無罪辯護已經從法律上講清了法律真相:修煉法輪功無罪;刑法第三百條及其解釋完全不適用於法輪功信仰者。誰迫害法輪功,下一步必將被清算,必定會推向歷史的審判台!

依法保障別人的權利,就是在依法保障自己的權利。誠如古人所說,愛人者人恆愛之,敬人者人恆敬之。每一個來到世上的人都是值得尊重和珍惜的生命,在自己兩難的境地,如果還能維護著人性的良知善念,是值得尊重和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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