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紹群,女,六十三歲,家住四川省蒼溪縣陵江鎮,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九時五十五分被蒼溪縣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蒼溪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蒼溪縣公安局陵江水陸派出所、陵江鎮光明社區共十餘名惡警惡人綁架。
當時鄧紹群從家裏出去理髮,剛走出小區門口,就遭到十餘名不法人員圍堵,並要求她返家談話,鄧不從執意要走,隨後就被他們非法控制,並當場搜身,搶走了鄧紹群的住宅鑰匙和隨身物品,他們兵分兩路,一路將鄧紹群劫持到陵江水陸派出所,一路帶著鑰匙去開門非法搜家。
他們濫用職權,在當事人不在現場的情況下肆無忌憚地瘋狂搶劫錢財(真相幣、真相資料、真相光碟、法輪功師父經書和法像、MP3、護身符等等),他們在所謂的執法中暴力逼供,肆意侵犯人權,給當事人造成身心傷害。
鄧紹群被非法關押期間,公檢法偽造證據,栽贓陷害,任意剝奪被關押人的知情權、辯護權及其它合法權利,不依法通知家人、親屬,秘密審判,家人在得不到任何音訊的情況下,非常擔心鄧紹群的生命安全。
家人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委託重慶新原興律師事務所律師前往蒼溪縣法院諮詢,當律師說明來意後,擔任鄧紹群一案審判的審判長劉瓊、審判員王豔麗,以及刑事庭庭長彭代榮竭力迴避,並說我們明天就宣判了,請律師不起作用,白花錢。
分管刑事案件的副院長劉大軍、刑事庭庭長彭代榮拒絕接收家人的律師委託書、律師事務所所函,和律師證複印件,百般阻撓律師介入,拒絕律師閱案。使用卑劣的手段刁難委託人,聲稱鄧紹群的兒子程勇不具有委託資格,身份證、戶口簿是無效證件,要求所在居委會出具程勇與鄧紹群繫母子關係的證明,要求鄧紹群癱瘓的丈夫程家森親自到場當面簽辦委託書他們才會同意律師介入,當程勇回家把父親背到法院叫他們到場眼見簽字時,他們又避而不見,過了很久彭代榮、劉瓊等自知理虧又來到現場說鄧紹群自己不願聘請律師,隨後還給程家森、程勇、律師唐天昊出示了由鄧紹群簽名的不願意聘請律師的書證(事後證明是偽造的)。
由於法官使用各種卑劣無恥手段肆意侵犯當事人的辯護權,在場的律師義憤填膺,與法院人員發生激烈爭辯。五名法警在多位法官的暗示下,準備對律師採取強制措施,因律師義正詞嚴,威然面對,毫不畏懼,使在場法官的圖謀沒有得逞。
最後,彭代榮、劉瓊等不得不接收了律師委託書等。下午律師會見了當事人鄧紹群,由此戳穿了各級司法人員的謊言。
第二天(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蒼溪法院在廣元市中院借用場地對鄧紹群非法秘密宣判,使用各種卑鄙手段阻止家人參加旁聽,從上午八時三十分一直哄騙至十一時多秘密宣判結束。
最後家人從審判長劉瓊口中初步得知一審對鄧紹群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目前法院說要在十月八號才能拿判決書,判決書只能送達至鄧紹群,不能送達至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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