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修煉法輪功前,身患多種病,治療無效。我於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大法,幾天內師父就把我的身體淨化好了,成了一個身心健康的人,這是我實實在在的親身受益,所以我覺得大法太神奇,並堅定煉法輪功,誰也動搖不了我。我的兒女都住在省城,他們有了小孩,就把我接到省城裏帶孫子,做些家務活。有空,我就學法,煉功鍛煉身體。我的身體好了,但我沒有忘記家鄉人,想把福音帶給我的鄉親們,讓他們身體好,好幹農活。叫他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會保平安。
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我回家鄉,見到鄉親們很親熱,我原來是這村的「五好家庭」,大家對我也很信任,我也信任他們,就把我煉法輪功的神奇告訴了我的鄉親們,鄉親們也記住了:「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得到福音多高興啦,我也算了心願了。回省城還是帶我的孫子。
我回城第二天,被一個村幹部惡意舉報到縣委書記那裏去了,縣委下達命令要抓我,他們用了三個月時間,用「文革」的做法,找迫害我的「證據」,每天五、六個警車開進村子,鋪天蓋地挑動民眾,村組大小會不斷,先給我造一頓謠,在大會講:我參加反革命了,是個特務,壞人,反黨,反社會份子,要求村民一起舉報,揭發,誰不舉報誰就是和我一類的人,把村民嚇得不得了,只好跟著說我一切都不好了,把我給他們講真相的話,給善良人的一封信和「真善忍好」的平安卡都拿出來了,作為「證據」。
緊接著非法抄我兒女們的家,還到我老家(我們全家離鄉進城有多年了)去抄家找「證據」。但給我看門的鄉親們不准撬門,並說如果東西丟了,我找你們負責。院裏看熱鬧的人站滿;我兒女們電話、手機全部被監控;他們還到縣裏組織部門清查我五代人的歷史,我聽他們警察說:為了迫害我,花錢找「證據」,用了三個月時間,花費多少萬元錢,也沒有找到甚麼「證據」。只是在村民那裏嚇唬民眾收起來的:給善良人的一封信和做「真善忍」好人的平安卡。就憑這個,上面當官的和警察給我的罪是:反革命、特務。
三個月後,他們為了抓我,把我的身份證相片放大了幾百張,準備在全縣各個單位,街道,小區貼上找我、抓我。在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晚,以查戶口為名,來了六個警察,惡狠狠地叫開門,一進門就照相,錄像,抄家。我家甚麼也沒有。把我抓上了警車,(我丈夫跟著我)當晚把我拉到本縣非法審查,四個警察對我很兇的,不准吃飯,不准上廁所。我丈夫沒有煉功,還強迫說他是煉功人,弄到另一個屋子審問,非說我丈夫是煉功人。我丈夫本來就不是煉功人,當然就不承認。過後警察說:你不是煉功人,那就和你愛人離婚,我們馬上給你辦離婚手續。我丈夫想:她沒有做壞事,就是煉了法輪功,修的「真善忍」,做個好人沒有錯,絕不答應離婚。緊接著,又搜我丈夫的身,看我丈夫身上沒有「真善忍好」的平安卡,我丈夫就把衣服脫下,讓他們搜,結果也沒有找到甚麼「證據」。令人可笑,太荒唐了,太可笑了。
第二天晚上把我們送到廣元看守所,我丈夫給了我四百元錢,回家去了。警察把我關在女子一監室,一進監室就要搜身,兩個女犯,老大老二是管監室的,老二搜我身,就把我四百元錢拿在手裏不給我,還說沒有錢。我說:「這四百元是我的,你拿我的錢不得好,我的師父都不幹呢!」我說完還不到五分鐘,這個女犯就得大病來了,肚子脹痛,發吐,全身發抖,站不起來,在那大哭。都說她得了怪病了。但我明白是她幹壞事,參與迫害法輪功,還拿我的錢,遭現世現報了。
惡警將我非法勞教一年。看守所管的嚴,天又冷,沒有被子蓋,只好靠牆坐著,又不准我家人知道我沒有被子蓋,我冷得發抖,還向我潑冷水,不准睡覺,天天受折磨。兩個月後,在五月二十日,又把我拉到本縣看守所關著。幾天內,把我和其他信基督教的八人弄在一起。其實這八人是給我當陪場的。
有一天,在萬人大體育場開「批鬥大會」,參加的人是全縣的初中學生,高中學生,教師還有單位群眾,當然大小警察也在場。鋪天蓋地的造謠廣播聲震動了全縣人民。
先是遊街示眾:我是第一個,六十來歲的老太婆,戴著手銬,穿著囚服,三個警察持槍,拿著電棍押著我。而那八個信基督教的人也戴著手銬,穿著囚服,是兩個警察押著。遊街後,押到萬人大會場上批鬥我,全是造謠,胡說,毒害世人與眾生。我把頭高高昂起,不低頭,因為我沒有錯,我是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個好人,我是做宇宙中最正的事,我有師父管的,你們迫害好人,就是迫害你們自己了,善惡有報是天理,誰也不例外的。
批鬥大會後,全縣電視台放錄像三個月,放的就是開批鬥大會的現場和遊街示眾的場面,每天滾動式放十二個小時,搞了三個月的運動,說我是反革命,反社會的,是個特務,同時到處牆都寫著打倒××的名字了等。你們這樣做,我很痛心,恰恰害了你們自己也毒害了無辜的全縣人民,你們將來怎麼辦啦?人不治天治啊!
我在看守所六個月,身體受折磨,身體極為虛弱,頭痛的很厲害,看來都不行了,保外就醫。醫生說是腦血管堵塞,這樣才放我,當時我不能走路了,還是我丈夫背我出獄了。後來縣長知道我保外就醫,並打電話說:為甚麼要放她?死在監獄裏也不能放人,如果中午十二點鐘趕不到本地派出所報到,馬上押回看守所關起。好惡毒,要把我推向死亡的境地。
出看守所治病,不能行走,還要強迫我到派出所報到,派出所要向縣派出所報到,晚上十二點還要查戶口,層層報到,搞得很緊張,非常邪惡的。
我被非法勞教,我的丈夫和兒女們也受到了極大的打擊,在精神上承受了很大痛苦。你們警察把我的非法判決書寫成某某的女人,達成文件幾百份,給××縣各單位,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各區、鄉、村都發了,我丈夫在當地工作三十多年,弄得他無臉見人,弄得他精神上極為苦惱,兒女們精神壓力也很大,連我的孫子見到這種形勢就是哭,不知怎麼辦。
區上的警察去我的鄉村,把村民集合起來開大會,宣布他們強加我的罪名:反革命分子,反社會的,是個特務。法輪功沒有槍,沒有炮,沒有軍隊,沒有警察,也沒想幹啥!
我只是個修煉人,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個好人,沒有錯,事後我的兒女們把我接到省城治病。警察經常來打擾。二零零八年奧運會期間,警察上門來要我簽字:不煉功了,不簽馬上又要把我抓走,逼得我無辦法,違心地簽了字,造成我的神志都不清了,加重了我的病情,這就是中共邪黨給我造成的痛苦。
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原則,教人重德向善的;惡人卻誤導民眾仇視法輪功和煉法輪功的人,是在敗壞社會道德,每人都成為受害者了(包括參與萬人批鬥大會的人,也包括你們自己)。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勸善是為了挽救被中共邪黨敗壞了的人心和道德,是為了我們中華民族的未來。同時也讓世人、民眾明白:法輪功講的「真善忍」是宇宙的真理,法輪大法是正法。在這關鍵時刻要分清是非,找回自我善良的本性,認同:「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才會有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