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鐵嶺銀州區法院庭審 律師善勸法官遵從良知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您聽說過沒有受害人的法院庭審嗎?您看見過「大字報」式的起訴書嗎?如今這一幕卻真實的上演著。

九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因在五月十三日「世界法輪大法日」懸掛法輪大法真相條幅遭非法抓捕的三名法輪功學員──武玉萍、王英、孫月蘭,在鐵嶺市銀州區法院遭到非法庭審。

在所謂的起訴書中,公訴人編造了一些所謂的證據,並以「文革」中「大字報」式的口氣給三位年過半百的善良婦女定罪。兩位知名律師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律師從法律角度指出:信仰自由,受國家憲法保護。中國沒有任何法律認定法輪功是×教(註﹕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當事人的行為完全是合法的,沒有對社會造成任何危害。一般的庭審都要有受害人,而今天受害人席位卻是空的。

最後,律師語重心長的指出:「今天我們坐在這裏審判法輪功學員,若干年後會發現我們今天所做的一切是非常荒謬的,也許我們的子孫後代會戳我們的脊梁骨。希望法官從良知角度作出公正、正義的判決!」

整個庭審持續近四個小時,審判長蔣英偉和公訴人孫愛民刻意迴避法輪功的實質問題,並多次打斷律師和當事人武玉萍的無罪辯護。

主要責任人:

審判長:蔣英偉,鐵嶺市銀州區法院刑事庭庭長 13804106179 024-72843323
公訴人:孫愛民,鐵嶺市銀州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024-72208405
方崢,鐵嶺市公安局國保隊長電話:13804100700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