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兒功夫,來了兩輛警車好多警察,帶著所謂「搜查證」,其中有一個是六一零的人,一個警察拿著控告狀在我丈夫眼前晃了一下說:你知道這是甚麼?我丈夫回答:不知道。這個警察說:這是你老婆控告國家領導人的「罪證」。我丈夫阻攔不讓他們亂翻,一下子上來五、六個警察把我丈夫連拖帶拽,拖到了外面。他們搶走師父的照片、十八本新年台曆、十幾本《明慧週刊》等私人物品,威脅我丈夫說:就這些東西就夠判幾年的。他們把我丈夫帶到公安局,在搜走的東西清單上簽字。
當他們出我家門時,家屬院的鄰居們都指責居委會人員、警察:放著壞人不抓,專抓好人,人家又沒偷沒搶,又不做壞事,就是煉個法輪功想有個好身體,你們還跑到家裏來抓人,太沒人性了……
居委會的一女子叫喊:你們誰敢替她擔保?一位七十多歲的大姨怒氣沖沖走到她跟前拍著胸脯說:我就敢替她擔保,她每天在飯店幹活,早走晚歸,辛辛苦苦掙兩錢不容易,不就煉個法輪功嗎?你們還跑家裏來抓人,太不像話了……
那女的威脅說:她要有事就找你。大姨說:有事我擔著。那女的又說:她在哪個飯店幹活?大姨說:不知道,就是知道也不告訴你。那女的轉身問其他圍觀的人問我在哪個飯店幹活?有沒有陌生人來找她?人們都說不知道。
那幫人走後,大姨的兒子來飯店吃飯,告訴我家裏發生的事,叫我趕快躲躲,我當時沒害怕,說:我哪兒也不去,我又沒幹壞事,怕甚麼?!第二天,兩個便衣蹲坑,還問某某家在哪?鄰居說:不知道,不認識你說的這個人。那兩個人走後,我從家裏出來時,鄰居告訴我剛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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