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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遭非人迫害 河北遷安鎮張會芹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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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十日】河北省遷安市遷安鎮五十五歲的農婦張會芹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狀》,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她本人幾次被迫害得死去活來,妹妹張立芹被非法判刑七年半,並被洗腦班頭目下毒墮胎。

以下是張會芹在《刑事控告狀》中敘述遭迫害事實:

張會芹:中共將我迫害得死去活來

我叫張會芹, 在婚後生下女兒後,不知為甚麼得了精神病,犯病時,一陣哭、一陣笑、一陣跑、一陣走,整天整天不吃不睡,把自己幾個月的孩子隨便往地上一扔,嚇得鄉親都離我老遠,不敢靠近。我不但精神有毛病,心臟也有病,腎炎、腰椎長骨刺、膀胱結石、血壓不穩,還經常抽風,連我丈夫都說我命不長了。那時我家人到處求醫問藥,又找跳大神的,又驅鬼,結果都沒有把病治好。

就在這時,家人聽說很多人學了法輪功後病都好了,但不讓有精神病的人學煉。家人就試著把大法的音樂放給我聽,奇蹟還真的出現了,每次我都安靜地聽著,我的身體漸漸地好了起來,從此以後再沒有犯過精神病,其它病也在不知不覺中好了,是法輪功救了我的命。

可是,這麼好的功法,改變了我整個的人生,一九九九年七月卻遭到江澤民的殘酷迫害,而且,在江澤民的指揮和操縱下,全國各大媒體、報紙等等宣傳工具對法輪功進行污衊和誹謗,使中國的眾多老百姓對法輪功產生了仇恨和不解。

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我當時懷有三個月身孕,政保科警察來抄家,搶走《轉法輪》,把錄音帶等東西拿走,被子給扔了一地,然後給我戴上手銬,劫持上車帶走了。到了下午兩點多鐘,政保科警察讓家人去接我,倆妯娌去接時,看到我的手被銬在椅子上,人已經抽成一團,對著我嘴放著半桶尿,我不停的嘔吐。可政保科科長彭明輝說:甚麼時候拿五千元錢就甚麼時候放人。妯娌倆一見到此情景,妯娌倆不忍心,就趕快回家來想辦法。剛到村口,鄉親們就圍上前來問為甚麼沒把人接來?聽罷經過都氣得大罵共產黨。當晚十點多鐘,我肚子疼的很厲害,有快流產的徵兆,警察才不得不放人,勒索了三百元。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晚,我和幾名法輪功學員到遷安市上莊鄉的桃新莊、丁莊等共三個村莊發放大法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被綁架。我被綁架後,當時就昏死過去了,人不停的抽動,在國保大隊的地上躺了一天,褲子裏全是屎和尿。我都那樣了,可那幾個警察還過來你踢一腳,他踹一腳,嘴裏說:「還有點氣呢,快死了吧,好拉到火葬場火化了,我們就省心了。」

深夜後,這些警察把我拉到了我的婆家,下來三、四人把我抬入房間。當時我上衣被撕的破破爛爛的,人昏迷不醒,褲子裏全是屎和尿,頭髮掉了很多,左臉青腫,左腿一大塊紫包。婆婆一見人都這樣了,自己的兒子又沒有在家,就讓這幾個警察把人拉回去,這幾個警察趕緊上車跑了。家人看我這樣,害怕我再被迫害,就連夜把我送走。我被迫流離失所至今。

從那以後,警車經常到我家來,有時上午,有時下午,有時傍晚,有時深更半夜,幾個警察把車停在村口馬路邊,就進了我家。鄉親們見了憤憤不平的說:這警察也太欺負老實人了,拿人家的鑰匙,開門就進人家的屋子,如果他們是執行公務,也應該讓本村幹部在現場做個證人。

一年半後,到了丈夫蔡又旺被釋放回家後發現,家裏很多的東西,如給女兒準備上大學用的床單、毛巾被、枕巾等東西都沒有了,房子漏了,就剩下幾件破舊的發霉的行李和衣服,也就是值點錢的和生活上能用的東西都沒了。

二零零八年奧運會期間一天,警察到村裏,命令村幹部:三天之內你們必須抓住張會芹交給我們。然後還逼著兩名村幹部上警車到三十里外的我的兩個姐姐家去找,由於警車經常騷擾我姐姐家,對我姐姐兒子訂婚有直接影響。警車走後,我姐夫氣得心臟病發作,被送往醫院搶救。還有一次,他們剛走,我姐夫把腳關節摔錯位,再次送往醫院。

二零零八年五月,我丈夫蔡又旺也同時被綁架,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份被判三年緩三年後回家。妹妹張立芹被判七年半,在她被送往河北省女子監獄的前一天,我婆家和妯娌家還被公安局的人騷擾,他們問知道我在哪兒嗎?她們都說跟我沒有任何聯繫。

二零零九年在我女兒高考的前幾天,公安局的人到學校找到她,問她我的情況,從此,孩子的壓力很大,致使高考受到嚴重影響,考場上孩子出現噁心、吐的症狀,被迫提前退出考場,最後,影響了高考成績。

同一年,七歲的小兒子在他大姨家寄養,在上學前班時,公安局的人告訴學校的校長和老師,如果發現我去看孩子就立刻舉報。又問孩子,你媽在哪兒?嚇得孩子也不知是怎麼回事,就是搖頭,不敢搭話。

張立芹: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遭開除公職、被迫離婚

張立芹是我的妹妹。張立芹是一名教師,十八歲參加工作。她在九八年生完孩子時間不長,就得了腿疼病下不了床,好多大醫院都治不好。就在這時,聽說煉法輪功可達到祛病健身的作用,她就抱著試試看的想法走進大法修煉中,結果奇蹟真的在她身上發生了,不到十天腿就不疼了,而且還能騎自行車了。

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約於二零零四年的一天,正在上課的張立芹被劫持到洗腦班,屋裏只剩下兩週歲的兒子,被嚇得大哭。張立芹在洗腦班後遭受到非人的折磨。一個月後,張立芹發現懷孕了,嘔吐不止,只能喝點水。有一天,「六一零」頭目楊玉林叫張立芹到樓上看電視,回來後,張立芹端起水杯將水一飲而盡,楊玉林奸笑著問張立芹:「水有甚麼別的味道沒有?」張立芹說:「沒有味。」楊玉林又惡狠狠地說:「你懷孕我就能放你回去嗎?沒門!你是鬥不過我的。」說完大笑起來。第二天,張立芹肚子疼的很厲害,然後開始流血,連流數日。在此期間,洗腦班的人還讓張立芹抱一袋沙子在院子裏跑,跑完讓她用涼水給他們洗衣服。最終導致她流產。

二零零四年六月份的一天,張立芹和其他四位學員的眼睛突然同時犯病,視物不清,相隔一米看不清對方的眼睛,大白天伸手看不清五指,牆上的大字標語也看不清,眼睛沒有感覺的流淚。她們懷疑食物或水中可能做了手腳,不然的話,怎麼會有這麼蹊蹺的事情發生?怎麼四人同時有一樣的反應?也都念叨腿麻、腳麻。

那一年快到年底了,楊玉林企圖逼迫張立芹放棄自己的信仰,三天三夜不讓她睡覺,倆人一班,一班兩個小時,輪番看著張立芹,張立芹一打瞌睡就打她嘴巴。直到她寫了不修煉的「保證書」。

張立芹回到學校還不到一年的時間,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國保大隊又來人搜她的宿舍,發現有一個MP3,就又把張立芹送到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張立芹到拘留所就開始絕食,到第八天,就讓她交了十五天的生活費回家了。

二零零六年一月份,楊玉林強迫遷安市教育局指派潘營鄉中心小學校長張新民協同兩名教員邰海軍、劉桂君(女),把張立芹送到洗腦班,張立芹再遭迫害。後來成功走脫,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七年前後,張立芹被開除公職。

演示圖:電棍電擊以強制「轉化」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晚,張立芹和幾名法輪功學員到遷安市上莊鄉的桃新莊、丁莊等共三個村莊發放大法真相資料救人時被綁架。警察們酷刑折磨她三天三夜,用電棍電的她全身都是大泡。逼問她這兩年流離失所的時候到哪裏去過?都幹些甚麼?在遷安市看守所關押一年半後,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六日前後,河北省遷安市法院秘密判張立芹七年零六個月,直到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才回家。

老父飽受兩女兒遭受迫害的身心痛苦

我的父親張子政,今年九十三歲。他在八十六歲那年患肺癌,不省人事,在床上躺了十多天,裝老的衣服都準備好了。一天,家人試著在他的耳邊大聲念「法輪大法好」,使家人驚奇的是,父親睜開了眼睛,嘴裏還說自己看到滿屋子的法輪在旋轉,落在自己的胸部上。幾年過去了,父親仍健在,而且,自己還可以斷斷續續的讀《轉法輪》,這就是法輪功的神奇。

然而作為父親,他飽受著兩個女兒遭受迫害的身心痛苦,他心裏清楚,法輪功是好的,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有罪的。

信仰自由是天賦人權,是每個公民的最基本權利。這些年來,給我們個人和家人造成了極大的痛苦和傷害,所有參與迫害我們的人,也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我們從大法的法理中明白,除幾個首惡之外,從上到下其他參與的人員,是被謊言給毒害了,當然也有的是為了利益昧著良心犯罪的,其實他們都是這場迫害的可憐的受害者。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們的合法權利,更為了免於中華民族淪陷於道德崩潰的泥潭,特對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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