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鑫寧,原吉林省延吉市汪清縣法輪功學員(後流離失所到德惠市),一九九七年畢業於長春大學,畢業後在延吉市冰川啤酒廠數控車間當技術員。妻子王長英,一九九七年畢業於長春機電工程學校,畢業後被分到德惠市城區農機站工作。
下面是王長英女士在控告書中陳述遭迫害的事實。
二零零零年春天,我依法去北京信訪辦上訪被警察和便衣綁架,送到德惠駐北京辦事處,非法限制我們人身自由。後被送到德惠市公安局後就給我非法關押到德惠市看守所,把我身上的錢也非法搜走。在看守所關押期間,被獄警強制「開飛機」,光腳在雪地裏跑,我絕食反迫害被多次強制灌食等非法迫害。派出所以我們去北京為理由,對我們進行經濟處罰,當時家屬上交一千五百元,我被非法關押三十天後釋放。此後,派出所經常到我家騷擾。
酷刑演示:老虎凳 |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我被長春市公安一處惡警和德惠市公安局綁架,德惠市公安局幾個警察給我套上黑方便袋,拉到一個密閉的小屋內,將我固定在老虎凳上,兩隻手反銬在椅子背上,一根鐵棒橫在肚子上,用繩子緊緊的把腿捆在椅子腿上,然後按頭,再往起抬銬住的胳膊,按壓很長時間,幾乎窒息,痛苦至極,我掙扎著,他們看人要暈過去才停止,然後打開手銬,長春一處的兩個專門上刑的警察一會又用黑方便袋套住腦袋,叫人無法呼吸,直至昏迷,昏迷後他們又用點燃的煙放到鼻孔處熏,使人甦醒,就這樣反覆折磨我很長時間。
我在看守所絕食反迫害,德惠市看守所給家屬發了五次病危通知單,家屬找到德惠市公安局,當時公安局局長郭廣田叫囂:「我現在把她放了,我不是沒幹過她嗎?她出去後不還得接著幹嗎?!」後生命出現危險,被送到德惠中醫院搶救,德惠市公安局不顧我生命出現危險,拒不放人。我被逼無奈,絕食四十天後從德惠市中醫院三樓走脫。自此後流離失所,德惠市公安局到我單位德惠市城區農機站不讓給發工資,工資從二零零三年一月被公安局非法扣押至今。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吉林省德惠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和紅旗派出所部份惡警非法闖入我家中非法抄家和綁架,非法搶走家中物品和現金。我丈夫武鑫寧被綁架後被送到德惠市看守所非法關押,由於身體原因,我被非法關押七天後取保。
德惠市公安局預謀對我進行非法判刑,此後帶著二歲多的孩子被迫流離失所至今,丈夫被非法判重刑十年,並送往四平石嶺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二零一三年又被轉到公主嶺監獄繼續迫害。
我丈夫武鑫寧(大軍),曾在二零零零年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他絕食反迫害,後被釋放。二零零一年又被非法送入延邊州所辦的洗腦班,後走脫,自此流離失所。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大軍又被長春市綠園區惡警在德惠市綁架,綁架後直接送到長春酷刑迫害,在從長春回德惠指認地點時,在離德惠不遠的高速公路上跳車,摔至重傷,惡警當時把他拉到德惠市醫院進行簡單縫合,當時惡警示意大夫,不打麻藥,直接縫合,看看他是不是裝的,然後又從德惠市醫院直接拉回長春,當時惡警看他情況很嚴重,就又把他送到長春市省醫院,由於當時是晚上後半夜,惡警著急回家,兩個惡警都急忙去辦手續,只把他一個人留在屋裏,大軍當時走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