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陝西省南鄭縣李玉蘭被非法關押 丈夫控告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五日】2015年6月10號,陝西省南鄭縣法輪功學員李玉蘭外出發神韻光盤,被南鄭縣湘水鎮派出所綁架,遭到了南鄭縣610和漢台區公安、610和湘水派出所的迫害。現今仍被非法關押在漢台區看守所。

李玉蘭的丈夫徐守平2015年8月29日依法控告江澤民,要求無條件立即釋放妻子李玉蘭。按賠償法第26條、27條的規定賠償經濟和精神損失。法辦江澤民,追查江澤民濫用職權罪。

李玉蘭的丈夫在控告書中說到:

李玉蘭沒有修煉法輪功前,體弱多病,有嚴重的腸胃炎、婦科病、宮頸糜爛、痔瘡,經常到廟裏拜佛燒香,請巫婆、講迷信,大小醫院都去過,越治越嚴重,一年四季藥不斷。後來有個親戚告訴她學煉法輪功,只要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通過學《轉法輪》書、煉功,身心得到了淨化,她的一切病不翼而飛了,至今再也沒吃過一片藥,那兩年我們家生活的很開心。

然而江澤民出於個人的嫉妒之心,發動了這場對全體大法學員的殘酷迫害。全中國的大法學員都遭到了史無前例的打壓,許多學員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很多學員被逼得流離失所。有多少人為了官職的遷升、錢財、工作的壓力,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敲詐勒索、侮辱、誹謗,甚至活摘器官,犯下了種種罪行。我妻子李玉蘭也是其中的一名受害者。

2006年臘月的一天早晨,她發放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法鎮派出所將她綁架,吊銬在冰冷的鐵欄杆上,從下午三點到第二天上午,不許吃飯和上廁所。第二天又把她綁架到南鄭縣財政賓館,關押了三天後送到南鄭縣看守所。並且在沒有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南鄭縣610對我家進行了強行搜查,把我家翻了個底朝上,搶走了所有的法輪功書籍。

在南鄭縣看守所,李玉蘭和20多人擠在一起,吃喝拉撒都在一間小屋,夏天蚊子、蒼蠅、蟲子亂飛,吃的飯菜讓人噁心,經常嘔吐。非法關押七天後,她被冤判一年半勞教。在非法勞教期間她遭到關小號,勞役等迫害。在西安女子勞教所,她們每天被強迫看誣陷法輪功的電視、強迫她們寫誹謗法輪功的思想彙報、逼迫她們寫不再煉法輪功的保證。遭受長時間勞役迫害。

2015年6月10號,她外出發神韻光盤,被南鄭縣湘水鎮派出所綁架,同樣遭到了南鄭縣610和漢台區公安、610和湘水派出所的迫害。現今仍被非法關押在漢台區看守所。

我妻子學功後,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她身上所有的病全好了。過去出門看到別家的瓜果蔬菜連摘帶拿的,還覺得沒甚麼。現在就是看見有金銀掉在地上她都不會要人家的。她的師父讓她們做人做事首先考慮別人。她想讓所有的鄉親明真相受益。覺得要是人人都能學煉法輪功,那社會道德就變好了。

李玉蘭在父母面前是個孝女,在公婆面前是個孝順的好兒媳,兒女面前是個賢惠善良的母親。特別是對我這個不能行走的有殘疾的丈夫,這麼多年無怨無悔細心的照顧。這些親戚朋友都看在眼裏。這麼好的一個好人,竟然因為信仰被關押迫害。

李玉蘭因信仰被南鄭縣610、漢中市610迫害,被西安女子勞教所非法奴役。遭受了被辱罵、腳踢、不許睡覺、關小號、長時間勞動等虐待,皆因江澤民濫用職權發動迫害造成。望最高檢察院立案調查後依法懲辦江澤民。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