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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寧波市七十九人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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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導)浙江省寧波市七十九人(六十六個案例)向中國最高檢察機構控告江澤民,敦促就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罪行立案公訴。

據明慧網部份統計,從五月底到九月十六日,明慧網已收到總數178892名(150698案例)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遞交給中國最高檢察院、法院、公安部等相關部門的控告江澤民的訴訟狀副本。其中有逾十萬得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簽收或郵局妥投回覆。

這些法輪功學員來自社會各個階層,但他們的共同點就是因為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卻被綁架、抄家、勞教、非法判刑,在非法關押中,被電擊、遭受各種酷刑等,家屬遭株連迫害。在江澤民發動的這場滅絕人性的迫害中,法輪功學員不但被剝奪了信仰自由權,甚至被剝奪了生存權、失去了公民的基本權利。

寧波市像山縣四十五歲的鈕紫霞,二零零三年,經人介紹開始修煉法輪佛法,她的人生也發生了根本的改變,首先明顯的變化是她的健康狀況,她體質漸漸增強,直到最後她不再生病了,而令她痛苦不堪的失眠也奇蹟般的消失,她人生中第一次知道了甚麼叫「無病一身輕」。

她控告說:「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三日,像山縣國保大隊副隊長蔡福永帶領三人突然來我家搜查,……在蔡福永等人的構陷下,我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九年七月,我被轉到浙江省女子監獄非法關押,在監獄非法關押期間,我遭受到各種非人道的迫害……首先被隔離關在閱覽室,由二個犯人(包夾)二十四小時管著我,吃飯、睡覺和白天都在閱覽室,三塊床板晚上鋪上白天拆掉,不准與別人接觸,……無論給我施加怎樣的壓力,我都拒絕所謂的「轉化」,於是,我被戴上紅牌,被嚴管,獄警指使犯人讓我長時間坐著不許動,所謂的練坐姿,不許訂購食品,到我出獄的時候,我瘦得只有七十多斤。」「我從小是外婆養大,我被抓,外婆受驚嚇,變痴呆,直到死也沒有清醒過來。」

寧波市五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史孝英女士,二次被非法判刑四年(共八年),在浙江省女子監獄遭受了種種迫害。她在控告書中陳述說:「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被非法劫持到浙江省女子監獄,在監獄裏610、警察秘密操控犯人對我進行一系列的侮辱、迫害,如不寫保證書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酷刑:熬鷹),……每天要坐幾個小時小板凳,坐的我腳腫腰疼等,又在一個被封閉的小房間裏,用盡手段迫害,還非法強制勞動。……在二零零九年九月四日,我在北侖大潤發上班時又被北侖派出所非法抓捕,在二零一零年,被寧波北侖法院枉判四年,同年五月十三日再次被非法劫持到浙江省女子監獄,她們用同樣的手段對我迫害,在監獄受盡了非人的折磨,使我的身心受到嚴重傷害。那時我五十不到的人滿口牙齒只剩下了幾顆……」

酷刑演示:碼坐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45歲的沈筱慧控告說:「二零零一年我因堅守信仰,並履行作為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進京上訪,卻被寧波市白雲派出所的警察從北京強制帶回寧波,被非法拘留一個月後,白雲派出所警察居然協同白雲街道牡丹社區的書記在我丈夫不知情的情況下,強行把我劫持到寧波康寧醫院(精神病醫院),強行實施所謂的治療。在我拒絕不穿病號服、不配合治療的情況下,幾個護士一擁而上把我強壓在床上用電棒電擊我的頭部。那是一種難以想像的刻骨銘心的痛苦,令我至今難忘。後來在我丈夫的強烈反對下,醫生才沒有給我用口服藥物,但是還是定期對我進行強制性藥物注射。讓我一個正常人遭受著精神病藥物的摧殘,我的身體、精神受到極大的傷害、記憶力明顯減退,以致現在對一些迫害的具體情況的回憶都受到一定的影響。當時醫生明確的對我表示說這是上面的意思……」

71歲的王彩珠老太太控告說:「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被控告人江澤民因小人妒嫉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我三次被綁架……在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我在家,來了許多人,大約有十多人,有南門派出所的、國保的、居委會的,說我在講真相,這次抄去了大法書、師父法像、經文。當天把我綁架到南門派出所,晚上押到拘留所迫害十三天。我還被洗腦班迫害二次,第一次時間記不清了,被迫害三十天;第二次是二零一一年九月,南門派出所、警察、國保、居委會來了許多人,強押綁架到西山閣洗腦班迫害二十九天。」「我修煉只想做一個好人,做一個善良的好人,有一個健康的身體,過平安的生活。可是這些年來,我沒有自由,一直在被迫害中,我和家人天天在恐怖中過日子,造成了精神和身體巨大的創傷和損失。」

像山縣五十二歲的黃亞琴女士控告說:「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晚上七點左右,石浦鎮派出所所長葉順武等三人,到我店裏把我帶上車後載到我家樓下,接著另有七八個身著便衣的工作人員,進入我家,開始非法抄家,他們其中有兩個還是寧波市裏口音的,……後來像山縣人民法院對我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七日我被送到浙江省女子監獄。一到女子監獄,就被「嚴管」,有三個在押犯人在獄警的安排下二十四小時看管我,吃喝拉撒全都在一個地方,而且每天強迫看污衊法輪功內容的書籍、看造謠法輪功的視頻,然後強迫寫那些污衊法輪功的所謂作業,一個月後轉到三監區,週一到週六要出工勞動,但是仍有兩個在押犯人在獄警的安排下二十四小時陪伴、監管我的一言一行,每週還要另安排。在這樣的惡劣環境下,我又被絕對的禁止煉功,所以我的身體越來越差,直到有一天我暈倒在地上、失去知覺,然後被送到監獄醫院做手術,之後在監獄醫院住院二十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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