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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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我們大法弟子控告江澤民的控告書,要陸續的由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轉到地方的政法委手上。各地政法委的人便開始到處找大法弟子「了解情況」。理由是:要由他們的人來解決。我於五月三十一日遞交控告書,六月二日得到高檢的回執單,在八月的前幾日裏,當局就把我的控告書轉到了我所在地區的縣政法委。

這些人拿到我的控告書,就散布出要取消我的退休金的話,藉此給我的家人施加巨大的壓力。家人們感受到這個壓力,於是就轉而給我施加壓力:要求我不能同他們吵(指政法委的人),要給他們說好話,要討好他們,免得他們扣我的退休金。

八月十一日,縣政法委書記周××,帶著我鎮綜治辦中心主任唐××,我鎮派出所教導員鄔××,我原來所在學校校長陳××,專門到成都來找我。見到這些人之後,我首先就問:「你們來找我,這算甚麼方式?是審問?是回訪?……」書記周××說:「我們了解你一下。」我說:「可以,但是你們必須出示證件,或者簽名,不然我不予接待!」周××說:「你們校長知道。」我還是堅持要他簽名,他不肯簽,於是拿出我寄給高檢的控告書給我看,說:「這是你寫的?」我說:「是的」。他說:「是誰讓你寫的?」我說:「是我自己寫的。江澤民違反憲法,違反了很多的法律條文,我被非法抄家幾百次,我被非法抓捕幾十次。江澤民違反了法律,侵犯了我的權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江澤民是中國的公民,我也是中國的公民,我為甚麼就告不得他呢?!」我這一問,問的政法委書記回不起神。我說話的聲音比較大,我的妻子就跑過來拉我走,她不允許我跟他們爭論,還要我跟他們說好話,討好他們。我不聽妻子的,我還是要政法委書記簽字,他一再不簽。妻子急了,就打我罵我,我的兒媳婦也跑過來拉我走,我就堅持不走,要他簽字,對他幹的事負責,我以後有甚麼事情好找他!他們一看我這個堅決的態度,他們也打算離開。

後來家裏人一看,到時挽留他們,招待一頓午飯,吃飯之後,就趕緊走了,再沒有找我說甚麼了。

這件事情過後,我也在反覆思考,師父在《洪吟二》中的《怕啥》中說:「你有怕 它就抓 念一正 惡就垮 修煉人 裝著法 發正念 爛鬼炸 神在世 證實法」。

希望同修們遇到類似這樣的事不要怕,因為我們是修煉人,頭腦中裝著法,有大法師父的呵護,再則從常人的層面上來說,我們是中國的公民,也應該受到中國法律的保護。江澤民違反了法律,我們都敢控告他,那麼其他來騷擾我們的人違法了法律,侵犯了我們的權益,我們為甚麼不敢去控告他呢?堂堂正正告訴這些人,再要侵犯我們的權益,我們一樣的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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