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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五名法輪功學員起訴首惡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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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三日】二零一五年八月一日,澳門有五名法輪功學員在澳門郵局正式向中國最高司法機關遞送三份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

自今年五月開始的訴江潮勢不可擋,到八月一日,海內外起訴江澤民的人數直達十二萬,短短數月,增長幾倍。

起訴人陳小姐表示,一九九九年接觸法輪功不久,自己身心都出現了很大的變化,自出生以來就有皮膚病,同時還有,甲狀腺炎、鼻竇炎、咽喉炎等,三十多年來一直困擾她,苦不堪言,長期進出醫院,吃錯東西,打吊針,中醫西醫也看,甚麼都用過,但一直都沒有好。這時感覺自己活在世上很苦惱,人生感到很累,沒有如意的時候,後來一有時間就去打麻將,有時也去賭錢。直到遇上高德大法洪傳,並得法後,人生的路開始產生很大的變化,所有不好的病痛、不良習氣從此一掃而空。她深深感受到法輪大法的威力,按照師父的教導,以(真、善、忍)的法理對照自己,做事考慮別人,先他後我,心態平和,無論在家庭中,工作中,朋友中遇到矛盾,先找自己;兢兢業業的工作,與人為善,一切矛盾善解,融化到最好的一面中來。

可是後來七月二十日開始,江澤民下令在中國境內全面迫害法輪功,全世界法輪功學員為了說一句公道話,大家都去上訪,去北京天安門打橫幅,她覺得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自己也是大法中的一個粒子,維護大法和師父是她的責任。於是她和另一名澳門同修在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初踏上了去北京表達訴求的旅程。後來,由於在北京天安門上訪,被非法抓捕,並拘留在北京看守所,然後再被遣返澳門,同時回鄉證被沒收。

之後在澳門回歸後的數年間,由於澳門警察受到江澤民的壓力,對澳門法輪功學員在澳合理表達訴求的基本權利也被剝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法輪功學員在孫中山公園和平安靜地煉功,卻被強行帶上警車,後警方表示因內部溝通不足導致發生誤會,最終把學員在車上放回公園。

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江澤民再次到澳門視察期間,澳門的法輪功學員在澳門回歸紀念日,再次被多名澳門治安警,跟蹤,非法入屋搜查,及帶返警署,同時澳門法輪功學員在公眾地方公開煉功,卻被警察包圍,強行帶上警車,被非法拘留數小時,可以說江澤民所到之處帶來的破壞性影響甚廣,他本人就是一位破壞、踐踏,人權的惡人,所以訴江潮是非常波瀾壯闊的了不起的大事。

澳門法輪功學員全體呼籲,所有被迫害的人都能夠站出來控告他,這是整個人類的一件大事,不僅僅是法輪功,也不僅僅是中國,迫害善良平民而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更是反人類罪,起訴罪惡之首江澤民,將法網向這個犯下滔天罪行的惡首收緊,是讓法庭回歸正義、讓善惡有報的天理在人間再現的正義之舉,順天意,應人心,每一個善良的人,都應該加入到這場懲惡揚善的世紀大審判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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