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燈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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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唐皋當初為諸生的時候,以文章來拜見郡守,郡守看見唐皋來時,前面有金絲燈相照,郡守能看見而唐皋卻不知道。郡守很敬重他,然而沒有說明原因。

有一天,唐皋拜見郡守,沒有金絲燈相照,郡守大驚,說:「你最近做了甚麼?可以直言相告。」

唐皋想起來遇到欠人債務者,想賣妻償還,無奈沒有代筆者,以一金的價格託付唐皋代筆,於是唐皋代為作券。

郡守於是拿出一金,囑咐唐皋說:「你趕快還那個人金錢,誘出婚書撕碎它。」唐皋按照郡守說的,毀了婚書,入謝郡守而金絲燈又相照了。

郡守大喜,於是與唐皋明言其事。明朝正德甲戌年,唐皋年齡四十六時,狀元及第。(《命相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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