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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盤錦市李慧玲自述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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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我叫李慧玲,曾是遼寧省盤錦市遼河油田的一名保管員。未修煉前,在中國當今這種「大官大貪、小官小貪、無官不貪」的環境下,不但自己往家拿,還經常拿單位裏的東西送人情,可在修煉大法後,除了嚴格要求自己外,同事管我要東西我就給他們講《轉法輪》中師父講的「不失不得」的法理,同事們不但不恨我,有的同事還笑著跟別的同事說:「你別跟她要東西了,她不會給你的!」關係單位有時偷著給我錢我也都婉言拒絕了。是法輪大法使我提升了自己的道德品質!

按大法「真、善、忍」修煉,家庭和睦,身體健康

我是一九九九年二月喜得大法的。我在修煉法輪大法前患肩周炎、頸椎病,乳腺增生、婦科病、腳氣真菌感染等疾病,在修煉法輪大法以後所有的病都在不知不覺中好了。修煉前,經常與丈夫發生矛盾,甚至到了要離婚的地步。身體的病痛、精神的煎熬,使我經常產生輕生的念頭。修煉後我處處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使家庭和睦了,身體健康了。

中共迫害後噩夢生活開始

可是,正在我沉浸在大法修煉的快樂與喜悅中時,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開始,我與我的家人就開始了噩夢般的生活。

被迫買斷工齡

一九九九年十月聽到政府要定大法為X教,我就決定去北京向政府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家人由於聽信了一言堂的宣傳加上對邪黨的懼怕,在阻止、打罵無效的情況下把我交給了單位,單位領導每天派人來勸說我並說如果我去北京他們都得挨整,後來油田公安局來人要拘留我,在單位領導的力保下才未把我帶走。可是從那以後瀋陽採油廠保衛科、「610辦公室」、綜治辦等經常給我所在單位的領導施壓,好在單位領導知道我是好人,不會給他們添麻煩,所以都給我搪過去了,也因此他們都得了福報。二零零零年十月為了不牽連單位所有同事我忍痛離開了我心愛的工作崗位──被迫買斷了工齡,那一年我才三十四歲!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九日十點左右,經過一天一宿的顛簸我到達了天安門廣場在金水橋左側我向世人發放大法真相資料,被一個戴紅袖標的男人抓著後叫來了警車。警察拽著我的頭髮擰著我的胳膊連推帶搡的把我摁在警車上,把我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在派出所我看到一個外地的年輕大法弟子被扣在長條椅子上,警察誰過來都打他,我就勸他們不要打人,會遭惡報的,這時過來一個年輕警察說:不打他打你!說著就給我一個嘴巴子,然後又把穿著皮鞋的腳掛在我的下巴頦上拍褲腿上的灰,當時我非常氣憤。這難道就是我心目中為人民服務的警察?!我本能的推了他一下,這一下招來了像雨點般的嘴巴子。不知打了多少下,直打的我眼冒金星臉上火辣辣的!由於我不報姓名和家庭住址,無法將我送回當地迫害,直到晚上八點來鐘才給我送到北京密雲看守所,與我一同送去被迫害的還有兩個山東壽光和一個河北承德的大法弟子,還有兩個男同修。在密雲看守所,由於我們不配合它們的要求,其中有一警察說:讓你不說,給你送到一個誰也不知道的地方……在這裏我反迫害絕食絕水七天,被放出來時已奄奄一息。

家庭破裂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在遼河油田黃金帶二院家屬區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一對老年夫婦惡告,被黃金帶派出所綁架至盤錦市三所非法關押十五天,由於絕食絕水抵制迫害被野蠻灌食,後取保候審回家,並交一萬元抵押金(三年以後才被家人要回),家人給國保大隊警察岳洪文兩千元,還請他們(迫害我的國保警察)吃飯花了七、八百元。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九日他們又要將我綁架繼續迫害,致使我被迫流離失所一年多,那時我的兒子才十三、四歲,整天跟我提心吊膽,生怕我再被抓走迫害。丈夫由於經濟的負擔和精神的壓力與我離了婚。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早上六點左右,遼河油田曙光採油廠派出所在我和兒子租房住處抄走筆記本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及幾本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等物品。我被迫流離失所,當時只有兒子一人在家,當時的場景至今還令孩子不寒而慄。遼河油田渤海派出所扣押了我的身份證使我在外打工、租房都很難。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在回老家取工資、串親戚時被瀋陽新民市西北街派出所綁架。工資被警察搶走,我辛辛苦苦積攢下的一萬二千元錢也被搶劫,至今未還。我和一同修被綁架到瀋陽市看守所關押了三十三天,同修被非法判刑七年。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時,我絕食反迫害遭到野蠻灌食。

二零一零年我和一個同修王選華又組建了一個家庭,以做小買賣為生。王選華曾因去北京上訪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被開原市公安局非法勞教三年,被關押在鐵嶺教養院迫害。在被迫害期間其原來的妻子迫於壓力去教養院與他離婚。

鐵嶺市看守所十個多月,遭受上大板抻刑五天

二零一三年七月八日上午九點左右因家中DVD機裏有神韻光盤,被查租房警察李鵬夥同西豐縣東城派出所和西豐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抄家。警察抄走數千元現金、兩輛摩托車、筆記本電腦等私人物品。(北京正義律師介入後將非法抄走的現金及物品歸還)。當晚七點多鐘將我送到鐵嶺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個多月。

在鐵嶺市看守所由於我不配合他們的要求(穿號服、答到),所長徐豔氣急敗壞的上到鋪板上連打帶拽,我告訴她:大法無罪,大法弟子無罪,所以我不穿號服、不答到!她不但不聽真相,反而叫男雜役抬來大板將我呈大字形抻了五天。在這五天裏,由於正直三伏天,而我的手分別被戴著手銬,腳上戴著腳鐐固定在地環上,洗漱、吃喝拉撒都得由其他在押人員幫助,她們每天從早上六點起床做奴工勞動十幾個小時,還要照顧我,我不忍心連累別人就違心的跟所長妥協,她才將我從大板上放下來。

過了幾天我又跟管教李薇和副所長王寶華講法輪功真相,告訴她們我不能再幹犯罪嫌疑人幹的事,因為法輪功無罪,大法弟子無罪,我不是甚麼犯罪嫌疑人,我不應該被非法關押,希望她們能夠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她們說:不行,你到這就得遵守這裏的規矩,要不就得處罰你。我勸她們這樣做對她們不好,會遭報應的,可是她們根本不聽。這一次副所長王寶華叫來男雜役給我戴上腳鐐(大約二十斤左右),穿上殺人犯穿的號服,達四十多天。使我的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我在鐵嶺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十個月二十天,體重掉了三十來斤,連那裏的管教都說我與剛來的時候像變了一個人!

在鐵嶺市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西豐縣檢察院曾以證據不足兩次退卷,東城派出所仍繼續構陷。據悉在請示鐵嶺市司法局後,將「案件」迅速遞交法院。西豐法院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非法開庭,後非法冤判我和丈夫一年零六個月,我被非法關押於遼寧省女子監獄,丈夫被非法關押於瀋陽第一監獄迫害。

遼寧省女子監獄集訓矯治監區被非法關押五十天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我被非法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體檢時做了兩次心電圖。等了很長時間才將我收下。因為我不認罪直接將我送到集訓矯治監區強制「轉化」。即寫所謂的「五書」。

剛到集訓矯治監區時由於我「不認罪」,她們就不給我被褥,睡在涼床板上一個星期。負責包夾我的犯人是孟玉芝和陳榮,還有執行員(犯人)劉偉,其實她們都是很善良的,但是她們不敢違反「政府」(隊長)的命令,也深知如果我不「轉化」,就會遭更大的罪,因為她們在這裏親眼看到許多大法弟子所遭受的迫害和折磨!她們還以為在幫我們少遭罪,其實她們是在助紂為虐!她們每天讓我罰站反省、強迫看誹謗謾罵師父和大法的光盤、不讓上廁所、不讓洗漱、不讓睡覺。最邪惡的是他們搞株連制:如果我不「轉化」,包夾我的人就得陪著我不睡覺,這些犯人每天都要做十幾個小時的奴工,晚上不讓她們睡覺,她們就遷怒於我,從而罵大法、罵師父,因為不願看到她們這樣而違心的抄寫了她們給寫好的「五書」和「答卷」。給我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傷害!但是我告訴她們這都是假的,法輪大法是正法,我永遠都不會與法輪大法決裂的!後來先是獄政處一個叫李豔的科長來驗收,後來省司法局又來兩個人驗收。包夾孟玉芝說我不合格,是小隊長(獄警)馬一丁跟省司法局來的兩個人說好話才勉強通過。這就是江澤民領導下的「政府」之所為!我在集訓矯治監區被非法關押五十天。

遼寧省女子監獄馬三家監區關小號七天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我被送往馬三家分監區。臭名昭著的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解體後,二零一三年年底遼寧省女子監獄馬三家監區迎來了第一批犯人,這裏關押的犯人都是刑期在五年或五年以下的,這裏共有三個分監區,警察很多是曾經在馬三家勞教所工作多年的。在這裏同樣非法關押著許多大法弟子,在這裏她們承受著肉體折磨與精神的煎熬。每天十幾個小時的勞動,每月還得寫思想彙報,如果不按照它們的要求做,就不允許家屬接見、超市購物、打親情電話。只讓買衛生紙,其它的日用品都不讓買。由於不配合他們的要求,有的幾個月甚至半年多都不允許家人探望、不准給家裏打電話。撫順新賓大法弟子於淑賢的家人從幾百里以外趕來,就因為她不「轉化」、不寫思想彙報,使家人帶著對親人的擔憂無奈的走了。

我在這裏非法關押近半年時間只與家人見過一次面。更有甚者每到快要接見的日子,他們就給我的家人打電話,告訴家人:她表現得非常不好,不允許接見。使我七十來歲的老母親非常擔心我的處境,給家人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八點多鐘,由於我不服從大隊長張環的命令,她就要把我弄到車間外面的三樓去迫害我,她們一幫人把我連拖帶拽的,我就在工作車間裏高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大法無罪!大法弟子無罪!」這下更惹惱了惡警張環,她邊罵邊使勁薅著我的頭髮拖著我往三樓上推,到了樓上她就拿出手銬將我一頭銬在挨著地的暖氣管子上,另一頭銬在手上,使我只能撅著。給我播放反覆誹謗謾罵師父和大法的錄音。並用電棍電擊我的手,手上立即發出焦糊味。到了中午也沒給我飯吃,午休的時候三小隊隊長王廣雲也到三樓來了,連損代罵的「勸」了我一番。一小隊隊長馬寧、二小隊隊長王琳、三小隊隊長王廣雲還有曹幹事她們一邊看著我一邊打撲克。我要上廁所王琳說沒有鑰匙,我自己把手銬褪下,她們不但不讓我上廁所,王琳反倒把手銬鎖的更緊了。惡警王廣雲邊罵邊穿著帶邊的皮鞋往我嘴上踢,一下就把我的嘴踢出血了,她還拿電棍電我的嘴,當時嘴唇就腫了。下午大隊長張磊來了,(由於手被銬在挨著地的暖氣管子上,使我無法站立,我就坐在水泥地上),她看我坐著就過來踢我讓我站起來,衝著我連吼帶罵,下午兩點多鐘張磊拽著我到醫務室量血壓,醫生說血壓有點高。張環也來了,她說我違反監規罰我關小號。就這樣我被她們關在小號七天。

小號是一間五六平方米的小屋,地上鋪著複合地板,裏面除了全方位的監視器甚麼都沒有。在這裏她們只給我一身精薄的棉襖棉褲,十一月份的瀋陽是很冷的她們卻不給我被褥,就讓我躺在複合地板上睡覺。坐、臥、吃、喝、拉、撒都在小號裏。只給我一個塑料臉盆接屎接尿,為了減少排便我就少喝水、少吃飯。這還不說,每天早上天還不亮就用小喇叭給我大聲播放誹謗謾罵法輪功創始人的錄音給我洗腦,直到晚上睡覺前才關上,聽的我的頭都要炸了!這種身心靈的迫害是一個常人難以想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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