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市昌邑檢察院阻律師閱卷 稱「上面規定」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市法輪功學員劉文華、劉欣榮的律師,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到昌邑區檢察院要求閱卷,但遭檢察官劉長河拒絕。稱是「上面的規定」。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劉文華、劉欣榮,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在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國保大隊、新地號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至今。兩人的家屬已聘請了外地律師維護兩人的權利。

昌邑區檢察院拒絕律師閱卷後,家屬打電話到昌邑區檢察院問:為甚麼阻止閱卷?對方答:這是上面的規定。家屬追問:上面是誰?答覆是:這個我不能告訴你。他們還威脅家屬:只能聘請省內律師,不接受外地律師的代理。目前律師已將昌邑區檢察院的侵犯律師閱卷權一事向市檢察院、省檢察院和最高檢提起控訴。

八月十三日,家屬再次向昌邑區檢察院公訴科了解情況,檢察長劉長河推說此案歸張琳管。當接通張琳電話家屬向張琳指出:檢察院拒絕律師閱卷和限制聘請外地律師違法。張琳也已「上面」為由進行推脫。

吉林市昌邑區政法委:
地點:吉林市昌邑區政府7樓(或9樓)
「610」頭目房雲福

吉林市昌邑區檢察院公訴科:
劉長河 辦0432-62521016
張琳辦0432-62521065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