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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遭勞教迫害 長春善良農婦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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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日】三次遭勞教、非法關押等迫害,長春市善良農婦李桂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控告發起迫害的元凶江澤民,希望最高檢察院依照《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國際法原則,對江澤民提起公訴,懲辦罪惡,兌現人間正義。

李桂玲女士在控告狀中說:「二零零七年十一放假,……大隊長朱丹,還有劉瑛、王麗娜、丁彩虹,在走廊裏朱丹拽我的頭髮,他們四個一起打我,罵我,電棍電我,打完之後,朱丹叫幾個犯人把我抬上樓,把我綁到抻床上,固定住,就在抻床上大小便,給我灌食,折磨我,幾天不讓我下床。……有一次給我灌食的時候我吐了出來,一個人說,你吐完再給你灌回去,吐出來的都是粘乎乎的東西,還有痰、玉米面子,那裏的醫生真就把吐出來的這些東西又給我灌進去了。」

下面是李桂玲女士陳述的部份事實與理由:

一、法輪大法給了我一個全新的生命

我叫李桂玲,今年剛好五十歲,是長春市朝陽區富鋒鎮韓酒局子農民。一九九七年,法輪功正在以神奇的速度普及,每天都有很多人得法,大法的洪傳主要是通過人傳人,心傳心。一個人受益了,就把法輪功介紹給身邊的人。我也是這樣開始修煉法輪功的。

一九九七年春天,我十四的歲兒子捎來一本書,這本書就是《轉法輪》。是兒子的老師給孩子的。這位老師因為自己煉功受益,因此就自己掏腰包送書,希望學生們也受益。孩子對這本書非常珍視,我不洗手都不允許我碰,還把書藏了起來。因為好奇,孩子不在的時候,我就找,找到以後就看,看完就放回去。十幾天以後,孩子說我們老師說讓你也看,看的時候要洗手,要恭敬。

當時只是好奇,看了幾遍,就覺得好,雖然不太懂書裏講的東西,但是有一點我清楚,這樣的書一般人寫不出來,能寫出這樣的書的人可能非常不簡單。其中講的道理很好,很特別。五月二十五日,我暗暗決定,要做一個修煉人,要學法煉功,要按照書中的要求做一個好人,一個真正的好人。

隨著修煉的進行,開始對自己身體和精神變化有了一些體會。其實在我看書的時候,身體已經開始發生變化。修煉之前我一身是病。氣管炎嚴重的時候就上不來氣,幹不了活,很遭罪。此前,因為三次人工流產,落下了嚴重的婦科病,宮頸糜爛和嚴重的盆腔炎,經期非常長,持續二十多天,經血紫黑。反覆治療,甚至到了省城的專業婦科醫院也沒見效。另外,腰疼、頭疼、胃疼也都經常犯病。頭疼的時候左半邊整個都疼,人不能動,用手按著左半邊腦袋能好受一點,甚麼也幹不了,吃止疼藥也不好使。其實在真正下決心修煉之前,胃疼的毛病就開始祛了。以後每隔一段時間,身體不同部份就得到淨化。我成了一個身體健康,精神飽滿,對未來的生活充滿信心的人了。

最重要的是,《轉法輪》更讓我懂得了人生在世的意義是甚麼。我知道怎麼活著,怎麼樣去做一個好人,做人要真誠、善良、寬容、忍讓,多為別人著想。做人是有做人的規範和標準的,要有人格尊嚴,要懂得做人的道理。明白了這些,就能夠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一個好人。

法輪大法給了我一個全新的生命,一個全新的生活。我原來生活的主題就是苦苦支撐著病弱的身體,艱難度日,生活並沒有給我多少快樂,並沒有感受到生命的意義,經常陷入對生命意義的迷茫。法輪大法讓我明白,做一個好人有著原來不可能理解的幸福感。一個懂得了宇宙真理的生命,一個為真理而存在的生命本身,就是任何人間的價值都無法衡量的殊勝與美好。

二、第一輪迫害,只為說一句公道話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一意孤行,發動了對法輪大法的全面迫害。上億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的大法弟子遭到了殘酷迫害。我只是千千萬萬個遭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的一個,經歷了九死一生,承受的痛苦和折磨都是善良的人們無法想像的。

在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大法的迫害之後,很多身心受益的大法弟子內心都有很多疑問,有很多想法。大家不能理解,為甚麼要鎮壓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要打擊這些做好人的人?而且,我們心裏都很清楚,江澤民鎮壓法輪大法的一切宣傳都是惡意造謠誣蔑,都是無中生有。我是法輪大法的受益者,雖然修煉時間不長,對這個大法的純正與美好是有深刻體會的。政府要迫害大法,我也沒有別的想法,就想要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於是我決定向政府說明法輪功是好的,政府的做法是錯誤的。就是因為這個很樸素的合理合法行為,中共的專政工具對我這個農民婦女沒完沒了的迫害達十年之久。

二零零零年五月我來到了北京,來到國家信訪辦,門口的便衣就詢問我們來此的目的,人從哪來,根本沒讓我們進信訪辦的門,就通知了吉林省駐京辦事處的人把我帶走,非法遣送回長春。回來後把我轉交當時的大屯鎮派出所,在派出所關了一宿之後,警察耿萬順就把我非法送到長春大廣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警察叫我簽字,我沒有簽。因為我沒有錯,我沒犯法,我只是想說真話,說出的話我會負責到底的。關押期間,警察耿萬順還提審一次,目的就是告訴我,不許和同修交往,不許上訪,不許提意見。

二零零零年天冷的時候,日期記不起來了,我又去北京上訪,車剛走到瀋陽,大屯派出所的人又把我截回來了,我不知道他們怎麼知道我的行蹤,但是北京沒去成,兜裏的一百六十元錢也被警察拿走了,一直也沒有還我。在派出所,警察又讓我簽字,我沒簽。民警耿萬順說:你不簽我也能把你送進去,看我怎麼送你,不走程序就把我送到了大廣拘留所,拘留了十五天。十五天到期的時候,大屯派出所警察耿萬順接我出來,不讓我回家,直接回了派出所,耿萬順對我打罵,用腳踹我肚子,把我踹出兩三米遠,撞到了辦公桌上,我重重的摔在地上。快到晚上了,大屯派出所讓宋家村委會李校泉還有個司機把我送回家。

不久,大屯鎮宋家村幹部盧志富、劉輝、須寶佔到我家,又把我送到大屯派出所,所長彭小明打我罵我,在派出所關了我一夜,用手銬把我銬在暖氣片上。第二天,民警崔明一又非法把我送往大廣拘留所,因為區長沒有批,又把我拉回來,在派出所罰我給他們打掃衛生,下午,村幹部才把我帶回家。村幹部也要配合不法人員,他們得看著我的行蹤,防止我再上訪。

如果不放棄上訪的權利,除了關拘留,共產黨發明了新辦法,就是辦洗腦班,610還給基層組織下達指標。二零零一年一月還沒過大年呢,臘月二十四一大早,大屯鎮書記王嘉義帶著大屯鎮派出所的人,一共七八個人來到我家,王嘉義對我說,讓我先去轉化班,我說不去,我沒有錯,有四個人把我抬到車上,強行把我送到樂山洗腦班,在轉化班,我不看污衊大法的錄像片,610又把我送到興隆山洗腦班,強制洗腦班有一個很好聽的名字,叫做所謂「法制教育中心」。剛到興隆山洗腦班,就有一個人打我耳光。在興隆山洗腦班,我不看污衊大法的錄像,反迫害,絕食抗爭,他們就給我戴上手銬。

因為在洗腦班不配合他們的所謂轉化,司法、610人員把我帶到長春市公安一處,公安一處的警察在樓上用手銬把我銬在椅子上,打我嘴巴,拳打腳踢,隊長姜波和一個年輕的警察輪番打我。當天晚上把我送鐵北第一看守所,姜波把我身上的一百多元錢交給了接手的那個人,說甚麼給我加餐用,在看守所沒有人給我加餐,我也沒買過任何東西,到離開看守所的時候我也沒看到錢的影子。

在第一看守所每天兩頓飯,吃的都是發霉的窩窩頭,都是黑渣滓,有時候還蒸不熟,沒有菜,只有菜湯,菜湯裏都是泥,菜葉也沒幾根,爛菜葉,黑斑的土豆、爛土豆很常見。每天要坐板。整天不見天日,不許見朋友和親人。五十多天之後,公安一處的姜波來了,讓我在判我勞教的判決書上簽字,判我一年,我自知無罪,我煉功沒有錯,我上訪沒有錯,我沒簽。他們把我送到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勞教所檢查身體的時候,我身體不合格,不收我,說是血壓很高,有危險。可是他們背地裏嘀咕了些甚麼之後,還是強行把我留在了女子勞教所。江澤民這夥人把法律當兒戲,沒有經過任何審判,填個單子就坐牢,不符合收監條件也要強行迫害。

我被關在六大隊一小隊。當時的六大隊是強制洗腦的所謂「標兵」,抓來的法輪功學員都先被關到六大隊,洗腦了以後再往別的大隊分。六大隊有四個小隊,每個小隊都有五十多個法輪功學員,一共有兩百多法輪功學員,所有大隊加在一起能有一千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強制洗腦轉化。六大隊一小隊的管教叫張濤,到勞教所當天下午,她把我叫到管教室,我一進門看屋裏有七八個人,有大隊長朱丹、還有其他管教人員,還有一個穿白大褂的人。她們為了掩蓋對我的迫害行為,管教室的門玻璃用布擋上。我剛一進門,他們就一擁而上,拳打腳踢,把我按在地上,給我灌藥,一邊灌一邊說把我的功給廢了,我不吃吐出來了,他們就接著灌。管教和大隊長把我圍在中間,邊打邊狂笑,那種得意、陰森、恐怖,把我的頭髮都拽散了花,拿走了褲帶,不斷地羞辱我,我只好提著褲子保護自己的尊嚴。尤其是他們都是穿皮鞋,高跟鞋亂踢,當時我滿身是傷。

管教們經常把我叫到管教室,強行暴力轉化,幾個人拳打腳踢,電棍電,脖子上起了大泡,一股燒焦的味道,她們用皮鞋兇狠地踢我,身上到處青一塊紫一塊的,大隊長李桐、朱丹,管教張曉輝、劉瑛、丁彩虹都非常賣力、兇狠地迫害我。他們輪番上陣,一小隊達不到轉化目的,就轉往二小隊迫害,再達不到目的,又轉到三小隊迫害,又經過四小隊,又回到一小隊。

有一天,她們把我叫到管教室毆打,二小隊的張曉輝說:李桂玲,你不轉化就天天這樣折磨你,叫你生不如死!有一天,她們一天毆打我三遍。六大隊有個姓於的幹事,有一天她值班,把我叫到管教室,讓我念牆上貼著的辱罵師父的話,我不念,這個幹事就對我連踢帶打,用電棍電。還有一次,一整夜不讓我睡覺,我反迫害絕食,張濤還有幾個犯人,把我按倒在地上給我灌食,我不吃,她們強行把我的嘴撬開,一天灌三次,就這樣折磨我一個半月,把我折磨的快不行了,怕我死在裏邊,想我也可能活不成了,她們把我推給了家人,讓家人承擔全部後果。

在我回家之前,610的人跟我家要了二千元錢,說是保證金,到一年就還我們,可是到期我們去要錢的時候,他們只給開了一千元收據,可是最後一分錢也沒返還,不知他們把錢弄到哪去了!

三、第二輪迫害,只為眾生明真相

我見證了江澤民迫害大法和修煉者的種種暴行,非常希望人們能夠了解大法的美好,了解江澤民集團對大法迫害的殘暴與邪惡。雖然我不再堅持上訪,我要向可貴的父老鄉親講清真相。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六日,我在高家屯發放真相資料的時候,永春派出所警察綁架了我。

派出所警察把我帶到派出所以後,把我銬在椅子上,一個自稱是所長的人,坐在辦公桌上,滿嘴髒話,不住地罵人。晚上,警察把我送到長春市第三看守所(雙陽奢嶺)非法關押。我一到看守所,接收的人把我帶到了一間黑屋子裏,上來幾個人把我暴打一頓。拳打腳踢一頓之後,把我帶到號子裏,號長把我領到廁所,扒光衣服,徹底翻查一遍才允許住下。到看守所後,我不報姓名,管教就利用犯人打我罵我,犯人打人都很有經驗,用拖鞋打臉,打得我私處鐵青,疼了好多天。甚至來了例假都不許上廁所,就這樣一直迫害我好多天。

在看守所裏,犯人很多,監號很小,一米寬的地方要睡六個人,側著身子,一個擠一個,還必須一顛一倒地,頭靠著兩邊的腳。一天只給兩頓飯,每頓飯玉米麵發糕只給一塊,菜湯都是清水煮蘿蔔、白菜。白天就坐板,非常辛苦難熬。

看守所利用犯人打我,我絕食了,看守所所長叫來幾個男犯人,給我強行戴上手銬,把我抬上車,拉到奢嶺醫院,一個男醫生給檢查身體,說我心律太快,不能灌食,否則有生命危險。但是看守所所長還是讓男醫生強行灌食,他們把我的頭腳都按住,我一動也動不了,他們給我灌的是鹽水和玉米麵,所長叫人把我的手腳扣在一起,躺不能躺,坐不能坐,就這樣折磨我三四天。我絕食三十多天,他們給我灌食五六次。

在第三看守所非法關押我四十天後,辦案人員來了,不知道他們是哪裏來的,問他們他們也不說,不願公開自己的身份,他們枉判我一年半的勞動教養,他們讓我簽字,我不簽,把我送往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裏,醫生檢查身體,說我血壓高、心律過速、不符合收監條件,送我的警察不敢做主放人,其中一個人說要請示局長意見,辦案人員把我帶回他們的辦公場所。第二天,警察根本不考慮我的身體狀況,違背規定把我送回勞教所,警察把勞教判決書交給了勞教所的一個管教,管教問我在第三看守所回家沒有,我說沒有,管教又問辦案人是否回家過,辦案人也說沒有,管教說判決書教養的日期錯了,讓辦案人改正,提醒辦案人員日期不確實人家會告你們,辦案人沒有理會走了。

這一次把又我送到了六大隊一小隊,管教張濤。大隊長李桐說,叫李桂玲幹活吧,不用做李桂玲的「轉化工作」了,到晚上收工回來,已被洗腦轉化的李菊和溫淑萍,還有一個管活兒的人把我帶到一個空屋子裏,她們開始轉化我,我閉著眼睛不說話,李菊摳我眼睛,溫淑萍打我嘴巴,一直到午夜十一點多,值班的管教干預後,才讓我回監室休息。

六大隊經常加班加點幹活,加工工藝品、小衣服,加班要到晚上十點、十一點鐘。也有通宵幹活的時候。通宵幹活分兩班,前半夜一班,後半夜一班。我是後半夜的班,幹完活回到監室。回來後,別人寫好的思想彙報叫我按手印,上面寫的都是管教怎麼對我好。我不按手印,七八個勞教人員上來把我按倒在地,想法讓我按手印,我緊扣雙手,她們就撓癢癢,掐脖子,好讓我鬆開手。就這樣我的腋下和脖子被她們掐紫了,掐破了。折磨我很長時間,直到管教們上班了,她們才讓我起來。

二零零三年過大年之前,六大隊搞所謂「揭批」大會,讓法輪功家屬參加,為了裝點門面,讓每個勞教人員交十元錢,吃點好的。我是大法弟子,我不能參加揭批大法的會議。大隊長李桐說十元錢我給你拿,我說不去。大隊長、幾個管教還有幾個犯人把我按倒在地,用電棍電我,強行把我抬到樓上,把我綁在抻床上,固定成大字形,叫溫淑萍看著我,溫淑萍罵我壞了他的好事,因為我她沒去開會,不許我說話,她用擦腳抹布堵住我的嘴,牙床都出血了,三小隊管教劉瑛上樓罵我是造糞的機器,六大隊開完會回來才把我從抻床上解下來。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五日,到了我回家的日子,勞教所不讓我回家。因為辦案人員沒給我改正日期,到了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二日,超期關押我二十七天。我丈夫來接我,大屯鎮政府李小明帶著宋家村的村幹部盧志富、戴秀梅一起來到勞教所,他們沒讓我回家,直接送到了興隆山轉化班繼續轉化。

在興隆山轉化班,他們讓寫思想彙報。我就寫我修煉大法沒有錯,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沒有錯。轉化班威脅我,上廁所不給衛生紙,不給牙膏,一人一個屋,門玻璃用報紙糊上,一天二十四小時有人監視。

非法關押我二十一天,610又非法勞教一年,罪名就是在轉化班堅持寫「法輪大法好」。610的人要我在教養判決書上簽字,我沒有簽。

就這樣,我又回到了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六大隊一小隊,到了勞教所我寫了上訴狀給管教,轉交了常科長,過了上訴時效期以後,常科長才來通知我說日期過了,不能覆議。我問常科長,你們有沒有權利扣留我的上訴狀?他承認沒有這個權利,我質問他為甚麼私自扣押我的上訴狀,常科長自知理虧,沒話說趕緊走了。

其實,身體的迫害,精神的打擊都是手段,目的就是摧毀修煉人的意志,讓人成為江澤民希望成為的人。除了嚴酷的身體和精神的摧殘。迫害其實貫穿著日常生活。「打證實」也是迫害的一個手段。

二零零五年四月五日,610的人也到場了,按照610規定的程序,他們在形式上還要把家屬也綁架到迫害的整個事件上,要在他們的監視下,由勞教所把人轉交家屬。雖然身體上重獲自由,但是迫害仍然如影隨形。

四、第三輪迫害,只為眾生有未來

隨著修煉的深入。很多問題我也有新的理解。開始修煉的時候,根本就想不到會有迫害發生。在迫害中我也有很多想不通、理解不了的問題。我選擇上訪其實是對政府能夠傾聽民意、改正錯誤抱有希望的。我選擇講真相是因為我認識到,江澤民及其610系統根本不講道理、不講法律,和他們講道理不僅不會有任何結果,反而會招致越來越嚴酷的迫害。在講真相和反迫害的過程中也逐漸認識到迫害也在毀中華民族的道德,也就毀掉了這個民族精神能夠得到發揚光大的美好未來,迫害本身是邪惡至極的。

江澤民犯罪集團是以國家犯罪的形式在迫害法輪功,迫害體制從上到下貫穿下來,在某種意義上已經把國家機器和大部份國民帶入了他的犯罪計劃。人要想從他的犯罪圖謀中解救出來,首先要明白這個真相。《九評共產黨》就是為了人們進一步明白:江澤民為甚麼要迫害法輪功?

二零零七年二月四日,我給宋家村書記劉輝寫了一封勸善信,還把一本《九評共產黨》送到他家。當時門外有兩輛轎車,我知道劉輝在家,送完信我就走了,走到半路上,劉輝開車過來,讓我上他的車,我沒上。接著大屯派出所的車來了,車上下來幾個人,把我拽到車上抓走了,我心裏明白,劉輝因此誣告舉報了我。我對他的舉動深感惋惜,他錯過了明白真相的機會。

我被綁架到了派出所,強行給我照相,大屯派出所又帶著宋家村村幹部張井和到我家騙我丈夫,說進屋看看就走。我丈夫把門打開,他們就翻東西,搶走了所有的大法書和師父法像。當天晚上,大屯派出所兩個民警,其中一個叫孫友才,我被非法送到長春第三看守所,在看守所關押我十多天之後,由大屯派出所的孫友才和另一個民警又把我送往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勞教兩年。

我又一次來到了六大隊一小隊,只不過這個時候一小隊和二小隊合併在一起了。管教是王麗娜。二零零七年十一放假,六大隊剝奪勞教人員休息時間,擦玻璃,打掃衛生,給大隊長拆洗被褥。這是剝奪了我們的合法休假的權利。為了爭取我們的權益,我就不幹活了。大隊長朱丹,還有劉瑛、王麗娜、丁彩虹,在走廊裏朱丹拽我的頭髮,他們四個一起打我,罵我,電棍電我,打完之後,朱丹叫幾個犯人把我抬上樓,把我綁到抻床上,固定住,就在抻床上大小便,給我灌食,折磨我,幾天不讓我下床。給我灌食的時候,看我前面衣服上有血點子。有一次給我灌食的時候我吐了出來,一個人說,你吐完再給你灌回去,吐出來的都是粘乎乎的東西,還有痰、玉米面子,那裏的醫生真就把吐出來的這些東西又給我灌進去了。

還有一次,我心裏明白,我不是罪犯,我是在做好人,是江澤民利用法律的名義在打擊良善,因此,我不穿勞教所的號服,大隊長和管教就把我綁在死人床上打罵,用電棍電我的嘴,滿嘴都是泡。

還有一次下樓吃飯,我不穿號服,管教王麗娜就叫吸毒犯李霞把我騙到三樓上,拳打腳踢很長時間,又把我綁在死人床上。死人床對人的摧殘是非常嚴重的,我是因為煉功能夠恢復。即使這樣,我的右手臂的活動還是留下了那個時候的傷害。

在勞教所裏,迫害是隨時隨地發生的。能夠寫出來的,都是比較突出的事情,只能表現迫害的一部份。由於各種原因,我也不能把遭受的迫害都寫出來。

二零零九年二月三日我從勞教所出來之後,二零零九年十一月的一天,大屯派出所穿便衣的兩男兩女到我家把我綁架到興隆山洗腦班,洗腦班的劉主任強迫我們看污衊大法的錄像,工作人員經常威脅、恐嚇、二十四小時有人監視,非法關押我十五天。

五、家人遭受的迫害

我的家庭因為修煉法輪大法從大法中受益,整個家庭有了一種新生的氣象。可是從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以來,我的家庭正常生活的願望都成了夢想,家人生活在緊張壓抑的氣氛中,時時刻刻擔心迫害的發生。

一到敏感日,大屯派出所的人還有宋家村的村幹部劉長龍、徐寶佔、大生子就到我家騷擾。

因為我被關押,可憐的丈夫無心經營田地和日常生活,無心做豆腐、無心養牛、無心種地,看不到生活的希望,甚至發生了婚外情。這也是因為迫害毀掉了他的生活。我回到家就要讓這個家從新恢復正常。我也不能不去做正義的事情,幫助父老鄉親認清迫害的真相,脫離中共的精神控制,爭取美好的未來。

中共的行政和司法部門一次次綁架我、迫害我,家裏沒人管,我唯一的兒子沒人管,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在九台市被人殺害。

我身邊的同修,只要堅持修煉,堅持講真相,堅持對好人的挽救,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迫害。我們不應該遭受這樣的迫害。我們的家庭本應擁有祥和的生活。由於江澤民的迫害,是非混淆,善惡顛倒,罪惡橫行,他不只是迫害了我們修煉者,也嚴重迫害了我們的家庭,更迫害了捲入犯罪浪潮的中共體制內的很多無辜的眾生。

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發動了一場把整個國家帶入一場道義災難的瘋狂迫害,他罪大惡極,必須接受正義的審判,對他和他調動的整個迫害系統的清算是結束這場道義災難的必須走的一步。

本文涉及到的人名我無心傷害他們本人,我也不想追究他們的責任。我列出他們的姓名唯一的目的就是因為這是我實際經歷的東西,是完全真實的東西,他們的姓名是真實性的一部份。其實他們也是被欺騙,被利用的人,被欺騙和被利用也就成了他們被迫害的方式,他們的處境使得他們不得不作出不情願的壞事情。在迫害中,真正有罪的就是江澤民及其死心塌地賣身江澤民的追隨者,是全部被利用的中共的迫害機構。如果有一天審判江澤民,我希望那些參與迫害的好人挺身而出,成為迫害大法的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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