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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被害離世 大慶鬱桂香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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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鬱桂香,女,59歲,已退休,現住黑龍江省大慶市,丈夫關兆起被冤獄六年迫害,健康嚴重受損,出獄後不久,便不幸離世。2015年6月3日,鬱桂香,以她和丈夫關兆起被迫害的事實,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郵寄《刑事控告狀》,控告以權代法,發起、指揮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鬱桂香女士說:「我和丈夫關兆起,於1996年5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丈夫牢記真善忍,時時處處為他人著想,久治不癒的病毒性心肌炎,心臟偷停、肺炎、腰肌勞損、雙腿常年酸痛、習慣性流鼻血全都好了;我本人也患有心臟病、膀胱炎、二十多年腰疼、後背疼等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功後,不長時間全好了,我們深刻的體會到法輪功的神奇,使我們身心健康,道德回升。」

「從1999年7月開始,江澤民未經中共中央政治局討論獨斷專行,擅自設立非法組織「610辦公室」並脅迫所有國家機關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他策劃、指揮、監督和執行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他對中共中央高層領導人的信件和講話形成了中共中央委員會的內部文件,成為迫害法輪功的命令和綱領。江澤民親自建立了迫害的指揮系統,他通過在中共內部各級建立『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和『610辦公室』,直接操控中共各級官員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鬱桂香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了她自己和丈夫被迫害的事實。

1.鬱桂香女士與丈夫在北京的看守所遭毒打

2001年元月,我和丈夫依法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拘留在北京房山區看守所半個月,回來時,關兆起右腿從臀部到膝蓋被房山看守所的警察打成黑紫色。當時,大慶石油管理局建材公司防腐管道廠書記姜佰超逼迫家人交了七千元錢作為接回的費用,至今未還。關兆起回來時,用人攙扶才能走。

我被送到房山區看守所,又把我帶到閆村派出所,閆村派出所一個陸姓警察給我戴上手銬,一手銬在窗欄杆上,把我的袖子擄上去,打開窗戶凍我,一手銬在暖氣管子上,手銬銬的很緊,不一會兒,我的手就沒知覺了,這個陸姓的警察對我拳打腳踢,持續打了我七個小時,打的我遍體鱗傷,坐在地上起不來,四十八小時後,又把我送回房山看守所,在房山看守所裏,我受盡了酷刑,警察把我手背到後邊去,手銬腳鐐連在一起,使人坐不了躺不下,手銬越動越緊。每天還要拖出去毒打,拽我的頭髮往牆上撞,手銬腳鐐整整戴了九天才摘掉。

2.暴力抓人、搶劫

2002年9月6日早晨5時左右,大慶市安全局、省安全處、大慶西賓派出所民警還有武警等幾十人包圍了我家的住所,5時30分左右西賓派出所民警叫門,並且把門鏡從外面給封死了,我們不給開。僵持了半個小時左右,他們找來開鎖的人,沒開開。

樓下有一個當官模樣的人(後來知道這人是安全局林姓局長),丈夫關兆起問:「你們想幹甚麼?」林說:「有人報告說你家煤氣管道壞了,我們來看一看,你把門開開。」關兆起說:「你在撒謊,我家用的是液化氣罐,根本不是煤氣管道,你們是想迫害我們法輪功學員。我們沒有犯罪,你們為甚麼要抓我們?迫害好人有罪!你們不要做壞事!」

這時不法人員利用武警,從五樓鄰居家陽台用繩子一起吊下來兩個人,打碎了我家陽台玻璃,闖了進來,外面的警察和安全局的人一擁而進,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抓人。警察用洗衣機罩把關兆起頭蒙住,有人抓起切紙刀的鐵把猛砸他腦後,關兆起暈了過去,被戴上手銬,由兩名安全局的人拖下樓。

我當時被一重物打倒,蒙著頭,被三個警察抬著,一人拎著扣雙手的手銬,另兩人抬腿,從四樓抬到一樓,再抬到離樓門約60米的警車,手銬勒進肉裏,勒傷一年多才好。

夫妻兩個被綁架後,家裏被抄的一片狼藉。所謂的「國家安全人員」把我們夫妻二人綁架後,對我家進行全面抄家,一共抄兩次,他們抄走了我家的電腦、打印機、VCD、錄放機、切刀、手機一台、傳呼機三台、所有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真相光盤。還有現金和存摺並凍結了所有存摺的銀行賬戶,存摺和現金經家人多次去要,一年後才如數還給。

他們在我家看到一手機外包袋,便到處找,東西扔的滿地都是,床也掀開了。當親屬來我家時,地上已無處下腳。就像剛剛被強盜打劫一樣。房門被踹開,鎖被損壞,家人要求安全局修鎖,安全局人還索要了五十元錢。

2002年12月份,當時我兒子正在天津上大學,學校組織去澳大利亞培訓學習,需要三萬元錢,他從學校回家取錢,父母已都被非法關押,家裏錢都被拿走了,孩子只好放棄了去澳大利亞培訓學習的機會。

我和關兆起分別被關押在安全局招待所,關兆起雙手反背銬在椅子上,他們把手銬狠勁銬,手銬都勒進肉裏了。關兆起被銬在椅子上兩天兩宿,有個姓張的副局長打關兆起的臉,安全局不法人員折磨了他半個月,又把他送進大慶市看守所

3.非法判刑6年 大慶市監獄迫害

2002年9月21 日,關兆起被劫持到市看守所非法關押。直到2003年5月,讓胡路區法院以「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刑6年,2003年6月2日投入大慶市監獄,關押在七監區。2003年11月11日因被獄警在身上搜出經文,被王英傑副獄長關押小號15天。在小號,吃飯不允許用筷子,只能用手抓,睡的是鐵皮鋪,不給被褥。

2004年3月下旬開始,大慶監獄對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殘酷的強制洗腦「轉化」,大部份法輪功學員都遭到了殘酷的虐待。七監區長李鳳江、十三監區長張春生、十四監區長曹保書,為了向上級邀功,充當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急先鋒,對他們所管轄的十三監區、十四監區的法輪功學員關兆起、趙玉安、金生進行了殘酷的虐待。

2004年3月下旬的一天,李鳳江召開了分監區長、監舍主任會,具體部署了強制「轉化」方案,並要求三天內必須「轉化」,並指示:對強制「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採取甚麼手段都不過份;否則扣監舍主任包夾人員月考核,不給減刑,對有功人員月考核一等,慫恿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並挑起犯人與法輪功學員之間的仇恨。每個值班警察晚上值班都能通過監控看到犯人對法輪功學員體罰,卻不聞不問。

2004年 3月22日下午1點左右,十三分監區監舍主任楊國軍對關兆起說:「大隊要求法輪功人員必須在3天之內『轉化』,寫『五書』,不寫就24小時不讓睡覺,只能站著,直到「轉化」為止,咱們個人關係不錯,在一起好幾個月了,我們也不能動手打你,但你不寫,那就24小時不能睡覺,只能坐著;否則扣我們考核,不給減刑,我也沒辦法。」

從3月22日下午開始,一直到24日下午,連續2天沒有進展,監區長李鳳江得知有些犯人礙於情面不動手,便使出壞主意,把兩個分監區的法輪功學員對調,進行迫害,把關兆起從十三分監區調到十四分監區和法輪功學員趙玉安對調。

24日下午1時30分,關兆起被調到了十四分監區的樓上,監舍主任范兆堯讓包夾人員把關兆起帶到庫房,問:「你還煉不煉了?」 關兆起回答:「煉!」話音剛落,罪犯范兆堯掄起拳頭左右開弓,朝關兆起臉上打來,連續打了二十多拳,邊打邊說:「我讓你煉,我讓你煉。」關兆起的臉被打變了型,滿口的牙齒都被打鬆動了。

罪犯范兆堯打累了,告訴包夾人員鐘海濱、李來權、李大威等把關兆起弄到走廊迫害,他們幾個犯人一起,拳頭、棍子一起打,犯人李大威用刮鋪木板子專砍膝蓋,犯人李大威、李來權,用煙頭燙關兆起的十指指甲,他們邊打邊問:寫不寫?看關兆起不寫,他們又把關兆起按在地上,用棍棒、皮管子抽打。打的昏死過去,就拖到洗手間用涼水澆醒後,拖到走廊,再打。

關兆起被連續三次打得暈死過去,三次用水澆醒。後背沒有一點皮膚顏色,全部黑紫色。直到下午3時30分,這些犯人們打累了,也到開飯時間了,就把關兆起綁在上鋪的梯子口上,又暈死過去。

當關兆起醒來時,已經躺在所謂的「學習室」的椅子上,聽到犯人范兆堯說:李鳳江大隊說了,對法輪功採取甚麼手段都不過份。關兆起要求找值班警察,犯人擋著不讓見,警察更是躲著不見,關兆起被折磨的站不住,他們就用兩個人架著,不讓睡覺,不讓坐著。不法人員們為了向上級邀功,犯人范兆堯代替關兆起寫「五書」交給了大隊。

28日上午,所謂的「學委」拿來誣蔑大法的試題答卷讓關兆起答,當面被關兆起撕碎,29日,「學委」又拿來試卷,告訴必須答,試卷要交到獄裏,由於關兆起沒有按照他們給出的答案答卷,就繼續被體罰,腳和小腿都腫了,腳腫的穿不上鞋,最初由紅腫後來變成黑紫。一直到29日晚,連續8天8夜不讓睡覺,不讓坐著。

關兆起在大慶監獄被非法關押了六年,八十多歲的父親想兒子整天鬱鬱寡歡,身體一天不如一天,於2005年9月去世。母親想兒子,逢人就問我二兒子呢?後來達到每天要問幾十遍,問到誰,誰就得騙她說你二兒子去新疆了,要不就哭起沒完。因母親看不到兒子,精神受到刺激,半年後,變成瘋瘋癲癲的了,整天得用人看著,不然跑出去,就找不到家了。僅僅是因為堅守「真、善、忍」的信仰做個好人,關兆起卻遭致如此迫害,致使兒子無法為父母親盡孝道,我和關兆起也無法在自己的兒子面前盡父母親的責任。每逢年節,家人想起獄中的親人,無不思念落淚。

4.鬱桂香女士遭8次綁架 身心遭摧殘

2002年9月6日,我被抓後,關在大慶安全局招待所的一個房間裏,一隻手被手銬銬在椅子上,足足坐了五天五夜,他們不讓我睡覺,我的腳腫得像饅頭一樣。由安全局長林志勝帶領四、五個人對我一天三次非法審訊,每天晚上非法審問到十一點多,都是一些莫須有的罪名,讓我無從回答。主要就是讓我放棄信仰,做我的「轉化」。

安全局副局長王希彥用我兒子來威脅我,要把我兒子叫回來,不許他上大學了,我當時就揭穿他說:「你們也太卑鄙了,連個孩子你們都不放過。」

為了達到讓我在審訊書上簽字的目的,他們軟硬兼施,期間數次對我進行人身攻擊,打耳光、謾罵侮辱。這還不算,為了達到對我的精神迫害,在我面前燒毀我視為比我生命更珍貴的師父法像。十天後,我被非法關押到市看守所405監舍。

在看守所裏,因為要求無罪釋放,姓韓(女)的獄警來踢我胸部,給我倒背手戴上手銬,她讓四五個犯人按住我,拿廁所的抹布往我嘴裏塞,我咬住牙不讓她們塞進去,可是抹布上的髒水都喝到我的肚子裏。因為那一腳踢的很重,我當時就咳嗽不止,一說話,咳嗽更厲害,(這種咳嗽症狀,出來後兩年多才好)。

由於戴著手銬我無法上廁所,我要求把手銬打開,獄警不給打,我就絕食抗議。韓姓獄警嫌那些犯人不管我,採取「連坐制」,只要我不服從監管,就讓全監舍的人都碼坐,挑起仇恨,讓她們一個騎一個的坐著,中午也不讓休息,致使犯人對我侮辱謾罵,加劇對我的迫害,在韓獄警的指使下七八個犯人拳打腳踢;她們把我從鋪上抬起扔到地上,又從地上扔到鋪上,反覆幾次,把我的臉都磕腫了,頭髮也被薅掉很多,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特別是前胸右肋骨處踢出一個雞蛋大的黑包,疼得我躺不下、坐不起來,兩個多月才好。

有一天我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程巧雲晚上煉功,被值班獄警看到之後,第二天胡獄警讓全監舍的人碼坐到晚上十點多,飯也不按時給吃。第二天早上八點報號,白所長領著一幫警察來了,我和法輪功學員程巧雲要求無罪釋放,白所長指使胡獄警快管管,這時一幫警察一擁而上,拳打腳踢把我們兩個一頓毒打。胡獄警又把我拖出去按到鐵椅子上坐了一天,那鐵椅子是特製的,兩隻腳和胸部都被卡死了一動不能動,並派兩個刑事犯按住我的胳膊不讓動。

在看守所我多次挨打,身體受到摧殘、行動也不方便。2002年11月24日讓區西賓派出所片警龐福成等倆人,把我從看守所接出又送到薩區治安拘留所,到了拘留所把我關到一間禁閉室裏,又調來三個犯人看著我,每天要面朝門坐著。我沒按照他們的要求坐,獄警於洪軍看到後讓我把臉轉過去,我沒配合,他就回去拿了皮帶和教導員一起進門照我頭部就開始抽,那教導員看我盤著腿,讓我把腿拿下來,我不拿,他就開始踢我,他們兩個把我打的遍體鱗傷才罷休。

2003年1月21日,他們把我送到哈爾濱戒毒所(後改名為黑龍江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我三年,到戒毒所醫院檢查身體不合格退回,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五日釋放。總共非法關押我四個月零二十天。

2004年9月18日,我和一個夥伴幫朋友看家,晚上七點多鐘,突然停電了,我開門去看是否電表箱跳閘了,一開門一下子一個大手把我抓住,連喊帶叫的闖進來六、七個人,當時把我嚇的夠嗆,我以為遇上強盜了,原來是讓胡路公安分局(現已改組)國保大隊大隊長康雲鳳(女)帶領六人,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對我朋友家進行抄家,抄走我朋友家的電腦主機(後要回),抄走我的所有大法書籍、電腦筆記本、活動硬盤、手機、錄音機,康雲鳳帶領她手下拿走我的鑰匙到我家抄走外掛刻錄機一台。由於我不配合他們,他們把我拖上了車,綁架到了原讓胡路公安分局,他們把我拖上了四樓,我的身體被折騰的哆嗦、抽搐,他們給我倆辦手續要送看守所讓我們按手印,我們不按,一個惡警說,沒手續也送去,半夜十二點多他們又把我從四樓拖上了車。車開出去不遠,當時我的身體抽搐成了一團,他們怕我死在車上,就把我送進了龍南醫院。看我在醫院被搶救,他們怕承擔責任,給我辦了取保候審。回家後得知讓胡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康雲鳳勒索我家裏人一萬元錢,說取保候審必須交一萬元錢才能放人,一年後如沒甚麼事如數還給,(五年後要回)。其中富裕刑警隊隊長姓胡的向我家裏人勒索了三千元現金。事隔十多天,十月三日晚七點多,富裕刑警隊隊長姓胡的又給我親屬打電話(因我當時沒在家),讓我馬上到市公安局去一趟,並威脅親屬找不到我怎麼怎麼樣,我被迫流離失所。

2004年12月11日下午兩點多,我在外流離失所又被綁架,讓胡路公安分局夥同乘新派出所十多名警察由讓胡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康雲鳳帶領闖入我們四人居住的住所,他們把我們各自帶的錢洗劫一空。第二天把我們送進了大慶看守所。到看守所,我的身體被折騰的哆嗦、抽搐,看守所拒收。康雲鳳和她的手下把我帶到人民醫院。康雲鳳把大夫叫到一邊小聲說些甚麼,另一個警察也小聲說些甚麼。之後由四個警察按著我,讓大夫給我打針,扎上針,我就甚麼也不知道了。我看出他們串通醫生,以造假的手段又把我送進看守所,在看守所,我絕食抗議,警察指使犯人每天把我抬出去灌食,因我不配合,食管插不進去,獄醫齊紅讓四個犯人按著我,並把我的嘴堵上,我喘不過氣來直到休克她們才放手。他們把我的嘴裏、外都按壞了,血淋淋的,她們這種灌食方法隨時都有死亡的可能,每天都有四個犯人按著我給我灌食,我有三次休克後又緩過來。

獄醫齊紅在看守所多年,專門給法輪功學員野蠻灌食。還有一個獄醫姓於,看守所就這兩個獄醫都被謊言矇蔽,助紂為虐,那個姓於的獄醫給我灌食時拿皮管子在我鼻子裏亂插,鼻子都插破了無數次,我說你當醫生的怎麼不講點人道呢?他說對你們法輪功的講甚麼人道,你死了與我們也無關。我告訴他善惡有報導理他也不聽。每天灌食後,我都嘔吐不止,直到把灌的奶粉都吐出為止,吐到最後都是豆油的顏色。我被迫害得不能走路,每天上廁所都是一個善良的刑事犯背我去。就這樣他們還判我三年勞教。

2005年1月12日早6點鐘,大慶法制辦的人來把我們十名法輪功學員送勞教,他們把我抬到門口。當時我被迫害的骨瘦如柴,灌完食就嘔吐不止。獄警馮靜宇跟法制辦的人說一定要把她送進去,說我不能走,都是裝的,看守所的獄警一點人性都沒有。我們被送到哈爾濱戒毒所醫院檢查身體,因我身體檢查不合格又退回大慶看守所,於二零零五年元月十八日被釋放。這次共非法關押我三十七天,絕食三十七天。

2005年9月23日早六點多鐘,大慶龍南公安分局警察來我家敲門,因其沒有搜查令沒給開門,當時我兒子關瑞南正好在家,孩子本來大學畢應該在大城市找份工作,因爸爸在監獄,為了照顧媽媽,回到了大慶。可是剛回來一個月,警察就來騷擾,他們利用開鎖大王打開我家房門,進來兩個警察不由分說就給我按在地戴手銬,我兒子一看他們按住我,就上去拉著,一個警察用拳頭打我兒子胸部頭部,並用兩手掐住我兒子的脖子,孩子臉憋得通紅。我當時說,你們憑甚麼打孩子?警察說我兒子妨礙公務,揚言:再「妨礙公務」,把你兒子也帶走。他們正往出抬我,我大伯哥、小叔子都趕到我家,他們制止警察往出抬我,警察說,你們再妨礙公務,把你們一塊都帶走。他們把我抬走後,又對我家進行抄家,在家人的制止下,他們只抄走了電腦的主機,後經家人多次去要還回。他們把我帶到了大慶龍南公安分局,我身體開始哆嗦後來又抽搐,我兒子和親屬們都趕到大慶龍南分局要人,後來把我送到龍南醫院搶救,直到下午四點鐘醫生要求轉科治療,龍南分局警察才離開醫院。

2012年8月大慶油田公司「610」企圖將我送到伊春洗腦班迫害未果。從1999年7月至今,我遭到8次綁架,3年多流離失所,帶給我精神和肉體上巨大傷害,而這一切都由於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史無前例的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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