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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口橋東公安分局副局長馬福維遭報肺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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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馬福維,男,今年六十五歲,原張家口市橋東公安分局副局長。一九九九年以來,馬福維積極參與迫害張家口市法輪功學員,並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的錢財,後又提升為市局副局長。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九日,紅旗樓派出所一夥不法警察非法闖入大法弟子王懷家,將來到家中二十八名大法弟子綁架,橋東公安分局原局長閆志有、副局長馬福維為了表功,立即彙報市公安局,同時對被非法拘留的大法弟子逐一進行非法審訊,分別送橋西黨校邪惡洗腦班和橋東黨校邪惡洗腦班殘酷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日左右,張家口橋東分局局長馬福維等人將法輪功學員苗傳增、劉建軍、於俊玲、曹建林、王志嫻送唐山開平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橋東分局閆志有、馬福維親自指揮,對市一資料點嚴密非法監控,橋東巡警隊一個多月對其蹲坑、跟蹤,於五月九日早上六點零左右,橋東刑警 三中隊出動,非法將大法資料點人員全部綁架,機器、資料以及學員個人的衣物、用品,包括懷來縣學員鄭美英隨身攜帶的給孩子的生活費五千五百多元,全部被洗劫一空。閆志有、馬福維還把不配合他們的學員調到整人狠毒的紅旗樓派出所進行刑訊逼供。為此,橋東分局巡警大隊、刑警三中隊和認為有「出色表現」的馬福維等受到市局、市政法委的「表彰」,而大法學員王鳳儀、劉朝暉被非法判有期徒刑七年,劉朝紅、鄭美英被非法判刑五年,王新宇被非法判刑三年,安利清、張曉軍二人被非法勞教。

馬福維的惡行殃及他的後代。他的兒媳婦給他生了個孫女,還沒高興幾天,發現孩子先天肛門閉鎖。小小的孩子去做手術,遭了很多罪。馬福維很清楚這是自己作惡遭到的報應,不敢告訴任何人。可是這個消息還是在市局內傳開了。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三日,馬福維再遭惡報,肺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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