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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湖北省副省長郭有明遭惡報受賄案一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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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四日】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上午,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受賄案在河南省南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受賄只是表面的說辭,其實是郭有明參與對法輪功的迫害,遭惡報了。

郭有明,男,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出生,湖北隨州人。一九八二年一月參加工作,一九八五年八月加入中共惡黨。曾任湖北省宜昌市委副書記、宜昌市市長、宜昌市委書記、湖北省副省長等職務。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因涉嫌受賄罪被河南省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同年五月六日被逮捕,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被移送審查起訴。

郭有明在法庭上受審(網絡圖片)
郭有明在法庭上受審(網絡圖片)

在郭有明任宜昌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期間,積極執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二零零四年三月二日,《宜昌日報》刊登了時任宜昌市代市長郭有明在宜昌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做的《政府工作報告》,郭有明在報告中公開叫囂迫害法輪功。

宜昌市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過綁架、關押、勞教、判刑、騷擾恐嚇、抄家、經濟勒索,在洗腦班被強制洗腦等迫害。據不完全統計,宜昌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七人,被酷刑致傷、致殘、致瘋三人,被強行投入精神病院四人。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誰也逃脫不了天理的懲罰。中共讓你貪腐,讓你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眾,中共卻保不了你的命,中共再把你送入監獄,最終在天滅中共時,為中共殉葬成為中共的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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