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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蔣紅英等被非法開庭 律師做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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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寧夏報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寧夏法輪功學員蔣紅英、趙素梅、王香玉、趙玉虎四人在寧夏永寧縣被永寧縣勝利鄉派出所警察綁架。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上午北京律師張傳利、李春富在寧夏永寧縣法院為法輪功學員進行無罪辯護。

當地法輪功學員為蔣紅英、王香玉請了張傳利、李春富兩位律師。趙玉虎、趙素梅的家屬各請兩位律師。所以開庭時是六位律師。

公訴人開庭中就圍繞著中共對法輪功強加的罪名及法輪功資料出處進行欲加之罪,李春富律師講:憲法中沒有說法輪功是不合法的。並問法輪功學員為甚麼學習法輪功,幾位法輪功學員都說到自己學習法輪功的受到的益處。趙玉虎講法輪功教人以真善忍做人,是每個人都應該遵守的,公民有言論與信仰自由。

公訴人提及法輪功真相資料,正義律師指出他的搜查過程是不合法的。即便是法輪功學法有法輪功資料,沒有一條法律說是違法的。

學員趙素梅提到她發新年台曆,律師向法庭要求看台曆,所有律師都翻看了台曆。張傳利律師說,「台曆中提到天安門自焚事件本來就是假的,你們可以在百度搜索偽火兩個字,就能看到。」感到常人律師及旁聽的610人員、派出所人員都有很大的觸動。

十一點五十分左右庭中休息,下午一點五分左右開庭。

再次開庭張傳利律師發現公訴人不符,問公訴人姓名,提到卷宗中提到的公訴人姓周,感到和現有公訴人不符,再次問公訴人名字。公訴人說自己姓許,張傳利律師直接指出現有公訴人所說的一切都是違法的,要求公訴人迴避。

公訴人向法院提出證據不足,補充所謂證據要求休庭。律師最後向法庭遞交要求撤訴的信件。

之前庭長把北京律師叫去問,你們怎麼做辯護?律師說「我不僅辯護,我還要做無罪辯護。」庭長吃驚,問北京甚麼情況。律師說「現在(陷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到檢察院就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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