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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惠民縣多位法輪功學員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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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惠民縣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日前向最高人民法院遞交訴狀,控告江澤民在任職期間對他們與眾多的堅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實行「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等滅絕政策,給這些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帶來極大的傷害。

六十歲的房玉花女士說:「我是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因為有病,有病亂求醫嗎,誰都想有個好的身體,通過朋友介紹,學了法輪功,一煉身體好了,無病一身輕。沒想到江澤民處於妒忌心利用中共所有機構迫害法輪功,我也是被迫害的之一,被李莊派出所非法抓去,又是打又是罵,還讓我罵師父,我不幹,他們就抄我的家兩次,搶走大法書籍很多,還有九十三元錢,以後經常騷擾我的家,還經常監視著我的去向。」

高全英女士二零零四年被迫害致死,她丈夫陳述說:「我妻子是一九九六年煉的法輪功,因身體不好,腰椎間盤突出,風濕性關節炎,通過學法煉功身體完全好了,無病一身輕,家庭也和睦了,幹活也有勁了,鄰居都羨慕我妻子的變化。因為大法被誣蔑,她去上訪澄清事實,回來後被派出所抓去,毒打,被打的渾身上下青一塊,紫一塊,沒一個好地方,而且還抄了我的家,罰款三千元,搶走了所有的大法書籍,還有功放機、電視機、收音機,連打坐的墊子都搶走了。到了二零零零年四月份的一個晚上,警察又闖入我家把我的妻子戴上手銬,強行帶走,妻子又被派出所的人打的面目皆非,當場就昏過去了,左一起右一起騷擾和迫害使我的妻子舊病復發,於二零零四年春天三月份離世,年僅四十九歲。」

孟祥英(女,六十六歲)說:「我是一九九八年十月走入修煉的,因為身體不好,如頸椎病,乳腺炎,渾身疼痛,修煉後沒病一身輕,修煉後我變得無私能寬容別人,每天生活得很充實。在二零零零年三月上訴回來,派出所長、鎮書記指揮,打,罵,罰站,罰錢二千五百元。」

四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潘祖珍女士二零一五年四月被非法判三年,目前在監獄遭迫害。她的丈夫陳述說:「我妻子是一九九八年八月開始煉法輪功的,修煉前得了乳腺癌,渾身沒有一點力氣,家庭不和,和婆婆經常吵架,通過修煉法輪功,簡直完全變了一個人,病也好了身體也有勁了,家庭和睦了。因大法被誣蔑,進京上訪後被李莊派出所抓去毒打,在雪地裏罰站三天,還非法抄家兩次,家裏僅有的四百斤麥子被搶走,還有大法書籍、兩台電視機。二零一二年四月份因傳播大法的美好,被非法勞教兩年,回家後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七號去趕集時給朋友說法輪功能祛病健身時,被高青縣木裏派出所非法抓捕,並搶走了電動車和身上的所有錢財,非法關押在淄博市張店區看守所,二零一五年三月份被高青檢察院非法誣告,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六號被高青縣法院非法誣判三年,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號被劫持到濟南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張學梅(女,七十歲)說:「我是通過有病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心臟病,關節炎,氣管炎,好多種病,通過煉功達到無病一身輕,我終身感謝大法師父。例如我在莊裏不願和外人接觸,通過修煉他們都承認我真的變了一個人一樣,我是個修煉人,知道自己無論做甚麼,幹甚麼都符合煉功人的標準,處處為別人著想……現在是七十歲的人,渾身有使不完的勁,生活得很充實,總之那個美好真是一言難盡。

「二零零零年春天,李莊派出所長,派人無禮抓人,把我抓去,毒打,打得我身上流血水,使皮鞋打臉,他一百八十斤的身體踩在我身上,就這樣慘無人道的迫害,還抄我的家,罰錢一千元,無緣無故的把我抓到派出所叫我罵師父,不罵就打我,罰錢等等。」

陳紅霞(女,六十歲)說:「我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煉功前有腰痛病,通過煉功無病一身輕,真是太感謝大法師父了。通過修煉,我心胸寬廣,各方面都得到了提高。」「二零零零年三月上訪被劫持到惠民縣公安局看守所,還罰錢四千元並抄家,如拖拉機肥料等,拿上錢贖回了東西。」

楊玉蘭(女,五十九歲)說:「我是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因為有類風濕性關節炎,胃炎,修煉後無病一身輕,完全達到了身體的健康,每天生活得很好,……修煉後處處為別人著想,盡最大努力做到無私無我……。二零零一年清河鎮派出所把我抓去並抄家,所有大法資料全部都抄去,包括師父法像,罰錢一萬三千元。」

趙玉芹(女,六十三歲)說:「我是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以前有黃疸肝炎,腦膜炎全身疾病,通過修煉完全達到了身體的康復,真正感到了身心的快樂。二零零零年大年陳鎮派出所非法拘留我三天,後放我回家。」

於光華(男,四十九歲)說:「我是一九九八年四月份,得了出血熱在西牛一家醫院住院,我的外甥女向我介紹了法輪功的美好,從此我走上了修煉的路,從修煉法輪功後我無病一身輕,以前和妻子經常打架,修煉後所有的病都好了也不和妻子打架了,所有的毛病都改好了。二零零零年四月份李莊派出所長和他的手下對我進行電擊,拳打,腳踢,讓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修煉和信仰,還非法抄家,還經常上門騷擾我和哥哥,並強行牽走我的一頭大牛。」

張淑梅(女,五十歲)說:「我是一九九六年通過我姐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修煉前身體健康,聽說本功法本著真善忍做好人,憑著這三個字走入了修煉之路,修煉後身心健康工作生活愉快,家庭和睦事業順利。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大年陳鄉派出所把我非法關押到惠民縣公安局非法關押七天,罰款三百元。」

李克泉(男,六十五歲)說:「我是一九九六年學法的,沒學前,喝酒,抽煙,打牌,打仗等很多壞毛病,通過學法以後,這些壞毛病都改了,那個好處真是太多了,無病一身輕……。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五日李莊派出所和惠民公安局的兩個便衣,到我家搶走了我朋友的電腦,打字機,掃描儀,功放機,收音機,大法書籍若干。把我戴上手銬直接強行送到監獄,被關押了七天,拿上三千元錢才把我放回。」

王啟增(男,五十八歲)說:「我是一九九九年三月三日得法的,因為有病學的法輪功,煉功以後無病一身輕,我妻子看到我學法好了,很高興,所以她也開始學法煉功得到了很多好處。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因傳播真相,我們夫妻二人被辛店派出所抓去,送到惠民公安局,讓我們拿上六千元錢,才把我們放回。」

李宗霞(女,五十二歲)說:「因身體不好聽朋友說煉法輪功能祛病健身,就這樣開始學法煉功,真是達到了無病一身輕,丈夫是個司機,看到了我的變化,出於好奇也煉起了法輪功,學法後處處按師父講的做,以真善忍標準做一個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丈夫開車拉著我們去北京正法,剛到河北鹽山就被李莊派出所把我們強行截回,被拘留十五天,沒收了我們的汽車,還罰了我們,第一次六千元,第二次三千六百元。二零零零年我在濱州醫院照顧病人,李莊派出所有強行非法把我帶到李莊派出所,逼著我罵師父罵大法,我不幹他們就往死裏打我,打的我昏過去好幾次,拘留我七天後把我放回家。」

李克富(男,六十六歲)說:「我今年六十六歲,因有胃病,關節炎等好幾種病,不能勞動,還要花錢家裏很困難,就在一九九七年十月十日有幸得法,開始修煉法輪功,不長時間,身體都好了,也能幹活了身體越來越健康。學法輪功的人太多,江澤民起了妒忌心,迫害法輪功,污衊我們的師父,為澄清事實進京上訪被派出所抓回,罰錢五百元,非法扣留九天,還讓交九百塊錢的生活費;二零零零年四月份再次綁架我,嚴刑拷打又罰錢五百元,扣留九天。」

李秀蘭(女,六十六歲)說:「我今年六十六歲,也是因有病得法,就這樣走進了修煉的路,通過煉功病全都好了,處處都聽師父的話做個真誠的好人。因進京上訪,在二零零零年四月份被派出所抓去,還戴手銬腳鐐,被毒打,對我的身體進行了殘酷的迫害。」

吳光鋒(女,五十九歲)說:「我因為渾身是病走入修煉,我是一九九八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修煉後無病一身輕。我知道了怎樣做個好人,變的善良能寬容別人;修煉後我的生活非常充實。在二零零零年三月我被迫害後,到惠民縣公安局討個公道。可是我鎮書記、派出所所長,把我綁架到派出所打罵並罰款八百元。」

路培源(男)說:「修真善忍做好人,一學入心,學後身體健康心性提高,想事做事不能對別人不利,不與人爭鬥,與人為善。我是二零零零年四月份被李莊派出所非法抓去,用電棍打,皮鞋打臉,狼牙棒打,被強行關十天,然後抄家,搶走師父法像,罰款二千元,還牽走大牲口(騾子)。還強迫在華李辦事處勞動十多天。」

還有熊寶鳳、趙光新、陳紅豔、周延鳳、李元鳳、孟祥平、任立梅、於德花、李東雙,他們雖未遭到身體迫害,但被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心理和精神遭受巨大壓力。

一九九九年,被告人江澤民一手挑起了針對信仰「真、善、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導致十六年來眾多法輪功學員廣泛遭受種種迫害,甚至被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也導致眾多的不明真相的人參與迫害,違法犯罪。

因此,依據中國憲法與法律,請求對被控告人江澤民的諸多罪行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賠償受害人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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