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凌源國保警察騷擾、綁架「訴江」公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目前,法輪功學員控告首惡江澤民罪行的勢頭強盛。從五月底到七月二十三日,明慧網已收到總人數逾十萬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遞交給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的訴訟狀副本,訴江大潮勢不可擋。

然而最近,遼寧省凌源市國保大隊,對轄區內向最高檢察院郵寄控告惡首江澤民訴訟狀的法輪功學員上門騷擾、綁架。參與綁架的凌源市警察稱,是因控告江澤民的事,是執行上面指令,帶走法輪功學員所謂「詢問調查」。

七月十五日上午,楊杖子鎮百牛群村法輪功學員王玉蘭,被國保大隊陳志等警察綁架,王玉蘭不斷給在場的警察講真相,我只是控告江澤民一人,沒有涉及你們,是給你們機會悔罪。陳志叫囂:「活摘器官,你有證據嗎?這是誣告!」接著以此為由欲送拘留所,後因體檢不合格勒索一千元才放回家。

七月十六日,南大街的法輪功學員凌曉輝家被五、六個警察砸門,因當時凌曉輝在樓下,及時走脫。

七月十七日,凌鋼的法輪功學員溫洪林(男)、張天明(男)被國保大隊及莫胡店派出所不法警察綁架。溫洪林家被抄,搶走筆記本電腦一個、法輪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現在被非法關押在大河南拘留所,正在絕食抗議反迫害。張天明當日被放回(警察原目的是綁架張天明的母親),事後,警察又打電話給張天明的妻子雷明佳(也是法輪功學員),要求其上派出所談話,被拒絕。

七月二十日,凌鋼醫院的法輪功學員劉丹丹被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據目擊者稱,劉丹丹當時抗議綁架,拒不配合,在家中被警察強行拖進警車,連鞋子都沒讓穿,抄走私人筆記本電腦兩台、法輪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現被非法關押在朝陽市西大營子拘留所。

遭上門騷擾的還有家住東城的法輪功學員喬豔華,家住凌北的法輪功學員馮國富(男)。其中去了馮國富家多次,均大門上鎖,家中無人。警察們在門外等了半個多小時才離開。

另外,七月十五日晚,刀兒登鄉法輪功學員李生(男)發放真相資料,被刀兒登派出所警察李彬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大河南拘留所。

正告參與此次迫害的警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檢察院或者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檢察院或者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

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是行使公民的權利。你們在過去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已經犯下罪惡,法輪功學員只是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一人是為了誰?是為了你們,是給你們一個悔罪得救的機會。法輪功學員歷經十六年血腥迫害仍然堅持信仰,難道他們沒有能力和毅力追究和嚴懲你們嗎?是他們慈悲你們,但你們為甚麼如此愚蠢的與好人為敵,為即將滅亡的江澤民充當家奴和陪葬呢?機會不會總有,江澤民被公審之時,你們如何面對自己犯下的罪惡?停止迫害,不做罪人,是你們的唯一出路。順天意者興,逆天意者亡。希望你們把握機緣,好自為之。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