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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冤獄無天日 善良婦女血淚事

——遼寧凌源市金翠香自述十年冤獄被殘酷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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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三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凌源市善良婦女金翠香,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綁架折磨,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被綁架,當時被惡警張明華踢破鼻樑,流血不止,在雙塔區政保科被惡警白文友用電棍電臉部,還用下流語言辱罵。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年僅三十七歲的金翠香女士被雙塔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在遼寧女子監獄遭酷刑與九年奴役。

下面是金翠香自述十年冤獄被殘酷迫害經歷:

我叫金翠香(女,四十七歲),家住遼寧凌源市楊杖子鎮,是一個普通的工人。一九九五年下半年我喜得大法,不久師父給我清理了身體上不好的東西(附體),修煉以後偏頭痛 、腋臭、腰痛等疾病不翼而飛,自此,法輪大法好,深深扎在了我心靈最深處,同時在生活中處處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個真正的好人。

一、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遭迫害

九九年四二五進京上訪回來被單位罰款200元,隨後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團夥瘋狂地誣陷迫害法輪功,造謠、誹謗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大肆抓捕法輪功修煉者,我仍然相信大法、相信師父。我不相信邪黨的謊言,七月二十二日進京上訪中途被截回,被非法抄家。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在單位被綁架到拘留所關押二十天,回廠後工資被拿掉二級,沒有回到原崗位。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六日,我獨自坐車到了寬城,在一個小旅店住宿,第二天,我走上了天安門廣場,打出自制「真、善、忍」條幅,被警察抓到車裏,在廣場派出所裏,因制止惡警打同修被六、七個男女惡警圍打,後來被關押到順義縣,被龍潭灣派出所惡警用電棍電擊、不讓睡覺。後被轉到順義縣看守所,最後核對我的身份後將我送到遼寧朝陽市駐京辦事處。在那裏我遇到二位同修,第二天吃早飯的時候,趁看管人視線離開了我們,我和另一同修就走了,以後只好流離失所。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二、在看守所遭折磨、野蠻灌食,被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一年八月我回到朝陽,和同修做起證實大法的事,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警察突然闖進我和同修租的農屋,並恐嚇喊著讓我們跪下,我不跪,鼻樑被警察打出一條口子,鮮血直流,當時只認識一個叫張明華的惡警。在雙塔區政保科,我被惡警白文友用電棍電臉部,用下流語言辱罵,在被送往朝陽市看守所途中我跳車,被抓回車上後,張明華一拳打在我的太陽穴上,我被打的眼冒金星。在看守所,還有同修被關押在那裏,那時馬上就要過大年了,我們集體絕食反迫害,期間一位男同修也絕食反迫害,他絲毫不配合邪惡的命令和指使,甚至不洗漱、不走路,他是被抬著來到我們這裏,我也被強行灌食,牙被撬鬆動,插管到胃,幾乎窒息。

酷刑演示:灌食
酷刑演示:灌食

在二零零二年,三至四月間看守所灌食迫害死一位男大法弟子,這裏無法提供真實姓名,當時看守所掩蓋罪行封鎖消息。在那裏我們拒穿馬甲、拒背監規、不讓我們煉功,我們也煉,開創了煉功的環境。當時看守所女號鐵門中間有一條鐵鏈子,平時提審犯人,門開鐵鏈有時開、有時不開,犯人就從鏈子底下鑽來鑽去,法輪功學員不鑽,有一次,朝陽一個叫李淑萍的法輪功學員不鑽鐵鏈子,她被惡警拖出去暴打,整個走廊裏只有那恐怖的皮管子聲迴盪,當時看到她渾身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

朝陽市雙塔區中級法院以十箱的不乾膠真相粘貼,對我和另一同修非法判刑十年,我們都沒有在判決書上簽字。

三、遼寧女子監獄酷刑:熬鷹、不讓睡覺、針扎……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七日,我被送到遼寧女子監獄迫害,當晚在入監隊只能買一個盒飯吃(五塊錢),當時我梳一根馬尾巴辮,入監隊犯人一剪刀下去,我的頭髮變成了所謂的,齊耳短髮。第二天被分在當時的三大隊三小隊(在二零一一年時當時的三大隊改編號為現在的一大隊),後調到三大隊四小隊迫害,當時的隊長叫高楠。在那裏我不承認自己是罪犯,不說報告詞,高楠就把我銬在暖氣片上,我只能蹲著,蹲久了。我喊「法正乾坤,邪惡全滅」,她們就威脅我,再喊就用臭襪子堵我的嘴。

獄警下班了以後,高楠拿一根手縫針企圖扎我的手指肚與手指甲之間的指縫,我喊正法口訣,她沒有得逞。晚上犯人收工了,洗漱熄燈後,二十二點我被領到水房子坐小凳,地上濕漉漉的都是水,有倆個人監視我坐,每兩小時換一班人,一直到犯人們起床洗漱,讓我再去我的床鋪邊繼續坐小凳,稍有瞌睡、就推醒,白天和其他犯人們正常出工,一天一天的這樣熬下去。為了達到讓我認罪,三大隊四小隊綁架了全小隊犯人都參與迫害我,逼我認罪。

那時早六點半出工,晚九點收工,中午不休息,犯人們白天幹一天活兒,晚上還要看管我們熬夜,因此她們恨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時間長了,辱罵 、毆打學員,不許學員入廁經常發生,這種黑天 、白天不讓睡覺的迫害方法,叫「熬鷹」,過了三至四天,我看見高楠了,我對她說:睡覺 、吃飯、入廁是維持人生命的權利,我有睡覺的權利。她無言以對,熬的時間長了,真是頭暈腦脹的……

剛入監時,我父親千里迢迢背一大袋子生活用品去女監看我,高楠隊長只拿了一件棉線的上衣,一件手織的毛衣(後來毛衣不讓穿),褲頭都不給我留,當時家裏捎了二包(二點五元一包)的最廉價的衛生巾,也被她剋扣下來,一直都沒給我。二零零一年我的丈夫單方面提出離婚,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辦了離婚手續。

我的父親患骨癌需要錢治病,但父母每年還給我存五百至六百元生活費,每月平均五十元買牙膏和衛生紙,當時伙房每週只有二頓是細糧,週二中午米飯,週五晚上饅頭,其它都是玉米麵粥、窩頭,經濟條件好的犯人可以在超市選購食品,我沒有錢監獄給甚麼飯就吃甚麼飯。

四、用欺騙與強制的手段「轉化」

十年的牢獄,對從未離開過家的人是不可想像的。當時沒抱著活著出來的念頭,不願在裏面呆但又覺的時間漫長。

當時三大隊任用一個叫劉妍的詐騙犯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不「轉化」的不讓買生活用品,甚至不讓接見,劉妍假惺惺地從生活上幫助生活條件差的我,誘騙我說:「轉化」以後可以辦保外就醫,就能縮短回家距離,嚇我不「轉化」給我辦強制學習班。後來發現辦保外就醫,根本就不是想辦就能辦的,尤其對法輪功學員可以說是人不到要死的狀態都辦不了。

我知道自己被欺騙了,包夾每日看著我,限制我上廁所,不讓我和別人說話。包夾叫馬飛雲、楊桂玲,楊桂玲有一次在我如廁時對我又打又罵,半年後她兒子在工地幹活兒把腿摔斷了,她收斂了許多。

每月都強迫我們寫所謂「思想彙報」,我就寫在大法中的美好,自己修煉後身體變好、思想純淨、道德昇華、寫不完的寫。邪惡想利用某教改變我對大法的堅信,張璐璐由隊長升為幹事,又回到三大隊,為了達到「轉化」我的目的,讓我改學某教,我不學。我說:甚麼修煉方法都沒有法輪功好,他是真正的佛法。

陳傑幹事代科長期間,讓我聽了一次聽證會,監獄春夏秋冬四次給犯人減刑,法輪功學員被「轉化」之後減刑的時候需要經過聽證會,就是檢察院、法院下來相關人員,事先走一遍程序,法官問減刑的犯人,你對法輪功的認識,學員就被迫說違心的話,聲音像蚊子那樣小,也算通過,而且我親身經歷過一次聽證會,聽見了那樣小的聲音,法官算她通過。回來陳科長問我能不能說,我說:我說不出來誣蔑師父的話,她說:你騙你自己一回,就能早回家。我說騙我自己我做不到。

五、超時超強度的奴役

對認罪的犯人,監獄每月給犯人簽考核分,五-十五分,得到一分相當減一天,月月積累攢到三百六十分,可減一年刑期,監獄改造犯人分兩方面:思想改造和勞動改造,思想改造是每月犯人寫一份思想彙報,靠近隊長,服從管理,表決心之類。勞動改造就是強制參加勞動,不得裝病。《監獄法》規定:犯人每天勞動時間不超過八小時,中午有休息時間。我在女監呆了九年的時間,九年中,中午有休息時間的不超過一個月,為了追求產值,我所在的三大隊午休時間也逼迫幹活,還不僅僅如此,二零零四年夏天趕一批活兒,連續加班三天三夜,吃睡都在車間,加完班渾身起一身熱痱子,奇癢無比,當時的生產科長叫王宏雲。

每次省監獄管理局來檢查,事先大隊就知道了,當天先收拾衛生,把機台用線調齊,機台案板都整整齊齊的,隊長安排聽話犯人,若領導問吃的好麼,要回答吃的好,睡的好麼,回答「睡的好」,中午休息麼,回答「中午休息」。在二零零七年以前,三大隊是早六點半出工,晚九點收工,中午不休息,週日不休息;伙食每週二次細糧,週二中午米飯,週五晚上饅頭,其它都是玉米麵粥、窩窩頭,窩頭又酸又硬,平時菜裏沒有肉、沒有油。最難聞的是凍白菜湯,當凍白菜湯抬進車間裏時,那氣味都熏人,無法想像如何下咽。這樣的伙食,每天還強制勞動十三個小時,產值是搶活兒搶出來的,整個車間機台飛轉,節奏飛快,吃飯也可以說是搶飯,為了節省時間恨不得把飯倒到胃裏邊去,節省時間就是為了搶活幹,每天的生產定額都是極限。

被關押人員如同籠中飼養的動物一樣,餵的是豬狗食,披星戴月早出晚歸,掙的是監獄滾滾的財源。三、四大隊對外稱「寧大服裝廠」,服裝廠共有十一個小隊,有裁剪、包裝,八條流水作業線,我所在的四小隊加工過上衣、下衣、裙子、工作服、棉服、雨衣、勞改服、警服等。拿警服來說吧,一件警服加工費五十五元,市面可賣三百-四百元(有棉旦)每天小隊定額一百六十-一百七十件,每天產值近千元,服裝廠八條流水作業線日產值近萬元,寧大服裝廠每年上交女監產值都名列前茅,《女監報》報導年終上繳產值二億元。

二零零七年以後,女監被評為司法機部部級文明標準監獄,出工時間改為早七點,晚七點收工,實際上早六點四十五出工,早七點時已經正式幹活了,中午不休息,週六週日休息一天,記得二零一一年一次省監獄管理局來檢查,收拾衛生之餘,每人下發一張作息時間表,要求人人都得會背,早七點-七點半早餐,七點半-八點半學習時間,八點半-十點勞動時間,十點-十點零五分眼保健操時間,十一點半-十二點半午飯和午休時間。那一天,隊長孫爽找到我問我,如果有人問你午休嗎,你怎麼回答,我說沒午休,她說你不能這樣說,我說沒休就是沒休,這能撒謊嗎?只有法輪功學員敢說真話,那些勞改犯為了減刑,在隊長面前表現,隊長讓怎麼說就怎麼說,讓撒謊就撒謊,明知中午不休息,都得說中午休息了,因為她們要得分,服從隊長才能得高分,監獄用以惡制惡的管理方法,更教會犯人造假,撒謊臉都不會紅一下。我問隊長,休息時間有,為甚麼不休息呢?她說:你可以休息,我問別人呢?她替她們回答說,她們不願休息。

在監獄的高牆內日復一日 、月復一月、年復一年重複著超時超強度的勞動,被無償榨取勞動成果的犯人們每月簽分的時候,都說謝謝隊長,還鞠躬行禮,所謂的「勞動改造」不過就是嚴懲體罰,超時超強的極限勞動,體現出邪黨毫無人性的手段,更不用說教育人要誠實了,警察變異的觀念是:誰請你們來的,是你們自己來的,在監獄說改造也許就是把一個曾犯過錯的犯人變成更加無恥,而對修真善忍的學員的瘋狂迫害更是登峰造極。

我認清了監獄的暴力手段,欺騙、虛偽、欺詐,並無償的榨取我們的勞動成果,因此二零零六年以後我拒簽考核分,每月都拒簽,告訴隊長改造與我無關,我自己都騙不了自己,更不能騙別人。

六、申請探視病危老父,監獄偽善欺瞞

二零零八年二月,我把探視病重老父的申請交到代大隊長陳傑幹事手裏,重申中國人講孝順,父母共有二個女兒,小女兒人在大獄,不能分身;老父患骨癌七八年,手術一次後又在舊病灶處長了一個五斤的大包,在老人生前見一面亦可免去許多遺憾,況且人死不能復生。當時她說:法輪功學員探視沒有先例。我沒有放棄,在監獄政委房淑霞值班之際,把另一份申請交到她手裏,二月二十三日房淑霞要見我說:國家不允許。那時候我知道的法律知識太少,沒能為自己爭取到探視的機會,之後的近三個月,我的頭痛 、牙痛、頭蓋骨的一條縫像裂開了一樣疼。

我父親是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去世的。當老人彌留之際,母親托人把電話打到女監我所在的大隊,老父親想最後一次聽女兒叫一聲「爸爸」,老人最後的時刻沒有聽到思念的女兒的叫聲,死不閉眼。我回來後,據母親講,她一再請求,監獄都沒有同意一個病危老人的最後請求。

監獄設有親情電話,普通犯人每月一次,但法輪功學員不能打,九年我沒有打過一次親情電話;監獄設有法律諮詢,但法輪功學員不能諮詢,只有隊長指派的犯人能去例行公事,有一次我找安蕊科長請求法律諮詢,她說法輪功不能法律諮詢。

二零零八年下半年,我開始不戴標記牌,用一句警察的話講,監獄只有二種人:一種警察,一種犯人。二種人都戴標記牌,你不戴牌,你是甚麼人。我對警察說:你把我當罪犯,可是我沒認罪,沒有罪我和犯人就不一樣。讓我去照像,像片發下來我就剪碎它,後來乾脆不去照像了。有一次廠長張曉兵值班,走到我機台前,問我為啥不像別人那樣戴牌,我說自己沒有罪,故不能和犯人一樣戴牌。後來她自己動手給我寫了一個牌子,又親手給我戴上,她走了我就又撕碎了。

七、十年冤獄 把善良和寬容留給世人

大概二零零九年,監獄給勞動獎金,一個小隊是生產組長、大工、 熨台、 案板、小工,分別是一百、八十、六十、五十、四十、三十、二十、十、五元,大概分這幾個檔次。而法輪功學員不「轉化」活幹的再好也只拿末等獎五元,我就是其中一個。有一次我母親去探監,孫爽隊長告訴她,我幹的活兒免檢,我幹的也是大工幹的活兒,每月給我獎金五元,但領錢需自己簽名,我拒簽名,不簽名沒有獎金。

我沒認罪,我也否定監獄的一切管理,報告詞 、標誌牌、背監規、簽分、勞動獎金,我都否定了。在誣判到期照出監像時,把一張寫上名字的紙別在胸前,硬要我別,給我別名片我就不照。

在遼寧女子監獄被殘酷迫害九年,到走出監獄大門,幾乎每年換一個隊長,都是年輕的,最後一個隊長叫孫爽,我告訴她:我是修真善忍的修煉人,如果你沒見過煉法輪功的甚麼樣,今天你可以看到了,大法弟子在監獄這樣惡劣、殘酷的環境裏,能夠做到無怨無恨,無私無我,把善良和寬容留給了你們,請記住「法輪大法好!」。

十年冤獄迫害經歷沒能及時寫出來,苦役九年,這無形的東西壓抑著我,讓我不願動筆揭露這場對我的殘酷迫害,但是我知道必須寫出來,初稿結束時,突然意識到,及時曝光受迫害經歷,也是徹底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這也是在清除黨文化、徹底解體邪惡。

參與迫害的人員名單:
朝陽市雙塔區公安分局局長:張明華
政保科:白文友、趙名成
朝陽市第一看守所副所長:史所長、高智華
朝陽市雙塔區法院審判長:孫雲學
朝陽市雙塔區法院審判員:蘇毅、李雲峰
朝陽市雙塔區法院書記員:張朝生
單位:遼寧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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