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立彬生前照片 |
關於鄭立彬遭受的迫害,請參考明慧網相關報導《歷種種酷刑 鄭立彬含冤離世(圖)》、《佳木斯大法弟子鄭立彬受迫害部份經過(圖)》等等。
以下是鄭天麗敘述的部份事實:
我兩歲的時候父親就去世了,是母親一個人把我們兄妹辛苦撫養成人,哥哥為了幫助母親分擔生活的負擔,提前輟學開始打工,接觸了一些社會上閒雜的人,常常幾天不回家,還在外面打架,母親對他真是很操心。一九九四年哥哥二十二歲,開始接觸法輪功。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參加了李洪志大師在大連兩個小時的親自傳功報告會,在報告會上李洪志師父當場祛病,祛病的方法就是讓大家想一下自己的病或者是家裏親人的病。當時我哥哥想的就是我母親的心臟病。我哥哥記住了治病那天的日期回家問我母親心臟病好沒好,我媽說好了,我哥問是甚麼時間好的,我媽說出的時間和他記住的日期一樣,我哥又問我母親是怎麼好的,我媽說那天突然感覺心臟被拽走了,從此心臟病就好了。我哥哥從此堅定的走入修煉法輪功。
煉功前,我哥有鼻子嚴重出血的毛病,每天清晨起床時都出血,煉功後這個症狀逐漸消失。哥哥煉功後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不再和社會上的人接觸了,不冷漠了,脾氣也好了,也不和我吵架了,變得總是笑呵呵,也願意幫助別人了,天天按時上下班。那時哥哥在佳木斯正大集團工作,領導很器重他,親戚朋友都喜歡他,那是我們一家三口最幸福的五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我哥哥懷著簡單而單純的想法兩次去北京,想用自己親身經歷告訴政府法輪功是多好的功法,他因為修煉法輪功如何受益。沒想到這也正是我家噩夢的開始:我哥哥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勞教關進佳木斯勞教所;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被關進北京團河勞教所二年半;二零零四年再次被關進團河勞教所,被迫害的生命垂危送回佳木斯。在佳木斯中醫院診斷肝臟大於正常十八釐米,脾大於正常二十五釐米,醫生告訴我準備後事,頂多活一年半載的。我無法理解,我哥哥一醫生告訴我準備後事,頂多活一年半載的。
我無法理解,我哥哥一直身體都很好,比周圍人身體都好,怎麼會這樣?那年我哥才三十二歲。二零一零年五月八日我哥住進佳木斯肝病醫院二十二天後,於六月一日死亡,年僅三十八歲。我哥住院期間,我開始詳細了解法輪功。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有甚麼不好?能傷害到誰?為甚麼國家這麼殘酷的對待法輪功修煉者?我哥哥煉法輪功,李洪志師父還把我母親的心臟病治好了,當今世界誰有這個能力?我哥哥原來生活無目標經常打仗,法輪功使他浪子回頭,變成領導器重朋友喜歡的人。希望國家政府能真真正正的來了解一下法輪功。我真的不理解就因為他成為一個好人才把他抓起來,才給他用各種酷刑嗎?!我真的不理解江澤民為甚麼要對這樣一群好人採取非人道的迫害。
我母親今年七十四歲,這場迫害使我母親老年失去兒子,哭的雙眼看不清東西。從我哥去世到現在,我母親還是經常一個人流淚,不讓我看見。我又是怎樣的心情──哥哥他在北京遭多次毒打高壓電擊,在團河勞教所被打不明藥物導致肝脾嚴重受損。我哥哥就是生前反覆被非法抓捕,多次被毒打上刑關押才導致他死亡。如果沒有這場迫害,我哥哥絕不會死的,我媽媽已經哭的眼睛接近失明。所以我要控告首惡江澤民,它是罪魁禍首,必須追究它刑事責任,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我哥哥鄭立彬被勞教被酷刑的經過: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日,一百七十名法輪功學員在佳木斯四豐山水庫召開修煉心得交流會,遭到警察重重包圍。交流會結束後,鄭立彬等七、八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至佳木斯看守所。在看守所,鄭立彬絕食抗議邪惡的迫害,看守所副所長李德權等人對他強行灌食,拿竹板撬他的牙齒,竹板被咬斷,就用斷了的竹板在他的嘴裏擰來擰去,頓時血肉模糊,血不斷的流了出來,灌食無法進行,惱怒的警察們強行給他戴上手銬、腳鐐,抻成「大」字形鎖在床上、地板上二十多天,並注射了不明藥物。二十多天後,鄭立彬被強行送入佳木斯市西格木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更多詳細敘述見明慧網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七日文章《佳木斯法輪功學員鄭立彬受迫害部份經過》)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二日,鄭立彬在北京市石景山區永樂小區與周根正夫婦和江濤、鐘洋等十餘人在學法交流時被特務跟蹤,警察開來多輛警車將他們強行拖上車,套上頭罩,秘密押入安全局看守所,用殘酷的暴行逼迫大法弟子說出組織者。他們被互相隔離,每人一屋,二十四小時捆綁在椅子上,北京市勞教局新安勞教所副所長李靜、隊長程翠娥、焦學先等人,手拿好幾根電棍,電擊他們,慘叫聲不絕於耳。連續很多天晚上都是這樣對待他們。鄭立彬和許多學員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最後又連續三次對鄭立彬進行高壓電擊,把鄭立彬的雙手銬在椅子上,兩根十萬伏電棍輪流進行電擊,每次長達一小時。鄭立彬的手上、身上、腋下、下頜、腿的內外側到處是電擊傷。手被銬得嚴重腫脹,自己不能解褲帶。此後,他的心臟經常出現抽搐性絞痛。當時知道(參與)此事的國安人員有:張海濤、張延超、呂峰、石磊、許軍、張志強。
二零零二年十月在團河勞教所鄭立彬寫控告,控訴在北京安全局遭受的精神及肉體上的迫害,控告原北京新安女子勞教所副所長、現團河勞教所副所長李靜,新安女子勞教所三大隊長焦學先、二大隊長程翠娥。在北京市勞教局工作人員到勞教所了解吸毒販毒一事的時候,鄭立彬將訴訟狀交給其中兩位領導,讓其轉呈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勞教所警察把他拽到辦公室戴上手銬,姓楊的小隊長毆打鄭立彬,鄭立彬一直問他們憑甚麼執法犯法。幾個警察將他拖到大廳,鞋都拖掉了。在拖拉中,鄭立彬蹬到了楊隊長的腿,以此為由,六、七名幹警一起圍住鄭立彬瘋狂毆打,然後把他捆綁在一塊床板上一下午,使其身體一動不能動。當時,鄭立彬被打得渾身是傷,到處青紫。經醫院檢查,確診為脊柱軟組織損傷。造成長期疼痛,功能障礙,當時臥床不起一個多月。鄭立彬被打後,正念正行,惡警害怕自己吸毒販毒一事被揭露,大隊長趙愛國向鄭立彬賠禮道歉。
二零零三年四月在北京團河勞教所鄭立彬勞教期滿,當時團河勞教所沒有轉化的法輪功沒有一例到期釋放,都被加期。已經給他湊材料準備好了加期,新調去的副所長李靜知道鄭立彬在起訴他,就想盡辦法要把他送回佳木斯本地關押。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七日,中央電視台製作「焦點謊談」節目「拋屍案」栽贓法輪功,使迫害法輪功升級,煽動世人仇恨法輪功。北京市公安局警察對鄭立彬進行慘絕人寰的電擊逼供、酷刑毆打。鄭立彬拒不配合製作節目。在後來中央電視台播出的節目中,出現的鄭立彬的部份鏡頭,那是他當時揭露被酷刑迫害的畫面,被當局利用來欺騙世人。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鄭立彬被送回佳木斯勞教所。在回來的前一週,團河勞教所把他送到集訓隊隔離,怕他和法輪功聯繫把裏面迫害法輪功的消息帶出來。臨走的時候,鄭立彬向團河勞教所索要被非法沒收的大法書籍、法律書籍和衣服褲子,以及被毆打後的X光片子。管理科科長任寶林不給,搪塞說:「你回去後給你寄去。」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佳木斯向陽派出所所長張宏光和另一名警察將他接回佳市,騙送到佳木斯勞教所。佳木斯勞教所管理科科長許恆基非法接收,繼續迫害。鄭立彬質問大隊長劉洪光:「為甚麼非法關押我?」鄭立彬被仰臥銬在彈簧床上不能起來,雙手分別銬在床的兩側三個多月,造成脊柱變形。鄭立彬的物品被刑事犯於海洋、邱洪彬等哄搶。鄭立彬絕食抗議,多次找駐所檢察官王洪明要求提起公訴,起訴勞教所與公安機關。檢察院的監查告訴他回家再訴,並說這是領導的決定。鄭立彬在佳木斯勞教所又被關押了三個月零十九天才被釋放。當時,當地派出所警察因我哥不放棄修煉,還刁難我簽字擔保才放人。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半夜一點,北京市海澱區馬蓮窪派出所警察非法撬門闖入民居,將大法弟子鄭立彬、馬萬里強行綁架。第二天把他們關押到海澱區看守所。鄭立彬拒穿看守所的坎肩,四監區警察張東升對其進行人身攻擊,把他摔倒拖出二十多米遠。三天後,惡警因鄭立彬絕食抗議迫害,對其進行強行灌食,造成其鼻、口、耳朵大量出血。因出血過多,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日,海澱去看守所警察把鄭立彬送往北京市公安醫院救治。十二月二十三日,鄭立彬生命垂危,公安醫院給海澱看守所和海澱區公安局國保處下病危通知。十二月二十七日晚,海澱區國保處用救護車將其轉移到三零九醫院,每天四個保安,三個警察輪番看管。在病危期間,北京公安機關沒有向家屬及當地公安機關告知鄭立彬病危情況。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北京海澱公安國保處用救護車將其送到北京火車站,在火車上交給佳木斯公安機關辦事人員,也沒有向公安人員交待其病危情況。當時三十二歲的人,看起來像七十多歲了,慘不忍睹。
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佳木斯國保大隊陳萬友不顧鄭立彬的生命危險,還把鄭立彬關進佳市看守所,看守所不接收,陳萬友向並向看守所承諾出事他負責。在看守所拒收的情況下,一月二日佳木斯中醫院大夫說鄭立彬活不了多長時間了才把鄭立彬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