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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被迫害冤死 江西南昌余寶珍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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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江西省南昌市六十六歲的余寶珍女士五月三十一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刑事訴訟狀,控告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使她的獨生兒子卻在這場浩劫中被奪去了年輕的生命,身後留下一個當時僅三歲的女兒。

余寶珍請司法機關追究首惡江澤民的刑事責任,將其繩之於法。

以下是余寶珍在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的那場對法輪功學員善良民眾的殘酷迫害,對於我的家庭而言是滅絕性的災難。我們信仰真、善、忍,在社會上做好人,何罪之有!可我活生生的獨生兒子卻在這場浩劫中被無辜地奪去了年輕的生命,身後留下一個三歲的女兒。

我的媳婦是湖北崇陽縣人,因丈夫離世後,她就失去了落戶的條件,原籍又不恢復她的戶籍,沒有戶口,沒有身份證,四處打工謀生都面臨重重困難。我感謝善良的媳婦在磨難中與我兒子結為夫妻,從此我承擔了養育孫女的全部責任。

十多年來,我忍著老年喪子的痛苦,養育著幼年喪父的孫女。我祖孫三代,孤兒寡母,就這樣承受著人們難以想像的痛苦,艱難地走到了今天。

我的兒子,萬里驥,原為江西省公安局特巡警支隊東湖大隊公安幹警,於一九九七年九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兒子為人誠實、善良、憨厚,修煉法輪大法以後工作更是兢兢業業,多次立功受獎,得到鄰里和同事們的一致好評。

我是一名企業單位的退休工人,修煉前疾病纏身,自修煉大法以後,身心健康,學會了善待他人。那時我母子二人沐浴在大法中的那份美好,深深地銘刻在我的內心世界,那是我終生難忘的幸福。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發動的那場對「真、善、忍」信仰者的迫害,把我母子捲入了痛苦的深淵。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我被非法勞教一年。在這一年裏,我受盡了非人的折磨。

可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對我兒子而言,那就是暗無天日的歲月。七﹒二零當天,兒子被劫持到單位的黑監獄關押折磨。那時邪惡之徒對我兒子幹了些甚麼,我無從知曉。

可是一年以後,我從勞教所回來,見到的是面目全非的孩子。一米八零的個子,體重一百八十斤的兒子瘦到九十斤,身體彎曲,人完全變了形。

但就是這樣惡人還不放過他。九九年十二月,他們將我兒子開除工作後,送往看守所繼續折磨。

有一次,我去看守所看望孩子,碰到一位「外勞」告訴我:「你是萬里驥的媽媽嗎?趕快想辦法把他弄出去,這孩子很可憐,被打得吐血,否則會死在裏面。我訓斥那些打你孩子的人:『你們再打萬里驥,我對你們不客氣。』他們回答:是上面叫幹的。」

我的心碎了!我四處奔波,求人!放人!得到的答覆像釘子那樣的堅硬:「不轉化,死在裏面也不放人。」轉化甚麼呀!做好人何罪之有!往哪裏轉呀!那時的我痛苦至極!如果可能,我願意替孩子去死。那時的兒子已經不能吃,吃了就吐;不能睡,因為腹腔時不時的劇烈疼痛;身體不能伸直,每天二十四小時身體蜷縮成一團。兒子的身體就在這種極度痛苦的情況下,仍被看守所關押折磨了半年之久。

二零零一年五月回家後,我帶兒子去醫院檢查,胃鏡做到哪,哪沒問題,就是痛,只查到了血色素連正常人的零頭都沒有。這種身體出現的異常現象,醫院診斷的結果只是:胃炎?還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這不是個迷嗎?!

那時我家四口人,兒、媳、孫女和我,只靠我不到五百元的內退工資生活,孝順的兒子,不得不拖著疼痛虛弱的身子四處去尋找工作。在那兩三年間,他送過報紙;做過超體力的沙泥工;給餐館打過雜;做過保安。

可是江氏集團、邪惡的六一零等相關機構一刻也沒有放鬆過對兒子的迫害,不僅三天兩頭上門騷擾、跟蹤、抄家,就連三更半夜都會有不明電話過來詢問,沒有一天讓人有個安寧。

而且,孩子每每找到一份工作,就會有人追到那裏,讓老闆辭退他的工作,就算在我非常親近的親戚那裏打工,也會讓我親戚感到恐懼和為難。並且,惡人們非法吊銷他的戶口、身份證,讓孩子寸步難行。

我們無從知道,這些將我孩子置於死地的指令來自哪裏。我們在社會上做好人,與任何人無冤無仇,為甚麼要這樣完全剝奪我兒子的生存權利。

二零零三年一年之內,他們三次送他去看守所、洗腦班,兒子反覆遭受的是精神上、肉體上的嚴重摧殘。

長達五年之久,一刻也不停緩的身心折磨,可憐的兒子已經沒有了能夠生存的空間,於二零零四年二月九日在家中含冤離世。

在去世的第二天,鮮血從他鼻子不停地流出,有兩名當地民警來到家裏,親眼目睹,他們嚇得直往後退。當時請來了醫務人員,他們也無法解釋,人去了,血液為甚麼凝固不了。

孩子被草草火化的前後,有多輛黑色轎車跟蹤、監視,這又是為了甚麼?當時的我只有無助和痛苦!

事後我冷靜地回憶:難以想像,迫害前,一個身心健康的孩子,幾年後怎麼身體出現這麼多無法解釋的現象呢?是江澤民實施的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恐怖滅絕政策將我兒子置於死地的呀!孩子身體的一切異常現象,就是鐵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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