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遭酷刑九死一生 周秀珍控告首惡江澤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周秀珍原是中國石油管道局職工。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她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控告首惡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寄給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短信回覆已簽收。

周秀珍因為修煉法輪功,十六年來一家人慘遭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妹妹被迫害致死;本人被綁架十次、被勞教一次、劫持到洗腦班四次,慘遭十多種酷刑折磨、九死一生;丈夫被綁架二次、被劫持到看守所、洗腦班各一次;母親長期在被騷擾、擔心中含冤離世;兒子遭牽連生活在紅色恐怖下,長期精神緊張。

周秀珍是一九九四年底幸遇大法的。得法前她是一個病魔纏身的人:30歲生完小孩後就得了病:經常大量流血(嚴重時得輸血才能救命)、類風濕病、關節炎、偏頭疼、美尼爾氏綜合症、心慌心跳、高血壓(最高達二百多)、內外痔瘡、經常流血、解不下大便,全身腫脹,腿和腳經常腫得不能站立,還有雙肩周炎。三十多歲的她,生活幾乎不能自理,更談不上照顧孩子和料理家務,拖累的丈夫都無法正常上班。到處求醫,經常住院,年紀輕輕的在單位就是出了名的老病號了。四十歲不到,就已經不能正常上班了。四十五歲不得不提前辦理退休手續。當時思想壓力極大,心情非常痛苦,對生活失去了信心。

通過學法煉功,身體明顯的一天比一天好了起來。沒過多長時間,她就完全變成了一個健康的人,而且沒花一分錢。心裏升起了從來沒有過的愉快,彷彿周圍的一切都變得那麼美好。是師父和大法給了她第二次生命!她激動得逢人便講法輪功的奇效,告訴朋友同事們是大法把她從死亡的邊緣上拉回來了,「大法太好了!師父太好了!」單位裏的同事在街上見到她,對她的變化都很驚訝。唉!這週秀珍幾年不見怎麼變年輕了,一臉笑容,紅光滿面的,哪像上班時的病態樣子啊!

通過修煉法輪大法她明白了生命的意義,時刻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病好了不用吃藥了,她就把節省下來的一萬元錢,匿名寄給老家修路。二零零零年的夏天,她去銀行取二百元錢,營業員可能看錯了位數給她二千元。她到家一看發現存摺上寫的支出二百元,這時才知道給多了。她想師父教我修的是「真善忍」,決不能要這多餘的錢。她立即返回銀行把多餘部份退還回去了。

妹妹周玉珍,剛剛四十歲,身體就非常不好,類風濕折磨的痛苦不堪。吃飯手都不能拿筷子,飯後不能洗碗,怕冷水。特別怕風,別人從身邊走過帶的風都受不了。越到三伏天越怕涼,人家穿短襯衫,她得穿羊毛衫,大熱天人家都找陰涼的地方,她偏偏得去太陽底下曬。同事都說她不正常。雙腳又木又麻,一到晚上睡不著覺,時常在地上痛苦的走來走去。每晚只能睡兩、三個小時,真是太痛苦了。她看到姐姐學大法後一身病不翼而飛了,覺得大法太神奇了,也於一九九五年五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功,時間不長妹妹的病就好了。而且是不知不覺好的。妹妹親身體驗到了大法真的很神奇,決心一修到底。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讓人做好人,對社會、對眾人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功法,卻無端的遭到江澤民的殘酷打壓。江澤民濫用職權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使周秀珍和她的家人受到了肉體和精神等多方面的傷害。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周秀珍控告江澤民的違法犯罪行為。

以下是她本人寫的一家人慘遭迫害的事實:

一、因堅持信仰依法上訪,被多次綁架,酷刑折磨,九死一生

1、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九日我被天安門派出所綁架關進了鐵籠子。當天就被廊坊公安局接回並送進廊坊看守所。在關押期間每天從早到晚強迫勞動,監室條件非常差,又小。關了幾十個大法弟子及犯人,晚上炕上地下擠得滿滿的,經常有大法弟子頭頂便池睡覺。夜裏有人上廁所,濺的臉上都是尿。就這樣被虐待一個月後,又被劫持進了管道局辦的學習班。到臘月二十五因不寫保證,又被送回了看守所,連續非法關押了整整五個月。

2、出來後不久,因老家七十多歲的母親有病,我買好火車票準備去探望。不料第二天正是四二五,廊坊市公安局和單位領導怕我去北京上訪,當天就把我騙到離退休處,兩個警察等著給我做筆錄,還有兩個處長(韓風忠、欒魯濱)幫著他們洗腦。第二天他們看我車票確已買好了又不能退,才同意我走。可是他們又不放心,派了兩輛車把我送到北京火車站,監視我上車,等火車開了他們才離去。在探望母親期間,單位領導也多次打電話騷擾,並告之等回來時得他們親自去車站接回。我們學大法做好人,卻被他們禁止出入,失去了我原本應該有的人身自由,終日不得安寧。

3、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我路經北京地下通道時,被便衣綁架(後來才知道當天天安門發生了自焚事件),後被廊坊駐北京辦事處送回廊坊公安一處關押迫害,之後又轉移到廊坊看守所繼續迫害。在被放回一個月時,身體還沒完全恢復,退休處書記欒魯賓、退休站站長馬緒剛、辦事員小馬等,三番五次來我家,強迫我去「學習轉化」,並揚言:如果不去就到我家裏來辦學習班。非法騷擾我,其目的是強制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4、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九日,我被廊坊市公安局警察魏某一把按住我的自行車不讓我走了。硬拉著我上警車,我不配合,堅決不上車。他們非常野蠻的強拉硬拽,最終還是被他們拉上車。到了公安局被警員馮國紀拽著我的頭髮往牆上撞,並拳打腳踢。因我頭部曾多次被打,這次再遭毒打使我的大腦昏昏沉沉,記憶不清。後來記憶力明顯減退,有時說話詞不達意,邏輯思維紊亂。

5、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我去天安門證實大法,被綁架到北京西城區看守所。因不報姓名,我們都被編了號。到晚上六點鐘看守所開飯時間(因為我在絕食),就把我叫出去「提審」。我因不說姓名、地址,警察就開始動手打我。先是拳打腳踢,見那兒打哪兒。接著就用鐵鏈子把我綁在審訊屋裏的固定鐵椅子上,然後把兩臂輪換向後擰,直至我疼得喘不過氣來。一會兒,又肆無忌憚的大打出手,打累了,他就坐下來休息一會兒,再接著打。一會兒強迫我蹲馬步,一會兒強迫我倒撅著。就這樣折磨了三個多小時才放回。當時我被打得暈頭轉向,渾身青一塊紫一塊。走路都不穩當。

第二天晚上六點鐘,又是看守所開飯時間(我一直在絕食兩天沒吃飯了),又開始刑訊逼供我。他說:「你今天要不說,我就讓你死在這裏。」於是他拿鐵鏈子將我綁在固定的鐵椅子上,拿起電棍就開始電我。從頭上電到腳下,盡電敏感部位。他先電我的太陽穴,然後從臉頰下來,直捅到嘴裏電,再抽出來電脖子、耳朵後、頭部後面。接著就是胸前、乳房、後背、兩大腿根、小腹部、每個手指尖、每個腳趾尖、兩手的虎口處、手心、腳心。我的慘叫聲,響徹整個走廊。西城區看守所成了恐怖的人間地獄。由於強大的電流,使我身體不由自主的往起蹦,他就用腳踩住我,像打「衝擊鑽」一樣的繼續電。他累了,就坐下來休息。後來又逼著我燒師父的法像,我不燒,他就又開始電我。電的我不由自主的從綁的鐵鏈子的椅子裏滑到了地上。他就用穿著的大皮鞋使勁踩我、踹我、跺我,直到我慢慢的從地上爬起來坐在椅子上,他又接著電。累了他又坐下休息,並惡毒的把《轉法輪》書放到我的腳下讓我踩,我就不踩,他就強行搬我的腳踩。隨後又拿起電棍電我。

就這樣反覆好多遍。後來他說:電棍在你身上不起作用了。就轉身將他事先準備好的一米多長的粗木棍掄起來就朝我的後背猛打,只打了兩下,木棍就被打斷了。他氣急敗壞的用木棍的斷頭使勁戳我的肝臟和心臟部位,我疼痛的撕心裂肺,大聲慘叫。他趕緊拿來非常髒的抹布塞住我的嘴。他打累了,又坐下來拿出打火機燒我的手指尖,並逼我撕《轉法輪》書。我不撕,他就拿書背砍我的頭。之後又把他的鞋脫下來,用鞋底打我的腳心、腳面,手心、手背,直到打得腫脹,血肉模糊時,又用他穿著大皮鞋的腳踩。我被這警察毫無人性的摧殘當中,決不屈服,死也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就這樣我被酷刑折磨了四個多小時,他毫無所獲,灰溜溜的走了。

這時進來了一個人,看我被打成這樣,問:你這是怎麼了?我說是警察打的,他問是誰打的?便出去了(後聽說這人是監察局的下來檢查工作的)。一會兒看守所的警察們都停止了審訊。領導和一些人都來看我,看我被打的體無完膚,奄奄一息的樣子,渾身上下、五臟六腑都疼痛難忍,當時我感覺自己的胸骨和肋骨已經斷了,一喘氣骨頭都在扇動,一點也動不了了。他們有些驚慌失措,為了開脫掩蓋事實,他們把我送回了監室。我連門都進不去,因門口有一點點小坡,我腳一點都抬不起來。同修和監室的犯人看我被打成這樣,堅決要求見所長。「號長」把所長找來。所長一看趕快把我領到法醫那裏。法醫看我渾身是傷,轉身進屋拿東西去了。這時我跟前沒有人,我突然感到耳朵甚麼也聽不見了,接著眼睛一黑,癱倒在地上,就甚麼也不知道了……。

不知過了多久,當我醒來時,聽見一個人說:「摸摸看有氣沒氣?死了沒有?」我慢慢的睜開了眼睛,看到了彩燈打出的幾個字;「北京急救中心。」他們往下抬我時,我才知道我被他們戴上了手銬、腳鐐。這時他們看我醒了,還說我是裝的。在急救中心,給我照了像,做了渾身檢查,查的結果不告訴我。但我從醫生的問話中,確定我胸骨和肋骨被打斷了。

回到看守所我幾乎成了廢人,上廁所得同修們把我抬起放到廁所,她們幫我蹲下,幫我站起來。睡覺也得別人抬過去。並且咳嗽不停,一咳時五臟六腑都疼,還不停的吐白沫子。尿的都是血。當時真是痛苦極了,真是生不如死啊!後來犯人發現我尿血了,就報告了獄警。在我勉強能站立起來時,大約在第七天,他們把我拉到了一個不知名的地方,把我扔到路邊,他們就跑了。我拖著疼痛的身子,艱難的步子叫了一輛出租車把我拉到公交車站,才坐車回到了家。

因公安局、單位到處找我,四天後,我帶著滿身的傷痕,開始了流離失所的生涯。我這次在北京西城區看守所遭到了殘忍的毒打,差點失去生命,給我精神和肉體造成了極大的傷害。被告人協同警察犯了故意傷害和刑訊逼供以及虐待監管人員罪。

6、二零零一年元月二十三日下午,我因經過天安門地下通道被天安門警察無理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關進了鐵籠子裏,晚上被非法轉移到紫金山派出所,提審做筆錄,折磨我一夜。第二天被廊坊駐北京辦事處送回廊坊公安局一處。警察魏××把我銬到暖氣管上,先是左右開弓打臉,手打痛了又戴皮手套打,皮手套打爛了,又找一本裝有塑膠皮的新書,又左右開弓的打臉,直到打累了,才將我送進看守所繼續迫害。

7、二零零二年一月初,我和同修再次被綁架。路上因我喊「法輪大法好」被廊坊市公安局警察馮國紀拽著頭髮拳打腳踢,用拳頭猛打我的頭部。同時拽著我的頭髮往牆上猛撞,當時我感到暈頭轉向,頭頂的頭髮被薅掉一大把。之後,就又送我到月城洗腦班,我絕食抗議,被罰站,多次野蠻灌食。

8、二零零六年二月我被廊坊市公安警察綁架到廊坊洗腦班,強行轉化,強逼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我怎麼也想不明白,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讓煉?為甚麼剝奪我信仰自由的權利?法輪功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認定法輪功就是好,所以在洗腦期間我不配合他們,堅持修煉到底,不「轉化」。他們就勞教我兩年。送保定勞教所,因身體不適,勞教所拒收,才被放回。

9、二零一四年三月六日上午,我在固安縣牛駝鎮趙各莊集市上向民眾免費發放「神韻光碟」時,遭惡人告,被警察綁架。在看守所被關押的半個月裏,既不讓家屬見面,也不告訴家人關在哪裏。

二、妹妹周玉珍被迫害致死,母親在長期紅色恐怖下含冤離世

妹妹周玉珍一九九九年十月去北京上訪回來後被非法關押在廊坊看守所一個月後,被市公安局一處勒索所謂的保證金四千元。又被關押在「月城洗腦班」三個月,遭到洗腦精神迫害,逼迫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從洗腦班回來後,被單位勒索二千元。當時單位領導是崔建新,屬於單位610的。這期間我妹被非法停發了工資。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我妹妹周玉珍因參加集體煉功被綁架,關押在管道局經警大隊兩天一宿。放回不久,單位廠長陳福紅怕影響了自己的身名利益,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三日公布了開除妹妹廠籍,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並將此決定印了二十八份,抄報局610、人事處,抄送公司領導、各部室、金光道居委會、新開路派出所等。當時同事們都非常同情我妹妹,他們不明白:為甚麼這麼好的人會被開除公職?他們說心裏特別難過,有的還到妹妹家來安慰她。

周玉珍在二零零零年上班期間,一天她們單位領導陳福紅把開發區管委會的人弄來了八、九個,把我妹叫到辦公室。陳福紅像審犯人一樣,「啪」!把桌子一拍,大聲吼道:「周玉珍!你知道你是誰嗎?」我妹說:「我是犯人嗎?我一個弱女子,我犯甚麼法了?我是殺人了還是放火了?還是偷你單位東西了?你這麼對待我!我信仰真、善、忍有甚麼錯?!」陳福紅無言以對,耍無賴地說:「你就得聽我們的,我們說你是啥就是啥。你殺人放火我不管,就不許你煉法輪功!」他們讓我妹表態放棄修煉法輪功。我妹堅決抵制並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不聽。

二零零二年一月五日,在我妹流離失所期間,被綁架到看守所,遭到警察吳某某毒打。用四稜棍子把妹妹的腿撬起來,打她的雙腳心(因為他們逼她踩師父像,她不踩)。一直打的他們打不動為止。把我妹渾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的。在看守所呆三天後被送到洗腦班迫害了兩個月。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日,在管道局610羅恩浦、郭海英的授意下,他們糾集了一夥人(其中有在洗腦班做轉化工作的人),圍住妹妹的家。從中午一直到晚上,妄圖再次綁架她去洗腦班,接受他們的精神迫害。我妹堅決抵制,不給他們開門。直到晚上他們走後,我妹無奈離開了家,過起了有家不能回的日子,流離失所大約半年左右。

在被告人和中共十六年的血腥鎮壓中,我們不但身心受到了極大的摧殘,而且經濟上遭到了嚴重損失。我妹妹十幾年來無任何生活來源,經常靠親屬資助維持生活。她曾多次去管道局找有關部門討要工資,但是都被他們以種種藉口拒絕。並讓她寫保證脫離法輪功。在中共這種精神與經濟雙重迫害下,使我妹妹的身體每況愈下,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含冤離世。

還有我年邁的母親,也是在這場迫害中悲憤離世的。兒女們一個個慘遭迫害,不是這個被綁架了,就是那個被勞教了,老人每天以淚洗面,吃不下,睡不好,憂心忡忡,最後一病不起。在老人最後的日子裏,天天盼望能見上女兒一面,都沒能如願。作為女兒的我不但沒有看上老人最後一眼,連送葬都沒能回去。每當想起這事我心裏都很難過,覺得對不起自己的母親。因那時我正在流離失所,公安局到處找我。果不然就在母親出殯時,他們還到我家去找我,去打聽我的下落。

三、丈夫劉洪和兒子遭受的迫害

我丈夫劉洪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和我一起去北京依法上訪,為師父、為大法討個公道,被廊坊市公安局警察綁架回來,關進了看守所。在看守所關押了十五天,每天強制勞動十五小時左右,而且不許坐著幹活,要蹲著幹活。每頓飯雞蛋大小的兩個玉米麵窩窩頭,手指頭大小的一塊鹹蘿蔔,腳也蹲腫了。每天要交八元五角錢的生活費。從看守所出來後,直接送到單位辦的轉化班,關押了近三個月。這段時間,沒有工資,還得給關押的地方交每天十元錢的生活費。出來後三個月只發生活費。

二零零一年七月份,廊坊610把我丈夫從家中綁架到廊坊月城洗腦班,洗腦迫害半個月,強迫他違心的寫攻擊師父、攻擊大法的「四書」。逼迫他說出我在哪?(因當時我流離失所)讓他找我回來送洗腦班。後來每到所謂敏感日,單位就把我們看管起來,剝奪人身自由。

兒子在這場迫害中也遭受到了極大的精神摧殘。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時,他正在石家莊上大學。十月十八日,他爸爸去學校告訴他,我們要去北京上訪了,要為大法說句公道話,生死未卜。一旦我們要回不來,你今後要照顧好自己,就把鄰居某某(因他們和我們相處的很好)當成親人吧。有甚麼事就和他們商量,他們是好人,會幫助你的。要不然,你就跟我們一起去上訪。兒子當時聽了他爸爸的這番話,驚呆了,不知說甚麼好。這突如其來的事,對一個還沒畢業的孩子,是怎樣的一個精神打擊!又是怎樣的心靈上的摧殘,可想而知!孩子直到他爸爸離開,一句話都沒說出來。在學校裏,孩子也承受了很大精神壓力,學校一次次找他,逼他放棄信仰。

那時我們夫婦就是這樣離開了家,抱著壯士一去不復還的心,去北京上訪,為了我們身心健康、受益無窮的大法、為蒙受不白之冤的師父討回公道!

以上是我們一家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實,也是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冰山一角。這就足以證明這場迫害的慘烈,就足以證實被告人涉嫌觸犯的種種罪行。

這裏我們只追究江澤民一人的違法責任,其他涉案人員暫不追究,因為他們是執行了江澤民的違法指令,他們也是受害者。

綜上所述,我們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所犯《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侮辱罪、誹謗罪》、《濫用職權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虐待被監管人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詐勒索罪》、《剝奪公民勞動罪》。要求賠償我們的一切精神損失和經濟損失,並要求國家賠償。

要求檢察機關對本案立案偵查,提起公訴,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江澤民的刑事責任,將江澤民繩之以法。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