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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死於酷刑 四川巴中市七旬老人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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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巴中市74歲的趙國學老人近日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老人在訴狀中指控江澤民在任職期間對法輪功信仰群體實施滅絕政策,導致他全家十口人遭受到了嚴重的迫害,小兒子趙永在成都市郫縣看守所遭惡警暴打致奄奄一息,留下一紙遭受酷刑迫害經過的口述筆錄後撒手人間。

趙國學老人,家住巴州區玉山鎮金山三村,一家十口人,除兩個幾歲的孫子外,八人都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身心受益。大兒子叫趙本勇,是航天工業部成都技工學校教師,從小多病,支氣管炎、肺炎、骨膸炎,到處醫治無效。一九九四年到廣州參加了李洪志老師辦的最後一次講法班,通過修煉法輪功,所有疾病不治而癒。

趙國學老人在訴狀中講述了他們一家人修煉大法後,不僅道德品質得到了昇華,而且所有疾病不葯而癒,走路生風,現在一天能走八十到一百里路。

可江澤民卻一意孤行,不讓人們做好人,惡毒的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導致對趙國學老人一大家人遭受了毫無人性的迫害長達16年。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趙國學老人同老伴雷菊珍、大兒子趙本勇、么兒子趙永、大兒媳楊蘭五人到北京上訪,剛到北京就被警察綁架,非法關到門頭溝看守所遭到惡警的拳打腳踢,五個人被打的全身發腫。三天後被四川駐京辦事處非法劫持回巴中,大兒媳楊蘭被送洗腦班強制轉化,老兩口被強加以「擾亂社會安」的罪名各非法勞教一年,在綿陽新華勞教所遭受了殘酷迫害,罰站、坐小板凳把老人的屁股都坐爛了。

最令人寒心的是,一家人被綁架後,兩個幼小的孫子無人照看,成天在荒野裏漫無目標、撕心裂肺的哭喊著「媽媽!奶奶!你們在那裏呀!」面對這樣淒涼的場景,鐵石心腸的人也應該有一點惻隱之心,而江澤民暴政下毫無人性的公安警察卻熟視無睹。

更殘忍的是,惡首江澤民暴政扼殺趙國學老人的小兒子趙永。趙永,巴中金山鄉無人不誇的一個助人為樂的小伙子,二零零二年四月到成都去看望大哥趙本勇的時候被綁架,在郫縣看守所被成都惡警刑訊逼供,被非法判刑十年。由於趙永堅持信仰法輪功不向暴政屈服,在郫縣看守所遭受慘無人道的毒打和生活虐待,身體被摧殘得變了形,瘦得皮包骨頭,到了二零零三年六月已經吃不下任何食物。惡警看到人快要死了,勉強送進醫院,還把躺在病床上已經生命垂危的趙永戴著腳鐐手銬,還把手銬在窗戶的鋼條上。二零零三年八月六日日,趙永的身體狀況更嚴重,成都市惡警這才不得不通知趙的家人到醫院,強迫寫下不追究他們責任的保證書後,才讓把奄奄一息的趙永抬走。二零零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年僅三十二歲的趙永,抬回巴中老家十多天就口吐黑水慘叫而亡。趙永年輕鮮活的生命,被惡首江澤民暴政下的成都市錦江區「六一零」、國保、公檢法、獄卒聯合虐殺。趙永臨死前口述了被迫害的經過,家人做了筆錄。

趙國學老人的大兒子趙本勇,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到北京為大法和師父說句公道話,被單位停發工資看大門,每月只發生活費六百元。後因無法生活和供養子女上學,被迫流離失所外出謀生。二零零二年二月與妹妹雷燕一起被綁架,成都成華區法院以莫須有的罪名對趙本勇判刑五年,對雷燕判拘留十個月。趙本勇在樂山市五馬坪監獄受盡了酷刑、吃盡了苦頭。二零零七年刑滿出獄時又被偷偷劫持到成都市轉化班繼續迫害,趙國學帶領三個家人到轉化班攔車喊冤並跟「610」人員講道理要人,圍觀群眾達三百多人指責警察和「610」人員毫無人性。 警察為了收場,把四人全部抓走,關押在龍泉派出所,電告巴中「610」把他們領回聽候處理。

趙本勇在成都轉化班受盡了軟硬兼施的折磨,當年七月放回達州市北外鎮小學看門,二零零九年又被抓到達州轉化班強制洗腦迫害四個月。二零一一年和二零一二年又先後抓進洗腦轉化班迫害。在他無路可走的情況下又被迫流離失所,不知去向。二零一三年三月底才打聽到趙本勇在巴中市巴州區遭到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四年半,本人不服上訴到巴中中級人民法院改判為四年,至今還在樂山嘉州監獄遭受迫害。

大兒媳楊蘭二零零一年從北京訪回來後被達州公安局拘留四個月:二零一四年又被達州公安局綁架到洗腦班迫害四個月。

二兒子趙本華二零零一年六月阻止巴州區公安局和玉山鎮派出所五人非法進入趙國學家非法捜查,遭到綁架,在巴中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五天。二零零二年十月因巴中望王山真相廣播一事,公安懷疑是趙本華所為,到家抓三人,趙本華反抗走脫,遭通緝。趙本華被逼流離失所,通緝令至今還未解除。趙國學老人同妻子雷菊珍和二媳楊秀瓊被劫持到巴中看守所非法拘留二十五天。

趙國學老人在控告江澤民的訴狀中指控江澤民犯下了刑訊逼供罪、虐待被監管人罪、報復陷害罪、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搶劫罪、侵佔罪和毀壞財物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迫害罪、故意傷害罪、侮辱誹謗罪十二種罪行。

趙國學同時指控江澤民的江氏集團為了將法輪功從中國徹底鏟除,對他一家人和眾多的法輪功信仰者進行酷刑折磨、屠殺、器官摘除、非法抓捕、拘禁與囚禁、強制奴役等其他身體上的傷害,犯下的罪行足以達到群體滅絕罪的要求,違反了《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的酷刑罪、《防止及懲治種族滅絕罪公約》的群體滅絕罪。

趙國學老人在訴狀的最後說,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們的合法權利,更為了免於中華民族淪陷於道德崩潰的泥潭,特對江提起刑事訴訟,請求兩高院依法嚴懲首惡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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