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被打毒針致殘 宋會蘭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鶴崗市宋會蘭曾患有多種嚴重疾病,修煉法輪功身體得以康復。自中共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修煉者以來,宋會蘭多次遭綁架,被非法勞教,二零一一年,宋會蘭被打毒針,導致至右腳脫落成為殘疾人,她於六月十八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起訴書,六月十九日收到郵件簽收回執。

宋會蘭說:「四年多過去了,現在我右腿的傷口仍時不時地裂開,淌血水,承受著常人難以想像的痛苦,憑著對法輪大法的信仰,我頑強地活著。而導致這一切罪惡發生的始作俑者是江澤民,我希望最高檢察院對江澤民立案偵查,將其繩之以法。」

宋會蘭近期照片
宋會蘭近期照片

宋會蘭在起訴書中這樣寫道:

我叫宋會蘭,一九五二年出生,家住鶴崗市新華農場造紙廠。我曾身患多種頑疾,患有乙型肝炎、腎盂腎炎、腎結石、子宮肌瘤經常流血、風濕性關節炎等疾病,身體弱不禁風。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上所患有的疾病不翼而飛。我是個急脾氣,和丈夫的性格合不來,經常吵架,嚴重時還動手打起來。修煉法輪大法後,性格也變得隨和了,能處處為他人著想,家裏少了往日的爭吵,變得祥和,寧靜了。

一、多次遭綁架,折磨至生命垂危

二零零二年三月,我遭新華農場公安局國保大隊李勇綁架。在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零二年四月十九日,我被惡警李勇騙到單位綁架,隨即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九日,我再次被惡警李勇綁架。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我被湯原縣吉祥派出所惡警綁架。為了抵制迫害,我絕食抗議十八天,直至我生命垂危。他們才通知家人來接我,抬出來的時候我已經奄奄一息。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我在左秀文家串門,被佳木斯市樺川縣橫頭山派出所所長王訓傑,樺川縣國保大隊惡警董洪生、賈友等綁架到樺川縣國保大隊,同時被綁架的還有法輪功學員劉鳳萍和王丹母女倆。四人被違法審訊後,劫持到樺川縣看守所。

二、在湯原縣看守所,被打毒針後,致殘

十二月三十日,在冰天雪地裏,我穿濕透的、冰冷的褲子被劫持到湯原縣看守所。

湯原縣看守所所長閆勇對我說:「宋會蘭,你又回來了,你還想像上次那樣絕食出去,你死了這份心吧,沒門。」東北冬日的夜晚,溫度在零下二、三十度的情況下,我睡在冰冷的地鋪上,只蓋著薄得透亮的被褥,每晚都被凍得瑟瑟發抖,後半夜,我常常抽搐,心臟異常的難受,呼吸困難,身體劇烈疼痛。在這樣惡劣的環境中,導致我子宮脫垂,鮮紅的肉垂下來,夾在兩腿之間,非常痛苦。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湯原縣看守所所長閆勇、李管教、穆佔國、姜繼武、楊麗等人,兇狠地將我按在鋪上,使我動彈不得,並給我戴上手銬,強行、快速點滴一瓶不明藥物。隨即我感到剜心地難受,滿地打滾,連話都不能說,痛苦極了,生不如死。所長喬雲亭看我折磨得不行了,還過來威脅說:「給你銬地環!」我被注射不明藥物後,感覺膝蓋以下全部失去知覺,身體發硬、僵直,不能行走,吃一口飯,馬上就排泄出去,大小便失禁,身體越來越衰弱。我的大腦反應變遲鈍,記憶斷斷續續,舌頭發硬,身體不聽使喚。


宋會蘭被打毒針迫害後,腿腳變黑、小腿腐爛,面臨截肢的危險(慎入)
宋會蘭被打毒針迫害後,腿腳變黑、小腿腐爛,面臨截肢的危險(慎入)

二月二十八日後半夜,我心臟異常難受,我煎熬到極點,再也承受不了了。就喊管教穆佔國,對他說:心難受,受不了了。穆佔國說:「宋會蘭,不用你裝,就是你死也給你拖監獄去。」

第二天早上三月一日,獄醫張儉紅上班來看到我的右腿說:「這條腿廢了。」當時我的右腿起了大紫泡。

三月一日上午,湯原縣看守所警察把我帶到兩個醫院檢查,醫生一看腿都是大紫泡,就說人都這樣了,趕緊去佳木斯治,我們治不了。湯原縣看守所怕我死在看守所因此承擔責任,三月一日下午,看守所給我們打電話,讓接人,此時,我已奄奄一息是被看守所裏的刑事犯抱出來的,當時整個人是僵直的狀態,神智不清。

三、右腳掉下,終身殘廢

我回家後,身體僵直、眼神發呆、不會說話,手、腿直挺挺的,不能回彎,像木頭人一樣,沒有任何反應和知覺,右腿以下,腳面、腳趾全部壞死,呈黑色,淌血水,摸上去硬梆梆的,像鐵板一樣,一敲砰砰響。我的腿一天比一天惡化,越來越黑,越來越硬。一動彈,順著腿淌血水。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我的右腳掉下來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